UV漆MSDS

时间:22-09-16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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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J801罩光清漆

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化学品与厂商资料

物品名称:UVJ801罩光清漆

建议用途及限制使用:涂料用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名称:威海市金蚂蚁涂料有限公司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地址:威海市山海路79号

二、危害辨识资料

化学品危害分类:1.腐蚀/刺激皮肤物质:第2级

2.严重损伤/刺激眼睛物质:第2级

3.吸入性危害物质:第1级

标示内容:

˙象征符号:

˙警示语:危险!

˙危害警告讯息:会刺激眼睛、皮肤、反胃、头痛、困倦、肺充血、抽筋、昏迷、恶心、晕眩、失去意识、呕吐、窒息。

˙危害防范措施:如遇意外或觉得不适,立即洽询医疗;容器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引燃品-禁止抽烟;穿戴适当的防护衣物、手套、戴眼罩、护面罩。

其他危害:-

三、成分辨识资料

中英文名称:请参考以下混合物事项说明

同义名称:请参考以下混合物事项说明

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 No.):请参考以下混合物事项说明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请参考以下混合物事项说明

混合物:

化学性质:溶剂

危害成分之危害成分之

化学文摘社

浓度或浓度范围化学式登记号码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成分百分比)

CAS.NO.

三丙二醇二丙烯酸酯Tripropylene Glycol Diacrylate C

18H24O642978-66-520 (TPGDA)

双酚A环氧丙烯酸酯Bis-phenol A epoxy acrylate-54847-34-680以下空白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径之急救方法

吸入:1.施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安全。2.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3.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训过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甦术。4.立即就医。

1.立即缓和的刷掉或吸掉多余的化学品。

2.用水和非磨砂性肥皂彻底但缓和的清洗5分钟或直到污染皮肤接触:物除去。

3.冲水时脱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

4.若冲洗后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5.须将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完全除污后再使用或丢弃。

眼睛接触:1.立即缓和的刷掉或吸掉多余的化学品。2.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5分钟或直到污染物除去。3.小心不要让清洗的污水流入未受影响的眼睛。4.立即就医。

1.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2.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

食入:彻底漱口。3.不可催吐。4.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5.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低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覆给水。6.立即就医。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会刺激眼睛、黏膜和皮肤。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戴防护手套,以免接触污染物。

对医师之提示:比丙烯酸稍微轻微之皮肤刺激性,皮肤会红肿起水泡。

五、灭火措施

适用灭火剂: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泡沫。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1.液体极易燃,室温下可能被引燃。2.蒸气比空气重会传播至远处,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3.液体会浮在水面而扩散火势。4.火场中的容器可能会破裂。5.会累积在封闭的地区。

特殊灭火程序:1.撤退并自安全距离或受保护的地点灭火。2.位于上风处以避免危险的蒸气和有毒的分解物。3.灭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围无任何危险,让火烧完,若没有阻止溢漏而先行灭火,蒸气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4.隔离未着火物质且保护人员。5.安全情况下将容器搬离火场。6.以水雾冷却暴露火场的贮槽或容器。7.喷水以分散溢漏物并冲离引燃源。8.如果溢漏未引燃,喷水雾以分散蒸气并保护试图止漏的人员。

9.以水柱灭火无效。10.大区域之大型火灾,使用无人操作之水雾控制架或自动摇摆消防水瞄。11.尽可能彻离火场并允许火烧完。12.远离贮槽。13.贮槽安全阀已响起或因着火而变色时立即彻离。14.未着特殊防护设备的人员不可进入。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装备:消防人员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消防衣及防护手套。

六、泄漏处理方法

个人应注意事项:1.限制人员进入该区。2.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3.确定清理工作是由受过训的人员负责。

环境注意事项:1.移开所有引燃源。2.提供泄漏区适当通风。3.通知政府安全卫生及环保相关单位。

清理方法:1.不要碰触外泄物。2.在安全许可的情形下,设法阻止或减少溢漏。3.用不会和外泄物反应的泥土、沙或类似稳定且不可燃的物质围堵外泄物。4.少量溢漏时,用不会和外泄物反应之吸收剂吸收。已污染的吸收剂和外泄物具有同样的危害性,须置于加盖并标示的适当容器里。用水冲洗溢漏区域。5.大量溢漏时:连络消防、紧急处理单位及供应商以寻求协助。

七、安全处置与储存方法

处置:1.此物质是易燃性和毒性液体,处置时工程控制应运转及善用个人防护设备;工作人员应受适当有关物质之危险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训练。2.除去所有发火源并远离热及不兼容物。3.工作区应有“禁止抽烟”标志。4.如所有桶槽、转装容器和管线都要接地,接地时必须接触到裸金属。5.当调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闭系统进行时,确保调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输送设备和容器要等电位连接。6.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线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残留物,未清理前不得从事任何焊接、切割、钻孔或其它热的工作进行。7.作业场所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设备应为防爆型。8.保持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9.作业避免产生雾滴或蒸气,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区内操作并采最小使用量,操作区与贮存区分开。10.不要与不兼容物一起使用(如强氧化剂)。11.使用兼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分装时小心不要喷洒出来。12.不要以空气或惰性气体将液体自容器中加压而输送出来。13.除非调配区以耐火结构隔离,否则不要在贮存区进行调配工作。14.使用经认可的易燃性液体贮存容器和调配设备。15.不要将受污染的液体倒回原贮存容器。16.容器要标示,不使用时保持紧密并避免受损。17.操作区应有适当的灭火器和清理溢漏的设备。储存: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以及阳光无法直接照射的地方,远离热源、发火源及不兼容物。2.贮存设备应以耐火材料构筑。3.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防爆设备和安全的电器系统。4.地板应以不渗透性材料构筑以免自地板吸收。5.门口设斜坡或门槛或挖沟槽使泄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6.贮存区应标示清楚,无障碍物,并允许指定或受过训的人员进入。7.贮存区与工作区应分开;远离升降机、建筑物、房间出口或主要通道贮存。8.贮存区附近应有适当的灭火器和清理溢漏设备。9.定期检查贮存容器是否破损或溢漏。10.检查所有新进容器是否适当标示并无破损。11.限量贮存。12.贮存于适当且标示的容器;保持密闭,避免容器堆积及受损。13.

以兼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装溢漏物。14.空桶应分开贮存并保直密闭。15.贮桶接地并与其它设备等电位连接。

16.贮存易燃液体的所有桶子应安装释压阀和真空释放阀。17.依化学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所建议之贮存温度贮存,

必要时可安装侦温警报器,以警示温度是否过高或过低。18.避免大量贮存于室内,尽可能贮存于隔离的防火建筑。19.贮槽之排气管应加装灭焰器。20.贮槽须为地面贮槽,底部整个区域应封住以防渗漏,周围须有能围堵整个容量之防溢堤。

八、暴露预防措施

工程控制:

1.因其易挥发性及易燃性,须使用局部排气或制程密闭。

2.单独使用不会产生火花且接地之通风系统。

3.排气口直接排到室外。

4.供给充分新鲜空气以补充排气系统抽出的空气。

个人防护设备:呼吸防护:

900ppm以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1100ppm以下:连续流动供气

式、全面型供气式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未知浓度:正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正压全面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辅以正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逃生:含有机蒸气滤罐之气体面罩、逃生型自携式呼防护具。

手部防护:防渗手套,材质以类橡胶、聚乙烯醇、Telfon、Viton、4H、Chemrel、Responder、CPF3、Tychem10000

为佳。

眼睛防护:化学安全防溅护目镜、护面罩。

皮肤及身体防护:上述材质之连身式防护衣,工作靴。

卫生措施:1.工作后尽速脱掉污染之衣物,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且须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之危害性。

2.工作场所严禁抽烟或饮食。

3.处理此物后,须彻底洗手。

4.维持作业场所清洁。

九、物理及化学性质

外观:油状液体气味:微单体气味

嗅觉阈值:-熔点:-

pH值:-沸点/沸点范围:104℃

易燃性(固体,气体):-闪点:93℃

测试方法:闭杯

分解温度:>110℃

自燃温度:-爆炸界限:-

蒸气压:<1.0mmHg(25℃)蒸气密度:>1

密度:1.03~1.08溶解度:不溶解(水)

辛醇/水分配系数(log Kow):-挥发速率:-

十、安定性及反应性

安定性:正常状况下安定

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会发生放热之聚合反应,并产生压力密封之容器会因此破裂或爆炸。

应避免之状况:1.热、名火、静电、火花和引燃源。2.储存超过100℉,曝露阳光下,聚合抑制剂失效。

应避免之物质:1.强氧化剂2.过氧化剂3.铜、铁锈、强碱。

危害分解物:1.二氧化碳2.一氧化碳。

十一、毒性资料

暴露途径:皮肤、吸入、眼睛、食入。

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晕眩、疲劳、头昏眼花、暴躁、食欲不振、器官协调功能降低、失去知觉、皮肤干裂有灼热感、红肿、角膜灼伤、平衡失调、心律不整、呼吸困难。

急毒性:

皮肤:1.液体会刺激眼睛引起红斑、干燥和脱脂,长期接触会引起皮肤炎。

2.蒸气会刺激皮肤。

吸入:1.短暂的暴露,会刺激鼻和喉咙,会引起恶心和呕吐。

2.暴露于高浓度会引起肝脏和肾脏损

害。眼睛:1.其蒸气和液体会刺激眼睛。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1.反覆或长期暴露可能引起皮肤炎(干燥、龟裂)。

2.肝脏和肾脏损害。

3.IARC将之列为Group2B:无法判断为人体致癌性。

十二、生态资料

生态毒性:-

持久性及降解性:由于低挥发性,不会释放至大气中。

生物蓄积性:-

土壤中之流动性:当释放至土壤中,会挥发及渗入地下。

其他不良效应:当释放至水中,会造成COD上升。

十三、废弃处置方法

废弃处置方法:1.参考相关法规处理。

2.依照仓储条件贮存待处理的废弃物。

3.可采用特定的焚化或卫生掩埋法处理。

十四、运送资料

联合国编号:-

联合国运输名称:双酚A环氧丙烯酸酯

运输危害分类:-

包装类别:-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

十五、法规资料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

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动部发423号)、《危

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15098-200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29)。《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3.3类易燃液体。《剧毒化学品名录》: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4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填表部门:威海市金蚂蚁涂料有限公司

数据审核单位:威海市金蚂蚁涂料有限公司

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29)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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