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虎丘区东渚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2021年)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9.07
∙【字 号】苏府地名函〔2021〕124号
∙【施行日期】2021.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市政府关于虎丘区东渚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东政函〔2021〕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东渚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合著商业中心北侧,起点为旺家圩街、止点为漓江路的道路命名为“东台行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ōngtáiháng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ONGTAIHANGJIE
二、将位于气桥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东,起点为太湖大道、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贡湖大道”)的道路命名为“长巷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ángxià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ANGXIA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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