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岗位职责3

9、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创立工作岗位

(1)负责系统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2)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计划、经验总結、经典推

荐等工作;

(3)负责认真组织贯彻《辽宁省地税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

意見》;

(4)负责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有的放矢地开

展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税务文化建设和学习型组织的创立活动;

(6)负责组织、协调上级机关及本单位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竞赛

活动;

(7)负责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服务十佳”办税窗口、巾帼

文明岗、优秀税务工作者等创立活动的评比、总結工作;

(8)负责发現、推荐、培养先进经典工作;

(9)负责开展宣传先进经典工作;

(10)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11)负责双拥工作共建工作;

(12)负责窗口建设工作,规范窗口服务原则开展政务八公动工

作;

(13)负责起草本岗位波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

(14)负责本岗位波及的其他记录和调研工作;

(1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考核管理岗位

(1)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目的管理考核细则及方案;(2)负责

迎接上级机关目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平常及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并对考核成

果进行表扬通报;

(3)负责制定和修改绩效考核方案和管理措施;

(4)负责组织、实行、协调本单位平常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考

核成果进行表扬通报;

(5)负责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总結;

(6)负责起草本岗位波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

(7)负责本岗位波及的记录和调研工作;

(8)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岗位

(1)负责起草教育培训長、中、近期规划和计划,并认真贯彻《全

省地税系统“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

(2)负责根据本单位及上级机关年度培训安排,分级分类组织业

务培训班;

(3)负责根据本单位及上级机关组织业务竞赛的详细安排,组织开

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

(4)负责兼职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培训、管理工作;

(5)负责向市局推荐委托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人选工作;

(6)负责搜集专业人才有关资料,形成专业人才库和梯次专业人

才构造网;

(7)负责鼓励干部在岗自学获得学位,优化干部学历学位构造;

(8)负责掌握干部参与律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

试状况;

(9)负责起草本岗位波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

(10)负责本岗位波及的记录和调研工作;

(11)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党建工作岗位

(1)负责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的调研、经典推荐、工

作总結;

(2)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

(3)负责组织开展“三先两优”活动;

(4)负责做好党员发展的详细事务性工作;

(5)负责组织好发展对象的集训、平常培养、发展前的考核、

发展中的程序性工作;做好党员转正工作;

(6)负责承接平常组织关系接转;

(7)负责中心组学习资料的准备,学习记录、登记等工作;

(8)负责“三会一課”制度贯彻的平常事务性工作;

(9)负责收缴党费、评议党员、开展党曰活动的详细组织工作;

(10)负责机关党委换届改选工作;

(11)负责筹办机关党委工作的多种会议;

(12)负责起草本岗位波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

(13)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工、青、妇工作岗位

(1)负责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青年

工作、妇委会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多种活动;

(3)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結;

(4)负责“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立活动;

(5)负责管理工会经费;

(6)负责起草本岗位波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

(7)负责本岗位波及的记录、调研、协调工作;

(8)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行政监察岗位

(1)详细负责社会廉政监督工作。

(2)详细负责对税收执法、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

人员录取、干部提拔选举测评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3)详细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4)详细负责市局转办的省政府民心网、市政府政风行风热线

等外网网站群众诉求的办理工作。

(5)详细负责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6)完毕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党风廉政建设岗位

(1)详细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详细负责廉政目的考核工作。

(3)详细负责廉政责任状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4)完毕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信访案件检查岗位

(1)详细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工作。

(2)详细负责信访件的初查核算、信访件結案、信访件保管工

作。

(3)详细负责起草信访工作总結及上报信访报表工作。

(4)详细负责案件检查的初步审核工作。

(5)详细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上报工作。

(6)详细负责职权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

(7)详细负责案件管理和案件检查的总結和上报工作。

(8)完毕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科長:陈国涛 联络电话:87108012

人事科副科長:彭继超 联络电话:87108013

三、计划征收科岗位职责

负责税(费)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费登记(不设

审批大厅)、纳税人变更税费登记(不波及迁移主管地税机关)、注

销税费登记、税费申报和其他涉税(费)申請及征询业务,并进行有

关计算机处理、资料传递和送达有关税(费)业务文书;负责税款、

费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销号和对帐;负责清理欠税(费)工作

的组织管理;负责发票的发售;负责对受理登记、申报、征收、发票

环节的程序违章事项实行惩罚;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的管理

和维护;负责计算机涉税(费)信息管理;办税服务厅管理及基层地

税所办税窗口业务指导;负责“一窗式服务”措施实行,纳税人涉税(费)

事项前台受理登记及向后台传递的业务处理,“值班長”工作制度的实

行;负责税(费)计划、会计、记录征收状况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

重点税(费)源户报表的呈报和分析;负责地方税收提退、抵缴业务

处理及对基层地税所业务指导;负责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和专題资

金管理;负责装备管理;负责编制、审核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

经费领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有关征管资料的搜集、

整顿、归档;负责编报有关业务表报资料等。

计划征收科岗位设置為18 个:科長岗位、副科長岗位、综合岗

位、税收计划岗位、税收会计岗位、税收记录岗位、税收票证管理岗

位、经费会计岗位、经费出纳岗位、计算机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

涉税事项受理岗位、政策征询服务岗位、登记岗位(没有审批大厅)、

平常申报岗位、現金开票汇总岗位、現金收款上解岗位、发票管理岗

位。

1、科長岗位

(1)负责计划征收科内全面工作的计划、协调、组织指导、贯

彻和考核;

(2)负责计划征收科内基础建设的指导工作;

(3)负责计划征收科内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起草的有关文献,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年度(六个月)工作计划、年度(六

个月)工作总結、中長期规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向上级机关的請示、汇报,报分管局

领导审批;

(7)负责计划征收科记录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8)负责测算编制全区税收收入计划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

批;

(9)负责审核组织收入状况通报和向区政府、人大等部门发送

的收入状况简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0)负责审核代扣代缴手续费,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1)负责审核作废、损失、停用等票证和票款损失申請核销的

处理意,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2)负责审核税费退库,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3)负责审核财务预、决算,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4)负责审核经费支出,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5)负责审核全局基本建设项目,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6)负责审核全局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的处理意見,报分管局

领导审批;

(17)负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

(18)负责审批各类纳税(费)申报资料;

(19)负责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工本费发票核销的审核,报分管

局领导审批;

(20)负责购票资格认定、超限量文书、购票特批的审批;

(21)负责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請、代开发票的审批;

(22)负责发票缴销受理的审批;

(23)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科長岗位

(1)协助科長开展科内工作;

(2)根据科内分工负责详细工作;

(3)根据科長授权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

(4)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岗位

(1)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业务综合性管理措施,报科長审核、

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承担的领导发言,报科長审核、分管

局领导审批;

(3)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年度(六个月)工作计划、年度(六

个月)工作总結、中長期规划,报科長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综合性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报科長

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内跨岗位的综合性文献材料,报分管

局领导审批;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完毕综合性文献材料,报科長

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对波及计划征收科的会签会办文献提出提议,报科長

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見协调有关部门详细贯彻;

(8)负责对征求计划征收科意見的文献材料提出提议,报科長

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根据科室意見协调有关部门详细贯彻;

(9)负责承接办公自动化、科网站、波及本部门的12366 业务

等信息化工作;

(10)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专业会议的综合材料,报科長审核、

分管局领导审批;

(11)负责组织实行计划征收科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目的考

核等详细工作;

(12)负责管理计划征收科信箱;

(13)负责计划征收科内文献资料搜集、立卷、归档等基础资料

建设;

(14)负责计划征收科印鉴管理;

(15)负责计划征收科备品、设备管理;

(16)负责根据计划征收科意見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7)负责局机关安排活动的详细组织贯彻;

(18)完毕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