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论文
文章标题: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论文
目 录
一、摘要…………………………………………………………………………………2
二、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正文……………………………………………………3
1、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3
2、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4
3、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现…………………………………………6
4、在公安机关中贯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必要性……………………8
5、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搞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9
三、注释………………………………………………………………………………10
四、参考文献资料…………………………………………………………………10
论文摘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正稳步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执法机关的执法作风也要求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转变。唯有严格执法,才能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才能较好地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体现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主题,一切形式的违法行为毫无情面地进行法律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是公正执法的本质,做到公正执法,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文明执法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我国执法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执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能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最切实有效的保护、社会能否稳定,甚至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因此,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首先要对其重视,理解其内涵,其次要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保文明。
[关键词]:严格 公正 文明 执法
论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是公安机关三项教育①的专题内容之一,是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而来的,是三项教育的归宿点,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健全,公安作为一个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权力机构,面对新情况,加强了对民警的法律教育,强化对执法监督力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完成神圣的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持对法律负责的高度精神,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学习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一)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在公安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法外特权不可为。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公安机关需要一些必要的职权,《人民警察法》第七条第十七条就规定公安具有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人身强制权、留置盘问权等二十个方面的权力。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特有权力,但特有权力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形下才能使用,反之,如果不具备适用情形而使用,就变成了法外特权,就是滥用职权。要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法律业务的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入世②后,一方面原有的法律法规作了相应改动,另一方面出台了的规定,公安执法环境更加复杂,因此公安民警必须提高法律素质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加强警力保障。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经费的限制,警力保障不到位,客观上促成了民警的法外特权行为,要构建优良内务管理模式。优良的内务管理模式有利于弥补体制和制度上的不足,减少违规事件发生。
(三)严格不失灵活,公正不乏热情,有理有节,不卑不亢。
公安机关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窗口”警种,如何处理好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是公安民警的新课程。杭州市公安局的有关数据表明,有40%以上的投诉集中在交管部门。曾有 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论文第2页
交警这样说过:“我们每天要处罚那么多的违章者,这些人不投诉就不错了,怎么可能会满意呢?”思想上的结点’’往往导致管理处于“两难”境地。杭州交警蒋定军在实践中善于学习总结,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办法,创造了从警三年,实现纠违超万却“零投诉”的业绩,以自身的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零投诉”的背后,反映的是过硬的执法素质。蒋定军能够大胆管理,掌握执法主动权,这与他深谙法律法规、业务水平过硬分不开;反映的是完美的执法艺术。只用普通话,能体现执法的正规性,面带微笑,能缓解被管理者的对立情绪,声音洪亮,能表现理直气壮,不怒自威;更重要的是,“零投诉’’的背后,反映的是端正的执法理念。执法为民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能不能端正执法思想,纯正执法目的,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败。只有这样,才能使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辉映,才能使管理与服务“双赢”。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所谓公正执法,就是要求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主题、一切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毫无情面地进行法律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同时,以对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纠正执法活动的偏差和失误,有效地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一)切实解决公安民警在执法中思想意识问题。
不公正执法,表现为办关系案、人情案、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主观因素融入执法当中等多种形式。存在这些现象主要是在执法时有以下几种意识上的偏差:一是在执法时宗旨意识产生偏差,不广泛深入地调查,淡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细听群众的呼声,随意执法。二是在执法时证据意识产生偏差,不注意收集证据,搞“疑罪从有’’推定,搞刑讯逼供,漠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国家、公安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行为不认真贯彻执行,搞形式主义、听之任之。三是在执法时权力意识产生偏差,把日常执法行使权力与人服务分割开来,以权压民,滥用强制措施,违反警具警械武器管理规定,随意使用警具警械武器,把手中的权力扩大化。四是在执法中利用意识产生偏差。执法创收弥补办案经费不足,因利益驱动产生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执法现象,不按法律法规办理。五是在执法时情感意识产生偏差。一方面碍于上级、领导、熟人、朋友、亲戚等的说情,违背法律意志造成不公正执法,另一方面将个人情感因素融入到执法过程中,因个人情绪波动而对群众态度生硬,因个人得失问题而歪曲法律法规,主观上造成不公正执法。执法行为的不公正,必然产生严重的执法后果:一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二是损害了受害人和犯罪嫌人对法律的期望值与客观评价;三是姑息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这直接降低与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信誉和形象,尤其是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直接反映出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行为能力。
(二)换位思考,权为民用。
要杜绝不公正的执法现象,民警应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即在群众有求于你的时候或当你见到别人有困难需要帮助时,将你自己的身份与需要帮助的群众对换一下,体会他们的难处,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假设你在最需要帮助的情况下,民警对你报案不受理、受理不处理、处理不执行、执行不彻底或一听了之、一看了之,甚至一笑了之,你是否对公安民警这种不公正执法的行为产生怨恨之感?因此,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要经常想一想百姓受到侵害时的痛苦心情,经常想一想百姓对不公正执法的无奈和怨恨心情,真正做到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做到了换位思考,形形色色的不公正执法现象就能是到有效遏制。
(三)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素质,全方位督促公正执法。
执法素质是一个民警的执法理念、意识、心态和知识、技能、能力在执法过程中的综合需要和具体体现。除了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所应具备的理论、科技、体能等素质外,还必须提高执法素质。提高执法素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高民警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是掌握一切知识、技能的钥匙。这里说的文化素质,是指必须具有中专或大专、本科学历,否则很难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很难把执法中碰到的问题想深、想透、想全面。目前,社会上“泡沫学历”泛滥成灾,令人堪忧。据了解,不能制作讯问笔录等法律文书的民警大有人在。从总体上看,除去那些教学质量低下的“泡沫学历”不算,我们民警队伍文化素质还不是很高,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基层机关尤其如此。
2、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高度责任感是指对人民群众的极端热忱和极端负责,执法是一个应用性、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过程中,任何执法都包括若干阶段、环节、项目和内容。一起案件,就是一项“系统工程”,哪个阶段、环节、项目和内容出现纰漏,就可能侵犯公民权利,就可能把案子搞错。所以,执法全过程中,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融于始终。如四川金堂民警玩忽职守饿死幼女案件③,本是不该发生甚至有可能办得较好的事情。假如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在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实习的警校学生穆羽再多那么一点点责任感,派人或亲自到李德芳家里去一趟,事情还会发生吗?所以,要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中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公,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完成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历史使命的立足基本”。
3、必须全方位监督执法行为。监督机构不力,执法过程缺少相应的约束,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与制裁,是随意执法现象重要原因。要根除这种现象,必须全方位监督执法行为。全方位监督,要着重加强内部监督。要健全完善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内容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开展执法大检查。全方位监督,还要强化外部监督。要采取开门评警、警力公开、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多种形式,把党风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执法活动置于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之下,不断拓宽警力公开内容,确保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一)制约文明执法的因素及原因。
1、公安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有法不依,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武器警械,刑讯逼供、致人伤亡,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二是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有警不出,有警不立,该处理不处理,严重损害公安部门的威信。三是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甚至贪赃枉法,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重败坏公安队伍的形象。四是滥收滥罚,乱扣乱没,利用手中权力创收敛财,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五是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的困难麻木不仁,对群众的求救无动于衷,冷硬横推,甚至胡作非为,欺压群众,严重背离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六是内务管理松懈,办公场所脏乱,纪律作风散漫。七是法治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办案质量低。
2、严重败坏了公安队伍的声誉,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客观方面,有社会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有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程序不严密的问题,有工作压力大,任务重,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的制约等。从主观方面来检查,首先是执法思想不端正。长期以来,队伍一直存在着在强调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在强调加强治安管理的同时,为群众提供热情服务不够;在强调破案的同时,注重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不够等问题。一些民警没有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其次是特权思想作怪。一些民警群众观念、法治观念、服务观念淡薄,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动辄以管人者自居,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粗暴、野蛮对待群众。第三是由于入口不严、出口不畅,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素质不高的民警,不仅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甚至执法犯法,成为害群之马。
(二)必须注意“文明不能执法,执法不能文明”的谬论。
有些人认为执法是责令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或予以处罚,必须严格、严肃。违法者是不讲文明的,文明执法纠正不了其违法行为。如,如交警在纠正交通违章时,向违章者敬礼,没等出示证件,违章者就开车溜走了。其间当事人为阻挠执法,侮辱执法人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公安民警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洒泼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制止,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执法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首先,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是完全必要的,要注意区分在执行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执行和制止群体性闹事事件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群众对公安“强制执行”缺乏了解,单凭看到强制性情景就指责或投诉警察“不文明”,有失公允,是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对于人民警察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闹事者,从法律上讲,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权益免受侵害,对于那些使用暴力袭警行为的人,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止,这是正当防卫,不仅不负法律责任,而且应当受到鼓励和表扬。其次,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公安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要加大市容宣传教育力度,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明确不接受处罚或暴力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四、在公安机关中贯彻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的必要性。
强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相对于公安队伍目前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而言的。它关系到公安队伍在今后能不能完成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艰巨任务,给党、国家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因此,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重树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势在必行。
首先,这是由公安机关的任务和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体现就是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公安机关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者、执行者,又因其作为国家及其的强制力量为全社会及各行业遵守国家法律,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能否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和信心。所以,必须从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
其次,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和执法活动,是一种特殊的服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服务的质量要求。因此,必须认识公安工作的本质,把握公安工作的规律,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中心环节和基本建设来抓。公安工作的本质特征是什么?执法就是公安工作的本质特征。公安工作的规律是什么?规律是与本质同一程度的范畴,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公安工作的规律性要求。所以要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为公安工作的规律性要求提出来,要尊重规律、遵循规律,做好公安执法工作,从而达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服务公民的目的,维护社会主义。
再则,贯彻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也是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1991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行使职权。1996年第十九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八严格执法,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指导方针。1999年4月,党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提出,全体政法干警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肃执法,秉公办案。
五、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搞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实现公安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才能在实践中搞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呢?
首先,我们要重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理解其内涵实质。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之策,需要有法律的保障、执法机关的公正执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等多项措施的有机统一。从抓教育入手,增强广大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和思想认识。民警每日接触的是社会上的各种阴暗面、错误思想、丑恶现象,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难保不在纷繁芜杂的社会现象前失足。因此,要帮助民警牢固树立无产阶级人生观、世界观,树立公仆意识。思想工作做好了,行动才能跟上去。在工作中要实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制度、规章把民警的行为规范到法律允许的尺度内。我们不仅要对民警的八小时内进行管理,还必须将管理效用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对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要从快、从重处罚,对问题严重的坚决清理出公安队伍,不能怕露丑揭底,影响队伍形象,以起到敬戒他人,保持队伍整体的纯洁性的目的。
其次,就是要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排除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文明。近些年来,由于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也不断提高,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日益增强,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法院的审判监督、新闻媒体的新闻监督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对公安执法的监督都在不断加强,这对公安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民警树立换位思考,要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机制,制订内部监督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案件评制制度、回执回告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不仅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也要从当局人的角度考虑;不仅要从公安机关角度出发,同时也要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角度考虑,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还要利用多种方式的监督渠道来获得执法反馈,通过外界的反馈来修正我们的执法行为,来改善我们的工作作风,来赢得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支持。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严谨的态度,自查自摆问题,认真积极整改。确保公安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一个台阶。就是不断规范公安执法工作,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管力度,有力地推动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注释:
①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是指20xx年度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
②入世: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③饿死幼女案件::20xx年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等人,在对吸毒人员李德芳执行强制戒毒过程中,对李德芳提出的其三岁的女儿在家无人照看的情况,在和李德芳家人联系不上时,仅仅向李德芳居住地的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打了一个电话,让该所处置,在团结村派出所实习的警校学生穆羽接到电话后,也只是往打李德芳家人的电话,联系不上时既不亲自去李德芳住处,也不向领导汇报,最后导致李德芳女儿饿死家中十余天后才被发现的惨剧。
参考文献资料: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
《人民公安部》20xx.7.24第五版
《人民公安部》20xx.7.30第五版
《人民公安部》20xx.8.9第五版
《人民公安部》20xx.8.13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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