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房屋座落:建筑面积:平方方米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年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中证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在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就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办房产交易过户及抵押贷款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基本状况如下:
1、座落:位于武汉市
2、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
3、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售的该房产权属明确、真实合法、没有设定抵押及任何他项权利,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具备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转让条件;
2、甲方确认所出售的该房产已经过其配偶及他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甲方保证为该房产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齐全、真实合法(甲方需提供的交易资料清单详见丙方出示的收件目录);并同意支付国家有关规定的税费。
4、在丙方办理该房交易的相关手续时,甲方承诺将积极配合丙方工作。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自身具备银行申贷资格;
2、乙方保证为该房交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齐全、真实、合法(乙方需提供的交易资料清单详见丙方出示的收件目录);
3、乙方同意完全并及时承担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所有由买方交纳的房产交易税费和申贷过程中由借款方交纳的费用(乙方详细交纳的交易税费见丙方出示的收费标准单);
4、乙方同意及时向丙方提供申请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申贷资料详见丙方出示的收件目录);
5、乙方、乙方配偶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具将该房产进行贷款抵押并委托丙方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房产抵押、申贷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6、在丙方办理该房产交易的相关手续时,乙方承诺将积极配合丙方的工作;
7、乙方有权得到该项房产交易的由丙方提供的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就该房产国甲、乙双方提供办交易、权证过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代办贷款抵押的服务;
2、在甲方、乙方双方交纳全部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备齐全套申贷资料并将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交易资料提交人房产交易所之日起,丙方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按揭申贷款项;
3、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到场配合完成交易中所有代办事项;
4、丙方有义务妥善使用和保存甲、乙双方提供的全部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因下列情况造成该房屋交易终止或代办事项无法进行,导致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支付了银行贷款本息。对造成该事故责任的甲方或乙方需向丙方支会担保责任的同额款项,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且不退还甲、乙双方交给的代办业务定金;*在丙方进行代办交易、过户、抵押手续过程中,甲方出售的房产进行法律诉讼、查封、典当、拍卖程序;*甲方或乙方提出任何理由或原因未被丙方同意而中途退出或终止丙方代办流程;*甲方或乙方提供虚假资料。
2、甲、乙、丙三方同意,因下列情况而导致丙方延期或无法按期完成代办事项时,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且不退还甲、乙双方交纳的代办业务定金;*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交纳费用;*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3、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委托代办事项,丙方退还相应代办费。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丙方仍未完成委托代办事项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甲乙双方向丙方缴付完交易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不可撤销。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三)
甲方(卖房人):身份证号:
乙方(购房人):身份证号: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洪区某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
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
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
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四)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五)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 的住房壹套(房产证号: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乙方在购买该房屋时向房屋中介支付了壹万元人民币(小写:¥10000.00元)作为定金,现解除此《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乙方向房屋中介主张该返还该定金。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及其他任何费用。
三、自本协议生效后,上述《二手房买卖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就《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争议已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以此《二手房买卖合同》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六)
二手房卖方(甲方):
二手房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 ;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价格为(币)计 元。(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 天内,乙方将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价款分 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二手房买卖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二手房买卖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二手房交易合同(七)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暂定名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在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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