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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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7

∙【字 号】嘉发〔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实现我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坚持普法与实践深度融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

  二、以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着力推动普法重点任务落实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贴近群众生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功能拓展。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领导干部普法必学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常态化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把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市建设。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

  (五)深入宣传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民生领域法治建设保障需要,围绕预防电信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法律援助以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慈善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涉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高效廉洁、公平正义、诚信守法、安全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嘉峪关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一廊一区一带”创建,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工程、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等,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保障民族团结。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宣传协调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我市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已出台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山岩画保护条例、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三、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抓手,不断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一)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诚信建设、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美德善行。坚持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公民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完善对守法行为的激励制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组织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6次的中心组集体学习。落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法治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学法考试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三)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充分运用法治教育网站、电子教学课件、APP、微视频等多媒体教学手段,提升学生学法热度。在新生入校、毕业离校、入团入队仪式、成人仪式、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和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编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继续教育五年规划。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宣传栏、宣传海报、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加强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组织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教育工程。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镇(社区)、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实现镇(社区)、村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信教群众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四、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利用公共空间时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长城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继续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按照主题鲜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一批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个街道、镇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每个村、社区有1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让群众在法治文化阵地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培育崇尚法治理念。

  (二)推动法治文化创新发展。结合我市文化历史特点和地域传统文化,依托文联等文化团体,建立法治文化作品研发中心,引导、支持广大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者,创作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和人民群众法治生活的优秀作品,推动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十百千”计划,在2025年前,全市创作10部反映我市群众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道德情操的法治影视作品,100万字法治文学作品,1000幅法治书画作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实现共建共享。

  (三)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艺演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中国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等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不同层次的法治文化成果展及“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法治好新闻”评选,弘扬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充分发挥法治大讲堂、雄关大舞台、乡村舞台等阵地功能,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和德治相互促进。

  (四)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五、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为驱动,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推动实施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老党员、老教师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考核和管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城市低保、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城乡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全市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健全依法治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预防管控机制,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毒品、诈骗、传销、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人才建设,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全流程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

  (五)深入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六)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以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全面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一)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新闻发言人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解读法律问题。建立年度地方性重点法规规章专项宣传制度和重点法规规章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加强立法常态化宣传报道。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通过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推动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注重加强释法析理。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加强社会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健全普法志愿服务嘉许制度,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推动智慧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发挥“学习强国”等知名互联网媒体平台优势,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法治专题类短视频创作,推出个性化普法产品。推进行业部门建立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动形成以“嘉峪关普法汇”为牵引的“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七、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积极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抓好普法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市政协要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五年规划。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坚持普法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以普法责任推动普法质效提升。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三)加强检查评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结合实际设置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要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2025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要强化督促指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

  (四)强化工作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动态调整,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普法经费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和规范管理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经费。各街道、三镇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给予经费保障。要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全市普法骨干培训1次。要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为法治嘉峪关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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