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非必要不要外出旅游、出行或出差。尤其是不要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区。确需外出的,出行前务必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并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准确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并提前向学校报备。
2.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教职员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因公、因私外出到本市以外的教职员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办公室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后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2)外出到本市以外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分管领导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主管教育部门审批。
4.外出注意事项。
(1)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2)外出本市以外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3)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4)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外出地点存在风险等级随时调整的可能,已在外地的师生、家长要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5)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6)外出师生要自觉做好健康监测,并每天申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当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据实报告情况,切勿隐瞒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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