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住宅出租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

1.1 租赁物描述

1.2 租赁物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

2.2 租赁结束日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

3.2 租金支付周期

3.3 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押金

4.1 押金金额

4.2 押金退还方式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5.2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变更条件

6.2 合同解除条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出租人违约责任

7.2 承租人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协商解决

8.2 法律途径解决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 法律适用

9.2 争议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宠物管理

10.2 维修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1.1 合同生效条件

11.2 合同变更条件

11.3 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二条 双方签字

12.1 出租人签字

12.2 承租人签字

第十三条 附件

13.1 租赁物清单

13.2 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14.1 补充条款内容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

1.1 租赁物描述

租赁物为位于涿州市X 街道X 号的住宅,房屋结构为X 室X 厅,

建筑面积为X 平方米。房屋内设施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

阳台等,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齐全。

1.2 租赁物使用范围

承租人租赁该住宅后,有权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但不得擅自

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损害房屋及设施设备。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

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开始日期为年月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

租赁期限为年,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租赁结束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X 元整。

3.2 租金支付周期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承租人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当季

度的租金。

3.3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人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方式由

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押金

4.1 押金金额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X 元整作为押金。

4.2 押金退还方式

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合同时,如房屋及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损坏已

得到修复,出租人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

人。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符合国家安全、消防及卫生等相关规定

(2)出租人应在租赁期间负责维修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

(3)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5.2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2)承租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和押金。

(3)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房屋及设施设

备。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变更条件

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6.2 合同解除条件

合同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在租赁期间,

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出租人

未按照约定提供租赁物,承租人也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双方应按照约定办理退还押金等手续。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协商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8.2 法律途径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

9.2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宠物管理

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养宠物。如承租人违反此约定,出租人

有权要求承租人立即搬离租赁房屋,并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

10.2 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因正常使用导致的设施设备损坏,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的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1.1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合同变更条件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11.3 合同终止条件

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租赁期满,承租人按照约定退还租赁房屋;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

(3)出租人收回租赁房屋;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双方签字

12.1 出租人签字

12.2 承租人签字

第十三条 附件

13.1 租赁物清单

13.2 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14.1 补充条款内容

如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1:租赁物清单

内容:包含租赁房屋的详细设施和家具清单,如床、沙发、电视

、冰箱等。

附件2:房屋钥匙交接记录

内容:记录房屋钥匙的交接时间、数量及双方签字。

附件3:房屋维修记录

内容:记录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

附件4:租金支付记录

内容:记录租金的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

附件5:押金支付和退还协议

内容:详细说明押金的支付金额、退还方式和条件。

附件6:合同变更协议

内容:如有合同变更,双方签订的书面变更协议。

附件7:合同解除协议

内容:双方签订的书面解除协议。

附件8:补充协议

内容:如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1:迟延支付租金

责任认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的,应支付迟延利息。迟延利息

按应付租金的日利率计算。

示例说明:如果承租人迟延支付一个月租金,则应支付一个月的

迟延利息。

违约行为2: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责任认定: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出租人有权要求

承租人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

示例说明:如果承租人未经允许在房屋内进行装修,则出租人可

以要求承租人拆除装修,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行为3:损害房屋及设施设备

责任认定:承租人损害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应承担维修费用。如

无法修复,则支付相应赔偿金。

示例说明:如果承租人故意破坏房屋内的家具,则承租人应承担

维修或赔偿责任。

违约行为4:提前解除合同

责任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

付给对方违约金。

示例说明: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通知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则应支付违约金。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出租人: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有权出租房屋的人。

2. 承租人:指租赁合同中租用房屋的人。

3. 租赁物:指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家具等。

4. 租金:指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租赁费用。

5. 押金: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用于保证租赁合同履行完毕

后租赁物的返还和房屋损害赔偿的金额。

6. 违约金:指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的违约补偿。

7. 租赁期限:指承租人租用租赁物的期限。

8. 合同解除: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