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厂房租赁合同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 自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厂房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厂房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厂房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厂房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厂房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厂房安全。
2、甲方的厂房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厂房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厂房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厂房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2甲方:
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厂房作为 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厂房座落: 区 楼 单元 号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厂房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厂房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厂房租金数额因厂房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 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厂房:
(1)把承租的厂房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厂房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厂房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厂房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厂房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厂房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厂房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厂房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厂房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厂房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厂房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厂房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厂房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厂房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一或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_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3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 年 月__日至 年 月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 年 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 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 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的。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的、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的,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的,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 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3月30日起至3月30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万元,五年合计__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5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带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月__日至__月__日止。前 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 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 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月__日
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6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 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 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 %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 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 %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7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 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 月 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月 日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 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
5.3 乙方应于每月 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 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 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8甲方: (业主)
乙方: (租主)
甲方有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厂房 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厂房租金每年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 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厂房快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厂房租金。若乙方将下年度厂房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联系租主,乙方有权收取装修费,若是甲方联系租主,乙方无权收取装修费。
六、乙方退回厂房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厂房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对于 等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能搬走的财产乙方有权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对厂房有任何的损坏。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厂房。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9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合同条款,以供双方诚信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及其它约定
1.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厂房 平米租赁给 ,供乙方 使用(用途)。
1.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在厂院内空地上自建厂房,因租金较市场水平偏低,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场院及地上所有附属物(包括本租赁合同签订前原有建筑及其它附属物和本合同签订后全部新增建筑及其他地面附属物)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1.3租赁期间内,如遇政府拆迁或土地规划造成本合同的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场院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和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或赔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果租赁期未满 年时租赁物遭遇政府拆迁或土地规划,甲方同意按照经双方认可的乙方新增建筑物实际造价的 %补偿给乙方,除此情形外,其它任何情况下,甲方不需补偿乙方新增建筑物的任何价款。
1.4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将此厂房卖掉(政府统一搬迁除外)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及所有装修费,搬迁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1.5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场院和两层楼房 平米及乙方新增建筑,由乙方自行管理。
1.6乙方承诺,将全部租赁物用于合法经营,不会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做其他违法经营,乙方经营期间加工生产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及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整( 元),双方一致同意租金以每 年 %递增,乙方须在每年 __月 日前按上述约定支付全年租金,先交后用。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照当年租金价的千分之 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保障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确保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畅通。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土地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院内空地供乙方使用,乙方在空地上按照与甲方协商结果自建的厂房,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提供办证所用的土地证等一切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4.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4.2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
4.3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的;
4.5乙方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或注销;
4.6乙方逾期 个月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4.7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或转租的;
4.7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者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和配套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将全部租赁建筑和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状态归还甲方。
6.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场院及全部建筑和设施返回甲方。
第八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新密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见证人:
厂房租赁合同10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将厂房(共3间,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及办公楼2栋(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及办公楼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8年,自 年6月 日 到 年5月3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
(本合同所计算的租金均不含税)
四、付款方式:每年付款一次。租赁厂房办公楼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必须提前 0日付款。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厂房(及空地)改造、办公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内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六、租赁期内甲方的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水、电,保证道路、排水通畅,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方便。
2、甲方提供房屋必要的维修,如屋顶漏雨、内涝等。
3、甲方协助乙方注册公司并出具相关手续。
4、协调处理周边关系。
5、协助乙方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相关手续。
七、租赁期内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改造、增加设备或改变地表状况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合法经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标准、环境污染指数、办理外来人员的各项手续。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4、乙方所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价格向相关部门缴纳全部费用,如遇出现漏水、漏电,按实际用量分摊。
5、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计生专干做好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
八、乙方税收转后湖地税所,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责任事故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将属甲方的厂房及其它设施进行抵押、变卖等。
十、如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办公楼并阻止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如国家补偿搬迁费则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搬迁费。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租赁的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合同内容发生纠纷,向武汉高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承租期内,甲、乙双方除本合同约定条款可解除合同,无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解除合同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厂房租赁合同1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厂房及办公楼租赁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多次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和面积:
1、
2、面积:
二、租赁时间和价格:从年每月月年月平方米日起至日止,租赁期年。租用价格以每平方元计算。
三、付款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三个月、半年、一年)房屋租金元(大写:),在租用期满一个月前支付下次租金。乙方多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房屋保证金,房屋保证金在乙方退场时,在甲方认可房屋无损害完整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
四、双方义务和责任:甲方责任:甲方必须保证水、电、路畅通,并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时缴清房屋租金以及水、电、税务和国家相关费用,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一起管理好厂内治安。
五、维修责任: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因生产需要改变房屋结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同意以下条件:
1、改变过后的房屋所有产权无条件归甲方。
2、恢复房屋以前面貌改变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租用期日起房屋的门窗、锁、地坪、水表、电表以交付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维修管理、使用在租用期内,房屋结构在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下造成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遇国家征用,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无偿归还甲方厂房。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付守约方叁倍的经济损失,以票据或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12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 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厂房租赁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办公室租赁 间,共计 元/月;其他空地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共计 平方米, 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
5、甲方所出租厂房门前空地第一年为乙方免费使用,后两年按本合同第二条计收,前期乙方为其所租赁厂房内硬化、装饰及门前绿化带部分免费施工。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和房屋建设费用和土地的征用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应该缴纳的有关税。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需要进行维修时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修缮义务。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厂房、场地内按照工艺要求安装、构制、修建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鉴于乙方在所租厂房、场地内安装有相当规模的工业设备,投资较大,中途如因故搬迁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得将所租厂房、房屋、土地转让或出售。甲方必须做转让、出售处理时,应优先由乙方购买。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确保本合同履行的连续性、有效性。否则视为违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租金。
4、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租时,应在承租期满六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于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房屋及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年租金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无故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退出除外)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年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或有关部门关闭企业,甲方不负责,造成甲方损失时,按年租金50%向甲方赔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首付租金到账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13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 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__。
帐号: 。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
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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