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工劳务合同范本
泥工单项工程施工班组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务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劳动者承包范围及内容:
①、乙方需要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小型工器具和机具、夜间照明工具、补贴、劳动保护、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以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
②、本工程的泥工工作包括基础(除土石方外)所有泥工工作、主体为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要求的砼浇筑与砖砌体、楼(地)面找平、砼垫层、厕所的防水线砼浇筑、予制构件制安、屋面以上所有构造要求、室内外多次转运、清理等所有泥工工工作。
③、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方案措施设计的泥工工作内容。
④、砌筑后的四口五邻边防护恢复。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劳务单价:
1)本工程主楼综合单价为46.00元/m2,其中基础及主体砼浇筑为12.00元/m2,砖砌体25.00元/m2,屋面和楼地面等其他工作7.00元/m2,为达到优良工程奖金1.00元/m2和因其它原因未及时满足现场需要发生的误工费、抢工费、夜间补助加班及生活费1.00元/m2.
2)本工程主楼周围裙楼及地下(商业、车库)部分:
砌体:170.00元/m3(包括室内排水沟、电缆沟、烟道、隔墙等)
抹灰:10.00元/m2(包括室内排水沟、电缆沟、烟道、隔墙等)
室内砂浆及细石砼地坪:7.00元/m2
室内砼垫层:5.00元/m2
屋面:35.00元/m2
本单价中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超高增加费、各类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超工补贴、赶工补贴、高温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自备辅材费、劳保费、医疗费、养老保险费、差旅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
③、合同外现场签证记日工:技工200.00元/天,普工100.00元/天。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是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的限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完成工作。
1、开工日期:本劳务工程拟定于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及各节点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2、主楼标准层每月必须完成六层以上。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将会按照500.00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委派其他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同意在竣工结算时按照1.00元/m2进行扣罚。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劳务分包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标准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在质量检查中每发生一次不合格,则甲方将按照200.00元/次对乙方处违约罚金。甲方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以防应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委派其他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同意在竣工结算时按照1.00元/m2进行扣罚。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的付款时间主要依据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具体来说,砼浇筑方面,完成10号楼主体混凝土浇筑、4号、5号楼第十一楼楼面混凝土浇筑、主体花架为支付节点,形象进度为节点混凝土楼面浇筑完成。完成支付节点后15天内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商业(包括车库和裙楼)全部完成后支付该工程80%的工程款。每栋砌体工程(含构造柱、圈梁、过梁)完成,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核对完成15天内支付完成砌体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量的95%,余下5%在工程竣工敛收以后一年内支付。
3、每次付款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向甲方提供当月民工的工资发放表,当事人必须签字并按手印。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民工工资表,甲方将按.00元/次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4、民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超产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每月按3200.00元/月计算,剩余部分作为超产奖金向乙方发放。每月工资由乙方代表乙方全体到甲方财务室领取,然后到工作现场发给乙方个人,工资必须在3日内发放完毕。
第六条:工程结算
1、乙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专业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除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外)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3、进度结算程序:乙方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后,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已完工程量任务书,经项目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在两天内评价签字,经甲方预结算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交项目经理签字,于5日内报公司合约部审核,再经领导复核批准后,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
4、所有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工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30天内办理完结算。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即现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以甲方财务科的凭证为准)。履约保证金将在主体完工后无息退还,但在主体完成六楼后,可以借资.00元。
第八条:组织保证
1、甲方应派项目经理XXX组织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2、乙方委托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0元/天。乙方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参与施工放线,缺席一次将被罚款200.00元/次。
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正常履行代表乙方的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并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设备等。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②、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③、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
⑤、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
2、乙方职责:
①、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的5%违约责任。
②、服从甲方的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劳动者必须全部参加。
③、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④、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⑤、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本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安顺市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单价中已包含1.50元/m2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管理。
2、劳务分包必须保持现场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必须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做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20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
1、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必须按照甲方和重庆市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标识。
2、如果业主、监理公司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定,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不执行指令的处罚,同时进行未达标的处罚,此违约罚金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为进场劳务人员配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4、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违约金,并直接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5、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的发生。如果乙方在未遵守项目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或本合同相关规定下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工程实体、临时设施及工程机械的修复返工费用,伤病人员的医疗、护理、补偿费用,死亡人员的丧葬、赔偿费用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罚款、接待、公关等费用,所有费用及损失费用分摊原则:2万元以内由乙方全额负责;2万元以上乙方分摊20%,甲方分摊80%(计算方法:扣除乙方应承担的2万元后再分摊)。
当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乙方不得逃避、懈怠或推卸责任。如果乙方在12小时内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安全事故,那么乙方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合同。
机械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方面,甲方提供塔吊和人货电梯,其余小型设备和机具由乙方提供。乙方提供的中小型设备和小型工器具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靴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发包人确定的品牌和颜色自行采购。
临时设施方面,生活用临建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原价赔偿。
完成冬雨季和高温施工措施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关于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顺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安顺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安顺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100.00元/次处罚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解除方面,如果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甲方)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乙方收到函件后,本合同解除。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退场并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如果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达到合同要求,则甲方将不结算合同单价中的此部分费用。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全部损失。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后自动失效。双方还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书,共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者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为确保劳动者的安全,需要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在安排劳动者施工生产任务时,需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由作业人员个人自行采购。
5、有权制止劳动者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劳动者,有权责令其限期退场。
6、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动者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动者承担。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其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如果劳动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动者限期退场。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必要的。
8、劳务组织者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否则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组织者承担。
第五条劳务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3、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研究、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4、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5、承担进场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6、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用人单位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施工,以避免造成伤亡事故。对于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动者必须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如果伤亡事故是由用人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赔偿。反之,如果是由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用人单位则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治安管理承包协议。协议规定了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定,包括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三证齐全,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等。同时,劳动者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电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将会接受项目部的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甲方和乙方签订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要求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协议规定了劳动者必须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将会接受项目部的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双方经协商,在已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协议框架范围内,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双方必须严格执行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执行。
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款如下:
1.私自擅拆“四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基坑)和“五临边”(楼面、屋面、阳台、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防护或拆除未及时恢复,每发现一处,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元。
2.外脚手架:底层有封闭不严、连墙拉结不到位、安全网封闭不严、架板铺设不到位、未绑牢固、有探头板、与建筑物距离过大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支模时有木枋或钢管加固在外架上、未经允许拆除外架构件、在外架上堆放大模板、架管、钢筋等物料、卸料平台未按规范连墙的或防护不到位,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队罚款100元/处。
3.落地式双排脚手架:底层有封闭不严、连墙拉结不到位、安全网封闭不严、架板铺设不到位、未绑牢固、有探头板、与建筑物距离过大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支模时有木枋或钢管加固在外架上、未经允许拆除外架构件、在外架上堆放大模板、架管、钢筋等物料、卸料平台未按规范连墙的或防护不到位,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处。
4.电梯井、脚手架、采光井未按要求每隔三层进行水平封闭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处。
5.钢丝绳、绳卡、吊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相关人员罚款50元/次。
6.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经过签字盖手印,而擅自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元/人。
7.没按时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或班前安全活动记录针对性不强的,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20元/工作日。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对相关班组及操作人员各罚款50元/次。
9.施工用电系统没有保护措施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处。
10、在进行电、气割、电、气焊接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若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相关作业人员将被罚款100元/人。
11、若在宿舍内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烧水乌龟、煮饭等行为的作业人员及家属,将被罚款100元/次。
12、严禁将老人、小孩、孕妇带入施工现场大门,违者将被罚款100元/人次。
13、严禁酒后作业和打架斗殴,违者将被罚款2000元/次。
14、机具设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劳务班组将被罚款50元/台。
15、未戴或未正确配戴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当事人将被罚款50元/人。重犯者和管理人员将被加倍罚款,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熟视无睹的同样会被罚款。
16、在进行高处临边作业时,未正确系挂安全带的,每发现一次,相关人员将被罚款50元/人。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熟视无睹的同样会被罚款。
17、除上述问题外,各劳务班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施工。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相关劳务班组应限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未按期限整改到位,将被罚款100元/条。如拒绝整改,项目部将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整改作业人员的工资及罚款将在原有基础上加倍,罚款及工资将从相关劳务班组的劳务费中扣除,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第四条现场文明施工处罚条款:
1、若各楼层未做到工完场清和物料堆码整齐,将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单元/层。
2、任意焚烧物品或制造强烈噪音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劳务班组将被罚款50元/次。
3、验收时发现模板上有烟头的,相关劳务班组将被罚款20元/个。
4、各栋楼通道不通畅,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劳务班组将被罚款100元/栋楼。
5、脚手架钢管、安全网被水泥浆污染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劳务班组将被罚款100元/处。
6、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或污水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劳务班组将被罚款50元/次。
第五条检查程序:
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周五下午3:00由安全员组织各栋号长、各劳务班组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月25日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劳务班组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不定期检查是必要的。专职安全员每天都要按计划进行安全巡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及劳务班组。在整改时,要遵循“三定”的原则,即定人、定时、定措施。
如果劳动者负责人违反了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就必须接受项目的处罚。罚款由项目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本承包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致:承诺书
我已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劳务合同,无条件遵守该合同的所有规定,并承诺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明确了该项目合同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并接受按此单价进行结算。我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及人工价格的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单价的影响。
我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工人因未按时领到足额工资到贵公司项目部或业主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寻衅滋事、讨要工资,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如果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每次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如果上述情况扰乱贵公司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每次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我同意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我同意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扣除,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我自行停止施工,每次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我同意接受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按工作要求对我方的安排或调整工作界面。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单价和贵司计量进行相应的增减结算。如有违反,将视同违约,我方接受按每发生一次5000.00元的处罚。
我同意贵公司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或之后,本承诺函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
劳务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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