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

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 手房所有权

证(编号:),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 ,产权人:,

房地产用途为:O

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 租约,甲方须

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协议,乙方对因原租赁协议而产生之纠纷 不承担任何责

任。

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仟—佰—拾一万—仟一佰—拾一元―角

—分(小写 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批准签订本协议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 甲、乙

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协议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 房价款。

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 认购定金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 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

《房屋买卖协议》,并于 年—月一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 之外的

房款人民币一仟—佰—拾一万—仟一佰—拾—元—角—分(小写

元)。

一次性支付,乙方在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将上述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因面积误差解决、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

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

1、甲方房屋产权信息虚假,或者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 封、

共有权人不批准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因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

2、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的。

第九条在本协议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 方

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 协

议的,无权规定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协议》签定后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 办理产

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规定 甲方以

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 的比例支 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 项由甲方承担,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因素 导

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规定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已付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第 五

条约定期限将二手房交付给乙方的,自约定交付日期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二手房 总

价为基数按每日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所有免去责任,但法 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并自不 可

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备注:目前租住的用户的押金由甲方在房屋交付的时候交给乙方,由乙方在用户租期结束时

根据房屋情况给予退还。

乙方:(签章)

日期:

甲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