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设施与消 防装备

管理规定

Q/CHRP/HSE 03.053-06

XX炼油项目

版次口期发行原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A

用于项目建设期HSE管理

1 .项目组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与项目组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 发展。

2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 科

技进步的要求。应积极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消防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现有消 防设

施、消防装备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完整好用。

3 .从项目组的实际出发,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 重型

消防车;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战备和防火灭 火的需

要。

4 .确保消防资金的投入。教育、科研、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和基 本

建设等专项费用中,都应将消防方面的费用列入计划。

5 .加强对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 装

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消防车、小型灭火器材的管理,建立健全并 落

实各级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以及消防器材 的

完好。

6 .工艺操作、装置检修人员等有关人员对本岗位、本装置的消防设施应做到会 维

护保养、会使用。冬季应做好消防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

7 .消防设施的管理应纳入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中,设专人负责,建立消防 设

施台账,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称重、药剂更换补充等工作进 行

监督检查。

8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8.1 消防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 泵

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

8.2 水泵和柴油发动机应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 漏,

压力和流量满足设计要求。平时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盘 车和润

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每周试验一次。

8.3 建立24小时值班制,设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出现故 障

应立即处理并排除,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9 .泡沫泵站的管理

9.1 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应加强管理。泵房严禁改作它用或乱放杂 物,

保持室内清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9.2 泡沫泵应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每周至少运行一次,机泵运行时不振 动、

不泄漏,压力和流量满足设计要求。平时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 期进行

盘车和润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9.3 泡沫泵运行后应立即进行水清洗,防止机泵和管线锈蚀。做好泡沫管线和泡 沫

储罐的防腐处理,损坏的阀门和失效的泡沫应及时检修、更换。

9.4 灭火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试验,确保玩好。

10 .装置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0.1 加强装置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

验一次;泡沫系统每年试验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水炮、消火栓应经常试 验,

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0.2 加强装置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

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应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应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 全,

灵活好用。

11 .消防车管理

1L1加强对消防车,尤其是做好大吨位、多功能重点消防车的管理工作,确保消 防

车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接火警后能够快速和有效地投入灭火战斗。

11.1 建立健全消防车技术档案和运行档案。

消防车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的技术参数和基本数据;运行操作规程或用 户

手册;维修保养和验收制度;润滑手册;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重点消防车随 购车

所带的资料,主要包括用户手册、运行手册、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资料。 技术档

案应齐全、登记编号并责成专人管理。

消防车运行档案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出行记录;故障记录;维修 保

养记录;润滑记录;主要配件更换记录;主要性能指标测试记录等。运行档案 应齐

全、整洁、规格化,并由专人及时整理填写。当人员变动时,应组织认真交 接。

1L3应重视提高消防车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做好业务和技术培训,培训应制编 制

计划,考核应制定办法。

培训分上岗前培训和上岗后定期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责任心和 安

全意识教育;消防规程和消防条例教育;车辆驾驶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车辆 维护

保养常识和实际操作训练。

1L4重点消防车驾驶员应从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的消防队员中选拔,重点消防 车

驾驶员通过培训后,必须熟知驾驶操作车辆的性能、结构、原理、用途,并熟 练驾

驶和操作,持“重点消防车操作证”上岗,对连续间断驾驶操作重点消防车 辆半年

以上者,如需再上岗时,必须经过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5 认真编制消防车大修和保养计划,严格执行保修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组

织实施每日的“例行保养”和“三级保养”。

11.6 为确保重点消防车的战备执勤和灭火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从严管理。

1161严禁无“重点消防车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开启车上的 开关、

按钮等设备。

1162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未经设备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转借、 挪

用。

116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认真清点器材,查看车况,确保设备处于 完好

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如需要停修时, 必须报

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

12 .小型灭火器材的管理

12.1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便

挪用。

12.2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按照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

位置,设立消防器材箱,并设专人维护保养。

12.3 按照各种小型灭火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并做好铅封,在器材上

要表明更换日期,以便进行检查。

13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