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商场租赁合同标准模板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 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家居商场租赁合同标准模板(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店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国家对租赁店面的有关规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摊位位于。
2、该摊位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店面时的验收依据。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收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租赁期限、用途
1、该摊位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摊位仅作为商业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摊位租赁首年租金为(大写圆整),租赁期从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础上递增200元。
2、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想甲方缴纳保证金为 元(大写 圆整)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个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确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店面。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双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摊位,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包含办理租赁登记及缴纳相应税费的费用,若需办理,由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在有效合同期内不得转让,如中途不租,把摊位还给甲方(房主),押金不予归还。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居商场租赁合同标准模板(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投资购买的位于路 号负1层计1285㎡商场,用途:商业服务(商铺),结构:混合,层高:
6.2M。
第二条商场租赁期限:
1、起算日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终止日期:从起算日期计算至五年止。
第三条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可提前进场装修并完成商场经营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间,除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年 月 日起,,租金为每月70元/㎡。后期租金按每年5%递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 日前。
第四条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无本物业产权的任何纠纷;如因该物业未清事项影响乙方经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使用事项。如因甲方干预或设置障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物业管理、维修和养护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
2、房屋管理期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负责。
3、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税费
合同签订时,相关税法规定甲方承担的税收为:租赁业营业税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产税12%。
第七条所有权转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将物业进行销售,需在销售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让方应将交易合同副本在处置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乙方建档登记,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物业的处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有效。如因甲方处置物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在叁个月内,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60%计算支付违约金;叁个月至陆个月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双倍计算支付违约金。连续超过陆个月,应支付甲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更,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条款不能继续时,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该仲裁为一局终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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