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及期限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市 区 街道 社区

楼 单元 号,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计 个月。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按 结算。

• • •

2、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

账户。

3、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

协议,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条违约责任)就行解决。

4、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5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四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相称于二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在租赁协议结束后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

如碰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

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

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七条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批准,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甲方有必要时需要乙方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2、电、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准时、足额缴纳。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1、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

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在 租

赁期间,负责管理和使用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管理疏忽导致物品丢失或使用不 妥

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补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

装修或设立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

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

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规定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本地有关部 门

或所在社区内规定并承担所有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自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在可以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如水、电、家具、电器、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

的,应于7日内向双方说明。

3、乙方应于房屋租期满后,将承租房房屋及附属设施、家具电器设备交还甲方。应保证房屋 及

设施、水、电、家具、电器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端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无端提高房 屋

租赁价格,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约时间交纳房屋租金或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批准,转借、转租、装修、承租 房

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房;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 时根

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本地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规定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批准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达不续租的,则视为批准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达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

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 租

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达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 收

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 一

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家具及水电底数清单:

(-)开始租赁时甲方提供应乙方物品、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燃气底数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需交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

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