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市粮食局 2010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责任内容考核标准

标准分

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无工作计划的不得分,年终未进行自查总结的,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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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有自查有总结。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局党委书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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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汇报少一次扣 2 分。

报制度,全年不少于两次。

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

2

育,健全学习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季度组织一

10

活动缺少一次扣 2 分,学习记录不完善每次的扣 0.5 分。

次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廉政职责。落实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本项不得分,责任制未分解

3

好支部(总支)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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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的扣 5 分。

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到位”。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 强化制度

(1)制度不健全扣 2 分;( 2)落实措施不到位的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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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措施,确保制度管用有效。

(3)无制度的本项不得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被市局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情节较轻未被查处的,每次

5

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八个坚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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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2 分。

个反对”等有关规定。

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强化

(1)“三公开”每少 1 项扣 3 分。

6

10

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2)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市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依法加强

(1)违反市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每例扣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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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纪律法规,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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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纪律法规的,每例扣 5 分。

私设小金库。确保粮食政策性资金安全。

(3)违规使用粮食政策性资金的,扣 5 分。

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 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积极预防和妥

(1)每发生一例到市局上访的,扣 1 分。每发生一例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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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处理各类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注意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上访的,扣 2 分。( 2)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不及时向市局报

及时解决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成果。

告的,发生 1 例扣 2 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和市局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和聘用

(1) 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每发生1 例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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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用人用工中的不正之风,

(2) 每发生 1 例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扣2 分。

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作风,坚决反对和

(1)对市局部署工作落实不及时的,每次扣1 分。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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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奢侈浪费。对市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有布置、有检查、

落实的,每次扣 2 分。( 2)发现有奢侈浪费行为的,每次

有总结,着力提高工作效能。

扣 2 分。

说明:

1、本考核细则评分标准为100 分,年底按比例折分计入《2010 年市直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评分体系。

2 、各项中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加倍扣分;各项扣分以该具体项目标准分扣完为止。

3 、工作实绩特别突出或某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得以推广的,酌情予以加分。

4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拒不执行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各级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的;

(2)对单位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市局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

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对其立案查处的;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干部任用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或受到责任追究的;

(5)发生非自然原因引起的重特大事故,须追究领导责任的;

(6)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须一票否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