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防腐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装置设施、管道的防腐化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装置安

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根据中石化有关规定,特拟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波及的设施是指受到生产工艺中腐化介质或工业

大气、冷却水、土壤等腐化的各类设施、管道、建(构)筑物等.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设施管理部

(一)负责贯彻履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中石化有关防腐化管理制度,并拟订

本企业设施防腐化管理办法。

(二)负责本企业设施防腐化归口管理工作,审核各中心设施防腐计

划.

(三)组织对重点设施防腐化检修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查和设施腐化

监测、腐化原因剖析等技术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各中心设施防腐化管理工作的检查、查核。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

(一)负责企业工艺防腐化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艺防腐化方案的判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负责工艺防腐化举措的技术管理,并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查核。

(四)针对工艺防腐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使用

单位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化管理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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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纪律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第五条生产中心

(一)仔细贯彻履行中石化和企业有关设施及工艺防腐化的各项规章

制度,严格按照防腐化技术要求正确使用和组织生产。

(二)负责本中心设施平时性的防腐化管理工作,负责防腐化工程实

施。

(三)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施防腐化计划,拟订防腐化方案,负责施工质

量查收,实时做好设施腐化检查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防腐化工程的施工、质量查收,必须切合国家、企业(股份)

企业有关规范和规定,如SHS01034—2004《设施及管道涂层检修规程》

等.防腐化施工工程,应选择拥有相应防腐化施薪资质、技术力量和装备能力

且有优秀业绩的施工队伍。

第七条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仔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一)施工前应达成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图审查。

(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仔细编制施工方案,在异样气候环境下施工,必

须拟订相应施工技术举措。

(三)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知足现场施工

技术及安全要求。

(四)施工机具必须切合现场施工要求。

(五)防腐化施工材料必须知足设计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有关行业

标准.对新材料、新产品除必须进行入厂质量查验外,还应拥有有关部门的技

术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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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仔细组织好防腐化工程的施工管理

工作,严格履行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防腐化工程项目应仔细做好施工记录、质量检查和查收,每

道施工工序须经过中间质量查收,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查收。

第十条凡采用防腐化举措的设施,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

行操作,当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相应举措,防备设施防腐化举措

无效。

第十一条关于已有的工艺防腐化举措,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改的,

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方案,经生产技术部、设施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后方可改正.对已采取防腐化举措但不能获得满意效果的设施和管道,有关

中心应组织力量研究腐化机理,提出确实可行的改良举措.

第十二条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技术指标控制物料中腐

蚀性介质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第十三条在装置停工时,应付含腐化性介质的设施进行必要的冲洗

办理,以防备设施腐化.

第十四条设施的表面防腐化工作,应根据设施的腐化状况,按

SHS01034《设施及管道油漆检修规程》要求进行表面防腐化办理工作.

第十五条关于易发生腐化、可能会对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的设

备,应成立定期监测制度,包括设置固定监测点,由特意人员定期进行监测.

对腐化严重的设施或管线应重点检查并缩短监测周期,对监测结果应仔细

剖析并拿出结论报告。

第十六条生产技术部应定期对防腐化药剂使用的效果进行检查与

查核,并根据现场信息,调整防腐化药剂的型号和供给商。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获得最正确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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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化效果。

第十八条检查和查核

各使用单位每个月对防腐管理工作作一次检查查核,设施管理部应每

半年对防腐管理工作检查查核,查核结果归入绩效管理.

本办法起草人:王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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