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矿安全规程
**县**煤矿
2022年安全操作规程
二○一四年元月
采煤工种防护操作规程……………………………………………1
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2
单体气割工操作规程………………………………………………3
乳化泵站司机规章制度……………………………………………6
爆破工操作规程……………………………………………………9
回收工操作规程……………………………………………………15
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19
清煤工操作规程……………………………………………………22
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24
掘进班(组)长操作规程…………………………………………25
打眼工工操作规程………………………………………………26
架棚支护工操作规程………………………………………………29
锚杆支护罗中操作规程………………………………………………34
锚喷支护工操作规程………………………………………………38
锚索支护工操作规程………………………………………………41
劳力运料工操作规程………………………………………………45
机电各工种操作规程………………………………………………47
地面变(配)电站值班员操作规……………………………………48
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53 井下硐室值班机电操作规程………………………………………56
矿山安装电工操作规程……………………………………………59
矿井电工操作规程…………………………………………………61
架线电工操作规程…………………………………………………64
采煤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72
电缆管理员操作规程………………………………………………75
电气试验员操作规程………………………………………………76
防爆检查工操作规程………………………………………………81
防爆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83
充电工操作规程……………………………………………………85
主排水泵司机操作规程……………………………………………88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89
五小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93
矿井条令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94 圆筒单体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操作规…………………………………98 采、掘工作面电工操作方法…………………………………………100 空气压缩机司机操作规程…………………………………………105
空气压缩机送货员操作规程………………………………………107
桥式起重机司机规章制度……………………………………………110
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112 主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117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20
钢丝绳检查工操作规程………………………………………123
井下通讯维护工操作规程…………………………………………125
线路维修工操作规程………………………………………………129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工…………………………………………131
电焊工操作规程……………………………………………………133
水路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141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142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144 把钩工操作规程………………………………………………………148
信号工操作规程……………………………………………………151
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152
轨道工操作规程………………………………………………………154
运料工操作规程………………………………………………………157
刮板钛材司机操作规程…………………………………………161
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165 瓦斯检查人员操作规程………………………………………………166 测风员操作规程………………………………………………………171
局部通风机科明科明操作规程…………………………………………179
局部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81 风筒工操作规程……………………………………………………184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187 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188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193 便携式瓦斯阿姆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200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204 洒水灭尘工操作规程………………………………………………207 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209 通风木工操作规程…………………………………………………215
测尘工操作规程……………………………………………………219
管路工操作规程……………………………………………………222
隔爆设施蒙撤工操作规程…………………………………………225 自救器工规程……………………………………………………227
消防、灭火工操作规程………………………………………………231
检身工操作规程……………………………………………………233
火区检查员操作规程………………………………………………234 井下卫生工要领………………………………………………237 瓦斯检查仪检修工操作规程………………………………………238 其他…………………………………………………………………242
爆炸材料押运工操作规程…………………………………………243 爆炸材料管理工操作规程…………………………………………246 煤矿探放水工操作规程……………………………………………251 测量工操作规程……………………………………………………255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261
采煤工种安全可靠操作规程
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班组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稔采煤工艺流程,条例掌握制砖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控管隐患的能力,经过专业领域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组织工作任务,仔细布置当班管理工作。
第3条准时到达电焊地点,现场交接班,沿途发现有支护失效或片帮冒顶处,限时解决。
第4条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情况及隐忧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
第5条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面通风、瓦斯、防突、防尘设施、支护质量、乳化泵压力、自救系统、备用支架量等。
第6条检查验收后,存在的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和隐患要报告区队和现场跟班队干部及矿安监员,并在作业前首先落实检视。
第7条将检查情况汇报到队和调度室,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操作前准备
第8条进入采面前,先由瓦检工、值勤班长或带班班长及1-2名有经验的员工一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投资项目有:
1、工作面通风西利情况;
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简支梁工作面的支护情况等;
3、检查详尽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整: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固定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号是否能正常使用,牵引链、胶带是否有超限磨损;控制室瓦斯探头位置是否符合标准;综合防尘水管是否见效。
第9条全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安全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重新安排支护是否合格,使用电子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风、水、电供给是否正常,自已教育工作位置危险性是否还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症结和存隐患进行处理,主动消除后方可生产。
四、正常操作
第10条作业
1、看作业规程、看责任制、看设备和设施、看作业场所、查隐患、查事故、查征兆。
2、严格按照“三图一书”作业,质量标准坚持“三直一平两畅通一净两超前支护”的原则。
3、对现场的韦尔泰宗与防尘、支架、通风、瓦斯米卡管理等设施展开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安全隐患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撤人、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4、按照作业暂行预测或效检、打眼、装药、爆破、临时支护、攉煤、支护、回柱。
五、特殊情况处理
第11条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过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宽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其措施落实处理。
第12条工作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时,要协同跟班队领导及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
第1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配线作业:
(1)作业处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紧急措施不当,不能以防事故发生时;
(2)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熟习、不完好,随时都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3)作业相关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行为引发事故此时。
单体桩基工操作规程
第1条单体支护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防冲规程规定的顶板规定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取用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3条随时观察高炉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第4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许出现空联。
第5条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米。
第6条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刮伤的支柱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7条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背实。
第8条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顶盖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9六条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夹克。
第10条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转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0米以上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米,选用其它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1条工作面内不得采用不同使用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这时,必须经矿上研究确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12条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第13条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第14条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5条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点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米;支柱与推移垫圈的距离不得大于15米;其它的符合试运转规程规定。当支护工序与其它工序发生脱节这时,支护工有权要求暂停或建议迟滞其它工序,优先进行支护。
第16条在采煤改产架设单体架设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用力与时长,保证支柱的初期撑力其柱径为100毫米的不小于90KN、柱径为80毫米的不小于60KN。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液压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8条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19条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密度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操作
第20条架设带帽点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支柱-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支柱带帽-供液升柱。
第21条吊挂挂梁支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挂梁(使用顶网的先挂网)-插调角楔-背顶-打紧调角楔-清理和定柱位-竖立支柱-清洗注液阀煤粉-供液升柱。
第22条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网时将网展开拉直,交汇点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进行连接。
2.挂梁支柱时,每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其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立起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3.插调角楔时,先将顶梁托起,然后从下向上将调角楔插入,使梁与顶板很高间留有一定的间隙(0.1-0.15米或按作业规程规定)。
4.竖立支柱前,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确知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刨柱窝、麻面、放置柱鞋,对号回出临时密集支柱。
5.支柱时,人员支柱要站在支柱地点上方操作。架设单体液压支柱之时:1人扶柱,将明确规定手把体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1人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嘴,然后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均匀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业务板块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6.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
7.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才,应即新对新架设的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3条应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铺网、挂梁、支设临时支柱和贴帮柱。
第24条顶板破碎、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提前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操作方式。
五、特殊操作
第25条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遵循作业规程规定。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出口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26条抬棚的架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可以保证与基本支架接实,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作业法律规程法规。
第27条戗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新叶村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乳化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第1条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站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具备保养、预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专业专业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非和乳化液箱处于泵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处泵体不足100mm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第3条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4条电动机及指示灯地点附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液压之架3%-5%),保证配液用水清洁卫生,符合规定。
第6条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电控支柱供液支柱供液的应不小于18MPa,为综采液压支架供液的应不防化小于30MPa,并且不得超过31.5MPa。
第7条检修泵站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液压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8条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位的动作压力(修理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9条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10条操作时发现有异响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之时应立即停泵。
第11放出条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讯号。停泵时,必须发出停泵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开泵还是停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工种。
第12条乳化泵泵工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左侧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确有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泵及液压泵油箱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4)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连接相连牢靠、有无漏液。
(5)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工作面回液阀有没有在开启位置,各控制阀是否正常,并处于正确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第13条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3%--5%)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14条检查完毕无问题后,拧松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头,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打开手动卸载阀,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机,检查泵的偏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标记方向一致,如不一致,立即停机处理,待一切无误后方可开机。
第15条起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再升到额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管路系统有无渗漏现象,胶管有无破损,以及挤扭压的地方;
(3)各部件运转声音若无异常;
(4)各部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温度不超过30℃,泵体温度不超过60℃;
(5)柱塞腔液压是否合适,应以柱塞表面带出的油膜形成少量点滴状为合格,否则调节丝母;
(6)随时留心注意观察冲击变化情况和安全阀、卸载阀的其他工作情况;
(7)过滤器是否触发损坏或很脏而失效;
(8)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五、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6条接到工作面用液开机接收器信号前,要向工作面发出开泵的信号源,得到回应后,起动电动机,慢慢打开桥边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截止阀,开始向顶板供液,信号源不清不准开泵;
第17四条运转过程中应注意:各种仪表显示情况;机器声音是否正常;机器相对湿度是否超限;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范围内;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乳化液箱盖是否平整严实;乳化液箱内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物、发现问题,应及早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第18条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顾问路截止阀,不准带压模组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元件,否则容易造成技术人员伤害;
第19条不得随意关闭泵站的回液清空截止阀;
第20条正常情况下,绝不经回采工作面人员许可不得停泵,如工作中泵站停止冷却系统后,要打开手动卸载阀,并对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21条移动泵站后,保证管路畅通,油管接头与电路等完整,置放整齐;
第22条观察顶板好坏,防止砸坏泵站设施,观察泵站正下方采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污染油质;
第23条泵站需加油时,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化油配制乳化液,要专桶专用,使用自动配液器配液。
第24条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党务工作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并填写运转和交班记录。
爆破工操作规程
第1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爆破工应该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熟稔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3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火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严禁携带不合格的卡德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领取放炮母线
(1)镍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7条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签字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爆炸物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改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第9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在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分装某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切割机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炸裂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乘车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6)陶瓷材料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组织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载爆破材料。
第10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贮存爆破材料在教育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分点贮存,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重机枪药箱不得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四、操作顺序
第11条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装配引药→检查瓦斯→装药→封泥→检查瓦斯→敷设爆破母线→警戒→爆破→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处理拒爆、残爆。
五、正常操作
第12条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设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用具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耶将电雷管抽出,钢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抗生素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圣塞雷县,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震动不受震动或冲击,防止出现折断脚线折断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第13条装药前,放炮员要及班组长与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之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花蛇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液体燃料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第14条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紧接着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刺锚外边;
(5)刺锚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交叉处亦须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焦油材料。
第15条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米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略高于炮眼深度的封泥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须小于0.5米。
第16分段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条要放炮或分段装药分段放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第17条设警戒
(1)联线前,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须为警戒相关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铁门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挖区工作面若与其他采掘面贯通,在相距15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相符局、矿的规定。
第18条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之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上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存在第20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24条的新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母线不足50米;
(5)消防设施应该掩盖维护踏实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6)没按规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分段放炮时,崩倒的茅屋未扶起。
第19条联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圆型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四边必须扭结成短路。
(4)管式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第20条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廊,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嚷:“快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戒备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后,用钥匙将元件开关转到电源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第21条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第20、25条;
(2)通电时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雷管之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3)在确属由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4)若确属瞎炮,应按第29条办法处理。
六、特殊操作
第22条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放进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引余炸药)继续加深;私自用打眼自行的方法往外掏药;不得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以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的工作。
七、收尾工作
第23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应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第24条在本班放完炮、吹离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滚珠轴承作业。
第25条收拾整理好方法,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古董。
第26条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火药。
第27条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兹古工作情况。
第28条升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或瓦斯检定灯中箭落马拨归矿灯房。
回收工操作规程
第1条回收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会与回收相关的各项规定必须以及支护工等相关工种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对采煤工作面超有关规定尾巷棚子、设备和采完的工作面支护、设备及报废巷道的支护、不用的设备、物料进行回收,认真贯彻执行经审批的各类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第3条回收尾巷、采面、报废的巷道时,必须先进行瓦斯必需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不超限,方可进行,以防会发生瓦斯事故。
第4条回收前必须从外往里检查支护、空帮空顶情况,加固加高支护和处置好空帮空顶,以防在回收过程中进程发生顶板事故。
第5条要备齐回收工具和检修好所有设备,否则不准回收,以防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第6条废旧前清理干净清理巷道内杂物、浮煤、浮矸,保证退路畅通,以防碰手碰脚工伤发生。
第7条回收时必须从里往外进行,便于撤退避险。
三、操作程序
第8条巷道溜子次序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部分溜槽回收
①停电,闭锁电源,在电源处悬挂“有人作业,勿送电”的警示牌,以免误送电,造成人员火灾事故。
②在回收处选择拆槽两点,用导链拉松刮板链并解开,导链必须挂在加固的好棚梁上,以防倒架伤人。
③取掉溜槽连接销,用撬杆撬松,撬开溜槽,手抓紧撬杆,手脚离开被拆去溜槽,其它人员离开,一节一节回拆溜槽,以防伤人。
④用绞车或链子拉出机尾安好,打上压柱,拉出机尾时职员撤出,以防伤人。
⑤拆卸下来的溜槽和刮板链及时运到石门指定长链地点码放好。
第9条整台溜子回收
①必须切断电源,甩掉供电电缆。
②先拆掉机头部分,后拆溜槽和机尾,要一节一节回,拆溜槽按上述方法操作方式。
③回下的溜子物件及时全部运到石门指定地点码放。
第10条巷道棚子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
(1)必须使用回柱绞车回棚,固定好绞车,后部打好立柱(向里倾斜)固定好稳绳,打好压柱和戗柱,做好钢丝绳套环,指定专人开绞车。
(2)检查联系信号,要灵敏可靠。
(3)套好要回收的棚腿,一次一根,不准多根,以防过载顶倒后面的棚子前面或拉断钢丝绳及拉翻绞车。
(4)职员撤至安全地点,绞车工也要离绞车5米外开动,以防绞车拉翻和钢丝绳拉断伤人。
(5)绑套棚子相关人员出来,专人打信号,按信号开停绞车,信号不清一概开动绞车,以防误操作,发生事故。
(6)棚腿拉出后,及时停机,进入解绳,搬运回收墩出更的物料和第二次绑套棚腿,要先敲帮问顶,消除悬煤悬矸后进行,不准边疆地区进入回收后的地方取物料,要用长把工具拉出,深怕片帮冒顶伤人。
第11条有小眼的巷道拆解,必须先加盖好和封堵好小眼口,后进行回收作业,以防跌落坠眼事故和掉落煤矸伤人。
第12条在小眼内回收台木、过木、梯子时,必须两人进行,不准一人进行,必须先维护好安全出口,消除上部的煤矸,以防掉落伤人。从下往上进行,系牢保险绳子(一端系牢身上,一端系牢在上部木板上),台木、过木往下放;下部两节梯子下放,其余往上拉。
第13条综采面(轻放面)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
(1)先回收后溜子和顺墙溜子,按回溜规程操作。
(2)回采煤机,把采煤机解体,用导链吊装车,加固吊装处的支护,导链吊挂牢固。
(3)回前溜按回溜规程操作。
(4)液压支架回收:
①在运输巷端头尾部架木垛,加强支护,木垛要接顶严密,不能挤压液压支架。
②加固好支架拉出城市道路新线路巷道的支护,不光是出口支护更要加固,巷道小眼口加盖牢固,以防片帮冒顶伤人和坠眼。
③稳固好绞车,安设信号,做到绞车牢固,信号灵敏可靠。
④按规定的顺序,一架一架回收。
⑤拆除回收支架的总进液管路,在拆除之后前必须停泵泄压放液,人员离开,不准对着自己和他人,不泄压不准拆除,以防高压液打人。
⑥用单体和长托梁将回收支架上方钢梁支护安装好导向轮后进行降架,每次只准降一个支架。降架时,管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降架人分远离本架操作,在得到指令信号后降架,降到立柱最低右侧,以防冒顶。
⑦拉架进通道并调头,直把架拉到指定地点,最后拉到解体处。拉架时,由绞车司机操作,听清信号,按绞车工操作规程操作方式,一人监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以防钢丝断打人。拉架过程中,子女注意观察支架运行,发现异常,立即打信号停开绞车,进行处理,以防支架碰坏巷道支护,造成冒顶。
⑧支架解体峒室板结构、起吊梁牢固可靠,以防垮落伤人。起吊解体和装车时,人员撤离,不准在吊物下方站人因,以防重物脱落误伤。要彼此协调配合解体搬运,非操我要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以防物件、工具、碎屑碰撞伤人和打伤人。
第14条套管支护回收:
①在支架拉出后,及时用单体和圆木支护,采用迈步式支撑顶板,保证支护质量,防止回棚时冒顶。
②“见三回一“,即拉出三个支架回收一个支架上的钢梁、支护单体、坑木,从里往外逐架回,用绞车回收,绑好回收物料撤出管理人员人员到安全地点,开动绞车拉出,同时指派联络员在安全地点监护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全部停止绞车,进行处理。回收棚子时,不准同时降架拉架,以防顶板、钢丝绳打人等事故。
③回出的单体、钢梁、圆木及时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放整齐,以防影响行人的安全。
第15条滑梁工作面回收按回工作面溜子→回滑梁支架→回端头→回十字梁→回运输巷溜子→回两巷棚子的顺序或进行。
(1)回溜按回溜操作规程操作。
(2)悬移支架回收
①从轨道巷口向运输巷人工回收。
②铺好网,网搭牢固,保证铺网质量。
③先取掉梁与单体腿的连接钢丝绳和梁间连接滑块。
④泄压降架,先外端后里端,放倒梁,然后拨出单体,及时搬运洪和单体到指定地点放好,必须一架一架泄压降架回收。
⑤回及时用单体和半圆木打一排顶柱支护,以防冒顶。
⑥回3架支架后及时回收以后一排顶柱,回单体时用半圆木支护,在安全的前提下,半圆木能回收的尽量回收,无须回收的不回收,以防冒顶伤人。
(3)端头回收,从里往外,逐根进行,泄压降梁,取下一根端头梁,拨单体后,及早用半圆木支护,并把回下的钢梁和单体搬运到指定地点放好。
(4)十字梁回收,先对支护单体泄压拨出后取掉十字梁连接销,十字梁逐个回收,郑及时把回下的十字梁和单体运到指定地点放好。
(5)两巷棚子回收采用绞车回,按回棚操作规程操作。
第16条不用设备、物料的回收,对大型设备、物料要先在当晚解体,搬运装车时,互相配合,轻拿轻放,不准超高超宽装车,用紧固器紧固牢,或用12号铁丝绑牢,木楔打紧,防止物件窜动伤人和给提运过程中带来不安全因素。
第17条回收作业时必须戴手套操作,以防伤手。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回收作业完后,收集整理好设备和工具,放在指定地点。
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1条回采巷道维修人员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方法,有著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3条维修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第4条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5条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
第6条凡巷道支架发生拉伸、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及时须及时更换。
第7条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害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具体位置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8条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9条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邢之侧帮时,人员应站在导管完整气管牢固处。
第10条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11条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第12条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须要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13条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舷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小腿。
第14条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第15条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第16条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撒棚子或柱子。添加回柱绞车时全面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17条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18条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第19条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
第20条为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第21条详细详尽检查维修出发地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第22条维修工作与其它工种工作交叉互相影响时,必须与班(组)长及有关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23条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第24条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李瀛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回撤原棚梁。
第25条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支护棚子,并背好顶帮。
第26运进条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再进一步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27条卧底或挑顶要爆破时,按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
第28工作面超前支护的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29条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之后支护之前,应一梁三柱并保有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第30条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要扶在侧面,不得扶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第31条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法律法规执行。不够采用沿空留巷时,其回撤不得滞后切顶线,并应及时架设四排关门支柱。
第33条处理冒顶时,应该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求操作。一般采用如下表所示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预先安排准备好棚子的梁、腿、背顶材料,其材质、规格及棚符合国际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
(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西南角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应该牢固的一体;
(3)清理出巷道火并塌冒物,清理到架设一架棚子立起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应不已经超过全面性邻近腿窝深度;
(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除巷道中间的崩塌塌冒物;
(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设。留有如塌冒处导管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6)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木垛接顶,必须选用1.2米以上的长的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炭打下,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从检修开始到完工,除远端操我要精神集中按工艺指示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结构性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次恢复工作;
(8)要经常检测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双重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沉冒三处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大概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西北侧的小木屋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能架设数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凿不碎时也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要冒,减缓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延时。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管理,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过程。
第34条工作完毕后,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暂存或外运绍桑县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35条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工作汇报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盖板、支架等情况。
清煤工操作规程
第1条清煤工必须掌握整地规程伐木中与清煤相关的各项规定以及支护工、爆破工等相关工种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整理好清煤工具,个别情况对清煤场所从外往里逐一检查安全情况,如检查巷道片帮冒顶、支护等。发现隐患,自身能处理的马上处理好,不能处理的立即向班组长或跟班干部汇报,组织协调处理好,在无隐患下需要进行清煤,以防发生顶板砸人等工伤事故。
第3条在清煤时,撤出人员,行人不清煤,清煤不行人,不准在清煤处同时干严禁其它工作,以免伤人。
第4条清溜子机头、机尾、皮带处的浮煤时,停机后进行。并与溜子和皮带驾驶员联系好,清煤工打信号开停,不准其它人则打信号,以防设备伤人。
第5条浮煤清干净,清到实底,并且平整、整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不会影响行人和设备正常运行,消除设备空难和人员摔、扭伤。
第6条清理出的杂物、物料,及时搬运到指定的地点托盘整齐,或装车运走,轻拿轻放,否则影响行人或砸人因。
第7条在清理巷道浮煤前,要认真先慎重敲帮问顶和处理好空帮空顶。不准在端头支护不完好,放煤支架处清煤,以防煤矸、支护掉落伤人。
第8条清出的火工品及时交当班本区域的爆破员处理。
三、收尾工作
第9条清煤结束后,经班组长或跟班干部验收,并同意允许方可离岗。
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
掘进班(组)长操作规程
第1条掘进班组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掘进工艺,掌握掘进作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处理隐患的能力,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司法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4条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及隐患和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
第5条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掘进检查或开拓工作面临时吊装、局部通风、防尘设施、巷道中线、永久挂篮质量情况等。
第6条检查验收后,存在的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和隐患要报告区队和现场跟班队干部及矿安监员,并在作业前首先落实处理。
(一)准备
第7条进行掘面前,先由瓦检工、值班班长或带班班长及1-2名有经验的员工矿井一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项目有:
(1)工作面通风瓦斯状况;
(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面支护情况等;
(3)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小绞车极细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号是否能正常使用,钢丝绳是否有超限损耗;风筒末端距离工作面碛头是否达标;控制室瓦斯探头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综合防尘水管是否到工作面碛头。
第8条全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安全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临时支护是否合格,使用设备除非灵敏可靠,风、水、电供给是否正常,工作位置是否还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后处理隐患展开处理,及时消除,然后方可生产。
四、操作程序
第9条看作业规程、看责任制、看设备和设施、看作业场所、查隐患、查事故、查征兆。
第10条严格按照“三图一书”作业,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探三进一”的原则。
第11条对现场的顶板与防尘、支架、通风、瓦斯管理等设施进行全面进行把关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撤人、汇报。
第12条按照检修规程打眼、装药、爆破、装岩。
第13条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过空巷、淋水加大、巷道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措施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落实后处理。
第14条其他工作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煤尘、水、火等灾害时,要协同跟班队领导适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
第1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相关人员全部停止作业:
(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不能防止事故发生时;
(2)没有安全设施或一应俱全安全设施不会齐全、不完好,随时都即便发生事故时;
(3)试运转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种不道德引发事故时。
打眼工操作规程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针对培训。
2、操作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钻机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1、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得睡岗、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打眼与装药不得同时进行。
3、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4、禁止套残眼,瞎炮的炮眼必须在距原炮眼不得小于300mm处,重新打一平行闩,不得与原炮眼斜交。
三、打眼前的准备教育工作
1、打眼工在作业现场进行交接班,详细询问工作面顶板软硬好坏程度,钻机的数量及使用完好情况,有无瞎炮、残炮及其处理状况。
2、检查工作面空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定,工作面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是否合格,如发现有空帮空顶、棚梁歪扭、工作面留伞檐等均要及时处理。
3、敲帮问顶,处理工作面活矸。
4、检查钻机完好情况(气腿升降是否正常、油脂是否满足要求、声音是否正常),阀门、插销是否完好,连接是否可靠,
5、检查完毕,把钻机、钻杆、供水软管(水带)拉到工作面,供水软管沿巷道一帮放好。
6、若巷道断面较大,眼位较高时,必须用大板配合铁梯搭设牢固的工作平台。
7、在倾角较大(>20°)的上山工作面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挡板,挡板要牢固可靠并不得影响他人作业。
8、配合验收员把便道中腰线腰线延进工作面,按照中腰线及棱角作业规程中爆破图表与说明书所规定附注眼位(用粉笔标出眼位,先开风钻出20mm深的小坑)。
安监→洒水→打眼→检查瓦斯
1、打眼工双手握住钻机手把,提起钻机开启供风阀门,检查钻机旋转声音是否正常,旋转西向是否正转。确认正常后,关闭钻机阀门。
2、金刚石扶钻工把事先准备好的带钻头钻杆安装在钻机上(钻杆通孔要畅通),接通供水软管。
3、打眼工提起钻机,与扶钻工一起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小坑里。
4、先开供水阀门,然后库塞县工点动钻机,扶钻工用铁镐等工具稳住钻头(杆)。
5、当螺杆平稳地岩体进入岩体一定深度,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可离开钻杆,站在安全地方进行监护。
6、打眼工在操作工作台前会时用力要适度,防止卡钻;当打顶部炮眼时,扶钻工可协助打眼工一起推动钻机。
7、打眼工两眼要注视眼口,用力扶住钢丝绳钻机手柄使钻头平稳进入岩体。并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眼位、角度、深度进行打眼。
8、打下部眼时,打眼工要避开眼口前进方向,站在钻机一侧,双手紧握钻机旋钮,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底板上,弯腰侧身打眼。
9、采用钻机打眼时,一般顺序是先打掏槽眼,再打辅助眼,最后打周边眼。
10、每打一个炮眼达到深层设计深度时,打眼工先关闭供风阀门,然后关闭供水阀门。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1、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来回串动钻孔,以更好地排出阴道内岩粉,并防止断杆误杀伤人与卡钻事故。
12、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并不大顶板打底眼时,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用鞋底堵住眼口,防止碎岩石进入炮眼。
六、遇有下列情况禁止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少于浓度超过1.0%时。
2、工作面留有伞檐未处理时则。
3、顶板工作面空顶距超过作业操作规程规定或有隐患时。
4、发现岩石中有出水、生锈、挂汗、水响、怪味、瓦斯涌出量增加提高等紧急状况。
1、打眼完毕,把钻机、钻杆、供水竖井软管放到距工作面以外的安全地方放好,并将供水软管盘好挂起。
2、洒水降尘,准备装药。
架棚支护工操作规程
第1条架棚认真学习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实施办法,控制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其要求等情况。
第2条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3条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作业操作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新规定。
第4条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不加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5条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6条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修复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和善里逐架依次进行。
第7条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遵循符合夜航规程的规定。支架需要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第8条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9条对工程质量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10四条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导入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第11条巷道板结构调试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需要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2条架棚后避免出现应对以下科研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准许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但若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13条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便道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位置数量和位置应符合防冲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应当的短钝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14条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范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织物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5条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尾端;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相对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第16条架设梯形金属棚时遵循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尽相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钢制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很紧梁上的档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小块或矿工钢档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之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拿下木楔。
5、按作业规程新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单独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7条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量具准确对数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1)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所,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2)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的远距离不得大于料径的1/4。
(3)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
2、锯暴打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1)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2)砍料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扣上用在障碍物上。
(3)砍料人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
(4)及时扫除粘连在斧头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节、钉子,避免砍滑伤人。
(5)锯、砍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
第18条上列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混凝土支架尾端,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时木块等可塑性材料,善待支架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上、帮接触。
4、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则,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第19条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牛·米。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2022年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文档:
防虫防鼠管理规程09-14
乙醇管理规程10-23
压力、压差开关维护检修规程10-27
设备变更管理规程11-27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01-14
2023年信号工岗位规程3篇01-21
2023年天车操规程3篇01-2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01-21
工作服清洗规程01-23
艾滋病个人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规程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