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合同(15篇)
绿化施工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南宁市二塘至武鸣县高速公路段间的现有绿化带景观树的替换与种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延期商议,以当地气象信息为准。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负责将树木苗种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种植并养护(浇水、驱虫)的管理形式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养护的时间为合同期竣工后一个月,由甲方在该月份下旬进行验收。
三、种植范围
全程共计约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间绿化带范围(注:路程为环城高速入口二塘→贵州/武鸣/河池→都南高速→武鸣/灵水/中国—东盟经济园区→都南高速出口→武鸣)。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乙方负责在该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央将原有的树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间隔6米种上新的小叶榕或小叶女贞。(每天种植不少于800米,以签订日期起第二日计算);
2、甲方运送树木的车辆在到达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车辆。甲方提供的树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时,由乙方负责种植和一个月期间的养护;
3、树苗的挖出及种植单价为共计为43元整;
4、乙方负责自行运土铺设,土坑口规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维护好绿化环保的施工作业,为上述不按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树种成长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绿化的养护管理,树根面无积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纳3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该笔押金在乙方进场施工
15天后,甲方将其款退回给乙方。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迟迟不进场、延误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断,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2、甲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10000元人民币,第二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20000元人民币。种植工程竣工后结清60%的种植工程款。种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养护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将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运输树苗(包括将新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将替换树苗运离开)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2、提供一台喷水车及一名司机给乙方调配,因喷水车辆故障维修、事故处理及司机工资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
3、甲方必须在乙方种植树苗竣工后三日内负责种植竣工验收。在护理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护理验收;
4、非因乙方种植的原因导致的树种死亡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多余树苗给乙方种植。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及运来的新树苗沿路上、下车搬运;
2、乙方种植树苗验收达不到标准或是乙方种植不当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每段时间会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如乙方一个月内完成甲方奖励2万元给乙方;
4、洒水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油费及过路费由乙方支付,洒水车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不理。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工期为2个月,如乙方恶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如工期连续延长,则取消该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台风、下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无法作业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如上述条款中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经履行种植的树苗对应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违约责任: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种植的树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绿化施工合同2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制定
二o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某某)、《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某某)、《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某某)、。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占合同承包总造价│金额│
│(工程进度、部位)│百分比│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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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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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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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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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2)绿化种植工程:(3)喷泉、喷灌工程:(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号│苗木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供应│送达│备注│
│││型号││││时间│地点││
├────┼───────┼─────┼───┼───┼───┼───┼─────┼───┤
││││││││││
├────┴───────┴─────┴───┴───┴───┴───┴─────┴───┤
│合计总价:│
└────────────────────────────────────────────┘
绿化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市 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方(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某某市某某区改造项目某某区小区标示制作、成品果皮箱安装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某某市某某城镇。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某某区南门一个小区标示制作。
2、某某区小区内20个成品果皮箱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某某月某某日至2022年某某月某某日。
2、施工总工期:某某日历天。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 整,(小写)¥ 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财政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并派出项目经理纪江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7、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8、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绿化施工合同4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锦绣江南小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经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
锦绣江南小区一、二、三期工程绿化、景观(包括:水景、园路、凉亭、人行道及绿化用水、电安装,土方等)工程施工;
三、承包方式和结算方法:
1、承包方式: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
2、承包工程造价结算方法:
①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套用浙江省94古建园林定额,工程量按实结算。
景观、绿化工程承包造价=绿化工程直接费+12%×绿化工程直接费+主要材料价差×3·24%计算,苗木单价采用河南潢川苗木基地网上的对应施工期间的报价作为信息价,景观工程建筑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每月中旬市场价(含税)作为买入价,在买入价的基础上,水泥加10元/吨、钢材加50元/吨、其余材料按买入价加买入价×5%作为工程材料信息价。园林定额中没有的子项目优先套用浙江94土建定额再套用古建定额。
2、苗木养护二年要求成活率100%,苗木养护费按照苗木定额直接费的10%每年计取。
3、付款方法:
①一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造价的30%;二期绿化、景观工程开工10天后发包方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0%;三期工程开工后10天内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5%,留5%待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②二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70%,三期工程开工10天后再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0%,留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③三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三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70%,结算审核完后再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25%,留5%在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发包人应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
四、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60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二、三期工程双方协商另定。
五、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必须达到郑州绿城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准。达不到此水准的,应扣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六、安全: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它事项
1、工程审核结束后壹年内,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就以房屋抵付。
2、承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拒付已完工程款的20%。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绿化施工合同5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甲方将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为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整(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乙方指派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图纸预算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日期:
绿化施工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双方磋商现将甲方 工程交由乙方进行种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施工地点:
二、绿化工程造价: (大写)
三、工期在甲方为乙方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应尽快确保工期速度。
四、开工准备,甲方应为乙方开工前所具备相应条件。
五、甲方确认委派 做为甲方的代表权,负责监督乙方施工,全权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40%资金,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后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养护一周后,甲方验收交接后结算。
七、工程质量:所栽苗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施工,不得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其栽培质量。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自动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个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绿化施工合同7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承包方资质等级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JZ安许可证字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方: (公章)承包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某某)、《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某某)。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绿化施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校园绿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祖武学校绿化工程
2、工程范围:宿舍楼前护坡植草皮、教学楼前绿化区松土、营养土回填、植草皮等(具体见附件《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3、工程地点:甲方校园东头绿化区、宿舍楼前护坡,由甲方指定具体绿化区域。乙方作为专业人员应该首先以专业眼光对绿化区进行规划,以最有利于校园美观为原则,在甲方指定区域对草皮、苗木及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科学规划,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4、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草皮为单价8.5元的马尼拉草皮;苗木为红豆杉2株、罗汉松2株、枸骨树2株、红叶石兰2株;石桌、凳为大理石工艺制品;绿化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嵌小卵石。
第二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5个日历日,乙方应当保证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工程实施。
2、乙方保证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雨天顺延)将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全部种植、栽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含税金)暂定为:2.95万元整(大写为:贰万玖仟伍佰元整,详细见《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最终根据实际用工、用料情况据实决算。
第四条:付款时间
绿化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乙方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并根据双方认可的工程量确定实际工程价款,乙方根据确定的实际工程价款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仅负责乙方绿化工程实施期间水源、电源,其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期间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如甲方有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及《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工程实施;
2、乙方认真考察了绿化区域并确认了绿化实施方案,保证工程实施标准。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不得打扰学校师生生活及污染环境,每次施工完毕要负责施工现场清扫干净。
第八条:工程验收
绿化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该验收以甲方的确认为准。如因乙方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养护义务或履行该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养护苗木,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绿化施工合同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在施工现场初步达到三通一平的条件下,承包人完善修理达到施工要求后进行工程建设。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设面积m2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2年06月10日
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36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00元(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伍万圆整元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绿化施工合同10
建设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绿化施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永城市共平方米土地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工程图纸和书面文件,花木品种及规格见附页。
2、根据不同的地形及面积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考虑到校园的具体情况和地形障碍,工程内容如有变动,按甲方要求施工。
3、本工程于2022年4月28日开工,至2022年5月10日竣工。若遇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和校园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完工,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4、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为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如苗木成活率达不到100%,由乙方三年内负责补载。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大写)元。
四、三年内如人为破坏及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三年内花木自然死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绿化施工合同1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图纸,或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指导,如指导人员误导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绿化施工合同13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某某》、《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某某]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某某]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某某]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某某]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绿化施工合同1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 元,零星工作费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 元,总承包服务费 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
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绿化施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关津乡育林学校校园绿化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关津乡育林学校校园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关津乡育林学校。
二、工期。工程工期从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5日为期10天。
三、工程合同价款。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玖千捌百柒拾伍圆整。
四、承建方式。乙方对绿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文明施工。
五、工程付款办法。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于三月底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完工验收后三个月为绿化种植保期。在保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保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项目清单附下: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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