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舞台使用管理规定

金志舜 整顿

為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保证剧院的设备、设施及人员的安

全,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入场前准备:

1、舞台技术部向演出团体或使用单位(如下简称演出单位)

提供剧场技术手册和舞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演出团体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舞台使用管理规定,演出团体的技术部

门应仔细阅读剧场技术手册;

2、演出团体应与国家大剧院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后,方可

进场;当发生违反消防安全协议书的规定期,舞台技术部有

权进行制止;

3、演出团体应向舞台技术部提供所有进场布景、道具和其

他器材的包装形式、规格尺寸、重量等资料;

4、演出团体向舞台技术部提出演出所需的设备,包括演出

当中所有动作的舞台机械设备状况、灯光、音响及其他所有

规定使用的设备设施,并填写舞台设备需求表以及根据国家

大剧院剧场技术手册向舞台技术部提出演出所需的台上布

景位置图、起吊物体的重量,台下机械运行图、布景尺寸和

重量;灯位布置图、灯具种类、电源容量等文字、图片资料;

5、演出团体应明确舞台协调及安全负责人,协调所有进场

布景道具和其他器材的寄存位置,对大剧院设备设施也許构

成损坏的,应采用防护措施;

二、人员管理:

1、演出和装台人员进入舞台区域時,应佩戴工作证并且遵

守对应的规章和条例;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装台時间、程序

和进场人员数量工作;

2、除指定吸烟区外,严禁在国家大剧院建筑内吸烟,违者

予以重罚; 3、严禁演职人员将饮料及食物带入舞台工作区

域,保持現场卫生清洁; 4、未经舞台技术部项目负责人同

意,演出团体人员不能进入天桥、栅顶、设备机房、设备基

坑等区域;

5、严禁与演出无关人员进入舞台区域,一经发現立既清退;

6、演出中候场演员和换景人员应在指定区域等待,不得进

入主舞台区域和舞台监督台附近。

三、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

1、装台、演出期间,严禁在防火幕、防火卷帘门下、消防

通道和消防设施前堆放布景、道具;

2、舞台工作区域严禁动用明火,若确因特殊状况需动用明

火,应报国家大剧院安保部同意,并办理动火证,采用对应

防止措施后,经舞台技术部同意方可实行;

3、演出中需采用焰火效果時,应报国家大剧院安保部同意,

采用对应防止措施后,经舞台技术部同意方可实行;

4、舞台上使用的布景、道具,应尽量使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易燃材料应做阻燃处理,耐火等级检测汇报应报国家大剧院

安保部同意、立案;

5、舞台工作区域严禁使用油漆、稀料、自喷漆等易燃易爆

溶剂,对修补布景使用的少許涂料,应采用消防和防护措施;

6、装台期间,舞台严禁使用电焊、电锯等电器设备加工或

修补布景、道具,若确因特殊状况需使用,应报舞台技术部

并经国家大剧院安保部同意,在保证安全、卫生的状况下在

进景铁门外进行;

7、严禁在舞台工作区域各类电气箱、插座箱、控制台上放

置物品;

8、舞台上严禁使用不符合北京地区电气安全规程的产品或

不合适在舞台使用的设备或线缆;

9、安装的灯具与布景、幕布之间要保持不少于50 厘米的安

全距离,特殊状况要减小间距時,在采用可靠的防火隔热防

护措施并经舞台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行;

10、严禁直接在舞台面上使用灯具及其他设备,如需在舞台

面上使用灯具及其他设备,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隔热防护措

施;

11、舞台上接用临時用电,必须报請工程部核准,并由持证

电工操作并符合用电规范,不得超负荷使用舞台部分的电源

箱,并随時保持电源箱门的关闭;

(二)设备使用安全

1、在使用升降台、车台、车载转台、筒型转台等台下机械

设备時,演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行,并负责演职人

员的安全,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严禁设备上人员移动,并

防止人员与机械、布景及其他物体发生刮碰;為保证安全,

车台、车载转台运行中,机坑内严禁站人,升降台边缘应设

置警戒线或警戒标志;

2、严禁在车台、升降台运行時使用烟雾、干冰等影响视线

的特殊效果; 3、舞台布景吊装時,演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

责配合舞台机械的运行; 4、用钢丝绳、麻绳、尼龙绳等悬

吊布景、道具時,应按照国标规定的最大载荷规定和安全的

系結方式;

5、悬吊的布景安装要牢固可靠,重量不得超过吊杆的额定

载荷;相临布景之间应保证足够安全距离,硬景片和硬景片

最小间距不不不小于30CM,硬景片和穿管软景最小间距不不

不小于40CM,纱幕和不穿管软景与其他布景间距不不不小于

50CM;特殊状况下,应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可减少间距

10 CM;

6、安装的灯具和连接导线要牢固可靠,所有吊装的灯具和

效果器具都必须加装保险装置;吊装重量不得超过灯架或吊

杆的额定载荷;临時灯光连接线的安装位置严禁与设备运行

发生冲突;

7、严禁沿舞台纵深方向前后牵引和斜拉飞行器,飞行器使

用应与其他设备保持不不不小于2 米的安全距离,安全带等

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并有专人看护;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加系保险带,并防止手中和衣袋中的

物品落下伤人; 9、严禁直接在栅顶、天桥、馬道上吊挂布

景、道具,如因演出确实需要,须经舞台技术部同意,在保

证安全的状况下方可进行;在栅顶、天桥、馬道上作业時物

品安放要安全,防止从高空下落物品对人员的伤害。

10、演出期间如演出单位因剧情需要,规定关闭工作藍灯的,

有关的安全工作由演出单位自行负责。

四.舞台设施管理:

由演出部和舞台技术部与演出单位双方現场负责人对舞台

工作区域和舞台有关的设施以及事先约定需要使用的设备

进行共同检查,确定设备设施与否完好、正常、清洁,并进

行书面确认;

1、演出单位进入舞台区域后,应保护所有舞台设备和设施,,

严禁直接在舞台台面上拖拉会损伤台面的布景、道具及其他

设备;防止在搬运、安装布景道具時碰撞、刮蹭舞台设备和

设施;

2、舞台区域不得使用双面胶、封箱带、多种彩带、彩花喷

管等物品,以免导致危险和舞台设施的污损;

3、严禁在舞台木地板上使用钉子、螺丝钉、铁丝等固定布

景、道具及其他设备;

4、严禁在舞台边檐幕和假台口装饰面上用钉子、码钉枪、

胶带等进行遮盖装饰;

5、舞台上的多种线缆要尽量绕开人员通道,如无法绕开,

则需采用足够的防护措施;

6、观众席内不許安装设备及布景,如尤其需要,须在征得

舞台技术部和场务部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卫生的状况下

方可安装,不应影响观众正常观看演出;

7、假如需要调整边檐幕,一定要保证边檐幕的安全、卫生,

假如确需将边檐幕摘下,要包好收藏,演出結束后恢复原状;

8、如演出需要使用水及干冰机、烟雾机、泡沫机等设备,

应做好防渗漏措施,使用時有专人看守,以防止其倾翻、渗

漏和外溢。

五.演出管理:

1、演出单位的舞台监督应在彩排此前与剧场的舞台监督协

商演出流程;

2、演出前的工作流程要遵守舞台技术部的工作流程,如因

演出需要有特殊处理,必需与剧场舞台监督协商确认后,方

可执行;

3、演出开始時间应当按照演出规定的時间严格执行,如因

特殊状况需要推迟开演時间,双方舞台监督应协商后,协调

剧院有关部门后方可执行;

4、如演出中使用大幕,观众进场前10 分钟大幕必需关闭;

如不使用大幕,观众进场前10 分钟必需停止主舞台区域的

工作;

5、舞台设备演出程序(包括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系统)

在开场前60 分钟加以确认,不再改动。

6、演出过程中如出現意外状况,双方舞台监督应协商采用

应急措施处理,假如确实无法处理,需要暂停或者取消演出,

应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方可宣布执行;

7、拆台時,演出单位应按照舞台技术部协调人员的指挥进

行工作。

8、拆台結束后,演出单位需将舞台设备、设施恢复到进场

時状况。双方現场负责人共同根据进场時确实认文献对現场

进行检查,并书面确认。

演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装台、演出,假如因违规操作

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剧场有权追究演出单位及负责人

的责任,根据所导致后果的状况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