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共分10类:
一、流动资产(5项)
二、长期投资(2项)
三、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6项)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2项)
五、流动负债(7项)
六、非流动负债(3项)
七、所有者权益(6笔)
八、成本和费用(10项)
九、收入(4项)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3项)
一、流动资产(5项)
(一)货币资金(10笔)
1.从银行提取现金,按支票存根记载的提取金额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将现金存入银行,按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上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3.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库存现金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借:库存现金(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管理费用等(按应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等(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4.拨付备用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不单独设“备用金”的)
备用金(单独设“备用金”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定期补足备用金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
(1)如为现金短缺,按实际短缺的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待查明原因后
借:其他应收款(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库存现金
营业外支出(按借方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如为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按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营业外收入(按贷方差额)
6.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等
7.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8.向银行开立信用证,交纳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10.将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等未用金额转回结算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信用证保证金
——外埠存款
(二)短期投资(4笔)
1.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实际收到原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4.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短期投资(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
应收利息(按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项、其他应收款等)(15笔)
1.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按确认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1)银行无追索权的情况下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按贴现息金额)
贷:应收票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银行有追索权的情况下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按贴现息金额)
贷:短期借款(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3.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按借方差额)
贷:应收票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银行存款(按贷方差额)
4.到期收回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5.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6.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回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8.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按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9.因购货而预付款项
借:预付账项
贷:银行存款
收到所购物资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项(按应支付的金额)
如需补付款项的
借:预付账项
贷:银行存款
如需退回多付款项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10.因出包工程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价款
借:预付账项
贷:银行存款
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项
银行存款等
11.预付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按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付账项
1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等
13.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其他应收款
15.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坏账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四)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4笔)
1.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本企业应享有金额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1)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如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4.实际收到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等
(五)存货(9类)
1.购入材料、商品等物资(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4笔)
(1)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购入材料、商品尚未运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
借:在途物资(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
月末,根据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在途物资
(3)购入的材料、商品已验收入库但月末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待收到结算凭证时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4)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的收料凭证,按发票账单列示的金额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3.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原材料
4.出售材料(2笔)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5.定期清查盘点各种材料(2笔)
如为盘盈,按估计价值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为盘亏、毁损,按实际成本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6.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3笔)
(1)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
借:材料采购(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
(2)月末,根据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按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材料采购(按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按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待收到发票账单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月末,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7.采用售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小企业(2笔)
(1)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
贷: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按商品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2)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8.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4笔)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9.小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9笔)
(1)外购消耗性生物资产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自行栽培、营造、繁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3)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时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余额)
(4)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时,按账面余额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5)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6)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7)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照应分配的金额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成本
(8)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农产品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9)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二、长期投资(2项)
(一)长期股权投资(6笔)
1.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
应收股利(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2.以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
营业外支出(按借方差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按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按支付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按贷方差额)
3.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取得的价款)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6.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债券投资(3笔)
1.取得长期债券付款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按债券票面价值)
——溢折价(按借方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按贷方差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按债券票面价值)
——溢折价(按借方差额)
应收利息(按应收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按贷方差额)
2.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如为一次还本付息的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同时,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
借: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贷:投资收益(折价的情况)
溢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处置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取得的价款或收回的债券本息)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长期债券投资(按其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按应收未收的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三、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6项)
(一)固定资产增加(5笔)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长期应付款)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前发生相关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等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二)固定资产折旧(1笔)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3笔)
1.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2.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大修理支出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
借:在建工程(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其原价)
(四)固定资产清理(6笔)
1.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转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等
3.取得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入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6.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五)在建工程(2类)
1.自营工程(6笔)
(1)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2)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3)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工程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按照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等
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等
(5)工程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在建工程
(6)自营工程办理竣工决算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出包工程(2笔)
(1)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
(2)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的账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六)生产性生物资产(8笔)
1.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自行营造、繁殖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
3.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4.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5.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6.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7.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8.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按借方差)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其原价)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按贷方差额)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2项)
(一)无形资产(5笔)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利息费用)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3.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的)
——资本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的)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月末,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摊销
5.处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取得的价款)
累计摊销(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按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按其成本)
银行存款(按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按应交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按贷方差额)
(二)长期待摊费用(2笔)
1.小企业发生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2.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7项)
(一)短期借款(3笔)
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在应付利息日,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等
3.归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票据(4笔)
1.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商业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三)应付账款(3笔)
1.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借:在途物资(按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等有关凭证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按应付的价款)
2.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按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
3.偿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四)应付职工薪酬(4笔)
1.月份终了,将本月应发的职工薪酬进行分配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实际发放职工薪酬(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补偿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各种款项(代垫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五)应交税费(10类)
1.应交增值税(8笔)
(1)采购物资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在途物资等(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3)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按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按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等(按应收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按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等不得抵扣增值税税额的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
贷:银行存款等
(7)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应交消费税(7笔)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退货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对于代收代缴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5)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6)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时,按应交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按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应交的消费税
借: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向委托方交货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7)交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交纳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营业税(3笔)
(1)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交纳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4.应交资源税(5笔)
(1)销售商品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在途物资等(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和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按代扣代缴的)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按允许抵扣的资源税)
在途物资、原材料等(按购买价款减去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将销售固体盐应交纳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5)交纳资源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企业所得税(2笔)
(1)计算出当期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6.应交土地增值税(4笔)
(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按借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按土地使用权净值)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按贷差)
(3)小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交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7.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笔)
(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8.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2笔)
(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排污费
(2)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排污费
贷:银行存款
9.应交个人所得税(2笔)
(1)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0.小企业按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在实际收到返还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
(六)应付利润(2笔)
1.根据规定或协议计算出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2.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
借:应付利润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七)其他应付款(2笔)
1.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六、非流动负债(3项)
(一)长期借款(3笔)
1.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利息
3.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递延收益(3笔)
1.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以后期间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以后期间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时,按应补偿的金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收到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
(三)长期应付款(2笔)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2.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长期应付款
七、所有者权益(6笔)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在小企业注册资本中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差额)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在小企业注册资本中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差额)
3.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4.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
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5.小企业(公司制)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小企业(外商投资)按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应付职工薪酬
6.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实收资本
八、成本和费用(10项)
(一)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4笔)
1.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2.生产车间生产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3.月份终了,分配辅助生产车间费用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在建工程等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4.已经生产完工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于月度终了,按实际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二)制造费用(2笔)
1.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折旧
2.分配制造费用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三)主营业务成本(3笔)
1.月度终了,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
2.本月发生销售退回,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再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退回商品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等
贷:主营业务成本
3.期(月)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四)营业税金及附加(3笔)
1.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消费税
2.收到因多交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3.期末,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其他业务成本(2笔)
1.发生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
2.期末,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六)销售费用(3笔)
1.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发生的为销售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3.期末,将“销售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七)管理费用(3笔)
1.小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发生各项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研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等
3.期末,将“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八)财务费用(3笔)
1.发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
2.发生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享受的现金折扣等
借:银行存款等
贷:财务费用
3.期末,将“财务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九)营业外支出(3笔)
1.确认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等
借:营业外支出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2.支付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确认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3.期末,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十)所得税费用(2笔)
1.小企业按应付税款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期末,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九、收入(4项)
(一)主营业务收入(3笔)
1.确认本期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或提供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进行账务处理;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
借:主营业务收入(按应冲减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按已付或原应付的金额)
同时,按退回商品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该项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处理。
3.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其他业务收入(4笔)
1.销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
贷:其他业务收入(按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等
4.期末,将“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投资收益(4笔)
1.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按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处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1)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四)营业外收入(6笔)
1.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固定资产盘盈,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资产的价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3.出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大于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
4.取得的罚款净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
5.确认政府补助收入
借;银行存款、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6.期末,将“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3项)
(一)期(月)末结转利润(3笔)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1笔)
按有关规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2笔)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盈余公积补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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