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管理制度(原创)

时间:23-11-03 网友

代建项目管理制度(原创)

代建项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业务,使代建业务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项目部应当针对各代建项目结合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第2章代建项目的组织保障

第3条公司代建业务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委托代建合同签订后,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当成立项目部,委派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第4条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由项目经理配置项目各项资源,对项目负责。

第5条项目经理应当本着“职能齐全、人员精干、身兼多职、一专多能”的原则提名选聘项目经理部成员,组成工程项目管理层。项目部人员配置经项目管理部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2章代建项目的管理职责

第6条公司各项代建项目应当与投资单位签订委托代建合同,严格履行代建合同中代建单位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项目部项目经理应当结合本制度,针对代建合同中代建单位应履行职责组织制定具体代建项目的管理方案。

第3章代建项目计划、统计及台帐管理

第8条代建项目办理计划

为完成代建项目各项组织和谐与办理工作,项目部应当根据投资单位要求编制代建项目各环节的办理计划,编制完成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若办理计划需要报送投资单位审批,项目部需按投资单位规定执行相关报批程序。

第9条代建项目管理台帐

1)项目部应当针对代建项目特点与投资单位要求,建立电子台帐,由专职(或兼职)岗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据实填列,实时更新、完善。

2)代建项目管理台帐主要内容为:

①项目建设程序登记表

从项目立项(备案)到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前期程序中的关键结点进行记录。

②项目招投标情况登记表

主要统计各项目(标段)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安装等招标公告时间、资格审查方式及公告结果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单位及报价、中标单位资质及中标价、中标通知书及条约存案、质量监督及安全施工措施存案等。

③工程建设大事记

包括项目前期发生的严重方案变换、会议记要等事件,统计内容为参与人员、单位、时间、相关资料、成果、存在问题等。

④二类费支付明细(部分)

建立项目二类费概算、合同及支付明细,包括项目前期咨询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安全预评价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费、测绘费、招标代理费、招标交易服务费、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其它与前期工作有关的费用。

⑤工程建设费用支付台帐

建立项目概算、条约及支付明细,包括项目质量监督存案费、安全施工措施费、一类费、监理费、安全验收评价费、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费、室内空气检测、防雷检测、竣工验收存案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

⑥安全检查、文明施工检查台帐。

⑦质量办理、检查记录台帐。

⑧会议纪要、简报台帐。

⑨图纸台帐。

⑩项目办理台帐

第10条代建项目管理简报

项目部应当结合代建项目管理台帐及时汇总各项数据,形成代建项目管理简报,提交项目经理审阅分析。若管理简报需要报送投资单位审批,则项目部需按投资单位规定执行相关报批程序。

第4章代建项目实施的监督与协调

第11条为落实各项管理计划,项目部对代建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管理内容实行旁站监督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12条旁站监督时,项目部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对监督时发生的各项问题予以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应当填写整改单,注明发现问题及处理方案,若现场管理人员无法确定处理方案时则应当请示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批示。现场人员应当及时对整改单进行跟踪管理,督促现场单位落实处理意见。

第13条项目部应当建立代建项目计划落实检查制度。

1)项目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代建管理计划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对代建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检查记录。

2)项目部现场办理人员应当根据检查记录中的各项内容与单位报送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实时与施工现场各单位和谐解决。

3)旁站监督与检查时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由监督、检查人员填写整改单,注明发现问题及处理方案,若无法确定处理方案时则应当请示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批示。

4)现场人员应当实时对整改单进行跟踪办理,督促现场单位落实处理意见并形成笔墨记录。

第14条项目部对代建项目中的各项协调事项采取现场协调与会议协调相结合的方式。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现场各单位与投资单位多方参与的工作例会。通过会议形式讨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需协调事项,形成多方签字的会议纪要,以此作为事项协调与处理的指导文件。

第5章代建项目重点环节的审核

第15条项目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特别是可研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涉及造价的审核。

第16条项目部在组织代建项目招标时,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对象选择程序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项目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第17条项目部支付前期费用时,应当先执行内部请款手续,并依照条约商定的支付方式,提供相应的条约及附件。由相关人员记录前期费用支付台帐与条约台帐并实时与财务核对。若需向投资单位请款的款项支出,应当依照投资单位的要求进行请款,投资单位付款后,实时记录支付台帐与并定期与投资单位核对。

第18条严格执行项目计量支付审核制度。项目部应当由专业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中期支付申请中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方可执行审批程序。

第19条严格执行工程为变量审批程序。项目部应当由专业人员参与工程变换初审,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工程变换的经济、技术评审,对工程变量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第6章代建项目的条约办理

第20条对投资单位以名义签订的合同,项目部应当安排相关人员对合同对象进行审查,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核材料一并提交投资单位审批。

第21条对以代建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项目部应当按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对象审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会审与签批程序后,按投资单位相关规定,及时向投资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第7章代建项目档案管理

第22条项目部应当设置专职(或兼职)岗位负责代建项目相关资料的归集、整理、保管及移交工作。项目部应当结合本办法和具体代建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

第23条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按阶段分期进行代建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24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应当参照《国家严重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相关行业办理要求中规定的格式、标准、规范进行归档、整理。

第25条代建项目档案应当集中存放于适宜地点,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26条在档案资料的原件移交前,由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档案资料的完好性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投资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移交手续。

第8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代建项目管理制度(原创)》相关文档:

风控合约管理制度09-04

校园手机管理制度09-05

关于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09-05

初中学生手机使用使用管理制度3篇(附申请表)09-05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完整篇.doc09-13

物资管理制度(精选6篇)09-13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09-14

合同管理制度1257609-14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实用)09-14

工厂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09-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