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货协议9篇

时间:22-10-26 网友

钢材供货协议9篇

钢材供货协议 1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秦都花苑一标段10#、19#楼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酒钢、龙钢、海鑫、八一钢、略钢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3000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20元<西安市>(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3000吨。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

  2.付款方式:

  (1)正负零以下工程所需钢材约500吨,甲方期间付给乙方100万钢材款,其他钢材款项乙方同意垫资,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至正负零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2)8层以下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100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至8层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3)16层以下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100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至16层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4)16层至封顶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100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封顶2月后,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xx,螺纹GB1499-20xx.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西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两清后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供货协议 2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根据互惠互利、配合协作的精神,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

  1、指定生产厂家的产品:成钢、威钢、昆钢、德钢、略钢、龙钢、成实冶金、长峰。(详情见业主、监理确认函)

  2、冷轧带肋钢筋价格在同规格盘条价格基础上每吨增加180.00元。

  3、三级螺纹钢Ф10的在三级螺纹钢Ф12的基础上加价80元/吨。

  4、三级螺纹钢Ф8的在三级螺纹钢Ф12的基础上加价160元/吨。

  5、三级螺纹钢Ф6的在三级螺纹钢Ф12的基础上加价200元/吨。

  6、三级螺纹钢Ф6的在三级螺纹钢Ф8的基础上加价300元/吨。

  7、如遇成都市场出现倒挂情况发生,则以市场实际报价为准。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按甲方指定时间规格数量(提前三天书面或电话通知)现场验收货。乙方在接到甲方计划后,必须积极按照计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供应到现场。

  甲方指定收货人:_、_,身份证号:CCCCCC274630,电话:1832CCCCC0、1CCCCC197087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GB1499.1—20_(线材);GB1499.2—20_(螺纹钢)。 验收标准与方法

  (1)材质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式叁份盖红章)随货同行,钢筋标牌上的炉批号等信息必须与所送钢筋材质证明书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办理收料结算手续。

  (2)第一次送货时提供供应商资质资料件一式叁份,盖红章。

  (3)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后6天内向对方提出,乙方应在3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由此发生的取样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4)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成都高新区质量监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甲方规定时间(2天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四、数量验收

  1、方法:

  (1)盘条、盘螺、Ф10及以下螺纹钢过磅验收,其他圆钢、螺纹钢按工地材料员实际现场理论计算方法检尺验收数量为准。

  (2)长度要求:根据甲方项目部要求(螺纹钢应按12米或9米定尺交货,直条圆钢按9米定尺交货,盘条成捆交货)。

  验收人及相应的验收文本附件:货到工地后,甲方指定专人在收货现场验收,乙方并出具送货单由甲方指定验收人签字,交送货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

  2、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

  3、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工作,包括运输途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

  五、环境的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的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乙方在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相关方的要求。

  3、乙方必须按规定规格控制排放噪音,进入施工区车辆禁止鸣笛。

  六、结算方式和流程

  结算方式:月结。乙方每月28日与甲方核对这月1日至28日所供材料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交甲方财务部门结算。

  七、材料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1、甲方承诺:自交货之日起,甲方每吨钢材每天按3元向乙方支付垫资费。垫资时间从供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计算。(甲方在未付清货款前,甲方不得转让、倒卖,如有此情况发生,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结算所有钢材款。)

  2、甲方承诺在结算支付钢材款项中,必须严格遵守约定转入签订合同公司对公账户上,或转入供货方公司指定财务王建敏私人卡上一律认可,其它任何方式我公司不予认可,特此说明!

  八、违约责任

  1、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每天按当批所供钢材货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若甲方不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款项时,乙方每天按总货款的1‰收取甲方资金占用费,乙方并可终止供货。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6、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由甲方应在此后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同意并列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索赔要求。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以上合同单价为合同签订当日起执行价,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全部货物按时按量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十二、本合同正副本壹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十三、合同生效

  购货方:

钢材供货协议 3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 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酒钢、八一钢、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 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20元(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xx,螺纹GB1499-20xx.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西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两清后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供货协议 4

  购货方:(甲方)山公司寿阳项目部

  供货方:(乙方)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寿阳县城中心区I2地块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项目1#、4#、5#楼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长钢、海鑫、敬业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20xx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 元(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20xx吨。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随车必须向甲方提供本批次钢材出厂合格证。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正负零以下工程所需钢材约500吨,乙方需垫资100万钢材款,在乙方进场钢材达到100万时,甲方需付乙方50万,工程至正负零时,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部材料款的85%。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xx,螺纹GB1499-20xx.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

  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寿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钢材供货协议 5

  供货方:

  购货方:

  供货方与购货方本着公平平等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就**公司合同有关事项签订如下:

  一、供货范围:黄砂、青砂、 石子、 灰砂砖。

  二、供货价格:黄砂80元/m³, 青砂70元/m³,石子(各种规格)65元/m³,灰砂砖0.35元/块。

  三、供货地点:供货方按购货方需求的质量和数量,供货到凯迪潜力村项目工地,按购货方要求的地点卸货。

  四、收货方式:购货方专人负责现场实收货物数量,并开具入库单,供货方对收货方按标准进行的收货,不得就数量产生异议。

  五、结算方式:供货方所供货物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时,购货方及时支付货数,不许拖延,有特殊原因,在征得供货方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根据供货方的要求延期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所有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在此过程中发生任何责任和事故均由供货方承担。

  2、货物到达及安放在指定地点时,购货方有专人负责验收货物,现场实收数量,并开具货物入库单,交供货方,收货方不许弄虚作假,克扣供货数量。

  3、货物质量是必须按购货方的正常要求进行,做到供货及时,保证数量。

  4、双方每进行一次结算时,必须凭双方的货物入库单核对办理。

  5、购货方的购砂、石大多是为项目道路场平施工使用,且为购货方现场自建的简易搅拌站使用,供货方有责任保证购货方的搅拌站正常运转和使用,及时为购货方解决一切外部干扰因素。

  七、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价格,一经签字,不因市场因素而发生变更,直到凯迪潜力村一期项目施工完毕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未涉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供货协议 6

  合同号: 买方(甲方): 签订地点:团风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0月00日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定义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订单、附件和补充规定。

  1.2“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3“产品”指相关订单所列产品。

  1.4“服务”指相关订单所列的服务。

  1.5“订单”指甲方发给乙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条款、交货时间、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是唯一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1.6“生效订单”指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的订单。

  二、合同组成长期供货合同1、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订单、补充订单及相关修订书,与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价格条款

  3.1价格:乙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生效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是甲方应付给乙方货款的唯一凭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订单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3.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同条件下其提供给其他用户的产品价格。

  3.3报价: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尽快报价,尽量按照询价单中要求报价的日期之前向甲方报价,乙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在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产品的价格。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的能够成交基础上。若乙方连续三个月的报价均未能成交一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的资格。

  四、订单

  4.1询价单下达: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下达询价单给乙方。

  4.2询价单确认:收到甲方发出的询价单后,乙方应在当日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应在收到询价单后的工作日内予以报价。乙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回报价单,所报价格应为乙方可以履行价格,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报价格应乙方原因两次以上能履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4.3签订订单:甲方认为乙方报价合理,双方签订该批订单。

  4.4 执行订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等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供货。

  4.5交货期: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提前、迟延,否则,均视为乙方不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意提前收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仓储费及其它费用。

  4.6取消订单: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取消生效订单。在此情况下,双方将协商取消订单前产生的成品、半成品的处理方案以及对乙方可能造成损失的补偿办法。

  五、交货

  5.1交货:本合同下的交货指,乙方将产品运送到甲方在团风的工厂交付给甲方,或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其它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送货单和加盖乙方公章产品质量证明书一式六份,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生效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生效订单对交货时间没有约定的,乙方应当在该生效订单生效之日的第30日交货。

  5.3 交货前日,乙方应以通知甲方收货人员,该通知应包括订单号码、乙方名称、交货日期、产品、数量等内容。

  5.4 交货数量不能满足订单的,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可根据乙方交货情况,决定取消或调整订单,由此造成乙方库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交货数量多于订单数量的,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不承担接收多余产品的责任。

  5.6 收货数量、收货时间以货物经甲方或其指定收货人的接收部门检验合格入库为准。

  六、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6.1在甲方工厂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或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此之后,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七、包装

  7.1除甲方指定特殊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产品标识应包含乙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

  7.2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包装方案,要求包装单件的重量不超过15T。

  八、品质控制

  8.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

  8.2甲方应在产品达到交货地点后 权予以拒收。属于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退货。

  8.3生产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合格产品或退还相应价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4甲方产品投入流通后,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修理费在内的相关损失。

  8.5 乙方为其产品提供为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甲方使用不当、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诺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

  8.6针对每个交货批次的产品,乙方均应附上出厂常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以供甲方质检部确认。

  8.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如甲方认为可让步接收的,甲方可采用折价方式接收,折价金额需经乙方确认。

  九、付款

  9.1 具体结算方式以订单确认的结算方式为准,乙方订单履行完毕双方签署应付款确认书,或各自生成应付款、应收款数据。

  9.2乙方应当在该付款日的

  9.3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提前付款的的,甲方将按照其制定的经营政策中的利率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提前付款期间的利息。

  9.4甲方的任何付款均将汇入乙方事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十、保证条款

  10.1乙方做出下列陈述和担保:

  10.1.1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

  10.1.2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产品质量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在这种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10.1.3遵守“价格条款”的有关规定,不进行欺诈性报价。

  十一、合同解除

  11.1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取消订单: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导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3天内仍不履行的;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丧失诚信信誉;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11.2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甲方提起损失赔偿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不可抗力的事故)。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事件发生方应当在此等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

  12.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3在此条件下,乙方仍有义务竭尽全力尽快交货。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四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3.1乙方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甲方提出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补送新的合格品,超过合同交货期的,仍将判定为延期交货。

  13.2对于不合格产品、多余产品及被取消订单下的产品(即甲方可退还给乙方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取走;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取走的,甲方可为乙方办理退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产品丢失、损坏、减量、变质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已预见到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能作为部件被用于甲方制造的成品中,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论此类瑕疵发现于甲方生产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甲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乙方均应承担更换或维修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除扣除乙方提供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货款外,必要时,还要按照有问题产品的货值的 200 %对乙方处罚。

  13.4甲方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甲方的成品过程中,因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5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将不能按期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甲方。在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货,每日按生效订单未交货(或未及时交货)部分金额的 1‰ 赔付,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由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所造成的采购差价损失,或赔偿甲方停产待料所造成的损失。

  13.6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期限

  14.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日。

  14.2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此之前生效的、但未履行完毕的订单仍应得到继续履行。

  14.3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希望继续合作的,双方将协商订立新的合同,在未订立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五、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六、纠纷解决

  16.1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的,双方同意由团风县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团风县。

  十七、一般条款

  17.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7.2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第三方。 17.3乙方人员:乙方须确保其人员在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17.4 不正行为: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任何酬金、礼物、馈赠。甲方认为此类行为是试图不适当地影响甲方的员工,这将损害甲方与乙方间的业务关系。

  17.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无效,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7.6 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和对方确认;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但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17.7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17.8 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17.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经办人: 代理经办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钢材供货协议 7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供货协议 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仅限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供货。

  二、 乙方向甲方的工地“华雄.两江时代”工业园1、2#厂房供应各种规格的建筑钢材,总量约 1100 吨,按甲方钢材实际进度供货。

  三、 产品质量要求:

  1、螺纹钢:按国家现行标准GB1499.2—20xx执行。

  2、盘元:按国家现行标准GB1499.1—20xx执行。

  3、带肋钢筋:按国家现行标准GB13788—20xx执行。

  4、圆钢:按国家现行标准GB13013—91执行。

  四、 产品价格确定,数量及交货时间:

  价格确定:双方按当天10点(我的钢材网)价格为基准,来数量确定。甲方至少提前三天(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该批次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且双方在价格确认交货地点:华雄.两江时代一期1#2#厂房 确定当天各种型号钢材价格。 采购数量。 后,由乙方负责在二个工作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组织运送到目的地。运输吊装费70元、工地下车费由甲方承担。

  六、 发票:只开收据。

  七、 验收方法、标准及异议:

  1、 重量验收及异议:

  所有螺纹等直接按理论计重。盘元钢筋过磅计重:若磅差在±3‰以内,重量以乙方的车库磅单为准;若磅差超过±3‰,复磅,按复磅重量结算。重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在保留原包装的情况下提除。逾期或已无原包装则视为乙方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复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 质量验收及异议:

  采用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甲方在使用钢材前必须在检测机构进行抽样质检,质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甲方为检验就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收到货物后如对乙方货物由质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供方,逾期视为乙方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对于该质量异议,供方接到通知后应送相关质检部门复查,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若复检不合格,供方需无条件在三日内另行组织供货到施工现场。此外,甲方对于乙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在交货时已经确认,甲方不得以乙方所供钢材外观质量有问题为由而退货或者向乙方追究责任。

  八、 结算和支付

  1、 结算依据:每批次钢材重量和金额以双方指定人员签字为准。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结账原始凭据。

  2、甲方按每次分批计划付款(500吨付款一次),乙方按甲方分批付款计划送货;如甲方采用货到付款,则应在收到钢材后五日内付清全款。

  3、在垫满伍佰吨后,以后每月所供钢材实行月结,在次月5个自然日内付清所供钢材款、吊运费。

  4、支付方式:以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支付乙方所有款项的,经乙方催收无果视为建房违约。且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从约定付款日的次日起按每吨每天4元计算,支付实际占用天数资金占用费,直至付清所有款项为止。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甲方供货。如果乙方迟延供货,须按按供货部分总金额以每天1‰的标准付违约金给甲方(自然灾害及道路等客观原因除外)。

  3、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合同。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对方。

  十、债权实现的方式:

  1、乙方有权按甲方所欠金额对甲方存于库房的钢材或其他物品进行同等金额处理;

  2、甲方无库存时。乙方有权对甲方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理。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无过错方选择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壹份,且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因违约,乙方有权停止甲方施工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自行或者另外寻求供货商采购钢材乙方不能满足甲方供货需求的情况除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供货协议 9

  需方:

  供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一、双方议定:达成每批钢材的成交,以当日送货单数据为收款凭证(单价随行就市但不含税)。

  二、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检验标准,达到合格产品,并交附钢材产品质量证明书。

  三、费用负担形式:由供方负责运到车费、磅费、吊机费。

  四、验收计款标准:钢材重量以原始磅码单为基础,到需方指定的标准地磅过磅为准。

  五、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按当批成交协议条件,以送货单款项及日期为准八天内开收票当天日期的支票付清货款给供方,并保证支票在签发日期内有效到帐给供方;一经交货,需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其内部审批流程作借口,延误付款时间。

  六、责任事项:

  ①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合格,达到国家的质量要求;否则供方负责退货,其中吊机费、磅费和化验费由供方负责。

  ②需方必须依时付款,否则供方要运走所供钢材,由需方负责赔偿双程的运费100元/吨、吊机20元/吨、磅费3元/吨、入仓费15元/吨,并且不能动用供方的钢材,已用部分必须在三天内付清货款。不够抵当之货款,按需方现有的物资折价相抵,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及经济费用由需方负全责。 ③如需方不能按时付款,要求延期,供方同意后,需方每延期一天,在原货款的基础上再按每吨每日增加10元作为补偿费用给供方,直到需方付清货款为止。 ④供方须保证钢材如数卸货,严禁送货、卸货过程中出现偷盗行为,以一罚十。为了防止各种重量纷争事情,双方均有责任监督司机及地磅的欺骗行为,如防止司机放水、掉杂物或地磅短差事情,需方必须派两人以上负责收货及监督。 ⑤需方对所供钢材如有任何异议问题,应在收货后三天内提出,并且不能动用供方的钢材,以便验证,验证无任何问题方可使用,三天过后需方自负一切责任。

  七、履行合同期间,遇到争议或纠纷,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本合同为准则,向双方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需方指定签收人员是: 联系电话: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约束力,盖章签订日起与日后送货单同时生效。

  十、备注:

  需方: 供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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