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亚行贷款内蒙古区域合作项目满都拉口岸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22
∙【字 号】内发改投字〔2020〕371号
∙【施行日期】2020.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亚行贷款内蒙古区域合作项目满都拉口岸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发改投字〔2020〕371号
包头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达茂旗松布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亚行贷款建设内蒙古区域合作项目满都拉口岸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包发改投字[2019]379号)收悉。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原则通过评审报告(评审字[2020]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达茂旗松布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亚行贷款建设内蒙古区域合作项目满都拉口岸子项目。项目代码2020-150223-54-01-002068。
二、项目建设地址
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口岸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满都拉口岸货运通道扩建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其中道路总长6141.84米;新建满都拉口岸国际公路物流园区服务区,用地面积209383.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89.92平方米,含配套服务楼、汽修中心等相关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满都拉口岸国际公路物流园区海关监管区,用地面积19128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45.03平方米,其中全封闭式储煤棚1座,业务技术楼1栋(3层),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96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160.62平方米。
四、项目单位
达茂旗松布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6500.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亚行贷款4475.6万美元(合欧元4071.81万元)贷款期25年(含宽限期6年)以及配套资金24469.58万元,配套资金由达茂旗政府自筹解决。
六、建设起止年限
2020年-2026年
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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