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图书超期罚款的思考

时间:22-11-29 网友

高校图书馆图书超期罚款的思考

郑丽君

【摘 要】The article summari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n books overdue, analyzes the cause, and discusses the response strategies on books overdue through the specific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nine college libraries in Guangdong Province.%概述图书超期的现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广东9所高校图书馆具体的图书超期处理政策的实例调查分析来探讨图书超期的应对策略。

【期刊名称】《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年(卷),期】2012(024)001

【总页数】5页(P201-204,209)

【关键词】图书超期;原因分析;应对策略

【作 者】郑丽君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广州51064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258.6

图书超期指图书馆读者借阅的图书其期限超过图书规定的归还时间仍然继续持有的一种现象。图书超期现象在图书的日常流通过程中普遍存在,短则几天,长则几个月、甚至以年来计,它的直接不良影响就是制约图书文献资源共享,限制他人借阅权利,它是每一个图书馆都面临的基本问题。正是因为图书超期现象的普遍存在,图书超期罚款制度应运而生。笔者深处流通服务一线多年,实践发现统一的图书超期罚款制度并非是减少乃至杜绝图书超期现象发生的根本有效的措施,其操作细节不尽如人意,其制度本身有待商榷。鉴于此,笔者个人认为,应该用人性化的、经济的与非经济的处罚手段相结合来替代当前现行的单一的、硬性的罚款制度。

1 图书超期的现状

高校绝大部分师生读者都经历过图书超期,尤其临近期末,图书超期更是大量存在。据笔者调查统计,以本馆为例,每到期末,每100个读者中就有78个超期,图书超期率将近达到80%,罚款金额从几角几元到十几元几十元甚至一、二百元,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率,如此广泛存在的图书超期现象,大大降低了图书馆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从而影响图书馆功能的正常发挥。

2 图书超期的原因分析

既然图书超期现象如此普遍据我看来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就要从根本上、根源上去找原因,以便对症下药,达到治本的目的。笔者在流通外借岗位服务多年,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总结分析了造成图书超期的原因,导致图书超期的原因有多种,总括起来不外乎两类:一类是读者方面的原因;另一类是图书馆方面的因素。

2.1 读者方面的原因

2.1.1 思想上不够重视

很多学生读者从图书馆借走书以后就万事大吉了,不留意图书馆规定的归还日期,又忘记办理续借,不知不觉就到了归还日期,有些甚至图书到期了还不清楚,等到想起去图书馆归还时实际上已经超期很久了。

2.1.2 不清楚借阅规则

笔者发现,有相当多的读者不清楚具体的借阅规则、借阅期限。以本馆为例,大部分读者不知晓图书借阅期限是2个月,续借一次延长1个月,即读者一次借书可以使用3个月。尤其是刚入校的新生,对一系列的图书馆规章制度不甚了解,当然不清楚图书的借阅期限是多久。

2.1.3 没有规范使用和保管好借书证

对大多数普通高校图书馆而言,借书证就是实行一卡通的校园卡,实践发现,有些读者把自己的校园卡借给他人借书,但是事后又忘了这回事,真正的借书人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而致使持卡人遭受罚款;另外一种情况是校园卡遗失被别人拾起拿去图书馆借书,此种情形下的图书当然不能按时归还甚至不会归还。

2.1.4 对热门、特别需要的图书故意超期

有些读者对一些热门或者个人特别需要的书籍故意超期不还、延期使用,对逾期罚款金额毫不在乎,家境富裕“不差钱”,用钱买时间而长期占用。一些书籍非常罕见,在市面上很难买到,个别读者谎报书刊丢失而据为己有,只需缴纳一定的书刊遗失罚款,这就人为制造读者使用图书馆文献资源权利的不平等,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图书超期罚款制度的局限。

2.2 图书馆方面的因素

2.2.1 图书馆系统故障

有些读者在归还日期内最后一两天准时来馆还书,可碰巧系统发生故障,无功而返,等下次来还书时已超期了,这是图书馆方面的原因,以我馆为例,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使用经年,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意外故障,我馆领导已清楚地认识到系统故障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定于下学期初更换系统。

2.2.2 工作人员的失误

由于工作人员的大意疏忽没有把读者归还的图书扫入图书馆系统,但是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直接把书充磁归类上架,等读者发现自己已归还的书还显示未还的记录来图书馆找工作人员了解咨询时书已超期了。

2.2.3 没有建立完善的图书超期提示催还制度

催还管理是人性化管理的体现,是图书馆应尽的职责,催还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图书馆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图书馆要尽可能地减少罚款的次数、人数与金额。

3 结合图书超期处理的实例调查来分析应对策略

以上分析了造成图书超期的诸多原因,下面结合 (通过互联网总结)广东地区9所重点高校图书馆关于图书超期的处理政策的分析比较来探讨图书超期的应对策略。

3.1 图书超期处理政策调查结果

见表1。

3.2 图书超期处理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策略分析

3.2.1 图书超期处理政策单一、内容简单化

以上广东9所高校中,除了中山大学没有对超期图书实行罚款,代以限权和批评教育外,其他8所高校对图书超期的处理政策主要以罚款为主,限权为辅,即在罚款的基础上加以限权,限制读者的借书、续借、预约等权利,甚至是图书馆提供的其他服务,迫使读者还书,直至逾期图书归还后并交清逾期罚款方可恢复图书外借服务。单纯以经济处罚方式来处理图书超期现象不是解决图书超期问题的良策,它一方面会使读者产生误解与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它不是有效减少读者图书超期的根本,它是一种事后惩罚,不是事前预防,事前预防才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纵览9所高校的图书超期处理政策,除了罚款、限权,有些设有免罚期外,没有其它的超期处理细则,内容过于粗糙、简单化,此类处理政策虽然执行起来简单、容易,但对读者的利益却考虑欠周全。表1所列的9所高校中,没有哪所高校图书馆根据读者类型规定不同的罚款政策,以及不同读者借期应不一样,也没有哪个图书馆对不同文献规定不同的借阅期限。其中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5所高校图书馆对图书超期采取单一的罚款措施,统一的罚款标准;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根据不同的文献类型规定不同的罚款金额即分类罚款;暨南大学图书馆根据不同的逾期时间实施不同的罚款标准即分期罚款。虽然统一的标准操作简单,但是不会有效预防与减少图书超期的发生,因此不利于文献资源的有序流通,达不到资源共享的目的。这与国外很多知名大学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比如哈佛大学等一些美国大学图书馆其超期罚款政策更加细致:一方面,细分文献类型,一般根据文献借期及流通方式的不同制

定不同的政策;另一方面,细分读者类型,如康奈尔大学图书馆等对教师和学生采取不同的超期罚款政策。反观国内以表1所列9所大学图书馆为代表的图书馆其政策制定比较粗糙,基本上用一个标准应用于各种类型的文献,也就是说图书馆没有提供分层次的文献借阅服务,这反映出国内图书馆在读者服务上的欠缺。复杂的借阅制度,的确给管理带来了一些不便,但无疑提高了文献利用率,为读者使用图书馆带来了方便。

表1 广东9所重点高校图书馆图书超期处理政策序号 学校名称 图书超期处理政策1中山大学 逾期30天以内读者需温习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通过测试题30题,同时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逾期30~60天 读者需温习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通过测试题50题,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天之后恢复提供外借服务逾期60~90天 读者需温习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通过测试题100题,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天之后恢复提供外借服务逾期超过90~180天 读者需温习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通过测试题100题,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相同天数之后恢复提供外借服务逾期超过30天累计达3次 1年内停止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逾期超过180天 启用相关行政或法律程序追讨图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图书借期顺延辟有新生专栏2华南理工大学 免罚期2天,规定还书日期在学期内免罚期10天,规定还书日期在寒暑假内统一罚款 0.1元/册/天限权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暂停借书3暨南大学 免罚期 1周 (新书除外)归还期在学期内免罚期 2周 归还期在寒暑假内分期罚款 超期第1~3周 0.1元/册/天超期第4周起 0.2元/册/天限权 罚款累计超过5元,暂停借阅设有图书超期催还服务4华南师范大学 免罚期 2周 归还期在寒暑假内分类罚款 普通图书0.1元/册/天阅览室图书 1元/册/天设有图书超期催还服务,新生专栏5华南农业大学 免罚期 5天,归还期在学期内免罚期 2周 归还期在寒暑假内统一罚款 0.1元/册/天限权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暂停借书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分类罚款 普通图书 0.1元/册/天教师阅览室短期外借图书1元/册/小时限权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暂停借书辟有新生专栏7南方医科大学 统一罚款 0.1元/册/天 (节假日不计超期时间内)限权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暂停借书辟有新生专栏8广州中医药大学 免罚期 1周 归还期在寒暑假内统一罚款 0.1元/册/天限权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暂停借书法定节假日顺延,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9汕头大学 统一罚款 0.1元/册/天限权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暂停借书新生专栏发送电子邮件图书催还

3.2.2 从实际效果看,超期罚款政策有待商榷

图书超期罚款制度近来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质疑,对于大家当前热议的图书馆是否具有罚款的主体资格,笔者在此姑且不论,笔者想探讨的是图书馆对超期图书实行单一统一的罚款政策是否有实际效果,即发生图书超期的现象是否减少,从笔者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其效果并不理想。处罚的标准过低,不痛不痒,对催还书不起作用,不能有效抑制故意超期现象;处罚的标准过高,罚款太重,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又接受不了。在处理图书超期问题上,既然罚款与限权相结合很难起到降低并遏制图书超期现象的发生,我们应积极寻求这两者之外的多样化的处理措施,即非经济的处罚手段与经济处罚手段相结合,即对一般读者在多次多种催还方式未果的情况下,加重经济处罚力度,即让罚款标准随着超期的时间变化而变化,超期越长,标准越高,不然起不到惩戒作用,但是又不能无限制地累计增加,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同时在这方面对那些在交罚款上有困难的超期学生读者,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可通过以劳代罚的处理方法,即让其到图书馆协助工作人员整理图书,搞清洁卫生,以劳动补偿超期过失。这种通过劳动形式来补偿抵消超期过失的做法还可以使他们体验到图书馆工作的辛苦与繁杂,以帮助自己形成图书馆意识,自觉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可谓一举多得。表1所举9所高校图书馆,只有中山大学图书馆对图书逾期未还的读者,除了停止提供外借服务,并督促其熟悉和遵守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文献资源利用道德规范,笔者认为此种做法颇有借鉴意义,其实有不少读者的图书属于过失超期,即不了解有关图书馆规章制度借阅规则所致,这样一来既熟悉了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又免除了罚款,还恢复了使用图书馆的权利,体现了人性,值得同行参考。

3.2.3 没有设置罚款上限

既然图书馆制定图书超期罚款政策的初衷是让外借的书刊能在规定的日期内按时归还,起着催书的作用,它是对那些不按约定时间归还、延期占用公共资源的一种处罚手段,对实施罚款行为的图书馆而言,超期罚款终究不是最后目的,而是遏制超期行为的手段,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更不是为了创收,因此图书馆在处理图书超期问题上应设置罚款上限。表1所列9所高校中,没有一所高校图书馆设置了罚款上限,这是极不合理的。对高校图书馆而言,其服务的对象就是广大师生,其中大部分是学生读者,大学生毕竟属于消费者,一两百元的图书超期罚款对他们来说是有困难的,笔者多次同本馆勤工助学同学交流得知,就本校而言,大部分学生来自粤西、粤北的农村地区,每年的学杂费与生活费加起来就不是小数目,如果在图书超期上一本书就罚款一两百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因此综合各方面因素,笔者强烈要求本馆在处理图书超期罚款上应设置罚款上限,比如30元,最多不超过50元。例如,美国芝加哥大学图书馆规定,超期罚金只适应于被召回图书、保留本图书、馆际互借图书,且最高限额每册75美元。国内仅有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图书馆规定了罚款上限,我们应借鉴国内外大学图书馆的这些有益做法,具有变革意识,对现行的图书超期处理政策做出必要的修改,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对超期罚款设置适度的、合情合理的上限。

3.2.4 细节、人性化方面做得不够

人性化服务是高校图书馆服务未来发展趋势与工作方向,人性化服务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图书馆服务质量,影响图书馆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从表1所列9所高校情况分析,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5所大学图书馆规定了免罚期,免罚期分两种情况;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5所大学图书馆在图书馆主页上辟有新生专栏,专门用来供新生了解图书馆;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汕头大学3所大学图书馆提供了图书催还服务;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还提供了一项细节服务: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图书借期顺延。以上各种措施使图书超期罚款政策更显人性化、理性化,更容易被读者接受,即使被遭受罚款,也会令人信服。然而通过细致的对比分析,没有哪所高校图书馆综合运用以上各种措施来预防图书超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与缺失,因此图书馆要探索完善各种有效的办法来进行人性化管理,从源头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最大限度减少图书超期的发生。(1)温馨提醒:每位读者在办理完借阅手续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友情善意提醒该书在几月几日到期,还有哪些书在几月几日快到期,以便读者在心里对还书日期有个大致印象。(2)有人说当今的图书馆开架借阅模式就是一种超市化管理,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超市购物打印购物清单的做法,在办理完借阅手续的同时打印一张小字条,上面载有所借书名,图书借出日期与归还日期等。(3)当读者办完借阅手续时建议他们把还书日期记录在手机里,届时书刊到期时手机会自动提醒,实践证明这是一个简单易行有效的手段。(4)图书馆应派专人负责图书催还工作,工作人员每天或固定每隔一段时间查看一次图书未还信息,给超期读者发个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5)网上续借有时条件限制操作起来不太方便,因此可推行电话续借。(6)切实搞好新生入馆教育,强调把超期罚款制度的学习作为读者入馆教育的重点,因为罚款会涉及读者的切身利益与经济利益。(7)严格执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借书证与借书人不一致的情形,把好验证关。(8)定期开展一些相关图书借阅知识的有奖问答活动。(9)在校园网的学校通告上与图书馆主页上发布催还通知,前者效果会更好,因为校园网的学校通告具有关注度高、受众范围广的特点。(10)购置自助还书机,闭馆时间读者可随时自助还书。以上各种人性化措施是图书馆在图书超期之前应采取的一种预警管理,它是从根源上预防并减少图书超期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韩宇,朱伟丽.中美著名大学图书馆“超期罚款”政策比较及思考[J].图书情报工作,2008,(2):129-131.

[2]蒋映霞.图书超期及对超期罚款的思考[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5):166-167.

[3]陈湘闽.图书超期的原因发现、预防方法和管理探索[J].情报科学,2010,(9):97-98.

[4]余明霞.我国“211”高校图书超期处理政策研究[J].情报探索,2011,(4):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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