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 15篇

时间:22-10-18 网友
投资合作协议书 15篇

投资合作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某某公司为工程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 乙方投资人民币三十万元参股〔暗股〕于名下,折合在该企业股权的20%,双方合作投资于工程。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乙方投资人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5. 乙方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
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 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3.乙方投资人五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2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受让30%投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方式,共同出资为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以投资总额的多少为限,对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物资为其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如转让后,投资人按其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甲方有权参与管理〕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及出资额,投资人不得随意从事抽回出资额。
五、出资人要私用共同物资或财产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才能使用,包括公司证件及印章等,如未对方同意,将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 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 公司为工程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
2、乙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参股〔暗股〕于 名下,折合 在该企业股权的 %,双方合作投资于 工程。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乙方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乙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3、乙方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乙方委托甲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4、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 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乙方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4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工程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不大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工程的根底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工程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那么很容易在工程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当、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 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工程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工程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那么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工程地块〔宗地编号为:〕的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
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经营工程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工程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那么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那么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工程、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成心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工程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工程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工程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工程中财产份额的退还方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那么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 6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 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职责。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c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合作投资 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分 为工程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 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 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 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工程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上述工程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投资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出资方式、期限、经营管理。
1、双方应按照工程开展进度要求,按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内支付完毕,并将资金交付到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2、双方设立一个公用账户,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开户,乙方手机号码办理短信提醒,所有合作工程的收支必须经由公用账户操作。
3、甲方负责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乙方负责对外销售及业务开展。所有收入公司款项到达公用账户后内,各方及时核对回款金额,在回款款项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后归还,或由各方协商该笔款项的用途。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实际投入股份本金金额用于该合伙工程运作,不能用作利润分配及提取。双方每月对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乙方不参与合作工程的分红,只按每月5000元领取劳动报酬,双方保证每月核对一次工程收支,下盈利局部优先扣除乙方的劳动报酬后甲方再提起分润,如当月盈利缺乏以支付乙方5000元的劳动报酬,剩余局部由甲方补齐。
2、如遇大工程需追加投资,由甲方承当注资,资金分批回笼后按一定比例分批返还甲方追加投资的本金再行提取甲方可分得的利润。
3、如将股利投入合伙工程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同时进行。
4、如合伙工程亏损或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处分,由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当。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确定各种单价,购置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时,合伙各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前方能执行。
2、各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协调各方关系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每月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前方能下账。
5、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6、甲乙双方未经商议,不得随意调拨公用账户款项;如遇特殊原因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第六条退伙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工程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2、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七条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假设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合伙人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财产,或做有损合伙人利益的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合伙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联系其它业务来私自获取相关利益,假设有所收回扣及相关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财产,并给予相关处分。
4、各合伙人严禁报销与合伙工程无关的一切费用。
4、假设合伙人违反以上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以后发生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1、合伙期届满。
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1.6、双方约定亏算到达元时,双方合作终止,合作工程进行清算。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1、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相关法律机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格参与分配。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自利于合伙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伙人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工程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终止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附件备书。
2、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9
甲方:性别:乙方:性别:丙方:__ __ _性别: 身份证号码: __公司已由甲方于20某某年4月1日成立,至今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现20某某年12月20日经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决定扩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150万元
5、经营范围: 交通设备、防护栏制作及广告制作等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 _元,其中,各方出资方式及金额:甲、丙两方以现有的设备、技术及公司三年经营资质的方式折合出资 元,甲、丙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2、所有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场地,,建设厂房,
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款项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所出现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开户行:
账 号: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甲方为公司厂长兼总经理。具体负责:
(1)业务洽谈,工程报价,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及售后效劳等;
(2)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开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2、乙方为董事长,负责外联工作和监督公司运营情况,不参与公司管理;
3、丙方为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人员和外包制作管理,工作安排,施工调度及产品配送与管理;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各方共同聘任);
(3)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前方可进行: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2)特殊工程与工程。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各方一致同意,每季度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方案部署。
第四条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资金由公司指定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那么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财务统一交由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盈余分配,以_出资总额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甲方为%,乙方为%,丙方为%。
2、公司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利润的%,各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债务承当: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_出资总额_为据,按比例承当。
第六条 转股或退股
1、转股:
(1)公司合作经营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假设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假设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当主要责任。
(3)假设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那么退股无效,拟
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当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假设公司有盈利,那么公司总盈利局部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假设公司无盈利,那么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假设公司储藏资金缺乏,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假设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方法。假设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成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当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 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投资合作协议书 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就设立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2、经营范围:
二、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方式
1、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为: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元。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 出资。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 币出资。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 出资。
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三、公司的设立
1、各股东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本钱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2、股东的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
3、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当。
4、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表达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当。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
1、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项指涉及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外担保、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营销策略;
〔2〕对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合同作出决议;
〔3〕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任;
〔4〕其他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由丙方担任公司的执行总经理,乙方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据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 两方共同委派会计,由 方委派出纳,共同管理公司的财务。
4、甲乙双方同意按月结算经营所得,公司财务人员应定期向股东会提交结算的相关财务资料。
五、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股权转让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局部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那么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缺乏出资额局部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公司的章程为准,如公司章程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11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丙〔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三方共同投资合作经营辅导机构,希望通过共同合作,实现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开展。
第二条:合作经营工程和范围
投资开办中小学辅导班,进行课外辅导,晚自习辅导,一对一教学,美术绘画兴趣班,晚托班等科目。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兴趣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培养及学习成绩的提高。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那么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那么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共同投资人乙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共同投资人丙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工程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六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经商议给予参与经营的投资人 的比例分红。收益结算:收益结算以为单位,到了结算期限将整理好所有数据,总体利润除去经营者所得报酬外再按投资比例予以分红。
2、债务承当: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归还,共有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当。
3、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当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当〔经过计算存在亏损,除去经营者需承当的风险资金外,余下局部按投资比例分担风险。〕
第七条:共有投资人增加或退出以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1〕成认本合同。
〔2〕需经全表达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3〕退出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4〕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在与众投资人商议情况下,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那么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八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 为共同投资人法人。法人的权限有: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投资人的产品和经营工程,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4〕支付合作债务。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1〕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作投资工程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4、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1〕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2〕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归还,共有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 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乙方投资 医院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甲方为法人代表注册成立的 医院为乙方工程投资主体。乙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参股于 医院公司名下,拥有 医院 %的股权,原甲方资产股份作价 %,本合同签订 日乙方须将全部款项交付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医院股权变更相关手续。
第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出资形成的股份投资人的投资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每月月底核算本钱、税收以后所剩利润按出资比例留存作为继续投资后在进行分配,利润在每月月底进行分配。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但甲方对此有监督和建议权。
2、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乙方原因或不遵守本协议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执行医院重大事务时,首先应该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意,否那么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当其赔偿责任。甲方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本医院一切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待双方协商一致前方可执行。
4、财务和出纳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指派。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投资人向其第三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股份时,须经对方同意。如一方不同意其转让方转让该方股权时,其不同意方应以第三人转让的价格收购其转让方的股权。
2、甲、乙方投资人出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甲、乙双方投资人转让其股份时,应以转让时医院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协商进行转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投资人 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股份; 年后乙方有自行去、留选择权。如乙方选择放弃继续合作,那么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办理。如无第三方接受乙方股份,甲方可按照当时的评估价协商回购乙方股份,如甲方也不愿意接受,乙方有权按照医院当时的评估价协商转让给第三方,从而收回乙方应该所得局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13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住址: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互补的原那么根底上,就 的投资和经营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资期限
合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现金出资〔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现金出资〔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
2、各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次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经营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经营终止后,各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 分配。
2、债务承当:经营债务先由共同投资财产归还,共同投资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投资人的投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当。
第四条各投资人的权利
1、 为经营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处理社会关系;
②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③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共同投资债务;
⑤管理日常销售额;
⑥ ;
⑦ 。
2、其它投资人的权利:
①参予共同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各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经营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第五条投资、退资,债权转让。
1、投资:
①需成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资: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资;
②不得在经营不利期间退资;
③退资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投资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④退资时以当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资的,给经营造成损失的,按现金计算进行赔偿。
3、债权转让:允许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债权。转让时其他投资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其它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履行债权。未经投资人同意而自行转让的,按原始投资的 %赔偿。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共有财产,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投资以后禁止投资人再开展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3、如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并无条件退出,资产不予结算。
第七条经营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经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同期满;
②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本合同;
③公司因违反法律被迫停业。
2、合同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归还,公司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投资人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14
甲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证券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金融投资,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确定并清楚其中的风险,并自愿承当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亏损造成的资金损失,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证券投资及其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票账号
〔一〕双方约定,在协议期限内,由乙方提供证券交易账户,具体如下:
交易效劳商:证券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沪A: 、深A: ;
委托资金: ;
银证转账开户行: ;
银证转账开户账号 ;
结算货币:人民币。
〔二〕如果乙方提供的股票账户不在乙方本人名下的,乙方应负责提供股票账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及对乙方授权的委托书。
二、出资约定
〔一〕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出资和保管资金:
①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共计 万元存入证券交易账户。
②甲方向乙方交纳 万元保证金后,乙方出资 万元,存入证券交易账户。
〔二〕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双方按约定将出资资金存入约定账户,每逾期一天,须向对方支付应出资金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操作约定
〔一〕该证券交易账户由乙方负责管理,在双方资金到账后,乙方将证券交易密码直接告知甲方。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用证券交易账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1、该账户内总资产亏损不超过 %,即账户总资产不低于 万元;
2、甲方无违约行为。
〔三〕为防止亏损造成的损失,出现以下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该账户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买入或卖出股票、将证券账户内属于乙方的本金和约定的收益转入乙方账户,收回乙方的出资本金及收益等〕。
1、该账户内总资产亏损超过 %,即账户总资产低于 万元;
2、乙方不按约定补齐亏损;
3、合作期满,在双方不再续约的情况下,乙方未按约定卖出股票。
四、风险管控
1、合作期内,双方设定的账户内资产止损点为 %,即该账户内资产累计亏 %,或者账户总资产低于 万元。
2、当该账户资产亏损到达或者超过止损点时,甲方须在当日补齐等额亏损资金。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将等额的亏损资金存入第一条约定的银行账户。
3、当该账户资产亏损到达或者超过止损点时,乙方有权对该账户进行修改交易密码等操作,在甲方补齐等额的亏损资金后,乙方将密码告知甲方,甲方恢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操作权限。
4、当该账户资产亏损到达或者超过止损点时,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等额亏损资金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用该账户的资产进行买卖,收回出资资金,以减少损失。
五、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
六、收益分配及结算
〔一〕收益分配
1、在合作期内,甲方享受股票投资收益与承当亏损风险。
2、乙方无权获得该账户股票投资收益,也不承当股票交易造成的损失,但甲方须每月按乙方实际出资额的 %即 元,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3、首期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当日付清;以首期付款日为基准,以后满月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下月管理费。合作期满,如最后一期未满一月,那么按整月计。
4、任何情况下,甲方收取的管理费均不再退还。
〔二〕结算
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的,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双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操作权限卖出股票,将资金转入本协议约定的银行账户 。
2、乙方在收回出资资金后,三个工作日将剩余款项或保证金退回甲方。如涉及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未结清的费用,那么在该款项内直接扣除。
3、如遇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收取的管理费不再退还,双方按本款结算方式清算资产。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拥有该账户投资收益权;
2、甲方享有本协议约定的账户操作权限;
3、甲方承诺不经乙方书面同意,不转移股票账户内的资产;
4、甲方不得利用账户内资金进行诸如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当。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期内,乙方拥有该股票账户出资资产的所有权;
2、乙方有权对账户内资金的变化及使用情况进行观察;
3、在亏损情况下,乙方有权催促甲方按约定补齐亏损金额;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账户进行密码修改、卖出股票并收回出资资金;
5、在甲方未违约的情况,乙方不得转移股票账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6、在甲方未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账户内的资产进行证券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7、乙方必须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并承当因资金来源问题所带来的损失。
八、协议解除
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提前终止本协议:
1、乙方股票账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2、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标准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提前终止协议的,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双方互相不承当违约责任。
九、其他按约定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相同。假设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协调,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二〕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果。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15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合作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人姓名
姓名 置业〔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条:合作事项、地址、名称及合作年限
地址:
名称:
合作年限:壹十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合作结束。
第三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贰佰万元〔200万元〕。 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占出资总额的 50 % 。乙方出资 壹佰万元〔100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 50 % 。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当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遇合作工程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合作工程注入资金。
2. 合作工程利润每年12月31日计提,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净利润。
3. 合作工程所占用的土地、房屋为甲方单独所有。
4. 合作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当相关责任。
第五条:事务执行
1. 甲乙双方委托受聘工程负责人执行合作工程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合作工程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合作工程经营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当;
4.甲乙双方可以向合作工程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协商后共同决定;
5. 甲乙双方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合作工程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置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及禁止事项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 严禁挪用合作工程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 严禁在合作工程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合作工程。
5.严禁用合作工程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 严禁借用合作工程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合作工程名誉的事情。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 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工程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那么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当。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20万元 。
第九条: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容总结

(1)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2)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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