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投资协议书锦集六篇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甲方(聘任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获取相关投资信息,以促进投资业务的拓展,乙方在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信息获取上有丰富的背景资源。
故甲方有意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负责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标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1、1 提供投资建议,投资参考、理财规划建议等;
1、2 为甲方介绍投资项目信息、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
1、3 投资方案的设计;
1、4 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1、5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1、6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1、7 其他:
第二条 投资要求
投资方资金收益在年利率 %到年利率 %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融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 委托期限共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投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3、2 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投资目标或者仍需要投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4、2 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协助;
4、3 应对乙方推荐项目或合作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融资方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4 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投资决策,其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5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方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6 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费用和报酬。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
5、3积极为甲方物色投资项目和合作方。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委托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的相关情况;
5、4 安排甲方与融资方见面、谈判;
5、5 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5、6 乙方向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5、7 乙方作为甲方与融资方之间的桥梁,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融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六条 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乙方促成甲方与有融资意向的融资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 %作为乙方融资顾问报酬。
乙方的报酬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
6、2 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顾问活动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为 元。
6、3 除本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和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6、4 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6、5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6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7、2 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投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投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报酬。
7、3 若因乙方不尽职,造成甲方损失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可单独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不可跨越条款
8、1甲方不得单独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物色并向甲方推荐的融资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接触、谈判或签署任何投融资协议。
8、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融资方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报酬,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报酬的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十条 双方承诺
10、1 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数据、材料和陈述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及非误导性的,同时没有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信息,并确认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工作时将依赖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材料和陈述)及细节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不须独立核实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1:
融资方联系确认函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介绍的
公司就投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融资方(含与融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融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融资方洽谈交易而不付投资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
本融资方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及其法律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2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投资和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就乙方的 项目投资和融资合作及有关事宜,经考察无误后,就地实施运作共同为筹建中外合作公司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投资和融资合作金额性质与条件:
1. 投资和融资合作金额,根据乙方申请及项目资金需要,甲方同意为该项目投资和融资合总额 亿元人民币(含不可预计费用)。
2. 合作性质,为中外合作。本项目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负担企业风险。
3. 合作条件,双方确定合作期为十五年整,甲方投入的资金以收取“固定回报”方式收回投资和融资本金及利润。前三年建设期不收取回报率,从第四年末开始至第十五年末收取投资和融资总额的 % 的固定回报率,共收十二年,双方合作合同终止。合作期满后,甲方投资和融资本金不须收回,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
4. 投资和融资的贴息、手续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投资和融资总额的 %,甲方投资和融资款批拨批扣。
二、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有效合作文件如下:
1.企业投资和融资合作(贷款)申请报告。
2. 项目立项报告及省市政府对立项报告的批复。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批复。
4. 政府对项目企业法人项目建设开发、组织实施的授权书。
5.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国 税、地税)。
6. 银行确认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的样本。 投资和融资合作协议书(共肆页)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第一页
三、运作程序: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陪同甲方赴实地考察,核实项目的`可性行及有关政府和省计委、省经委、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许可。
2、 核实无误后,甲方代理及时将考察的实际情况综合报告连同甲方的有关资料呈报给甲方总裁及董事会。邀请总裁两周内带 10% 的款到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法人签订投资和融资合作合同,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3、 双方签的合作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和双方律师共同签署,并办理公证(公证费由双方对等承担)。
4、 年度固定回报率的实施方法:按合作公司出具的《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样本,并有合作公司开户行和国际业务部签章为准。
5、 双方投资和融资合作合同公证后,在14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为新成立中外合作项目公司投入资金总额的10 %的资金,打入乙方为该合作公司开立的中国 银行 分行业务部833帐号,作为办理合作公司的注册资金,亦为甲方进入合作项目前期的第一批开发费用。
6、 甲方第一批投资和融资总额 10%的投资和融资款到乙方中国 银行 分行业务部帐号后,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章程,向国家经贸委或乙方当地外经贸委审批;负责报送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中外合作营业执照;负责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负责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外汇登记帐号即开立企业外汇帐号,并把第一批划入833帐户的投资和融资款转入本户头。
四、 拨款方式:
待合作公司正式领取中外合作企业营业执照及持有国家外汇登记证后,根据乙方提供“工程项目用款计划表”以及双方正式签合同的用款要求,将投资和融资总额的90%款项分期分批汇入企业帐户。
、结算方式:
1、 在甲方投入第一批投资和融资总额的 10% 到乙方的合作公司帐户后的两日内,按乙方的合作公司开具中英文《 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由乙方到开户银行国际业务部盖章后交给甲方。开具日期从进款之日后第四年末到第十五年末。
2、 按合同规定的每批进款,同样按上述结算方式办理,每批进款不论大小均开具12张《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进款多少开多少,每批款到位之日起,开具《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贴息手续费,在甲方每批款进入合作公司帐户时,直接扣除投资和融资总额 %,入款一批,扣除一批。
六、违约责任解释处罚:
1、 乙方所提供本协议文件,应承担文件责任有效、真实、可行性的法律责任,如在考察期间因某种文件失真、失效、或有伪造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和不能正签合同时,乙方自负其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2、 甲方提供投资和融资的款项每批进入合作公司帐户或企业帐户后,如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开出《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时视为乙方违约。
3、 本协议的签订,以乙方提供本协议文件手续为准。此文件作为正签合同附件。
4、 乙方在不违背本协议第二条款的真实、有效、可行性及不触犯文件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未将财团总裁按时请到乙方签约,使投资和融资合作无法进行,则视甲方违约。
5、 甲方之投资和融资如未按协议书规定进入指定帐户,或因甲方原因进入后不能使用,或者又被甲方抽走时,则视为甲方违约。
6、 甲乙双方的法人所签订正式合同的条款,应在原则性和主要框架上和本协议一致,否则任何一方擅自更改,视为该方违约。
7、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本协议投资和融资总额的0.3%的处罚违约金,并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违约金的0.15%支付给中介方。
七、 仲裁解释:
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负责的原则签定此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某些争议或疑义,双方应在不违背原则的条件下,友好调解。当调解无效,可诉讼法院机关仲裁。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尚可补充完善,凡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和银行各执贰份。 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2OXX年XX 月XX 日
附:企业提供的资料 企业申请投资时需提供的材料 (以下资料必须提供扫描件和电子版均加盖企业公章)
一、企业法律文件
1. 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法人代码证 4. 法人身份证 5、法人简历 6、贷款卡 7、银行开户证复印件
二、项目资料
1. 企业简介,公司章程。 2. 发改委(地市级以上)的立项批复及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 3. 项目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 4. 申请贷款报告,包括投资方式和数额。 5. 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6. 用款计划及还款计划。 7、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税前,税后利润率等 8、项目评估报告 9、环境评估报告 10、项目授权委托书,是否对项目经营和管理该项目授权。 11、股东协议 12、项目要求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文,批文时间必须在贰年有效期内。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3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XXXXX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股份公司 )为项目投资主体。
1.2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占出资总额的40%;乙方占出资总额的60%。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2.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2.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2.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3.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3.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3.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3.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3.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4.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4.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5.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4因不可抗力,致使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予以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_ 签订地点: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4甲方:南阳梅森脑病医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南阳梅森脑病医院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投资人的投资方式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注册成立的简称 医院 )为项目投资主体。
2、乙方投入总计投入每次投入 万无。
3、甲方以运营管理公司劳动方式获得股份和年终分红,乙方不参与经营,但享有年终分红和重大经营决策权力。 以下
二、双方义务和权力
1、公司成立注册后,由甲方经营管理,日常工作除重大决策(如大额以及高风险投资)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经营活动。
2、乙方享有对甲方帐目盘点和核查权力,并对甲方产生约束监督权力。
3、重大经营决策时必须有甲乙双方以及所有股东法人参与时才可进行决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进行决断,否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以及事件产生的民事责任。
4、公司重大财产购置如(汽车、房产、土地、收购、、、)需经过甲乙双方同意方可进行购置。
5、除公司主营业务外投资如(购买有价证券、股票、基金、贵金属投资产品、或跟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联系业务)未经过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公司名义投资购买。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身人脉关系和企业平台为甲方提供客户资源和
创造更好的销售条件。
7、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向乙方提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股权的转让和保护协议
1、甲乙双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乙双方和其它持股股东全部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所持股份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持股股东或投资人。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转让手中股份股权时,协议甲乙合作双方在相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在所有持股股东全部同意情况下,通过追加投资增加股份股权持股比例和权益。
5、甲方通过经营活动为公司创造较高利润和较大商业价值时,有权享有增加更多的股份股权持股比例。
6、股份股权出卖转让后,甲乙双方通过手中股份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7、在未经甲乙双方许可下不得接收甲乙双方以外的投资及其它有损股东权益的投资。
8、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9、公司成立后,甲乙任何一方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手中股份股权承担经营亏损,承担与股份股权所持比例相对应的亏损数额。
2、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孳生物和购置财产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3、经营活动产生净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手中持股比例获得财产。
4、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及其它可能产生的经营费用。
5、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五、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方做为公司直接经营管理者,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挪用公司资金资产做为个人用用途,否则乙方保有追究甲方经济损失赔偿和民事责任。
2、甲方在执行经营活动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或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执行共同投资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净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经营活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5、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和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经营事务执行人。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撤销投资,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在乙方和共同投资人没有决定更换经营事务执行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退出经营活动,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本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和约束能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和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日 签订地点: __签订地点: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5甲 方: 驻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驻地地址: 法 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拍摄、制作影片《 》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 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
2. 合作双方保证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 乙方负责本剧的预算、制作团队、摄制日程,以及本剧的拍摄制作等项工作,甲方负责本剧的投资工作。
第二条 基本条款
一、概况
1. 剧名:《幸福,擦肩而过》(暂定名)
2. 剧长:25分钟
3. 类型:数字微电影公益短片
4. 摄制周期:一个月。
5. 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二个月。
6. 总成本:约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制作费、宣传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二、就电影《 》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约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 》的拍摄、制作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电影拍摄、制作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实现对本项目的的投资回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工作提供投资款总计:约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投资款到位方式为:
a、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b、本协议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2、有权派员出任下列职务: (1) 出品人(第三顺序人) (2) 监制人(第三顺序人) (3) 策划人(第二顺序人)
3、作为电影《 》的摄制单位在完成片上版权处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剧,如遇乙方拍摄超支(超出人民币 万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导致剧组拍摄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利监督、督促乙方依照约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证作品(工作)质量,在乙方违约情形下,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电影《 》的策划、拍摄、制作的全部工作,保证该剧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权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负责,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剧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电影《 》完成片版权处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负责电影《 》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视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本剧的开关机时间。
5、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6、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第三条 违约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实际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本剧,甲方应当书面允许乙方另行寻找投资人共同投资继续本剧的制作,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剧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逾期两月以上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或者发生可能导致不能保证该电影如期拍摄完成并投放市场的情形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本协议若因双方以外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计、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进度受阻,不属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协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于3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为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生效。经双方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单位: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客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手机):
fax/e-mail: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 )就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 %(记:投资 元还 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 %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d)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 保密约定
5.1 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 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 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
年 月 日
乙方:
签署:
年 月 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6服务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
电话:传真:
客户:(“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手机):fax/e-mail: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200年月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五千万)就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一万元还一万三千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d)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年月日止。
8.2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
乙方:xxx
签署:
签署: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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