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

时间:24-10-31 网友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1995〕30号)下发以来,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统一战线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根据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必要性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推动国有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实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国有企业中汇集着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他们作为统战成员,也是党的群众基础;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又是党的依靠力量,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于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密切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都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客观要求,广大统战成员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力量。做好统战工作,对于统一思想,理顺情绪,引导各方面力量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促进改革;对于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发展;对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既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融合的一种有效的特殊群众工作。做好统战工作,有利于营造和谐氛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发挥统战成员联系广泛的优势,推动企业外引内联,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这些对于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于促进党的统战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党的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和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消除企业统战工作无关论、过时论、无用论等模糊认识,增强做好企业统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和职责

  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范围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员工,信教员工,香港、澳门同胞及其亲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重点是做好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专家、技术骨干.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负责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中的党外人士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方面代表人士的工作。

  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党外人士的积极性,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及时了解、反映企业中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协调企业中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发现、选拔、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物,协助企业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

  三、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重点。履行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的职能。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收集、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努力为党外知识分子发挥才干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科技兴企、改革强企、以法治企、文化塑企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留学人员的各项政策规定,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留学人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推动更多的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以各种方式为企业服务。

  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工作。加强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引导,支持他们依法、依各自的章程和依企业规章制度开展活动,鼓励他们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帮助民主党派成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企业中发展成员把好政治关,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适当保留一些党外优秀人才作为无党派人士的骨干。加大培养力度,为他们的成长进步搭建舞台、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在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

  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各少数民族职工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职工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在企业内不得成立宗教组织,不得设立宗教场所,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做好港澳台侨工作。推动企业中的港澳同胞和眷属加强与港澳企业界等方面人士的交流、交往与合作,为维护和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做好台胞台属工作,发挥他们在吸引台资、扩大对台交流、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中的作用。加强与企业中归侨、侨眷的联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与海外开展经济、科技、文化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各种联谊活动。

  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教育工作,选拔和推荐德才兼备的代表人士担任企业各级领导职务,协助做好有关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要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

  四、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统战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统战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建立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领导机制,发挥企业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统战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的大统战格局。健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运作机制,完善统战工作的支持、保障和责任体系,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协调工会、共青团、科协、侨台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做好统战工作。建立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督查机制,确保各部门统战工作职责的落实。以多种形式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企业工作会议并列席职代会,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及重大决策出台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坚持信访接待和走访座谈,定期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团体负责人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对统战工作进行总结考评表彰。

  不断创新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方法。继续坚持在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努力探索创新。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优化管理模式,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质量;探索统战工作融入企业中心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增强针对性;探索新形势下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实现形式,体现统战政策的连续性;探索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新的载体,改进国有企业统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企业党委(党组)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方面的职责是: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保证监督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统筹部署统战工作;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把统战工作纳入企业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和总结。要把统战工作纳入企业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的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把统战理论、政策纳入企业党委(党组)中心学习内容、企业宣传计划和各级企业党校培训内容;提高企业领导人的统战理论政策水平。要把统战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经费预算,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保障。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组织体系。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党委要建立统战工作机构。统战工作任务重的国有企业党委要设置统战部;其他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统战工作,配备统战工作干部。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做到统战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企业党委实行常委制的,同级党委常委中应有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实行委员制的,应有同级党委委员分管统战工作。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把热爱统战工作、年富力强、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统战干部队伍中来。要加强对企业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各级统战部门、社会主义学院和各级党校举办的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交流经验,全面提高素质,要关心企业统战干部的成长,做好安排、使用、交流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地方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把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有部门切实负责企业统战工作,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党委统战工作的指导。

  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类型的企业可参照执行。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统发〔1995〕30号)废止。 关于在国有企业开展“爱企业、献良策、

做贡献”主题活动的意见

  根据党中央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要求,为促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37号),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现决定在国有企业统一战线成员中广泛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必要性

  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是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需要。国有企业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越是深化改革,越是加快发展,越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都具有重要作用。

  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是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有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国有企业汇集着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是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对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聪明才智,鼓励和引导他们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用知识和技术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对于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政治稳定;对于推动企业外引内联,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促进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是企业统战工作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发挥企业作为优秀党外知识分子源头的作用,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自觉地、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为生产经营服务,既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整体素质,成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又能促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和宗教、港澳台侨、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党外知识分子等各领域统战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这项活动,发现、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党外知识分子,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外干部队伍,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组织等推荐人才,增添力量,从而进一步丰富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内涵,促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持续发展,使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显著。

  二、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国有企业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国有企业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充分调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为国有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是新世纪新阶段国有企业深入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有效载体。其中,“爱企业”是主题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要把爱国主义和企业精神融合在一起,从价值理念上培养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牢固树立爱祖国、爱企业、爱岗位的观念,激发他们胸怀大局、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宏伟大志,以及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献良策”是主题活动的有效形式和载体,要通过鼓励和支持统一战线成员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知识和技术优势,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热点问题建言献策,提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做贡献”是主题活动的落脚点和归宿,要通过树立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和学习观念,激发统一战线成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的精神风貌,引导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范围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员工,信教员工,香港、澳门同胞及其亲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统一战线成员。

  国有企业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立足岗位做贡献相结合,与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与工会、团委、科协等部门开展的各种劳动竞赛活动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通过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参与科技攻关、降本增效、外引内联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科技兴企、改革活企、以法治企、文化塑企、人才强企中发挥积极作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搞好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作出重要贡献。

  四、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对“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认识。“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作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项新举措,必须采取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在企业各级党组织、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中广泛宣传统战知识,消除企业统战工作的无关论、过时论、无用论等模糊认识,克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宣传“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弘扬主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从而调动和激发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突出重点,努力营造“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良好氛围。党外知识分子是企业统一战线成员的主体,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要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心,突出着力点,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方面积极探索。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对党外知识分子“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重视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努力为党外知识分子发挥才干创造条件,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营造开展主题活动的良好氛围,使以党外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积极主动投身到主题活动之中,发挥他们在企业科技攻关、技术革新等方面的优势,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正确引导,切实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优势。国有企业统一战线成员分布在企业生产、科研、经营和管理等重要岗位上,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影响,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具有特殊优势。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引导他们发挥这些优势和特点,把统一战线成员立足岗位做贡献作为主题活动开展的最基本、最具体、最实在的要求,把统一战线成员在岗位上体现自身价值作为参与主题活动的最基础方式,使“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成为统一战线成员发挥自身优势、展现自我才华的舞台。

  4.严格检查,加强“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过程控制。“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能否真正体现企业统战工作的价值和生命力,关键是要对主题活动的全过程实现有效的控制。要将主题活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融入企业管理体系,形成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对主题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检查,使主题活动真正成为企业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参与、主动投入、为企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的自觉行为,确保主题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结合实际,增强“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针对性。要本着“发挥人才优势、服务中心任务、推动统战工作”的原则,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围绕年度的生产经营任务,坚持一个时期一个重点,精心设计和组织一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活动,解决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主题活动更贴切中心,更切合企业实际,更加扎实有效。

  6.注重实效,确保“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成果的应用。对于统一战线成员在主题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予以重视和鼓励。只要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合理合法,符合企业实际,都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予以采纳和应用,并尽快付诸实施。要着重抓好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采纳和落实,以重点带动一般,确保主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7.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企业实际的主题活动新机制。要建立健全主题活动领导机制,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统战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主题活动工作网络,协调工会、共青团、科协、侨台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开展,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主题活动运作机制,与企业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与企业开展的各种劳动竞赛相结合,完善主题活动的支持、保障和责任体系,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相关制度,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考核,年底有总结表彰,建立起开展主题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主题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强对“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领导

  加强对“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的领导,是开展好主题活动的根本保证。企业党委要将主题活动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支部的目标管理,纳入统战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重要活动要亲自参加,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汇报要认真听取,活动进展要经常过问,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表彰。

  要建立由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宣传、人事、工会、共青团、科协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逐步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使主题活动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对“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项目实施和表彰奖励要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支持,给予专项经费保障。

  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类型的企业可参照执行。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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