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建设用大型吊车租赁服务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方拥有大吨位吊车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乙方因高

铁建设需要租赁大吨位吊车,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_台(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吨位吊车。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吊车,并妥善保管。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乙方如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

):¥_____元。

3.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

甲方。

3.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保证租赁的吊车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2 甲方应保证吊车的安全性能,并在租赁前对吊车进行必要的

检查和维护。

4.3 甲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提供吊车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4.4 甲方应在乙方需要时,提供吊车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吊车,并妥善保管。

5.2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吊车转租给第三方。

5.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时支付给甲方。

5.4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吊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吊车或吊车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退还部分或全部租金,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3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

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一、附件列表:

1. 租赁物品清单

2. 租金支付凭证

3. 吊车维护保养记录

4. 吊车操作培训资料

5. 合同履行证明文件

二、违约行为及认定:

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品或租赁物品存在质量问题,视为甲

方违约。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视为乙方违约。

3. 乙方未合理使用租赁物品或未妥善保管,视为乙方违约。

4.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视为违约。

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出租方:指提供租赁物品并收取租金的一方。

2. 承租方:指租赁租赁物品并支付租金的一方。

3. 租赁期限:指双方约定租赁物品使用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4. 租金:指承租方为使用租赁物品而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

5. 违约金: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应支付给守约方的赔偿金。

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租赁物品损坏或故障:

解决办法: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损坏部件。

2. 租金支付纠纷:

解决办法:双方核对支付记录,如有差错,及时纠正。

3. 租赁物品使用超出约定范围:

解决办法:双方协商调整使用范围,增加费用按约定处理。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解决办法: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起诉。

五、所有应用场景:

1. 高铁建设施工现场大型吊车租赁。

2. 大型设备安装与维护作业中的吊车租赁。

3. 建筑工地、仓储物流等需要吊车作业的场合。

4. 其他需要大吨位吊车租赁的临时性或短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