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位出租合同

出租方 (甲方 ):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乙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赞成依照以下条款签署本租借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是号。

二、租限时期及车位租金:自日至

年月

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元(大

三、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的所有管理费均由甲

方担当,甲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花销,否则,发生任何瓜葛及结果

应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赞成依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履行。 如因发生争议而需

要甲方予以协调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五、双方只构成车位租借关系,不构成保留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

车辆的安全防范工作, 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扔掉, 甲方不担当当

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

六、在租借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

使用权。未经甲方赞成,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售、转租、转借。否

则,甲方有权清除合同。

七、乙方不得更正本停车位用途。 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

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 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

应当马上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拥堵。在履约时期,如

因乙方原因以致停车场所受损,结果由乙方负责。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放弃连续出租或

租用本车位的,应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

九、租借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

30 天通知对

方,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十、本合同期内, 因不能抗力原因以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

或不能够使用的,本合同自然停止,甲、乙双方不担当当何责任。本

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见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

执一份,拥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电 话:电 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