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精选18篇)

时间:22-09-06 网友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精选18篇)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 篇1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成为甲方 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 天内不提货,或 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 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 甲方同意乙方经销甲方的“ ” 系列产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传真亦有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具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乙方合同期内有权合法经营甲方的“ ” 系列产品,甲方指定乙方为“ ”牌汽车 系列产品在 市 地区汽配城的经销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 ” 系列产品的经销情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本合同中雷同的经营活动。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四、甲方对乙方在合同规定以外的经营活动和违法活动不负法律和经济。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正常运做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以及库存。

六、产品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的情况确定,具体为:(出于对商的利益保护,此处不便列出代理商优惠价格,有意者请来电咨询)。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和完善经销网络体系。

二、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有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从而提升乙方的知名度,促进产品的销售。

三、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在三个月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或产品颜色需要调换,在产品及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可负责调换同种规格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因货物颜色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此范围内。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经销商授权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在指定区域内发展“ ” 系列产品分销网络并开发终端经销商。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以及市场宣传广告上规定的统一支持。

三、乙方对甲方的销售制度?方案有调整建议权。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经销产品必须在本合同签订 天内开始,并于合同签订 天内一次性付清首批货款。

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乙方确保在合同期内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以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被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通过法律或其他形式的解决办法。

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以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行业。

五、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甲方产品 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和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经销权,并收回经销牌,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日结清与甲方的债权关系。

六、乙方须定期?准确?及时的向甲方提供产品以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和其他市场信息。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第六条 结算与发货

一、结算方式:现款购货,款到发货。

二、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 天向甲方订货,并将货款在 天内及时汇到甲方账户。

三、乙方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订货,详细标明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到货地址,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 个工作日回复。

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天内,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发货地址及时准确的将货物发给乙方。

运输方式以汽运方式为主,运费由乙方负担,如遇缺货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乙方在提取货物时,需对货物包装以及数量进行检查和检验,发现有破损或者数量差异后应立即要求托运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索赔。

五、乙方收到货物后验收无误,应在两天内回传入库单给甲方,过期未传,视为验收无误。

第七条 保密原则

一、除法律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书面报告书?价格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利益的活动。

二、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企业vi标准以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三、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有关甲方以及其产品的秘密。

四、以上规定在本合同期满一年后仍有效。

五、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销授权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内需保存完好,日归还甲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一、甲方为确保乙方利益,严禁货物倒流?窜货等情况出现,如乙方发现有其他地区货物恶意冲击本地区,甲方应按窜入本地区两倍数量的货款赔偿乙方,乙方应在授权地区经销,不得超范围经销甲方产品,若发现窜货到正式授权区域范围外,甲方亦按照乙方窜入该地区两倍数量的货款对乙方给予处罚,甲乙任何一方累计窜货三次以上或一次窜货达 件以上,被冲击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年度累计进货量低于 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若乙方年度进货量未达到 支,但乙方年度销售量高于甲方所有经销商的平均年度销售量,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仍可保留乙方的经销资格。

三、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应附下列资料(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码等证明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需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以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四、甲乙双方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因没有通知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账户发生改变一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经销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因乙方经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可抵抗因素除外(不可抵抗因素是指自然灾害?禁运?国家政策以及战争等本合同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的结果?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3

产品准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 》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经销 系列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事项:乙方经销的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酥鱼王系列产品。具体品种为: 系列产品。

二、经销区域:

四、试经销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打卡等。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到厂付现款提货。

七、发货期: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付。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 产品的一切合法手续,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该产品提供全程退、换货服务。签约后由甲方向乙方正式颁发“准经销授权书”。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实行货到抽检方式验货,即必须保证抽检合格率。

甲方需制定全国统一市场最高、最低售价,乙方按期执行。(具体见 产品价格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销期内积极宣传推广酥鱼王产品,扩大产品形象,积极收集消费意见,虚心听取零售商的建议。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地区唯一经销商名称、产品 等销售其他产品或自制产品。

乙方首批订货量为 件,计量约 公斤,进货金额约 元左右。乙方承诺一年经销期内销售总量: 。若乙方半年内不能完成该销售承诺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跨地区经销酥鱼王产品,若被证实有跨地区经销行为,乙方需按跨经销区域正常市面零售价购回其证实跨区域经销的等量产品。若乙方多次被证实跨规定区域经销,甲方则有权收回其经销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编制市场综合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语言经甲方同意后再行实施,否则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如有漏气、胀袋,出现异味等),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义务保证及时供货、换货。甲方保证乙方在试销期内享有经销区域的惟一经销权利。如甲方违约,再发展第二家经销商,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向甲方与甲方其他区域经销商出售甲方产品,更不得以鲜鱼为原料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双倍赔偿。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废止。双方如续签合同,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若乙方经销期内成绩优秀,营销网络呈扩张之势,且管理完善,甲方将考虑扩大乙方代理区域,增加其代理品种,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厂?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 》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经销 系列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事项:乙方经销的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 系列产品。具体品种为: 系列产品。

二、经销区域:

四、试经销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打卡等。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到厂付现款提货。

七、发货期: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付。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 产品的一切合法手续,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该产品提供全程退、换货服务。签约后由甲方向乙方正式颁发“准经销授权书”。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实行货到抽检方式验货,即必须保证抽检合格率。

甲方需制定全国统一市场最高、最低售价,乙方按期执行。(具体见 产品价格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销期内积极宣传推广 产品,扩大产品形象,积极收集消费意见,虚心听取零售商的建议。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地区唯一经销商名称、产品 等销售其他产品或自制产品。

乙方首批订货量为 件,计量约 公斤,进货金额约 元左右。乙方承诺一年经销期内销售总量: 。若乙方半年内不能完成该销售承诺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跨地区经销 产品,若被证实有跨地区经销行为,乙方需按跨经销区域正常市面零售价购回其证实跨区域经销的等量产品。若乙方多次被证实跨规定区域经销,甲方则有权收回其经销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编制市场综合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语言经甲方同意后再行实施,否则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如有漏气、胀袋,出现异味等),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义务保证及时供货、换货。甲方保证乙方在试销期内享有经销区域的惟一经销权利。如甲方违约,再发展第二家经销商,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向甲方与甲方其他区域经销商出售甲方产品,更不得以鲜鱼为原料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双倍赔偿。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废止。双方如续签合同,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若乙方经销期内成绩优秀,营销网络呈扩张之势,且管理完善,甲方将考虑扩大乙方代理区域,增加其代理品种,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厂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 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 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 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 (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一、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二、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三、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六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七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6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投诉电话: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 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酒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 酒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 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账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 家,酒楼 家,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 %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 %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月份合计

比例

任务

3、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 元/件—— 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 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 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 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 %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甲方附:

1、《经销商级别评定标准》

2、《经销商调查表》

乙方附:

1、酒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

3、终端明细目录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经销 系列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事项:乙方经销的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 系列产品。具体品种为: 系列产品。

二、经销区域:

三、经销范围:上述区域内 等机构。

四、试经销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打卡等。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到厂付现款提货。

七、发货期: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付。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 产品的一切合法手续,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该产品提供全程退、换货服务。签约后由甲方向乙方正式颁发“准经销授权书”。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实行货到抽检方式验货,即必须保证抽检合格率。

甲方需制定全国统一市场最高、最低售价,乙方按期执行。(具体见 产品价格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销期内积极宣传推广 产品,扩大产品形象,积极收集消费意见,虚心听取零售商的建议。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地区唯一经销商名称、产品商标等销售其他产品或自制产品。

乙方首批订货量为 件,计量约 公斤,进货金额约 元左右。乙方承诺一年经销期内销售总量: 。若乙方半年内不能完成该销售承诺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取得上述区域试销权,并有权在试销期内决定下设县、市、区分包经销商机构及全国统一价格范围内市场(最低、最高)限价。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跨地区经销 产品,若被证实有跨地区经销行为,乙方需按跨经销区域正常市面零售价购回其证实跨区域经销的等量产品。若乙方多次被证实跨规定区域经销,甲方则有权收回其经销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编制市场综合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语言经甲方同意后再行实施,否则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如有漏气、胀袋,出现异味等),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义务保证及时供货、换货。甲方保证乙方在试销期内享有经销区域的惟一经销权利。如甲方违约,再发展第二家经销商,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向甲方与甲方其他区域经销商出售甲方产品,更不得以鲜鱼为原料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双倍赔偿。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废止。双方如续签合同,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若乙方经销期内成绩优秀,营销网络呈扩张之势,且管理完善,甲方将考虑扩大乙方代理区域,增加其代理品种,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厂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8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任 作为在 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 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经销权甲方给予 公司在 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专营权除 公司外,甲方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交易方式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卖方责任

1. 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 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 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 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 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 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八条、经销商责任

1. 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 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 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

4. 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 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6. 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第九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 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一般条款

1. 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 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 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 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 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本协议一式份, 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

二、所发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一。

三、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

五、运输方式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当乙方完成月进货量指标1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1%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七、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八、乙方在收货后2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九、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来回运费需乙方自负。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经销合同由上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鉴于:为全面开拓甲方产品市场,加强甲方产品在 省 地区市场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经销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经销的方式

1.乙方 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即只能在 省 地区内进行销售。

2.乙方的经销行为除受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限定外,其余经销行为均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销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白行承担。

3.经销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企业及产品宣传。

2.提供乙方所经销产品的宣传资料。

3.公司对所有经销商人员提供统一的企业形象、专业知识培训。

4.按甲方规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及维修。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及服务规定,维护树立甲方在所负责区域市场的形象。

2.认真做好产品宣传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经销合同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其它厂家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合同。

4.甲方根据对乙方经销区域的界定及对市场的评估,规定乙方最低销售任务为 万元/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乙方将购货款汇到甲方公司指定的帐户后,甲方才能组织发货。货款收到以银行汇款单据为准。

2.乙方在业务活动发生时,应及时向甲方填报客户资料,以便进行售后服务。

3.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即按结算金额开具工商企业销售发票。

如乙方要求按零售价开具发票,则必须承担经销价与零售价差价部分的税负。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货物运输及保险甲方收到货款一周内向乙方发货,货物运输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发运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白行提货并承担提货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因关闭、停业、转业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3.双方协商同意。

由以上 -3原因引起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在乙方办理好结清货款手续后,双方协议一致方可执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一周续签。

第八条 附则本合同履行地为 市。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9. 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9.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不能违约,如有违约,均按以下规定执行。

10. 1 甲方的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应报酬并则应承担违约金 元。

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货款的 %;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0.2 乙方的责任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则应按合同约定总货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经销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 3. 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3. 2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3. 3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3.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 8.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个人经销需担保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后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11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经销方):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负责独家经销 有限公司 系列产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签定产品经销协议,信守执行。

1.经销产品:

2.经销价格:见价目表

3.经销区域:

4.经销权限:独家经销。

5.结算方式及供货方式

5.1 乙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业务款后,在 日内完成订单业务事宜。

5.3 业务成交之后,甲方开具发票, 周之内寄予乙方。

5.4 甲方承担乙方运送产品的费用,运输途中遇有特殊情况损坏的部分由甲方方负责,到达乙方后的产品安全由乙方负责。

6.最低月销售量

区域独家经销商月最低销售量 件,首次进货 件以上,签定协议 个月后必须按最低销售量进货。

7.甲方权利

7.1 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限期内完成销量,甲方有权调整(降级、撤消、终止经销协议)乙方经销权限及区域。

7.2 如乙方在未经甲方批准便将货销至乙方经销区域外,甲方有权调整(降级、撤消、终止经销协议)乙方经销权限及区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如乙方擅自窜货至本公司其他经销商独家经销区域内,甲方有权调整(降级、撤消、终止经销协议)乙方经销权限及区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甲方义务

8.1 对乙方经销区域提供区域保护政策,保证乙方经销区域内独家经销销售及不受窜货干扰;其他客户的任何业务咨询,必须转介乙方。

8.2 对乙方产品销售有广告宣传、销售策略、优惠等支持。

8.3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8.4 甲方所发货物质量保证,并按时供货到乙方目的地。

8.5 对双方合作方式及价格保密,不得外泄。

9.乙方权利

9.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区域保护,销售业绩突出,可要求甲方提供更优支持或申请扩大经销区域。

9.2 产品在保质期间发生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货或换货。所退货物须包装完好。

9.3 乙方有权利发展所属经销区域内授权分销商。

9.4 合作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继续签订授权区域总经销的资格。

10.乙方义务

10.1 必须努力推广甲方产品,禁止将货销至甲方其他经销商经销区域。

10.2 严禁销售假冒本公司产品,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10.3 严格执行产品价格政策,对授权分销商的零售价进行监控、管理,终端零售店的产品陈列规范。

10.4 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要求终止协议,必须出具正当理由并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将库存货撤出卖场。

10.5 对双方合作方式及价格保密,不得外泄。

11.甲方对乙方的销售支持

11.1 奖励和扣点

(1)乙方全年完成 件销售任务的,甲方给予乙方 %奖励。

(2)乙方超额完成年销售任务的,超出部分给予 %返利。

(3)甲方根据乙方进货量免费提供试用品。

11.2 营销推广支持

甲方向乙方提供宣传广告、营销策略指导及根据销量每年两次的大型促销活动费用支持。

12.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仲裁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办理。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双方各持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授权产品独家经销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经销 系列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事项:乙方经销的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 系列产品。具体品种为: 系列产品。

二、经销区域:

三、经销范围:上述区域内 等机构。

四、试经销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打卡等。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到厂付现款提货。

七、发货期: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付。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 产品的一切合法手续,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该产品提供全程退、换货服务。签约后由甲方向乙方正式颁发“准经销授权书”。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实行货到抽检方式验货,即必须保证抽检合格率。

甲方需制定全国统一市场最高、最低售价,乙方按期执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销期内积极宣传推广 产品,扩大产品形象,积极收集消费意见,虚心听取零售商的建议。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地区唯一经销商名称、产品商标等销售其他产品或自制产品。

乙方首批订货量为 件,计量约 公斤,进货金额约 元左右。乙方承诺一年经销期内销售总量: 。若乙方半年内不能完成该销售承诺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取得上述区域试销权,并有权在试销期内决定下设县、市、区分包经销商机构及全国统一价格范围内市场限价。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跨地区经销 产品,若被证实有跨地区经销行为,乙方需按跨经销区域正常市面零售价购回其证实跨区域经销的等量产品。若乙方多次被证实跨规定区域经销,甲方则有权收回其经销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编制市场综合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语言经甲方同意后再行实施,否则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义务保证及时供货、换货。甲方保证乙方在试销期内享有经销区域的惟一经销权利。如甲方违约,再发展第二家经销商,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向甲方与甲方其他区域经销商出售甲方产品,更不得以鲜鱼为原料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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