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协议书

时间:22-10-12 网友
合作建房协议书合作建房协议书「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现拥有 的宅居地一块,宅居证编号为: 号。现因经济原因无法独立完成该地块推倒重建。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同意合作建设该地块,由甲方出地,乙方出资,将该地块上建筑物拆除改建成一栋四层一梯两户的楼房,作为回报乙方可分得建成后的三层、四层房屋的永久使用权。为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双方权益,经平等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建房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情况

甲方现拥有 宅居地一块,宅居证编号为 号。目前该地块上有一层平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现双方同意,由乙方出资,将上述一层平房拆除,重新改建成一栋四层一梯两户的楼房(详见设计图)。其中拆除旧房及新建房屋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改建工程由乙方负责设计、建设、清污,如乙方正常施工,遇其他村民、单位阻碍,则由需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四、建成后房屋的具体分配

1、建成后的地上第一层、第二层由甲方使用,房屋内装修费用自理。

2、建成后的第三层、第四层归乙方使用。乙方之间进行再分配,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日后乙方自住、出租、出售均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给予相关配合。

五、在房屋落成前或落成后,合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原则。即如在建设前、中、后,如城管拆除,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各自承担损失的50%。

六、甲方保证,与乙方合作建设协议,已取得全部家庭成员的同意。甲方对该合作地块有完全的支配权、处分权。如果日后任一家庭成员反悔,向乙方追讨居住权或妨碍乙方正常生活居住。则甲方需一次性赔偿乙方的5倍建设投资成本。建设投资成本,于本建设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确认。

七、房屋建成后,遇政府或其他单位、企业,征收、征用该地块,以致房屋需拆迁、搬迁的,如获相应面积的房屋补偿,则由双方各占二分之一;如获货币补偿,则甲方分得补偿款的四成,乙方分得补偿款的六成。本补偿方式、方案,经双方议定,不得反悔,甲方及所有家庭成员不得再另行提出异议,否则须赔偿乙方5倍的建设投资成本。

八、居住各方在内部装修时,不得擅自加、改、扩大住宅面积,不得危及房屋主体结构。造成其他人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本房屋地面、楼面、外墙、楼梯、门前公共部分及其他附属设施全部为双方公共资源,由居住各方合理共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独自占用。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共同维护居住各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后房屋的维护、维修、公用设备增加等费用,由居住各方协商解决(人为损坏,则由自己承担)。

十、甲方保证乙方在此居住,可享受与其他同村村民的待遇,可正常使用道路、居民用水、用电等,但使用费用由各自负责。

十一、如日后拆除重建,甲乙双方(包括继承人)有同等的建设权、设计权,产权、使用权各自继续占50%。

十二、本于双方签字生效。协议书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人员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明事项,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城关镇南街三组电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前言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基于:

1、甲方拥有座落于南街三组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甲方邻居伍利飞和万腊保均已同意向乙方提供土地用于建房。

3、甲方已对其授权代表完全授权,认可授权代表代其签订本协议。

4、乙方是经协商出资方的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

第二条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和建房资金,甲乙双方和伍利飞、万腊保同意在三土地使用权人所提供的地块上合作修建壹栋六层每层三套南北朝向的住宅楼,甲乙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进行所建房屋的产权分配。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指本协议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必需的一切成本、税收和费用。一切建房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建房费用。

第四条报批手续与建筑施工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双方均有义务协助另一方办理有关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建筑施工由乙方完全负责,施工所产生的风险与甲方无关,但甲方不得对乙方所委托单位的施工进行任何妨碍、干涉。

第五条拆迁和地块的交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用二十七万元,该笔补偿费用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十四万元,该十四万元支付后,甲方应在7天内腾出房屋和土地,并将房地交付乙方。第二次支付十三万元,在主体工程建至三层时支付。如甲方不能依约交付房屋和土地,应立即退还乙方业已支付的补偿费用

第六条权利担保

房屋和土地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应保证乙方拆除房屋(包括授权代表罗文波的姐姐罗文霞所搭建房屋)和使用土地无任何争议,不受到任何阻碍、干预,乙方因拆除房屋所获取的所有材料或其它财产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其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查封等一切权利限制或负担;甲方同时应保证房屋的出租人(如有)在内的第三方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对乙方拆除房屋,使用土地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授权代表应保证自己对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和房屋具有充分、完全的处分权利,保证其作出的处分不会引起甲方、甲方配偶和甲方女儿罗文霞的任何争议,保证他们不会就乙方所建成的房屋和乙方支付甲方的补偿费用再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他们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产生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均由甲方授权代表负责,该笔赔偿或补偿费用由甲方授权代表在他们主张权利的当天支付乙方,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任何内容,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六万元。同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产权分配

六层住宅楼竣工后,乙方应将东二楼(120㎡以上)的套房一间分配给甲方,甲方享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乙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损失。乙方同时还应负责办理好国土证和房产证,甲方应予以协助。

对于剩余套间,由乙方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不得主张分配,甲方应对乙方行使剩余套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提供协助,包括有关资料的提供和共同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等。

对于分配给双方各自所有的房屋,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卖、出租或设定抵押,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交房条件

乙方向甲方分配的房屋,保证水电到位,门窗由甲方自行出资并安装。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华容县规划委员会对双方合作建设的项目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将国土证和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保管。

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设定抵押,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建房协议,不得将房屋和土地交付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再改变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再增减、变更建房合作条件。如有任何违反,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乙方一切前期费用。

第十条押金支付

乙方应于订立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如规划审批成功(规划委员会审批同意双方合作建设的项目),甲方授权代表应退还押金。如规划审批不成则押金予以没收。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合作建房协议书「篇三」

集资合作建房协议书范文

甲方(单位) 地址:电话:

乙方(职工 电话: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暂行办法》,为明确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该套住房位于市路街(院)巷号栋层号,户型为房厅,住宅总建筑面积xx㎡,住宅户内建筑面积xx㎡(其中享受面积xx㎡,超标面积xx㎡),公用面积xx㎡。

装修情况:

第二条经省、市房改办核定,该套住房建设成本总造价为元,乙方集资额为拾万、仟佰拾元(¥元)。其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为元;超标准面积在20m2以内m2按房改市场价元/㎡计元,20㎡以上每㎡按房改市场价加价30%计元,共计元;公用部分出资额为元。甲方资助额为拾万仟佰拾元(¥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占建筑安装成本的比重为%;乙方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甲方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

第三条甲方负责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乙方领取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住房保修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保修期后乙方住宅户内建筑面积范围内所发生的养护维修费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正常养护由用户共同分摊;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经技术鉴定确认是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建房单位负责修复。

第五条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除本协议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筑安装成本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的,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产权交换和租赁。拥有部分产权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和租赁;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补足建筑安装成本费取得全部产权后,也可依法进行房屋产权交换。

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后,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资助。

第六条住房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届满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xxx。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房改有关政策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改办、房产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经办人:

乙方:法人代表:经办人:

合作建房协议书「篇四」

甲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

电话: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暂行办法》,为明确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该套住房位于市路街(院)巷号栋层号,户型为房厅,住宅总建筑面积﹐m2,住宅户内建筑面积m2(其中享受面积m2,超标面积m2),公用面积m2。

装修情况:

第二条经省、市房改办核定,该套住房建设成本总造价为元,乙方集资额为拾万、仟佰拾元(¥ 元)。其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为元;超标准面积在20m2以内m2按房改市场价元/m2计元,20m2以上m2按房改市场价加价30%计元,共计元;公用部分出资额为元。甲方资助额为拾万仟佰拾元(¥ 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占建筑安装成本的比重为%;乙方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甲方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

第三条甲方负责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乙方领取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住房保修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保修期后乙方住宅户内建筑面积范围内所发生的养护维修费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正常养护由用户共同分摊;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经技术鉴定确认是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建房单位负责修复。

第五条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除本协议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筑安装成本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的,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产权交换和租赁。拥有部分产权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和租赁;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补足建筑安装成本费取得全部产权后,也可依法进行房屋产权交换。

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后,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资助。

第六条住房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届满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4、————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房改有关政策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改办、房产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乙方:

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篇五」

持地者(甲方):

身份证号码:

建房者(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宅基地建房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以宅基地作为建房股份,乙方负责建房所有费用(水电除外)为建房股份。

(2)建房后的房源按甲方40%、乙方60%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图: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拥有 套正房(含上下层) 套平房的产权,预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乙方拥有 套正房(含上下层) 套平房的产权,预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在建筑竣工一个月内分割完成。

(3)合作建房分割后,所分得的房屋,甲、乙双方均享有独立的处置权,包括自用、租赁、销售等,但任何一方均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高噪音、高污染、高危险性方面的业务经营,否则另一方有权提出赔偿。

(4)建房范围,南以原二楼北墙外起往北20米止,东西以院落倆侧围墙止,正房建二层,外墙水泥抹灰照光、里墙细沙灰照面、地面打垫层、门窗齐全、上下水管、电齐全;南房建平房,外墙勾缝、里墙细沙灰照面、地面打垫层、门窗齐全。乙方须保证房屋建筑所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标准要求,如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保证宅基地没有产权纠纷、抵押债务等。保证对该宅基地有独立处置权、使用权。

(6)施工期所有对外协调工作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如有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新建二楼北墙起至北正房(含北正房)所有权归甲方,甲方享有独立、完全处置权(包括建围墙、建房、租赁、种植、养殖等)。

(9)因施工需破坏的原建筑、路面,在施工完工后由乙方负责还原,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10)房屋设计、建筑、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但整体建筑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乙方不得增加建设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建筑,如确有必要,须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再予实施。

(11)施工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不论何种原因,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全部房屋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本合同合作建设房屋,如由于国家相关法律、地方相关法律、不可控力等因素影响,没有完成建设或未实现双方预期收益,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本村民骚事的,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解决)

(13)其他未尽事项,本着友好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业主)、乙方和丙方作为出资方,三方合作兴建住宅楼。甲、乙、丙各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乙、丙三方合作建房,甲方提供使用权属自己的、位于宅基地一块,基底面积合计约平方米(约 M2)(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 ),乙方和丙方负责出资在上述土地上建造地上层的住宅楼一幢,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约 M2)。

2、甲、乙、丙三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及承担因办理报建手续产生的费用,负责协调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和相邻关系,并负责房屋施工;乙方和丙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因施工需要的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二、产权分配

房屋在约定施工期限内完工后,按以下方法分配,各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转让、出租等处分权及收益权,相互不得干涉。(详见附件:房屋平面图)

1、该房屋 属甲方所有,面积约 平方米(约M2)。

2、该房屋 属乙方和丙方所有,面积约 平方米(约 M2)。

3、乙方和丙方根据本协议所分配房屋(即 )在使用期间无需经甲方同意,可以向第三方以转让、出租等其它方式处置该房屋,甲方无权进行干涉;经乙方和丙方认可的第三方亦可以同样的方式处置该房屋,甲方无权进行干涉。

4、房屋产权证办理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与乙方和丙方无关。

5、若日后的法律规定可以办理各分割产权证,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和丙方或经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或经认可的第三方负担。

6、建成毛坯房后各方即可分配房屋,室内装修费用由各自承担。

7、房屋建成后,如遇拆迁、征收或征用,相关经济补偿费由甲乙丙各方根据本协议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三、施工要求

1、施工图经甲乙丙各方审核通过,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旧房的拆迁和土地平整,拆迁费用和报建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3、自施工日起,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房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涉及施工的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丙方无关。

4、在建造过程中,如果发生土地权属、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则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时间,则施工期限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1、本协议房屋按各方共同确定的有效图纸方案进行兴建,主体为框架结构,外墙砌砖 墙,内墙砌 墙,水泥沙浆砌墙、批荡。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每个主要工序环节应由甲乙丙各方或有关技术人员按图纸要求进行验收核对,符合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并待处理,处理妥当后才能继续施工。

2、本协议房屋主体为框架结构,甲方必须监督并保证施工方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材、水泥进行建筑施工,且完成如下要求:房屋外墙粘贴纸皮砖(规格 厘米× 厘米);套房内墙批水泥灰沙;统一安装阳台、卫生间、厨房排水排污管道;窗户、阳台落地门安装国标铝材制作的铝合金窗,窗页安装 厘米厚的玻璃;入户大门安装不锈钢套门;楼梯安装不锈钢扶手;楼梯踏步水泥砂浆抹灰至楼梯顶;负责把自来水管道安装到厨房及卫生间,把供电线路安装到所有住户门口,并按分配单独安装电表、水表。

3、该房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甲乙丙各方都不能随意改变房屋原设计的结构、功能和增添负荷受力等附加设施,如果有一方经过仔细考虑,确实需要做某部位改动,必须事前征得其它各方同意,否则,涉及安全问题,一切安全责任由实施方负责,并要给予其它各方经济赔偿。

五、法律责任

1、甲方内部如因房屋分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楼层、面积、楼向等问题)发生矛盾,甲方内部须协调一致。甲方内部任何一方不得以此妨碍房屋的施工进度和影响乙方及丙方就分得房屋所享有的任何权益,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及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经济损失无法计算时则按权利受损时乙方和丙方所分配房屋及土地价值标准予以计算。

2、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合法的建房手续、不能处理好相邻关系等)导致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只建成部分,则甲方应足额赔偿乙方及丙方因建房所支出所有金额,对于已建成部分由甲方所有并享有一切权益。

3、本协议成立后,若因甲方原因、相关组织部门原因或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乙方和丙方无法获得分配房屋所有权及相应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因拆迁、征收等原因产生的'权益),则乙方和丙方可要求甲方按建房所支出金额标准或权益丧失时乙方和丙方所分配房屋及土地价值标准予以补偿。

六、通讯条款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各方以本条所约定任一方式向另一方所做任何通知、告知、联系或沟通等均合法有效。合同各方应自本条项下通讯信息发生改变之日起3日内通知其它各方,未予通知则其它各方按以下信息所做通知视为送达、有效。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电子邮箱: ,微信: ,QQ: ;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电子邮箱: ,微信: ,QQ: ;

丙方确认其有效的电子邮箱: ,微信: ,QQ: ;

2、合同中涉及的各类书面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各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各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3、本协议任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向其它各方履行通知义务,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本协议各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各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4、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第2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七、其它规定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丙三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约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守约方因解决本协议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及诉讼保全担保保函费等费用。

3、本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协议第五条法律责任中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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