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监督不是一个单向的工作,需要监督双方精诚合作,密切配合。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领导讲话(一)尊敬的各位监督员,各位老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海安药监局全体干部职工,感谢各位监督员多年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今天的座谈会。今天这个座谈会,主要是向各位监督员汇报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请在座各位监督员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下面,我就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在座各位作一汇报。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南通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发展大局,以“新机构、新职能、新作为、新形象”为主题,以“双争双保”(即省市争一流,全国争示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不出事,确保干部队伍建设不出事)为目标,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大力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水平,全力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后荣获省、市“文明行业”、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法治南通建设先进集体”、“十一五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批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为契机,着力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月24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海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政办发„20xx‟19号)。在职能调整上,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能划给县卫生局,增加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能。在机构设臵上,新增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政策法规科(与办公室合署);在人员编制上,机关行政编制数保持不变,中层干部职数相应增加。同时,在镇级政府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到6月底,各镇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全部配齐到位,在各行政村新聘请了262名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监管力量。
机构改革到位后,为加强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中层干部结构,推动药监事业科学发展。8月份,我局积极推进了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局成立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评组。考评组由班子成员组成,并邀请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派员参加考评组,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加监督。通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公布职位职数、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与推荐、竞岗演说与组织考评等程序,从9名公开报名者中竞选产生了中层正职4名,中层副职3名,8月底已到岗任职,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各项工作出现了生机勃勃的景象,推进了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形成。
二、以明晰监管责任为重点,不断夯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基础。
今年是我局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的第一年,面对新职能新任务,我局积极探索建立保化监管机制。一是组建队伍,提高能力。3月份与卫生局进行了职能移交,组建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落实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岗位和人员,编制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汇编》,对136名保化监管从业人员和28名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水平。二是深入调研,摸清家底。从3月初开始,启动了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数据库建立工作,对全县药品零售连锁公司和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保健食品调研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县有营业执照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有354家,化妆品经营企业有379家。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建立完善了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批流程和法律文书;公开了保化产品行政许可、日常检查、监督抽验、举报受理、案件查处等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启动了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和现场核查工作,完成了保健食品前臵许可审批单位39家,发放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书39份。四是强化服务,发展经济。积极为企业上马项目提供热情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公鸿寿保健食品公司保健食品项目正在积极申请当中,鑫缘集团化妆品项目已通过省、市局现场检查初查和复查。五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完成36个批次的保健食品抽样工作,占全年计划的80%,未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对国家药监局通报的上海养生堂假冒保健食品、中华回春宝等45种保健食品以及DNA色素细胞转移霜等多种化妆品开展排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200多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98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70家次。
三、以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市政府将我县列为全省首批创建县之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将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月度重点工作,下发全县各镇、各部门。8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做重要讲话,要求全县上下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确保创建工作拿牌子、出经验、有亮点。围绕创建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列入对各镇、各部门目标考核,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全县300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政府办分管主任、药监、卫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20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安县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组,组织开展了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检查评估,出台了《海安县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加强药品购销管理意见》、《海安县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创建合力,确保了创建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在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层层签订药械质量安全责任书,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加强南通市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广达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的指导推进,确保如期通过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认证。截止9月底,全局已完成日常监管单位651家,监查覆盖率达98.7%,检查次数809次,完成率达110.5%。
今年需重新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40家零售药店,已有28家药品零售企业完成换证工作;24家需重新进行GSP认证的单体零售药店,已有15家通过市局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对42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率达100%;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1-9月份,完成ADR在线上报单位136家,参报比例达87.18%,在线报告数608份,新的严重的ADR报告数110例,占报告总数的14.97%,暂列全市第一。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械质量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9月份已检查43家,跟踪检查率达82%。二是突出流通监管,保障基本药物质量。认真落实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与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了基本药物质量管理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了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加大基本药物监督抽检力度,1-9月份监督抽检基本药物70批次,收到基本药物抽样检验报告书64份,全部合格,确保了临床用药安全。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电子远程监控。积极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和推进药品远程监控工作,组织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远程监控推进工作会议,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即把远程监管与零售药店开办、变更等许可事项相结合;与零售药店GSP认证检查相结合;与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药店分级管理相结合;与零售药店医保定点资格准入相结合。目前,全县217家药品零售企业中,已有85%的零售药店的药品进销存能实现与我局的数据互联。四是强化企业诚信,健全药品安全诚信体系。5月6日,组织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推进大会,全面部署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10家医药企业联合向全县500多家涉药单位发出《质量诚信经营倡议书》,4家单位做了表态发言,2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递交了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质量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书。从5月初开始,全局分成四个组,对全县200多家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对照海安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记分26条标准,逐项对照,逐项打分,目前共开出“海安县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记分告知书”89份,12人被列入一般失信名单,2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对质量负责人不在岗的2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在《海安时报》开辟了“建设诚信药业,保障公众健康”专版,进一步营造以诚信经营为荣的行业氛围。在8月份召开的全县“两大”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局作了重点经验交流,得到县委、县纪委李春旺书记的充分肯定。
四、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我局药品稽查工作主动顺应机构改革带来的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以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为重点,开展了多个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10月20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845人,检查单位976个,立案查处各类案件65件,其中抽样以外的案件28件,占总案件数的46%,结案59件,涉案总货值38.09万元。完成药品抽样数247批次,收到监督抽样检验报告书136份,不合格44份,阳性率为31.6%。
1、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加大农村药械市场检查力度,先后对28家乡镇医院、8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家个体诊所和15家厂校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2起,使用假劣药械案件3起。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 重点对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质量负责人履职情况、经营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检查整改意见316条,立案查处假劣药品案件8件,查获虚假违法广告品种8种。
2、破解难题,务求实效。今年以来,我局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举措,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公众用药安全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满足群众诉求。一是严查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对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化妆品等冒充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在海安电视台《以案说法》节目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形式、骗术、危害性告知公众。全县共检查有关经营单位530家次,撤柜“非药品”50多个品种批次,发现并查处涉嫌冒充药品的保健食品8种次,查处了未经批准生产的假药白花蛇七层透骨贴、伤痛舒贴、二十六味帝皇丸等8种品种,案值逾万元,遏制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二是严查违法药品广告。投入3万多元,建立数字化媒体广告实时监测系统,实现了对电视媒体播出药品广告的全天候监测。今年前三季度,共监测药品违法广告59条次,移送工商部门43例,全部在《海安时报》和局政务网站公开曝光,对天元大药房等7家违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深入开展假冒名牌药械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经销的知名品牌药械产品和医疗单位临床使用量大、价格明显不合理及各级药监部门质量通报的知名品牌药械产品。经过对25家医疗机构、3家批发企业、3家连锁企业和13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全面检查,相继查获4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无注册医疗器械案;查获2家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采乐”及云南白药膏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3、深挖案源,突破大案。稽查人员积极创新思路,主动出击,在大案要案查处上实现了新的突破。查获某药店涉嫌从无证单位购进中药饮片品种有100多个,案值逾万元。连续成功查获了12家药品经营企业涉嫌经营无注册医疗器械案。查获两批非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成分案,案值达万元,有效的遏制“非药品”的违法经营行为。查获三家医疗机构使用涉嫌无注册医疗器械B超案,取得大型医疗器械查处的新的突破;成功查获张某无证经营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及袁某无证经营假药全身关节痛一丸灵,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移送。特别是联合公安查处的“3.15”王某假冒非法经营进口抗肿瘤假药案,横跨黑龙江、北京、山西、广东等22多个省市,总涉案货值超亿元。据排查、梳理和分析,该案涉案人数多达2500多人,省内外可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多达70多人,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0人,网上追逃2人。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过程中,成为我局建局以来国家局挂牌督办案件第一大案,并受到公安部的通电嘉奖,为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4、创新手段,提升效能。多措并举加强药品抽样工作,紧扣药品抽验的三个重点,即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把常用药品、广告药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增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健全稽查信息数据库,至9月底,已建立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所有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用药品数据库,信息数据库在查处突发事件和假劣药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数据库比对发现了肿节风注射液等两批次劣药。
五、以加强引导服务为中心,努力助推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十二五”规划要求,坚持“围绕发展抓监管,抓好监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推动医药产业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1、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推进医药企业间的兼并重组,进一步整合资源,在逐步限制单体零售药店的开办的同时,将现有单体药店整合到连锁企业,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壮大,提升海安药品零售连锁品牌。经过近几年的引导与扶持,我县连锁经营从无到有,规模由小到大,品牌效应逐步提升。目前,全县已有药品生产企业1家(制氧厂),药包材生产企业1家,医院制剂室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零售连锁公司4家,零售药店215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5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21家。南通苏中医药物流上半年实现销售额近4亿元,全年有望销售8亿元,终端配送客户5200家,成为南通市物流十强企业,海安县服务业龙头企业。江苏广达年销售突破2.5亿元,被省药监局评为江苏省诚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坚持规范管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区分各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把打击重点放在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以及严重侵害广大患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上,对一些非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违法行为,坚持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帮助分析查找原因,堵塞工作漏洞,完善规章制度,努力为地方医药产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
3、提供优质服务。以作风效能建设为抓手,在窗口服务科室全面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了党员干部定期联系乡镇企业制度。将全县14个镇和6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划分为三组,由三名局领导带队分别挂钩联系。重点了解各镇发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划和基本情况,主动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为企业开办提供绿色通道,为企业规范管理提供技术指导,为产业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捷的通道,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努力促进地方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机构改革后,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新组建了政策法规科,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继续保持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行政执法零投诉、零上访。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今年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行政权力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了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39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其它行政事项1项,增加化妆品行政处罚事项17项,重新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事项共233项,其中药械行政处罚189项,行政强制24项,化妆品行政处罚事项17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局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已全部实行上网公开运行。
2、积极深化“一公开两回访”活动。将公开回访对象从企业法人扩大到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回访形式从书面回访扩大为下基层面对面回访。1-9月份,对62件行政处罚案件、4家新申办的零售药店、13件举报投诉进行了回访,回访率达到100%,满意率达98.6%,对45家零售药店进行了药师在岗执法监督,监督率达到26%,全县药师在岗率达86%。5月份,对查处的16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进行了公开合议,除邀请行风监督员、管理相对人参加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外,又将案件当事人作为公开合议的受邀请人,让当事人全面了解行政执法全过程,亲自参加案件讨论,亲自评价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意见,通过这一举措不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而且让当事人深受教育,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3、着力强化行政执法质量查评。认真修定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形成8项42条的考核评议内容,并且首次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列入考核要求,加大了对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的考核力度。依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海安县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在稽查科自查自评、政策法规科复查审核的基础上,主动邀请县法制办、县依法治县办、县人大内司委、政协法制委的专家,对1-10月份已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案卷查评小组根据案卷评查及打分情况,评选出优秀案卷,送省参评,并写出案卷质量查评情况通报,在全局人员会上进行通报,促进了局机关执法水平的提升。
4、积极探索药品监管社会管理创新。按照争当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合成战排头兵的要求,主动适应新要求,积极践行新理念,重点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创新上做文章。先后推出“双争双保”工作总目标、“新机构、新职能、新作为、新形象”工作新理念、“食安药真保健康”服务品牌。积极推进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远程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等监管体系、手段、载体创新,调研论文《食品药品监管创新思路与抉择》入选全县《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文集》,政策研究课题《机构改革后县级药监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为2011-2012年度省级研究课题,多篇法治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海安时报》专题报道了我局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与做法。
七、以开展主题教育为载体,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按照市局党组和县委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开展了 “效能建设巩固年”、“崇德守信年”、“树正气、提效能、促和谐”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以全县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专题片及各项工作通报为鉴,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大讨论。不断创新作风效能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的意见》,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意识、服务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内容,采取平时考核与季度集中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局机关各科室和个人作风效能进行定量、定性、定时考核。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2、狠抓机关内部管理,促进在岗在行在状态。立健全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和考勤考核制度,由纪检监察员定期组织明察暗访,严厉查处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行为。全局干部职工人人签订了“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严禁酒后驾车”承诺书,将药监系统“八条禁令”、“十一个不准”、“禁酒令”印成小卡片随身携带,全局人员都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6月份,局纪检组组织对各科室上半年工作专题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对全局78个具体考核内容集中进行测评,考核结果在全局人员会议进行通报。积极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网上举报、网上发贴办理工作,认真执行网上回帖“八项制度”,及时回复网民建议与意见,得到了网民的好评。
3、强化内控机制制约,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县政府明确的机构职能和县纪委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出内控事项61项,明确30个岗位职权,编制流程图23份,编印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控机制工作手册》,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将应列入政府采购的电脑、软件、大额办公用品等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使用的2名驾驶员等工勤人员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渠道聘用;公务执法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大额支出坚持党组集体研究,经费结报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
4、狠抓党风廉政工作,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切入点,坚持把干部职工诚信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关口,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道德诚信公开承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算好政治、经济、家庭三笔账。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县行政中心二楼参观廉政教育展览。认真学习全国药监系统勤廉标兵延安局史俊琴同志和县十佳勤政廉政干部先进事迹。在南通苏中医药物流中心、县人民医院、江苏广达集团等3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设立效能监察联系点,聘请廉政监督员、设臵廉政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不定期听取被监管单位的建议与意见,逐步构建单位、社会、家庭和管理相对人人“四位一体”的诚信道德监督网络。切实巩固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成果,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正常开办“政务公开栏”和反腐倡廉宣传栏,把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规定、零售药店受理申办和行政处罚程序、局机关各科室职能、服务承诺、主题教育内容一一公示上墙。开展了“廉政格言”征集、“廉政短信”群发活动,创办了《廉文荐读》内刊,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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