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局长述职报告
述 职 报 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安排,我现将担任洪江市司法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请予评议。
204年9月,我被任命为洪江市司法局局长。近两年来,在洪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正确监督及指导下,我团结局党组一班人,立足本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了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4年,我局被洪江市委、市政府评为“三文明单位”;204—205年我局被怀化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局;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205年怀化市综合考核评比中荣获第二名,我市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市);基层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奖励,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连续两年被怀化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其中安置帮教工作还被省安帮办评为先进,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我本人也先后荣获由怀化市司法局、洪江市委授予的205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一、抓班子,带队伍,努力塑造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上任以来,我竭尽所能,从抓班子建设出发,不断强化队伍素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真正能打硬仗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团结为本,公正处事,构筑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任局长以后,如何加强班子建设、强化队伍管理,特别是局财力异常紧张、黔城新建宿舍楼的开建资金急待落实、干警福利及发票拖欠严重的困难最为棘手。面对这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特别在干部任免、调动、评先树优、重大建设等敏感问题上,认真遵守和执行“民主推荐,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近两年来,本局各股室长人选均是通过民主推荐,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使全局上下真正体现了集体领导。同时,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交心通气、理论学习、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带头严格执行。通过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局领导班子一直团结和谐,工作有力,不仅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而且干警的新宿舍楼于205年竣工落成,对拖欠干警多年的老发票也已全部报销,干警应有的福利补贴基本上按时到了位,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大力加强。
(二)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在全局干警中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教育活动 作为一班之长,我率先垂范,在坚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带领全局干警开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并以“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及“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结合十六大精神及“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开展“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大讨论,以此来提高全局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锤炼了队伍,凝聚了人心,使全局干警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忧患意识得到了增强,克服困难、勇于创新的信念和决心得到了深化。
(三)坚持原则,任人唯贤,狠抓了队伍的骨干建设 工作能否出成效,关键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所以注重人才、培养人才、启用人才至关重要。自上任以来,在骨干的配备上,我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着下的用人原则,凭实绩启用干部,让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并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并举,不搞小圈子。近两年来,通过积极争取,先后将1名年富力强的中层骨干提拔为班子成员,给两名副职解决了正科级待遇,3名专业知识较强的法律工作者分别被招录为国家公务员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炼就司法行政过硬本领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以法律服务为主,行政执法为辅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没有过硬本领就谈不上自身工作的发展和工作困难的克服。为此,我提出在全系统中开展“增长专业知识,加强业务学习,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教活动。我认真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每月组织全局干警学习一次,具体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学习活动的开展作为目标要求列入本系统年度考核项目,下发至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近两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对国家《公证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荣辱观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的学习活动共计22次,并坚持做到亲自授课,带头参学,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勤于学习、认真学习的良好风气已逐步形成,使自身政治理论,法律水平、领导水平大有提高。
二、履职责,求实效,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近两年来,我紧扣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为创建“平安洪江”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狠抓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肃社会乱。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会同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商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办法,将安置接茬工作落到实处,并通过采取耕者有其田、经商给政策、务工有出路、养殖送技术的亲情帮教方法,使全市78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之后,工作、生活全部有了着落。同时,积极将市港翔公司(双溪水泥厂)开辟为新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使我市安置基地增至2个。到目前,全市共为两劳回归人员调整责任田14亩,安置“三无”人员31人,过渡性安置48人,所有帮教对象无一脱帮和重新违法犯罪,为确保社会安宁夯实了基础。
二是巩固成绩,拓展范围,人民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巩固多年来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我适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与乡(镇)司法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首要位置,并辅以首问责任制,全力构筑了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加大了对全市企业关停并转、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涉法涉诉等引发社会动荡的不安定因素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重点调处,并带头下基层蹲点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近两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67起,调处成功858起,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制止群体性械斗7起,化解群体性上访6起,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案件8起,亲自下基层调解纠纷28起,在全市切实构筑起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为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近两年来,我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并将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提上了党组议事日程。同时,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对广大弱势群体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力求在法律援助中彰显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近两年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71起,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370余万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怀化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4月,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带队到我市对法援工作进行调研,对我市法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是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在205年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加强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政策出台后,我积极争取,多次赴怀化、长沙联系基层司法所的报建和资金落实问题,并按照“建成一个、达标一个”的目标着力加强全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至目前,我市已建成3个标准化司法所。今年,在我的积极争取下,我市由原来6个所增加了2个,共有8个乡镇司法所已被正式纳入20年度的标准化建设中。全市乡镇司法所逐步达到了有房子、有车子、有电话、有专人,有电脑、有办公用品的“六有”标准,基层基础工作得了全面加强。同时,经我们努力,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全市25个乡镇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基层实现了“四权”上收。
五是响应号召,落实责任,局址搬迁顺利完成。在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我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会同班子成员多方筹措资金,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整体规划、逐步搬迁”的号召,于 20年4月23日 完成局址整体搬迁黔城的任务,搬迁工作得到了怀化市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赞许。同时,在我的努力下,省司法厅已从国债资金中优先为我局解决装备款12万元,用于配备电脑16台,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打印机各一台,办公条件得到了大大改善。此外,我每年向省财政厅、怀化市财政局争取资金达20万元以上,既缓解了我局资金紧张的压力,又逐步改善了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
六是严格规范,拓展市场,法律服务成效突出。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的好与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问题。为此,我着力在拓展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同时,严格规范执业纪律,使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近两年来,我与党组一班人,认真贯彻执行怀化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规定,并结合市委政法委制定的《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意见》,采取正确引导、逐步规范、加强监督、严厉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特别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乱收费、执业信用缺失和“黑土律师”及无证执业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至目前,全市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7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18件,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518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41件,调处纠纷216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6家,全市法律服务业呈现良好、有序的发展态势。七是创新机制,加大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近两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过了“四五”普法验收和今年“五五”普法的启动。在这两个重要时期,我与治市办的同志一起,认真研究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方案,力求工作创新,为构筑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此,我们结合全市实际,狠抓了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 6.26” 国际禁毒日、“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期的普法宣传工作。今年,我们又成功开展了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普法教育工作,起到了较好成效。至目前,共组织法制宣传活动21起,发放各类普法资料3万余册(份)。在圆满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同时,又着手拟定“五五”普法规划,为“五五”普法的启动夯好基,开好局。八是强化制度,规范管理,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强。我紧紧抓住《公务员法》的颁布施行和社会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这两个契机,认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按照“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高效率”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狠抓了全体干警的作风、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并采取局里与股室、股室与个人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及全面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方式,将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在,我局机关作风大有改善,全局精神面貌昂扬向上,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热忱服务的宗旨理念深入人心。近两年来,在全市组织的无偿献血,灾区捐款、扶贫联系点捐款、下村任第一支部书记等活动中,我局干警争先恐后,涌跃参加。在社会新农村建设中,全局干警自愿捐款8500余元,机关效能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正稳步前进。
三、讲廉洁,严纪律,克己奉公当表率 作为一把手,能否做到清正廉洁,事关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近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诚信待人、团结共事,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的工作和生活作风。
(一)注重个人修养,树立严谨的生活作风。
我坚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行政若干准则》,“三项禁令”、“八个不准”和国家《公务员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处处严于律已,以身作责,切实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求真务实,摆正位置,正确行使职权。
我坚持凡事知实情、定实策,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面对司法行政职能疲软,负债较重的不利局面,坚决做到开节流,积极争取外援资金,并严格财经纪律,严格经费开支审批权,做到财务公开、帐务相符,切实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任职以来,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多次利用休息日,放下架子,搁下面子,不厌其烦地到省市有关部门跑资金。为了节约开支,我和局里其它领导经常采取晚上路上跑,白天办事情,除了招待外,自己都是坚持吃便饭、住旅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地倾注了自己的全部精力。在外出差办事时,从没有借机利用公款观光旅游。近两年来,本人没有发生任何违规开支和贪污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全局干警树立了良好表率。四、重责任,抓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作为一名局长,我深知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为此,我能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及人大代表交办、督办和反映的案件,我坚持做到亲自接待,认真落实,及时答复。如205年9月,人大代表杨宏清反映个别法律工作者收费过高问题,经过调查核实,我们及时责令该名法律工作者退还了当事人超出规定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并在3天内对杨代表进行了回复,工作之迅速得了代表的充分肯定。
同时,我还坚决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将办理和落实人大督办案件的股室和人员严格责任,实行评先竞优“一票否决”制,做到人大代表或政协代表的意见、建议件件能落实、件件有回音。近两年来,共接受人大代表建议7件,落实并回复7件,回复率达100,人大代表满意率也基本达到了100。
此外,针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净化的实际,我与党组一班人取得一致意见,聘请了以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为主的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重点监督我局法律服务形象、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并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此举得到了各位代表的一致好评。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任职以来,我为洪江市的司法行政事业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心血,恪尽职守地履行了一个作局长的职责,但我深知与党和政府及人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要实现我市司法行政事业摆脱困境和长远发展还任重道远。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维稳形势仍很严峻,调解工作的力度和水平需进一步加大与提高。新时期,民间纠纷呈现群体性、易激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托口电站、高速公路、企业改制、黔城建设等重点工程及开发项目的调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如何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从目前形势看仍很严峻。主要表现在经费短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及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还远远达不到形势要求,从而制约了调解工作力度和水平的进一步加大与提高。虽然主要原因是客观的,但我认为,作为一局之长,对此我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也充分说明了今后的调解工作不能只注重一时的成功,而需要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加大纠纷的预防、调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疑难纠纷调处工作方式与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p ,时时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法律服务工作业务拓展不深,未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我市近几年来的法律服务工作虽然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但法律服务工作总体发展形势还比较被动,业务开展还没有积极深入到我市大型企业、经营实体和政府组织中去,没有足够发挥出为企业当好顾问,为政府当好参谋的作用。特别是我市的律师工作,已经到了留人难、进人缺、工作上不了台阶的不良局面。可见,开创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这应是我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三)司法行政队伍的诚信建设有待加强。从人大代表反映的意见及建议来看,加强队伍的诚信建设一直是反应的主要内容,这暴露出我在日常工作中抓队伍、抓教育、抓管理的力度欠深入、方法需改进。怎样从会议多、应酬多、跑资金时间多中抽出更多时间来抓好管理、带好队伍、深入基层是我今后必须克服和改进的问题。
(四)新办公楼建设还没有落实。因资金严重短缺,在既要偿还往欠债务,又要确保工作运转的情况下,新局办公楼的建设至今还没有落实。
针对以上不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打算做到:(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驾驭当前纷繁复杂局势的能力。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工作促进,坚持与时俱进地抓学习、干工作,用新知识、新技能充实和提高自己。
(二)以社会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达到人民满意标准。
(三)进一步加大纠纷的预防调处力度,不断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的纠纷调处技能,建立健全联防联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竭尽所能,进一步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争取尽早解决无新办公楼的被动局面,逐步落实和改善全局干警的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力争2021年实现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标准化,每所人员配置达到2-3名,并且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各位领导,以上是我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诚恳希望各位领导给予监督、检查和评议,并多提宝贵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和认真改进。同时,我决心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工作,再鼓干劲,再添举措,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好、更实,不辜负人大领导对我的信任,不辜负人民对我的期盼,把我市司法行政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新洪江的繁荣和谐和经济腾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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