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的试行办法

时间:24-08-24 网友

广州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的试行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81.11.09

∙【字 号】穗府[1981]29号

∙【施行日期】1982.01.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的试行办法

 

穗府(1981)29号

 

  为了贯彻城市用水必须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加强用水管理,搞好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根据国家经委、计委、城建总局关于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城市水源是重要的宝贵的资源,城市供水是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节约用水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是各单位、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责任。

  第二条 企业、事业、服务业及用水量大的单位都要逐步实行计划供水。计划用水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搞好循环用水,废水回收利用,做到一水多用,降低用水量。

  第三条 实行计划供水的单位必须提出年度、月度的用水计划,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会同用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平衡,下达执行。各主管局应按实际情况测定其所属单位的合理耗水定额,并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便逐步实行按耗水定额下达用水指标。凡每月超过计划用水部分,由市自来水公司按如下标准计收水费:

  超计划10%以内者,加价一倍收费;超20%以内者;加价二倍收费;超计划30%以内者,加价三倍收费;超计划40%以内者,加价四倍收费;超计划41%以上者,加价五倍收费。凡连续三个月用水超计划20%以上又不认真采取节水措施者,实行限制供水或停止供水。待落实改进措施后,才恢复正常供水。

  第四条 各用水单位需增加供水量时,应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申请(扩建单位应附有上级批准的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增加。

  第五条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应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条 各单位宿舍大楼,都要成立群众性的用水管理小组,抓好节约用水工作。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一户一分表制。用水计量,按量收费。凡同一建筑内,自来水公司只装一个总水表作为缴纳水费的依据。

  第七条 凡新建住宅,其产权管理部门要按户装分表。不按户安装分表的,自来水公司不予安装总表接驳供水。

  第八条 郊区农村社队公用水站,应由生产队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负责管理维护水表及设备,并订出用水制度,杜绝浪费,达到正确计量。

  第九条 对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九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的试行办法》相关文档: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9-22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15篇09-29

广州市第五、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炉渣10-02

有关召开广州市学生联合会八届五次10-05

APEC商务旅行卡常见问答-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0-26

合同范本之广州市购房合同查询11-08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梁醒虾在2011年全市职业卫生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11-13

广州市公园条例11-23

2016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1-29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016年国土局标准模版12-2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