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电器安全责任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1. 电器设备清单

1.1 电器设备名称

1.2 电器设备数量

1.3 电器设备品牌

2. 出租方的责任

2.1 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

2.2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

2.3 维修和更换损坏的电器设备

3. 承租方的责任

3.1 正确使用电器设备

3.2 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备

3.3 及时报告电器设备故障

4. 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1 使用电器设备时的注意事项

4.2 日常维护和清洁

4.3 异常情况的处理

5. 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5.1 出租方的检查和维修

5.2 承租方的检查和维修

5.3 维修期间的安排

6. 电器设备的安全

6.1 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6.2 电器设备的防火防爆措施

6.3 电器设备的漏电保护

7. 电器设备的更换

7.1 电器设备的更换条件

7.2 电器设备的更换程序

7.3 电器设备的更换费用

8. 电器设备的赔偿

8.1 损坏电器设备的赔偿

8.2 丢失电器设备的赔偿

8.3 因电器设备故障造成损失的赔偿

9.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1 合同的变更

9.2 合同的终止

9.3 合同终止后的电器设备处理

10. 违约责任

10.1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0.2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 争议解决

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1.2 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12.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

12.2 合同的解除条件

13. 其他约定

13.1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13.2 电器设备的保险

13.3 合同的保密条款

14. 附件

14.1 电器设备清单

14.2 电器设备使用说明书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电器设备清单

1.1 电器设备名称: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等

1.2 电器设备数量:如空调1 台、冰箱1 台、洗衣机1 台、微波

炉1 台、热水器1 台

1.3 电器设备品牌:如格力、海尔、美的等

第二条 出租方的责任

2.1 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出租方应确保提供的电器设备符合国

家质量标准,能够正常使用。

2.2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出租方应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

保其安全运行。

2.3 维修和更换损坏的电器设备:出租方负责在合同期间对损坏

的电器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条 承租方的责任

3.1 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承租方应按照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

使用,不得违规操作。

3.2 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备: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备的结

构和功能。

3.3 及时报告电器设备故障:承租方发现电器设备故障时,应立

即通知出租方。

第四条 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1 使用电器设备时的注意事项:承租方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

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

4.2 日常维护和清洁:承租方应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

,保持其良好状态。

4.3 异常情况的处理:承租方在遇到电器设备异常情况时,应立

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5.1 出租方的检查和维修:出租方应在每个合同年度对电器设备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

5.2 承租方的检查和维修:承租方应每月对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

查,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维修。

5.3 维修期间的安排:电器设备维修期间,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条

件的替代设备给承租方使用。

第六条 电器设备的安全

6.1 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承租方应按照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和

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2 电器设备的防火防爆措施:承租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

器设备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6.3 电器设备的漏电保护:承租方应确保电器设备具备有效的漏

电保护功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电器设备的更换

7.1 电器设备的更换条件:电器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

,且无法修复时,可进行更换。

7.2 电器设备的更换程序: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提供损

坏设备的详细信息。出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提供替代设

备。

7.3 电器设备的更换费用:电器设备的更换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如属承租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更换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 电器设备的赔偿

8.1 损坏电器设备的赔偿: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疏忽导致电器设

备损坏,应按照设备的原价进行赔偿。

8.2 丢失电器设备的赔偿:承租方丢失电器设备,应按照设备的

原价进行赔偿。

8.3 因电器设备故障造成损失的赔偿:如电器设备故障导致承租

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双方同意,可通过书面协议变更合同内容

9.2 合同的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本合同

即终止。

9.3 合同终止后的电器设备处理: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将电器

设备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归还或出售,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电器设备或

服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承租方的损失、支付违

约金等。

10.2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维护电器

设备或违反合同其他条款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出

租方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如选择仲裁,合同双方应同意接受仲裁

机构的终局裁决,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合同的解除条件:合同双方同意,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电器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由出租方负

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2 电器设备的保险:电器设备保险由承租方负责购买,保险费

用由承租方承担。

13.3 合同的保密条款: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同

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电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4.2 电器设备使用说明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电器设备清单

详细列出所有出租的电器设备,包括名称、数量、品牌等信息。

附件二:电器设备使用说明书

提供每台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详细说明操作步骤、维护保养

方法等。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1. 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或服务。

2. 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和维修电器设备。

3. 承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器设备。

4. 承租方擅自改动或损坏电器设备。

5. 承租方未及时报告电器设备故障或损坏。

责任认定标准:

1. 出租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2. 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电器设备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

任。

3. 承租方未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导致人身或财产损

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责任。

示例说明:

如果出租方未能按时提供电器设备,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

出租方应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方未按照使用说明使用电器设备,导致设备损坏,承租

方应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的费用。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出租方:指提供电器设备并有权收取租金的一方。

2. 承租方:指租赁电器设备并支付租金的一方。

3. 电器设备:指合同中列出的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热

水器等。

4. 违约:指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5. 赔偿责任:指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应承担的补偿责任。

6. 保险:指为电器设备购买的保险,用于保障设备在租赁期间的

安全。

7. 仲裁:指合同双方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

8. 生效:指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

违约,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电器设备是合同中的租赁物品,承租方

需正确使用并维护。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用于保障电器设备的安全。如

发生争议,双方可选择仲裁解决。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