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1篇)

时间:22-10-08 网友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参考格式)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 占有股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 %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 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 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 占有股份 %。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 %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于 (签署地点)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厦门 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厦门 有限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备注: 所转让的股权中如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约定如下: 所转让的占厦门 有限公司 %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 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以(备注: 现金或转帐)方式分 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厦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厦门 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厦门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厦门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 方(备注: 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 %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 路 号( 会议室)订立。

第十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厦门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四)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 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 公司 %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 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 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 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 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 日期满后 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 日,受让方付给甲方 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后条件成熟后,在 的分公司的经营归 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五)

出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 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缴注册资本 元,协议签订当时 公司基本账户余额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转让费 元,人民币 以 (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 次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2、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 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4、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5、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6、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7、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 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六)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 占有股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 %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 机构或其它 机构,根据该机构的 规则进行 。 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七)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 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人民币 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

代表(签字):

受让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八)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九)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 占有股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 %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 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十)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 占有股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 %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十一)

出让方: (甲方)

住址:

受让方: (乙方)

住址: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确认并签署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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