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凉府办函[2008]319号

时间:24-06-20 网友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8.12.17

施行日期

2008.12.17

文号

凉府办函[2008]319号

主题类别

公司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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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3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适应我州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融资、国有企业改革平台,整合优势资产和资源,积极推进我州经济战略性调整,经九届州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凉山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民族投资公司、凉山州投资公司进行整合,组建为新的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施方案》,三家公司财务并账时点为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三家公司的经营业务、工作职责、债权和债务以及有关经济、民事关系由新组建的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延续。

  三、凉山州扶贫开发两资办、凉山州财政局在凉山州民族投资公司、凉山州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资产由新组建的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设部门代为管理。今后其委托代管资产的处置方案经该公司报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州人民政府审批。收入部分转增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损失部分核销(账销案存)。

  四、凉山州财政局2005年拨给凉山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100万元用于增持州商业银行股份,但工商注册资料反映州商业银行股权持有人为州财政局。现明确州商业银行2100万元股权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同时,将州财政局另持有的州商业银行360万元股权一并无偿划转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五、凉山州投资公司自营业务占用凉山州财政局的财政周转金(委托存款)3429.8万元无偿划转给新组建的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金。

  六、凉山州财政局将三家公司按审计决定解缴州级国库2468万元,于2008年底前返还给凉山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本金注入。

  七、凉山州投资公司对非州级财政和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股权采取回购等方式于2008年底以前予以退出,以确保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的实施方案

州人民政府:

  为适应我州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国企改革平台,整合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强化资本运营,积极推进我州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国投公司)的有关精神,拟定州国投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建方式、经营模式和范围

  (一)组建方式。

  将现有的运营管理性质类似、经营业务相近,但又分属不同主管部门的三家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凉山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管部门州国资委,以下简称州国资公司)、凉山州民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管部门州两资办,以下简称州民投公司)、凉山州投资公司(国有控投,州财政出资控股,以下简称州投资公司)进行整合,组建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国投公司)。

  (二)经营模式。

  州国投公司为州政府拥有并授权经营的州国有独资公司。州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州国投公司进行指导和调控,使之成为州政府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州国投公司为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三)经营范围。

  新组建的州国投公司接受州政府委托和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发挥州级国有资本投融资主体职能,以加大力度向国家开发银行等多渠道融资和管好、用好、用活政府划交国有资产(资金)为切入点,盘活存量资产,积累和储备增量资产;在州政府的指导和调控下,参与实施土地、矿产、水利等资源的储备和开发,并对其实施企业化运作和投资经营管理;对州本级的其他国有经营性资产逐步进行整合,强化国有资本营运,使其发挥更大效能作用,重点培育支柱产业和加强财源建设;参与相关国企的改革和项目投资,对我州国企改革中的部分资产实施收(并)购及盘活、处置;参与我州重要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的投资环境;承接原三家公司的全部存续业务;在对我州经济建设起到“孵化器”、“蓄水池”和“助推器”作用的同时,将州国投公司做大做强。今后,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范围适时扩展或调整。

  二、拟纳入组建州国投公司的资产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三家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3,612.35万元,负债为82,847.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765.17万元。经州审计局和州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三家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的审计和评审,建议纳入州国投公司组建的资产总额为92,779.14万元,负债为54,857.02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37,922.12万元(含州财政局划转所持州商业银行股权360万元和凉山州投资公司对州财政局的负债3,430万元以及州财政返还对三家公司的审计解缴款2,468万元)。

  对三家公司不纳入州国投公司组建的资产(为历史上形成的州级国有债权),通过包括采取司法、经济和行政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其相当部分是可望收回的,且不会对州国投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为使这部分国有资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同时也为有利于加强这部分资产的管理,保持债权清收工作的连续性,拟将这部分资产交予新组建的州国投公司作为代管资产,对其实施受托管理。由新的州国投公司设置专门机构持续负责此项工作,其清收回的资金作为对州国投公司的资本金补充来源之一,不能清收或无法回收的债权也由新公司依法依规报批处置。

  三、州国投公司初始资本金构成和今后的补充来源

  州国投公司组建初期注册资本金为37922.12万元(即纳入州国投公司组建的三家公司净资产)。今后,资本金的补充来源主要包括:(1)扶持州国投公司的各项资金;(2)政府授权州国投公司营运和管理的特定或专项资金;(3)州本级政府拥有的资源资产(包括水资源、矿产和土地资源);(4)原三家公司未纳入州国投公司初始资本金构成,但仍由州国投公司受托管理的资产,今后通过回收、变价处置、债转投等方式并按程序报批后转为对州国投公司的资本金补充;(5)拟对州本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经营性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衍生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后逐步注入州国投公司;(6)公司经营利润及其他等。通过资本金的补充,力争使州国投公司的资本金总额在一至二年内达到或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关于州投资公司其他股本的退出

  对于州投资公司原有股本金中非州本级财政股东单位持有的股权问题,拟采取清退或股转债的方式退出,以确保州国投公司股权结构的国有独资性。

  五、州国投公司的性质和法人治理结构

  州国投公司为州政府出资组建并由州国资委直接监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州国投公司其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5人组成(分别由州政府领导、州国资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投公司总经理各1人组成);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州政府授予董事会履行股东会职责;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是授权经营的责任主体;公司设董事长1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有利于政府对公司实施领导和调控,由州政府分管国资工作的领导兼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分别由州国资委、州审计局、州国投公司职工代表各1人组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营管理班子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公司内部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公司建立党委,并依法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与员工之间依法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公司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报州国资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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