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针织印染标准

时间:23-09-28 网友

国内外针织印染标准

江苏省纤维检验所
(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一、全球贸易的发展及技术壁垒的形成
1、全球贸易一体化已经势不可挡。
2、WTO的宗旨是:照顾不发达国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扩大贸易,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就业等。WTO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3、关税壁垒逐渐消除,非关税壁垒随之形成并不断增加,技术壁垒逐步形成。
如:SA8000社会国际责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简介
1、目的:确保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不致于对贸易产生不必要的障碍。但对于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企业是消除壁垒,不遵守规则的,则是新壁垒。
2、协议主要内容:
1) 各成品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有权采用制定此类要求的措施;
2) 应遵循国民待遇原则;
3) 鼓励采用国际标准;
4) 鼓励各成员国相互承认;
5) 成员方政府建立国家级咨询点(透明原则)。
3、制定三项文件的五项正当目标
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身安全或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阻止欺诈行为。
4、TBT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原则;非歧视原则;标准协调原则;同等效力原则;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
5、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三种形式
1)技术法规:在国外是强制性的,如同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标准:是推荐性的;
3)合格评定程序:一般是推荐性的。如:质量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环球负责任服装组织生产原则(WRAPP)认证等。
三、纺织贸易协议
1、多种纤维协定(MFA)
1973年制定,游离于关贸总协定(GATT)之外,是一个从短期到长期,范围不断扩大的进口数量的限定协议(配额制)。
2、纺织品与服装协议(ATC)
1995年制定,取代了MFA,到2005年,十年分四个阶段逐渐回归至WTO。
四、绿色技术壁垒
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绿色技术壁垒”。最典型的例子是由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与检测学会制定的《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standard100)。尽管目前没有国家将其完全转化为法规,但很多国家纺织品安全法规采用了其部分指标。
《生态纺织品标准100》主要针对纺织品、皮革制品以及生产各阶段的产品安全性能指标作出了规定。该标准针对不同的人群和人体接触的程度差异分为婴儿、直接接触皮肤类、不直接接触皮肤类和装饰材料等四类。第一类有不同的要求。
该项标准的特点:一是限制的有害物质及要求数量多;
        二是指标严;
        三是认可程序复杂。
它限制的有害物质及要求有14大类,近40小类,仅重金属就有锑、砷、铅、镉、铬、铬(四价铬)、钴、铜、镍、汞等10种;对有害物质的要求“苛刻”到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不超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
使用生态纺织品标志从申请、提供样品、检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以及授权使用等要经历一个烦琐的程序,且该标志最长授权期仅为1年。
  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在中国的唯一正式代表机构是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根据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统计,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国内企业有效Oeko-TexStandard100证书数量上升到695张,其中面料类证书233张,辅料类证书145张,成衣类证书135张。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辅料类证书数量第一次超过成衣类证书,位居第二位,这为更多的成衣成品类企业能够顺利通过认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拥有证书的地区分,广东152张,江苏150张,
浙江145张,分列前三名。
根据市场需求和纺织品生态学的最新科学发展,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于2006年1月出台了最新版本的Oeko-TexStandard100标准。与2005版的标准相比,进行了如下的改动:
  1.将“分散黄23”加入禁用染料清单。
  2.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于4胺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的测试方法已经启用。如果依据测试方法EN-14362检测出某试样中含有苯胺(aniline)或1,4苯二胺(1,4-phenylendiamine),则该样品必须用新测试方法进行4胺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的测试。
  3.今后,对于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的测试将不仅限于PVC产品,也将适用于其它塑料制品。
  最新版Oeko-TexStandard100自2006年1月1日正式推出,新旧标准的过渡期为三个月,自2006年4月1日起,新版标准将全面开始实施。国内企业应立即着手进行内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染料、工艺加以替换和改进。
五、健康和环境安全
REACH制度,中译名《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制度》,是欧盟基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长远考虑,同时也为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竞争力,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即将建立的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
REACH法规主要对3万多种化学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等进行管理。它将取代欧盟现有的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涉及面相当广。法规中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是注册,对于1吨以上的新物质,新法规生效后60天,生产商、进口商要完成注册。
按欧盟委员会提出新的规章制度登记、评估和批准的化学品(实现)2003年10月29日( 委员会(03)644(01) . 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改善,尽早发现化学物质的特性. 同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福利制度的实现将逐渐,越来越成为物质逐步实现。
据了解,REACH法规已于2005年11月通过欧盟议会全体投票第一次正式宣读,今年10月将进行第二次正式宣读。如果能产生第二次公开宣读协议,REACH将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REACH仍将在2007年中期开始生效。
新法规的实施,将有500万种现今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商品受到影响。
作为一个全新的体系,欧盟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三个管理监控系统。
按照欧盟拟订的时间表,REACH法规实施后,产量在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应于3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00~1000吨的化学物质,于6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100吨的化学物质于11年内完成注册,未能按期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同时,该法规还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需要高昂的检测费用,而这些费用将全部由企业承担。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估计,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将使我国对欧盟石油和化工产品的出口成本普遍提高5%以上,一些医药类的产品包括原料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也被涵盖于此范围内。
六、标准简述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对标准的定义是:标准是由有关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与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本上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
简单地说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1)标准的分类
按适用范围或审批权限,标准可分为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
按内容属性,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其中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与环保标准,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经营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等标准,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作业方法、设计程序、工艺流程等标准;
按作用的对象,标准可分为材料标准、零部件(半成品)标准、工艺和工装标准、设计维修标准、产品标准、检验与实验方法标准等;
此外,我国还按约束性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这是我国的特殊划分法,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标准都是自愿性(推荐性)的。
按照标准的作用和有效范围,分类的层级可将标准划分为:
1、国际标准:ISO、IEC
2、国际标准:是对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所有标准以及ISO确认并公布其他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3、区域标准: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标准、EN欧洲标准
4、国家标准:GB、ANSI、BS、NF、DIN、JIS
5、行业标准:FZ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ASTM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ME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API石油学会标准、LR英国劳氏船级社标准
6、地方标准
7、企业(公司)标准。
2)标准介绍
1.ISO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由于各国语言对“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缩写不一致(如英语为“IOS”,法语为“OIN”),国际标准化组织决定以希腊语“isos”开头字母“ISO”作为该组织的缩写。因为“isos”在希腊语中是“平等”的意思,因此,不管哪一个国家,不管哪一种语言,该组织的简称都是“ISO”。
ISO是一个非官方组织,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是由148个国家标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每个国家一个成员。与联合国的成员国不同,ISO的成员不是各国政府委派的代表团。但是,ISO在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之间却有着特殊的地位。这一方面是因为许多成员组织都是他们各自国家政府机构中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其他由工业协会通过国家合作关系建立起来的成员组织只立足于民间组织。
ISO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平等性:每一个ISO成员组织都有权参加他们认为对他们国家经济有重要影响的标准的制定,不管经济实力和规模如何,每个成员组织只有一票。
(2)自愿性:ISO标准是自愿的,作为一个非官方组织,ISO没有法律权力强迫任何组织执行其标准。虽然ISO标准是自愿的,但是这些标准都是市场的需求,这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里得到了具体体现,还有集装箱和银行卡的尺寸等。
(3)市场驱动性:ISO只制定那些具有市场需求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工业、技术和贸易等领域的专家提出并加以实施的。这些专家可能要与政府代理机构的代表、消费者组织、学术机构和检测机构联合制定标准。
(4)一致性:ISO标准是经过相关组织一致同意的,以确保ISO标准具有全球适用性。ISO标准也是在不断的完善的,ISO至少每5年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决定其制定的标准是否应当继续执行,是否需要修改或废除。
(5)全球性:ISO标准是技术上的协议,为全球技术兼容提供了一个框架,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技术一致性是主要的手段。现在,ISO共有2850多个技术机构(包括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等),每年约有30000名专家从事ISO标准的制定。
2.国外标准
国际羊毛局标准:TWC(IWS)
国际纺织品保养委员会标准:CINET
美国:ASTM AATCC CFR ANSI NFPA
欧盟:EN ,日本:JIS,法国:NF,德国:DIN,英国:BS,澳大利亚:AS
3.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针织标准概况
到目前为止针织产品共有国家和行业标准共26部,其中待制定标准5部,分别是:
国家标准(3部):
GB/T8878—2002棉针织内衣,GB/T4856—1997针棉织品包装, GB/T6411—1997棉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行业标准(33部):
FZ/T72001—1992涤纶针织面 FZ/T72002—1992针织人造毛皮,FZ/T72003—2006针织天鹅绒面料 FZ/T72004.1—2000针织坯布
FZ/T72004.2—2000 针织成品布 FZ/T72008-2006 针织牛仔布
FZ/T73001—2004袜子 FZ/T73002-2006 针织帽
FZ/T73006—1995晴纶针织内衣 FZ/T73007—2004针织运动服
FZ/T73008—2004针织T恤衫 FZ/T73009—1997针织羊绒衫
FZ/T73010—1998针织工艺衫 FZ/T73011—2004针织腹带
FZ/T73013—2004针织泳装 FZ/T73012—2002文胸
FZ/T73016—2000针织保暖内衣絮片类
FZ/T73017—2000针织睡衣 (2007年修订为:针织家居服)
FZ/T73018—2003毛针织品 FZ/T73019.1—2004针织塑身内衣弹力型
FZ/T73019.2—2004针织塑身内衣调整型
FZ/T73020—2003针织休闲服装 FZ/T73021—2003针织学生服
FZ/T73022—2003针织保暖内衣 FZ/T73023—2006 抗菌针织品
FZ/T73024-2006 化纤针织内衣 FZ/T73025-2006 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73026-2006 针织裙套 FZ/T77001—1992阻燃涤纶针织面料
FZ/T70006—2006针织物弹性拉伸试验方法
FZ/T70004—1992纺织品针织物疵点术语
FZ/T70010-2006 针织物干燥重量的测定
FZ/T70011-2006 针织保暖内衣标志
样照(3部):1.针织面料起毛起球样照
2.针织物起毛起球样照
3.针织内衣表面疵点样照
印染布标准有:
GB/T 411-1993棉印染布 GB/T 5326-1997精梳涤棉混纺印染布
GB/T 14311-1993棉印染灯芯绒 FZ/T 14001-1992服装用棉印染帆布
FZ/T 14002-1992鞋用棉印染帆布 FZ/T 14003-1994棉印染起毛绒布
FZ/T 14004-1995粘纤印染布 FZ/T 14006-1996印染棉经平绒
FZ/T 14007-1998棉涤混纺印染布 FZ/T 14008-1999印染棉维混纺布
FZ/T 34001-1992苎麻印染布 FZ/T 34002-1992亚麻印染布
丝绸和仿丝绸类标准
桑蚕丝织物GB/T 15551-1995 桑蚕绢丝织物FZ/T 43010-1999
桑蚕紬丝织物FZ/T 43001-1991 防水锦纶丝织物FZ/T 43012-1999
丝织被面FZ/T 43007-1998 绝缘纺GB/T 9072-1988
锦、缎类丝织物FZ/T 43011-1999 涤纶仿毛丝织物FZ/T 43003-1991
合成纤维丝织物GB/T 17253-1998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GB/T 16605-1996
七、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三大类要求
1、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控制要求
a) 有害物质的三种危害:对人身器官的刺激(甲醛、PH值);致癌;分解后致癌(24种染料)。(异味、色牢度间接影响)
b) 除以上有害物质还有重金属、杀虫剂、除草剂、氯苯酚等。
c) 分类: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2、燃烧性能要求
• 美国的可燃性法规
– 1953年通过 / 不容许易燃性服装和面料进入市场来危害公众
• 如果要进入美国市场,厂家必须要符合美国市场的质量要求(通过测试),FTC规定和CPSC安全法规
3、标签要求(类似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使用说明)
内容包括:纤维含量、洗涤方法、制造商、经销商、特殊性能等;另外有指标或标准等级、商标、产品名称等。
与我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要求差不多。
八、典型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介绍
1、 德国消费品法案1996年4月1日生效,禁用偶氮染料。
事例1:我国产工装帽因含偶氮染料遭德国通报
2006年7月26日,德国在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中通报我国江苏产的蓝棉布棒球形状工装帽对人体有健康危险,该工装帽可能使用了偶氮染料,检出AROMATICAMINE3,3-DIMETHYLBENZIDINE[3,3’-二甲基联苯胺](52mg/kg)。
2、欧盟
2.1欧盟指令2002/61/EC&(761769/EEC第十九次修正案)
限制偶氮染料,不能使用、销售,释放胺浓度≤30PPM
2.2欧盟决定2002/371/EC
纺织品生态标签规范(Eco-labal),对纤维本身(9项),生产加工和有毒有害化学品(24项),产品用途的适应性(7项)。
欧盟新标准将使我国儿童用品出口面临新挑战
自2007年1月16日起,欧盟最新颁布的关于邻苯二酸盐的新指导标准(第2005/84/EC)将开始执行。该标准将取代欧盟各成员国实施的不同的对邻苯二酸盐的强制执行标准,并取代欧盟以前实施的临时措施。
根据新标准要求,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将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使用。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也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所涉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
目前,欧盟委员会正在形成一个指导性文件,以便在2007年1月开始执行新标准之前,各成员国有明确的方法对玩具和其他可能会被入口中的儿童物品进行鉴定。
该项新的指导标准明确包括所有涉及用于儿童身体的任何一种产品,如睡眠/娱乐/穿着/保健/饮食等使用的物品,而且这些物品所含成分的评估标准将延续4年,即到2010年1月16日,将对积累的科学数据进行分析和修订。欧盟该安全标准的实施将给我输欧产品增设一道新门槛。
对策:企业革新生产工艺,尽快使用邻苯二甲酸盐的替代品,以规避产品出口风险。
3、美国法规介绍
3.1机构
①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发展及颁布推荐性和强制性法规,执行产品回收,研究潜在危险,教育消费者。
②美国联邦商务委员会(FTC)
强制执行消费者保护法规,消除市场不公平及欺骗行为,调查投诉及定期抽检。
3.2标签规定
纤维含量、纤维原产地,生产者或批发商(经销商),RN号等。
3.3护理标签规定
使用说明、维护方法、洗涤说明。
3.4面料基本测试
尺寸稳定性、染色牢度、物理性能。
3.5其他重要质量要求
禁用偶氮染料、甲醛、可燃性。
4英国标签法规
纤维含量必标、洗涤说明推荐性、睡衣标易燃性。
5各国燃烧性能要求
美国联邦法规、日本消防法、英国睡衣(安全)法规等在燃烧性能方面有规定。
国家
产品 日本 美国 中国 英国 加拿大
窗帘、幕布 ○ △ ○ △ ○
床上用品 △ ○ ○ △ ○
儿童睡衣 △ ○ / ○ ○
汽车内饰 △ ○ ○ / /
飞机舱内 ○ ○ ○ / /
注:“○”强制,“△”推荐、“/”为无要求。

6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为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期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要求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标准替代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标准
6.1性质:强制性标准
6.2要求:pH值、甲醛含量(婴幼儿类20ppm;直接接触皮肤类75ppm;非直接接触皮肤类300ppm;室内装饰类300ppm)、色牢度(耐水、耐酸汗、耐碱汗、耐干摩擦、耐唾液)、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综上所述,欧盟和欧盟各国在纺织品上制定的控制的有害物质的法令、法规与我国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差异见下表
序号 项目 中国GB 18401标准 欧盟及欧盟各国 我国标准与欧盟及各国差异
1 禁用偶氮
mg/kg 禁用23 种致癌芳香胺染料 产品上致癌芳香胺浓度低于30mg/kg。
德国:食品及消费品法:禁用23 种致癌芳香胺染料。 一致
2 甲醛mg/kg 婴幼儿:20;
直接接触皮肤:75
不直接接触皮肤:300 德国:危险品法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如果含有超过1500 mg/kg 的游离甲醛,则要在该纺织品标签中注明:“含有游离甲醛,建议使用前洗涤,以减少皮肤瘙痒”字样的标志 一致
3 pH值 婴幼儿:4.0~7.5
直接接触皮肤: :4.0~7.5
不直接接触皮肤:4.0~9.0 / 我国标准高于欧盟
4 可萃取重金属mg/kg / / 一致
5 镍释放 / 欧盟(94/27/EC):0.5μg/cm2•星期
德国:0.5μg/cm2•星期:
瑞士:0.5μg/cm2•星期 欧盟法规高于我国
6 总镉(Cd))含量mg/kg / 欧盟:100 德国:在涂料中使用不能超过总重量的0.01% 欧盟法规高于我国
7 六价铬Cr
(Ⅵ),mg/kg / 德国:检出量不得超过3mg/kg 德国法规高于我国
8 五氯苯酚 / 德国:五氯苯酚、五氯苯酚纳最大限量不得超过5mg/kg
欧盟:五氯苯酚浓度不得超过1000mg/kg
荷兰、奥地利PCP 的限定值5mg/kg
法国:不直接接触皮肤: 限定值5
mg/kg
直接接触皮肤:0.5 mg/kg
瑞士:PCP、TeCP 的限定值10 mg/kg 欧盟法规高于我国
9 色牢度 婴幼儿::耐水4、
耐酸汗渍4、耐碱汗渍4、
耐干摩擦4、耐唾液4
直接接触皮肤类:
耐水3、耐干摩擦3
耐酸汗渍3、耐碱汗渍3 / 我国标准高于欧盟
10 异味 异味:无 / 我国标准高于欧盟
11 有机锡化合物 / 欧盟:浓度大于或等于0.25%、小于1%时,标明“有害”,浓度大于1%时,标明“有毒” 欧盟法规高于我国
12 PVC 增塑
剂(邻苯二甲酸酯) / 欧盟:3岁以下儿童用品,其检出含量不得超过0.1%
德国:3岁以下儿童用品,其检出含量不得超过0.1%
荷兰、奥地利、法国、瑞士已有法规,但标准上存在差异,执行时间未定 欧盟法规高于我国
13 阻燃剂 / 欧盟和德国:禁用PBB、TRIS、TEPA 阻燃剂 欧盟法规高于我国

7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7.1GB/T18885-2002《生态纺织品》Oeko-TexStandard100Eco-Label标志、Milieukeur标志、WhiteSwan标志等等
性质:推荐性。
7.2定义:生态纺织品ecologicaltextiles
采用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原料和生产过程所生产的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纺织品。
7.3欧盟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通用及特别技术条件
7.3.1范围:规定产品的特别要求、申请、样品材料、承诺书、检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遵守等条件;授权的获得、限制、撤消及标志类型等有关标志的内容。
7.3.2产品类别:婴幼儿用品、与皮肤直接接触产品、与皮肤无接触产品、装饰品类。
7.3.3检测项目:PH值、甲醛、十种可萃取重金属(锑、砷、铅、镉、铬、六价铬、钴、铜、镍、汞),54种杀虫剂、含氯酚、PVC增塑剂、两种有机锡化合物、24种染料、有机氯染色载体、抗菌整理、阻燃整理、四种染色牢度(耐水、耐酸汗、耐碱汗、耐干摩擦)、耐唾液和汗液、九种可挥发物的挥发、气味、SNV195651,共十五项。
7.3.4Oeko-TexStandard200生态纺织品标准200检测程序,规定了12类检测方法。九、检验项目
1.甲醛含量
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且易溶于水的气体。它有凝固蛋白质的作用,其35%~40%的水溶液通称为福尔马林,常作为浸渍标本的溶液。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
服装在树酯整理的过程中都要涉及甲醛的使用。服装的面料生产,为了达到防皱、
防缩、阻燃等作用,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需在助剂中添加甲醛。
目前用甲醛印染助剂比较多的是纯棉纺织品,因为纯棉纺织品容易起皱,使用含甲醛的助剂能提高棉布的硬挺度。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还会对眼睛产生刺激。甲醛能引发过敏,还可诱发癌症。厂家使用含甲醛的染色助剂,特别是一些生产厂为降低成本,使用甲醛含量极高的廉价助剂,对人体十分有害。
甲醛对人体健康危害:
1)甲醛对人体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使细胞中的蛋白质凝固变状,抑制一切细胞机能,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结肠癌、脑瘤;细胞核的基因突变,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在所有接触者中,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危害也就更大。
2)甲醛在体内生成甲醇对视丘及视网膜有较强损害作用。
 3)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
 4)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测试方法标准:JISL1041:2000,BS6806,DIN53315,ISO14184
DINENISO14184-1-1999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甲醛的(水萃取方法)
DINENISO14184-2-1998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2部分:释放的甲醛(蒸气吸收法)
GB/T2912.1-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2912.2-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2部分:释放甲醛(蒸汽吸收法)
Oeko-Tex 200
欧洲一些国家关于甲醛含量的极限值
国家规定 婴儿 直接接触皮肤 不直接接触皮肤 家用纺织品
德国 1500mg/kg
奥地利 1500mg/kg
法国 20mg/kg 200mg/kg 400mg/kg 400mg/kg
荷兰 ≤120mg/kg(after1wash) -
日本 A-A0≤0.05 ≤75ppm ≤300ppm
Öko-Tex生态纺织品 20ppm 75ppm 300ppm 300ppm
• 在美国虽然没有限制甲醛的法律条例,但在市场上销售通常都会要求:
2.pH值
服装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而引发不适,特别对敏感性皮肤的人,容易因此引起皮肤瘙痒等过敏症状。正常人血液pH(酸碱度)应在7.4左右(7.35-7.45)。这种pH的恒定现象,叫做酸碱平衡。健康人皮肤的pH在4.5~6.5之间,偏酸性。一般男性较女性更偏酸性,新生儿偏碱性,青春期皮脂膜最厚,pH最低。
测试方法标准:ISO3071:1977,DIN54275-1997,BS/EN1413:1998,GB/T7573-2002 ,
AATCC 81-2001《pH值的检测法》
3.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1992年德国、法国、荷兰、奥地利提出以来,先后颁布过禁止使用禁用偶氮染料的法令,在欧盟已全面禁用偶氮染料。但国际双边贸易中已禁用含有或裂解24种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纺织制品中是事含有禁用偶氮染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重点检测项目。
禁用偶氮染料是以前市场流行的全盛染料约有2000种,三分之二是以偶氮化学为基础合成的偶氮染料,上述24种致癌或疑致癌芳香胺被广泛用作染料的原料或中间体,形成偶氮染料中的重氮组分,其还原分解产物存在禁用芳香胺。因此含有或在还原条件下分解释放致癌或疑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为禁用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的危害性当含有致癌或疑致癌芳香胺染料的织物与人体长期接触时,染料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与正常代谢过程释放的物质混合在一起,并发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或疑致癌芳香胺,经过人体的活化作用使人体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结构与功能的改变,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从而诱发癌症或引起过敏。
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是对禁用可分解的芳香胺染料的检测。从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及生态纺织品标准,对于禁用芳香胺检出限为30mg/kg(30ppm)(也有的规定为20mg/kg),现行常用的方法标准测试方法是建立在高精度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机上。
在荷兰和德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法规禁用致癌染料,欧共体也提出了法令草案每种有毒胺含量要小于30毫克/千克织物
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有毒芳香胺名称
序号 CAS编码 中、英文名称 技术要求
1 92-67-1 4-氨基联苯(4-Aminodiphenyl) ≤20mg/kg

≤30mg/kg
2 92-87-5 联苯胺(Benzidine)
3 95-69-2 4-氯邻甲苯胺(4-Chloro-o-toluidine)
4 91-59-8 2-萘胺(2-Naphthylamine)
5 97-56-3 邻氨基偶氮甲苯(0-Aminoazotoluene)
6 99-55-8 2-氨基-4硝基甲苯(2-Amino-4-nitrotoluene)
7 106-47-8 对氯苯胺(p-Chloroaniline)
8 615-05-4 2,4-二氨基苯甲醚(2,4-Diaminoanisole)
9 101-77-9 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10 91-94-1 3,3’-二氯联苯胺(3,3’-Dichlorobenzidine)
11 119-90-4 3,3’-二甲氧联苯胺(3,3’-Dimethoxybenzidine)
12 119-93-7 3,3’-二甲基联苯胺(3,3’-Dimethylbenzidine)
13 838-88-0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3’-Dimethyl-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14 120-71-8 3-氨基对甲苯甲醚(p-克利酊)(p-Cresidine)
15 101-14-4 4,4’-次甲基-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6 101-80-4 4,4’-二氨基二苯醚(4,4’-Oxydianiline)
17 139-65-1 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dianiline)
18 95-53-4 邻甲苯胺(O-Toluidine)
19 95-80-7 2,4-二氨基甲苯(2,4’-Toluylenediamine)
20 137-17-7 2,4,5-三甲基苯胺(2,4,5-Trimethylaniline)
21 90-04-0 邻甲氧基苯胺(o-Anisidine)
22 95-68-1 2,4-二甲基苯胺(2,4-Xylidine)
23 87-62-7 2,6-二甲基苯胺(2,6-Xylidine)
24 60-09-3 4-氨基偶氮苯
检验结果中的“未检出”:是批对纺织品芳香胺组分含量≤30mg/kg时,在实验室范围内,被检物上未检出上述23种所禁用的芳香胺。
检验方法:DINEN14362-1~2-2003,Oeko-Tex200,GB/T17592.1~3-1998
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于4胺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的测试方法已经启用。如果依据测试方法EN-14362检测出某试样中含有苯胺(aniline)或1,4苯二胺(1,4-phenylendiamine),则该样品必须用新测试方法进行4胺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的测试。
  今后,对于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的测试将不仅限于PVC产品,也将适用于其它塑料制品。
致癌染料
C.I.商品名 C.I.结构号 化学文摘编号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C.I.AcidRed26 C.I.酸性红26 C.I.16150 3761-53-3
C.I.BasicRed9 C.I.碱性红9 C.I.42500 25620-78-4
C.I.BasicViolet14 C.I.碱性紫14 C.I.42510 632-99-5
C.I.DirectBlack38 C.I.直接黑38 C.I.30235 1937-37-7
C.IDirectBlue6 C.I直接兰6 C.I22610 2602-46-2
C.IDirectRed28 C.I直接红28 C.I22120 573-58-0
C.IDisperseBlue1 C.I分散兰1 C.I64500 2475-45-8
C.IDisperseOrange11 C.I分散橙11 C.I60700 82-28-0
C.IDisperseYellow3 C.I分散黄3 C.I11855 2832-40-8
增加了“分散黄23”禁用染料名单。
合格限量值:60ppm.
检验方法:Oeko-Tex200;GB/T17592.1
4.杀虫剂:在许多天然纤维的种(养)殖以及贮存过程中会使用杀虫剂,这类物质可使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
已有证据表明:有害物质已对人类直接产生了危害其表现有:致癌性,损伤生殖性,过敏性,毒害性,遗传基因破坏性等等。家纺产品多为直接与人体接触或间接接触,其危险性更不容忽视。
5.重金属:在各种染料助剂中广泛存在,主要有以下几种:
铅:一旦被人体吸收就不能排出体外,铅中毒对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损伤,研究结果证明,铅是多系统、多亲和性毒物。铅在儿童呼吸道内的吸收率是成人的1.6~2.7倍;在消化道内的吸收率是成人的4~5倍。
•Lead:Pb铅在丹麦对铅和其化合物都有法规规定
铜:毒性很强、易蓄积,会造成骨软化和自然骨折。
钴:可引起中毒性心肌炎或过敏性心肌炎。
镍(及其化合物Nickel:Ni):毒性可能促使细胞恶变,尤其易导致肝癌和鼻咽癌。
镍含量已经被欧洲各国法定,金属态每星期释放量小于0.5微克/平方米,或着用特殊的液体萃取含量小于1毫克/升。
欧盟也曾于1994年通过了相关指令,用以限制镍在与皮肤有直接接触及长期接触的产品上的使用量。根据该指令,每平方厘米内的镍释出率每星期必须少于0.5微克。欧盟成员国已禁止制造及输入不符合该指令要求的产品。
欧盟规定的镍释放量标准
标准 使用产品范围 限定值
EN1811 长期或直接与皮肤接触德金属制品 <0.5mg/cm2/week
EN12472 长期或直接与皮肤接触的表面有涂层的金属饰品 <0.5mg/cm2/week
模拟2年的穿戴时间
各国执行94/27/EC的时间表
要求 欧盟/英国/丹麦 德国
禁止生产、进口 Jun20,2000 Oct.20,2000
禁止销售 Jun20,2001 Oct.20,2001

汞(及其化合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侵入人体,积聚于肝、肾、大脑、心脏和骨髓等部位,造成神经性中毒和深部组织病变,引起疲倦、头晕、颤抖、脱发、手脚麻痹、神经衰弱等症状,甚至会出现精神混乱,进而疯狂痉挛致死;
镉:进入人体后使吸收功能发生障碍,出现蛋白尿、血尿、骨骼损害和呼吸系统损害,镉中毒还可引起贫血以及致癌、致畸等病变,慢性镉中毒的典型表现为全身疼痛、多发性骨折、最后发生肌肉萎缩及其他并发症而死亡。
•Cadmium:Cd镉
欧洲法定镉在最终产品中Cd的总量不超过100毫克/千克
锑:剧毒,有溶血作用,可引起二次肝、肾障碍、肺水肿、血尿等,并且对心脏的毒性是直接的。
六价铬:对人体的毒性主要表现为对皮肤和黏膜的损害,可引起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等,还会出现多发性黏膜溃疡、咽部糜烂、牙龈炎、中毒性肝炎等。
•Chromium:Cr铬
德国政府颁布的法令中规定在最终产品中六价铬检出限为3毫克/千克
砷: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砷中毒多为蓄积性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多发性神经炎、肝病等,现代流行病研究证实,砷中毒与皮肤癌、肝癌、肺癌、肾癌等有密切关系,并且对胚胎发育有致畸影响。
表2、欧洲一些组织规定的重金属萃取量的极限值
HeavyMetal
重金属 MST Eco-Tex Otto
mg/kg(metal) mg/L(solution) mg/L(solution) mg/kg(metal)
汞(Hg) 0.02 0.001 0.001 0.02
铜(Cu) 60 3.0 0.2 50/50/5*
总铬(totalCr) 2 0.1 0.1 2/2/1*
六价铬(Cr6+) Notdetect Notdetect Notdetect Notdetect
镍(Ni) 4 0.2 0.2 4/4/1*
钴(Co) 4 0.2 0.2 4/4/1*
砷(As) 0.2 0.001 0.001 1/1/0.2
铅(Pb) 0.8 0.04 0.04 1/1/0.2
镉(Cd) 0.1 0.005 0.005 0.1
锌(Zn) 100 15 - -
•重金属残留量测试方法标准Oeko-Tex200,DIN38406
GB/T17593-1998纺织品重金属离子检测方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其它有害有机物:有机锡,中毒引起神经元坏死、髓鞘水肿而致脑白质水肿,还有肝脏中毒的可能。有机氯,主要中毒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患者出现肌肉颤抖、抽搐、严重者全身麻痹而死亡。
上述有害物质都是看不见摸不着,如果家用纺织品上含有这些物质,则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为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在销售前必须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
Organotins:Sn有机锡
在德国有关于有机锡的法规(三丁基锡和二丁基锡)
7.染色牢度
7.1耐洗色牢度(皂洗牢度)
试验项目类型 法国 ISO 美国 日本 中国
耐洗涤色牢度.试验1 NFG07-093-1-1993 ISO105C01 AATCC61
JISL0844A-2号 GB3921.1-1997
耐洗涤色牢度.试验2 NFG07-093-2-1993 ISO105C02 GB3921.2-1997
耐洗涤色牢度.试验3 NFG07-093-3-1993 ISO105C03 GB3921.3-1997
耐洗涤色牢度.试验4 NFG07-093-4-1993 ISO105C04 GB3921.4-1997
耐洗涤色牢度.试验5 NFG07-093-5-1993 ISO105C05 GB3921.5-1997
印染牢度试验.第C06部分 NFG07-093-6-1997 ISO105C06 GB3921.6-1997
德国、欧洲和中国与ISO试验方法标准相同
7.2耐汗渍色牢度Perspiration
ISO 美国 德国 日本 英国 中国
ISO105E04 AATCC15 DIN53160 JISL0848A法 BS1006:1990 GB3922-1995
德国、欧洲和中国与ISO试验方法标准相同
7.3耐水色牢度
ISO 美国 德国 日本 中国
ISO105E01 AATCC15 DIN53160 JISL0846 A法 GB/T5713
7.4耐摩擦色牢度Rubbing
ISO 美国 德国 日本 英国 中国
ISO105X12-2001 AATCC6(素色)
AATCC116(印花) DINENISO105-X12-2002 JISL0849Ⅱ BS1006:1990 GB3920-1997
德国、欧洲和中国与ISO试验方法标准相同
湿摩擦不合格:“该衣服在湿态下其颜色可能会转移到其他物体上”
7.5耐唾液色牢度
DIN53160  GB/T18886
7.6耐光色牢度(氙弧)
“衣服长时间在阳光下爆晒可导致颜色变化”
ISO 美国 德国 日本 中国
ISO105B02 AATCC16E DINENISO105-B02-2002 JISL0842 GB/T8427-1997
日本与其它国家使用的光源不同,用碳弧灯照射。
•耐干洗色牢度
ISO 美国 德国 日本 中国
DINENISO105-D01-1995 AATCC132 DINENISO105-B02-2002 JISL0842 GB/T5711-1997
①美国标准设立有耐臭氧色牢度,我国则不考核此项指标。
②我国标准中的优等品指标水平与美国ASTM指标水平相同,一等品则低于ASTM指标。
③在我国的标准中另设立有针对印花织物的色牢度,与美国不同。
④我国针织物产品标准中有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而美国没有,美国考核耐光色牢度,一般要求达到4级。
8.物理指标
8.1强力测试★
8.1.1鼓爆强力有气压胀破、液压胀破,结果用单位面积受力表示(kg/cm2),我国用弹子顶破强力[采用钢球法],结果用N表示,两者检测数据没有可比性。
ASTMD3786
GB/T19976-2005《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
8.1.2拉伸强力有条样法和抓样法之分,两者结果不一样。
条样法:ISO5081-1977,GB/T3923.1-1997,ISO 13934.1,ASTM D 5035,
DIN 53857.1, JIS L 1096,WOOLMARK TM 4
抓样法:ISO5082-1982,GB/T3923.2-1998,ASTMD5034 ,ISO 13934.2,
ASTM D 751, BS 2576 ,DIN 53858
8.1.3撕破强力有舌形法[又分单舌和双舌]、落锤法和梯形法3种,没有关连性,检验数据无法比较。
落锤撕破强力:ASTMD1424-1996   BS EN ISO 13937-1  GB/T3917.1-1997
舌形撕破强力:JISL10968.15条款A-2法,GB/T3917.2-1997,ASTM D751,
ASTM D 2261
梯形法撕破强力的测定:GB/T3917.3-1997  ASTM D 55878.1.4接缝性能是考核布通过缝纫后的坯布强力和缝线的强度,通常采用在线缝处进行胀破试验。也有采用拉伸试验。
DINENISO13935-2-1999 纺织品.织物及其有关制品的缝合拉伸性能.第2部分:用抓取法对缝合破裂所用最大力的测定
DIN53868-1992 纺织品检验.缝移位耐久性测定
8.2 起球测试
关键字:仪器,方法,评级样照
仪器 圆轨迹起毛起球仪 滚箱式起球仪 马丁旦尔起球仪 乱翻式起球仪
我国方法 GB4802.1 GB4802.3 GB4802.2 /
美国方法 / / ASTMD4966 ASTMD3512
英国方法 / BS5811:1997 / /
欧盟方法 / / BSENISO13945-2 /
羊毛局方法 / T.W.CTM152 T.W.C TM196 /
日本方法 / JIS L 1076 / /
美国以马丁旦尔起球和乱翻式起球为主,如美国客户要求用马丁旦尔起球仪分别进行200次,400次,600次试验,分别按200次,400次,600次结果进行考核。
欧洲以马丁旦尔起球(1000转)和滚箱起球为主(7200转或14400转)。
我国梭织、针织面料用圆轨迹起球仪,梭织面料根据面料的原料,最终用途试验采用先起毛再起球的试验方式,次数不一,针织面料起球试验600次,羊毛类产品用滚箱起球,根据产品类别分别转动2小时(7200转)和4小时(14400转)。
四种起球方式不相同,最终的试验结果无法比较。
8.3耐磨测试 ASTMD3886•一般对汽车座椅面料和沙发布进行测试。
DINENISO12945-1-2001 纺织品.纤维对表面绒毛和起球倾向的测定.第1部分:起球箱方法
DINENISO12945-2-2000 纺织品.纤维起毛起球倾向的测定.第2部分:改进的马氏法
DINENISO12947-1-1999 纺织品.用马氏法测定纤维耐磨性.第1部分:马氏耐磨试验机
DINENISO12947-2-1999 纺织品.用马氏法测定纤维耐磨性.第2部分:试验破坏测定
DINENISO12947-3-1999 纺织品.用马氏法测定纤维耐磨性.第3部分:质量损耗测定
DINENISO12947-4-1999 纺织品.用马氏法测定纤维耐磨性.第4部分:外观变样的评定
8.4一般测试
•布重NFG07-150-1984
•纱支DIN EN ISO1973-1995
•组织结构(组织密度)
•门幅DIN EN 1773-1997

9.水洗性能
★水洗尺寸变化率(缩水率)或称“尺寸稳定性”
★对羊毛衫进行松弛收缩(1×7A)毡化收缩(1×5A,机可洗3×5A)试验
ISO63305A;GB/T86295A,凉干;AATCC135 印染布GB/T 8629 2A 或4A
滚筒烘干
①该指标的测试方法不同,美国标准测试规定的水洗次数分别为3次或5次;我国标准规定为1次。
②美国标准确定的缩水率与织物的组织结构无关,而我国是按针织物的组织结构确定相应的缩水率,且缩水率指标均大于美国标准。
③试验方法、洗涤条件、洗涤设备等均不同。
NFG07-123-1982 纺织.织物和成衣的试验.测定尺寸变化的测定方法
NFG07-127-1982 纺织.织物和成衣的试验.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NFG07-102-1987 纺织.针织品试验.松驰方法和松驰尺寸变化的测定方法
★水洗后扭曲率
就是成衣经水洗后大身缝向前或后扭曲。说明水洗后成衣变形。

10.可燃性
• 美国关于可燃性法规
– 1953年通过
– 不容许易燃性服装和面料进入市场来危害公众
– 基于这个法规的检测标准是
-服装可燃性规定16CFR1610[美国联邦法规]
– 儿童睡衣0-6X号的可燃性规定16CFR1615
– 儿童睡衣0-6X号的可燃性规定16CFR1616
级别 织物类型 要求
一级:普通 平面织物 不少于3.5秒
起毛织物 不少于7秒
二级:中等 起毛织物 4到7秒之间
起毛面织物底组织 点着或熔化
三级:剧烈 平面织物 少于3.5秒
起毛面织物 少于4秒且底组织点着或熔化
• 所有起毛织物必须测试可燃性
• 如果要进入美国市场,厂家必须要符合美国市场的质量要求(通过测试),FTC规定和CPSC安全法规
2006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美国的服装增加室内服装的助燃性能指标的检测,对出口欧盟服装上使用的金属、涂层金属制成的纽扣、拉链头、拉链止插口的镍释放也要进行检测。
此次规定的出台主要是由于世界各国因纺织品引起的火灾逐年增加,而因纺织品不具备阻燃性能引起的火灾则占火灾总数的20%以上。为了降低火灾危险性,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纺织品的燃烧性有严格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将根据总局的规定,从今年八月份开始,对出口美国室内服装的阻燃性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对出口欧盟服装镍释放也将进行抽查,帮助企业规避出口风险。
检验方法:
NFG07-181-1995
纺织.燃烧性能.垂直定向试样的简易点火的测定
NFG07-182-1985 纺织.燃烧性能.45度定向试样火焰蔓延特性的测定.火焰蔓延速度的测定
NFG07-183-1985 纺织.燃烧性能.垂直定向试样火焰蔓延特性的测定
DINENISO12138-1997 纺织品.纺织品易燃性试验前的家用洗涤程序
DINENISO6940-2004
纺织纤维燃烧性能垂直定向试样的易燃性能的测定
DINENISO6941-2004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垂直向样品火焰蔓延的测定
DIN54333-1-1981 纺织品的检验;燃烧性能的测定,用水平法,由布边燃烧点火
DIN54334-1975 纺织品的检验;燃烧性能的测定,点燃时间,布边燃烧
DIN54335-1977 纺织品的检验;燃烧性能的测定,用45°法,由布边燃烧点火
JISL1917-2000 纺织品.表面抗燃烧试验方法.
ISO10047-1993 纺织品.织物表面燃烧时间的测定
禁止使用的阻燃剂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化学文摘编号
多溴联苯 PBB
Polybrominatedbiphenyles 59536-65-1
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 TRIS
T-(2,3-dibromo-propy)-ph-osphate 126-72-7
三-(氮环丙基)-氧化膦 TEPA
Tris-(azir-idinyl)-phos-phinoxide 5455-55-1
含溴和含氯阻燃剂是常用的纺织材料阻燃剂,如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TRIS)、多溴联苯(PBB)、三-(氮环丙基)-氧化膦(TEPA)等。长期与这些高毒性的阻燃剂接触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如免疫系统的恶化和生殖系统的障碍、甲状腺功能不足、记忆力丧失和关节强直等。
德国法规明确禁止在纺织品上使用此类阻燃剂。
在欧盟的(79/663/EEC,83/264/EEC,2003/11/EC)指令中,禁用3 种阻燃剂: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TRIS)、多溴联苯(PBB)、三-(氮环丙基)-氧化膦(TEPA)。
我国的GB/T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GB/T18885 标准中规定的阻燃整理剂,如PBB、TRIS 和TEPA 禁用。
我国对纺织品和服装没有易燃性的考核项目。我国GB 8965《阻燃防护服》和GB 17591《阻燃机织物》国家标准,仅适用于采用了阻燃剂,进行阻燃后处理的或用于防护服类的产品。与美国的易燃性概念不同。
11. 纤维含量
•混纺或交织织物各纤维含量的允许公差为3%
•纤维含量标签规定---英国及欧盟
•多纤维织物中有一种纤维含量在85%以上
•多纤维织物中没有一种纤维含量在85%以上
我国标准FZ/T 01053 有详细规定。
12.外观质量(外观品质)
•幅宽:对针织布而言,如果宽度比规定的采购宽度宽2寸,该卷将被定为不合格。但是对于氨纶针织布匹来说,即使比规定的宽度宽3寸,也可以被定为合格。
•色差评定:
  1.卷与卷及批与批的色差不得低于AATCC灰度表中的四级。
  2.在布匹检验过程中从每卷中取6寸-10寸宽的色差布板,检验员将使用这些布皮来比较同卷内的色差或不同卷之间的色差。
  3.同卷内边对边,边至中或布头对布尾的色差不得低于AATCC灰度表中的四级。对于受检的卷,出现这类色差疵点的每码布将被评为四分。
  4.如果接受检验的布料与事先提供的被认可样品不符,其色差必须低于灰度表中的4-5级,否则此批货物将被定为不合格。
 •卷长度:
  1.如果卷的实际长度与标签上注明的长度偏差2%以上,该卷将被定为不合格。对于出现卷长度偏差的卷不再评定其疵点分数,但是须在检验报告上注明。
  2.如果所有抽查样品的长度总和与标签注明的长度偏差1%或以上,整批货物将被定为不合格。
 •拼接:
  1.对梭织布匹而言,整卷布匹可以由多个部分连接而成,除非购买合同中另有规定,如果某卷布匹中含有长度低于40码的接合部分,该卷将被定为不合格。
对针织布匹而言,整卷布匹可以由多个部分连接而成,除非购买合同中另有规定,如果某卷布匹中含有一个重量低于30磅的接合部分,该卷将被定为不合格。
 •弓纬:
  对梭织和针织布匹而言,出现大于2%弓纬和斜折的所有印花布匹或条纹布匹;和出现大于3%歪斜的所有灯芯布匹的卷都不能被定为一等品。
 •歪斜:
  1.对于梭织布匹而言,出现大于2%歪斜的所有印花布和条纹布匹,和出现大于3%歪斜的所有灯芯布匹的卷都不能被定为一等品。
  2.对于针织布匹而言,出现大于5%歪斜的所有灯芯布匹、印花布匹都不能被定为一等品。
 •气味:
  所有散发出臭味的卷都不能通过检验。
 •洞眼:
  通过导致布匹破损的疵点,无论破损尺寸的大小,都应被评为4分。一个洞眼应包括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断纱。
 •手感:
  通过与参照样品进行对比检验布匹的手感。如果出现明显的差异,该卷布匹将被定为二等品,每码评为4分。如果所有卷的手感都达不到参照样品的程度,将暂停检验,暂不评定分数。
•垃圾 / •金属
12.1美国纺织四分制与十分制检验标准分制
(1)、AATCC检验及抽样标准:
1.1 抽样数量:总码数的平方根乘以八.
1.2 抽箱数:总箱数的平方根.
(2).四分制检验:
2.1 扣分范围:
1″~3″扣1分     3″~6″扣2分
6″~9″扣3分     9″以上扣4分
2.2 疵点的评分原则:
A,同一码中所有经纬向的疵点扣分不超过4分.
B,破洞不问大小扣4分.
C,布边一英寸内不扣分.
D,连续性疵点须开裁或降等外品.
E,任何大于针孔的洞均扣4分。
F,无论经向或纬向,无论何病疵,都以看得见为原则,并按疵点评分给予正确扣分.
G,除了特殊规定(比如涂层上胶布),通常只需检验布的正面。
2.3等级计算方法有两种:
 A,以线长度为基准计算:
100m扣分不超过50分为A级(为可接受范围).
  100m扣分超过50分为B级.(为不可接受范围).
 B,以平方码为基准计算:
  每百平方码四十分(为可接受范围)
总疵点评分×3600
被查布匹实际长度×实际布匹门幅(英寸)
拒收标准:A,一匹布疵点评分超过40分.
     B,整匹大货的标准疵点超过20分.
     C,疵点连续出现在三米或以上,不论疵点评分多少.
(3)、十分制检验:
3.1.经向疵点扣分法:
1″以下扣1分   1″~5″扣3分
5″~10″扣5分  10″~36″之间扣10分
纬向扣分法:
1″以下扣1分   1″~5″扣3分
5″~半门幅之间扣5分半门幅以上上扣10分 
疵点的评分原则:
A:同一码中所有经纬向的疵点扣分不超过10分.
B,破洞不问大小扣10分.
C,布边半英寸内不扣分.
D,连续性疵点须开裁或降等外品.
E,任何大于针孔的洞均扣10分。
F,无论经向或纬向,无论何病疵,都以看得见为原则,并按疵点评分给予正确扣分.
G,除了特殊规定(比如涂层上胶布),通常只需检验布的正面。
(4).等级计算方法:
4.1可接受范围=总分数小于总码数
4.2百码扣分不得超过一百分
13.标签
– 使用图形符号(ASTMD4589)代替语言文字
– 美国护理标签的图形符号
-该图形符号可在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通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使用图形符号表达更加直观,不用翻译成各国的语言
  A) CLEANING 清洁方法–machine wash / hand wash/ dry Clean 机洗/手洗/干洗
–washing temperature (hot/warm/cold) 洗涤温度(热/温/冷)
–washing machine program (delicate/permanent press/normal cycle) 机洗档(轻柔/耐久压烫/普通)
–do not dryclean / dryclean only 不能干洗和只能干洗B) BLEACHING 漂白指示
–do not bleach 不能漂
–non-chlorine bleach 可非氯漂
–chlorine bleach 可氯漂C) Drying 干衣方式–tumble dry 转筒烘干
–temp (high heat, med heat, low heat) 干衣温度
–machine settings (delicate/permanent press/normal cyle) 干衣机的设置(轻柔/耐久压烫/普通)
–line dry 晾干
–flat dry 平铺干
–drip dry 滴干

D) Ironing 熨烫方式
–do not iron/low iron/warm iron/hot iron/steam iron
不可熨熨/低温/中温/高温/加蒸汽熨烫

E) Warning wording/special care 警示语/特殊护理–wash separately 分开洗涤
–do not wring 不能绞干
–turn garment inside out 将衣服里儿翻到外面常用的护理说明
• 普通织物的洗涤标签示例
– 机洗中温轻柔档
– 与深色分开洗
– 如有需要只能非氯漂
– 立即干衣
– 烘干轻柔档中温
如有需要中温熨烫
•欧洲的护理标签符号有4-5个它们的顺序是:水洗、氯漂、熨烫、干洗和转筒烘干。
◆欧盟规定,所有输入该区的纺织品服装必须附有原产地标签
2003年,欧洲委员会通过了一份关于“欧盟扩大后区内纺织及服装业前景”的议案,并成立高层工作小组,就如何加强欧洲纺织及服装业竞争力提交建议。
2004年7月,高层工作小组发表报告,就贸易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及强制性原产地标签等重要事项提出建议。
2005年9月6日,欧洲议会采纳了TokiaSaifi一份关于《2005年后纺织及服装业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强调,应对纺织品服装实行强制性原产地及厂商名称标签规定,以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来源。
2005年10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卢卡斯的报告,报告要求欧盟委员会研究引入欧洲标签制度的可行性。欧盟委员会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并就进口产品原产地标签问题提出新的议案。
部分欧盟成员国支持设立原产地标签制度。意大利生产商促请政府强制规定进口产品加贴原产地标识,认为此举有助于消费者掌握产品原产地资料,免被误导,以并且可以进一步防止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在意大利,进口产品附有不实标签的情况相当严重。意大利海关每天都没收附有不实原产地标签的货物,据称该货物大部分来自中国内地。
鉴于要求进一步保护欧盟纺织业的呼声日渐高涨,欧盟委员会可能再次考虑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原产地标签规定事宜。
十、我国标准与国外标准比较
(一)我国标准与美国标准指标的主要差异
1、针织品
项目 美国 中国
标准类型 贸易型 生产贸易型
判定标准 合格或不合格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水洗指标评价 水洗3次或5次 水洗1次
内衣(直、横向)≤5%
运动服(直、横向)≤3% 内衣(直向≥-7%、横向-8.0%~+2.0%)
运动服(直、横向-5.0%~+2.0%)
实验方法:AATCC135 GB/T8878-2002(采用国际标准)
耐久压烫 考核 不考核
耐洗、汗渍色牢度 变色≥4级
沾色≥3级 内衣(变色≥3~4级、沾色≥3级)
运动服(变色≥3~4级、沾色≥3~4级)
耐摩擦色牢度 干摩≥4级
湿摩≥3级 干摩≥3~4级、湿摩≥2~3级
耐干洗色牢度 考核 不考核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不考核 考核
阻燃性 考核 不考核
强力 胀破强力 弹子顶破强力
外观质量 (由合同约定) 表面疵点、规格、缝制
公差 按长度 按服装部位
备注1.美国标准以ASTMD4110-02、ASTMD4154-01为例;我国以GB/T8878-2002(双面织物一等品)、FZ/T73007-2002(一等品)为例。
2.我国市场上的国产针织品中98%以上为一等品。
(1)美国ASTM标准为贸易型标准,所确定的指标是产品质量的最基本要求。因此,没有等级的概念,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但是,我国的标准兼有指导生产的职能,因此设定有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等级。
(2)我国针织品产品标准中没有耐久压烫和整理项目。
(3)外观质量的考核内容有差异。在我国针织物标准中,外观质量的考核内容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本身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等。而在美国标准中不考核缝制要求,缝制要求一般在贸易合同中加以限定;其他项目的考核也有不同,如:对规格尺寸公差考核时,美国按长度、宽度设置公差,而我国是按成人、儿童区分,产品不同部位偏差不同。
ÖKo-TexStandard100标准的色牢度标准
色牢度 婴儿 直接接触皮肤 不直接接触皮肤 家用纺织品
耐水 3 3 3 3
耐汗液 acid酸 3-4 3-4 3-4 3-4
basic碱 3-4 3-4 3-4 3-4
耐摩擦 dry干 4 4 4 4
wet湿 2-3 2-3 2-3 2-3
耐唾液 牢固 - - -

2.桑蚕丝绸缎
美国真丝绸缎质量标准与我国真丝绸缎标准的差异:
•耐水、耐洗、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指标水平偏低,GB/T15551《桑蚕丝织物》国家标准中,耐水、耐洗、耐汗渍色牢度优等品、一等品变色为3-4 级,沾色为2-3 级,耐干摩擦牢度为2-3 级。但2005年实施的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将以上指标规定为3 级以上,真丝绸缎也是必须执行的。
美国客户的耐水、耐洗、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指标值普遍比我国标准高l 级。我们在对许多丝绸印染、服装企业的调研中了解到,目前,真丝绸的色牢度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尤其是深色染色(梅红、黑色等)真丝绸产品的耐摩擦色牢度较难达到标准要求,拔染印花的真丝绸产品色牢度也难以达到标准要求。
•没有设置耐光色牢度指标
耐光色牢度是评定丝绸产品在阳光照射下颜色的变化程度。但在目前我国的GB/T15551《桑蚕丝织物》国家标准中,仅要求按合同或协议执行,未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而国外客户近年来要求对该指标做测试的样品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该局2001年与2000年相比,耐光色牢度检验的批次增长了90%。最近两年继续呈上升之势,且由于耐光色牢度差引起的质量索赔时有发生。通常情况下,浅色真丝绸的耐光色牢度较难达到客户要求。
美国的真丝绸缎标准中基本上都要考核耐光色牢度指标,并且要求达到4 级,但在测试方法中的耐晒时间有所不同,分别要求为晒5 小时、l0 小时和20 小时。
•没有设置湿摩擦、耐干洗色牢度指标
美国客户对真丝绸湿摩擦、耐干洗色牢度都要求考核。而GB/T15551《桑蚕丝织物》国家标准对该项指标没有进行考核。
•水洗尺寸变化率
我国的GB/T15551《桑蚕丝织物》国家标准对尺寸变化率的考核指标是根据真丝绸的加工工艺(练白绸、印染绸)及不同的织物组织规格(绉类、纺类、其他)以经、纬向分别列出,十分繁锁,不易实际操作,是典型的生产型的标准。而美国标准中基本上都是要求达到±3%。
尺寸变化率指标值的大小还与试验方法有着密切的关系。按照GB/T 8629—2001《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国家标准进行测试时,试样有五种干燥方法,悬挂晾干、滴干、摊平晾干、平板压烫、翻滚烘干,干燥方法不同,指标值也略有差异。
GB/T15552《丝织物试验方法》国家标准中规定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中干燥程序采用平板压烫法。
而美国客户采用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采用悬挂晾干,有的采用摊平晾干法,也有的采用翻滚烘干。
采用GB/T 8629—2001《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标准进行试验时的洗衣机,采用前门加料、水平滚筒型洗衣机,而美国采用的是顶部加料、搅拌型洗衣机。
•接缝强力
接缝强力与纰裂程度都是评价面料主要服用性能的指标之一。接缝滑移即服装产品的肩缝、袖缝、侧缝的耐拉强度,即服装接缝强度,直接影响服装质量。接缝强度不足的服装,一可能发生丝线的“滑移”,二可能缝线强力不够,三可能是布本身强力不够。由于真丝绸缎是由桑蚕长丝为原料织造而成的,丝身光滑,极易产生纰裂。多数的美国客户对接缝强力规定了限量值,采用ASTMDD434-1995,取定滑移量或定负荷法试验方法。我国标准没有考核。
•撕破强力:我国的GB/T15551《桑蚕丝织物》国家标准对真丝绸缎的撕破强力没有规定考核指标,而美国公司对撕破强力规定了限量值,采用ASTM D1424-1995 或ASTM D5034-1995试验方法。
外观疵点评定方法
美国大公司外观疵点的评分方法采用“四分制”和“十分制”两种,通常“四分制”适用于梭织和针织绸缎的检验,而“十分制”一般适用于梭织产品的检验。
我国真丝绸缎标准与美国客户标准的对比表项目
项目 GB/T15551
(一等品) GB18401
(B类)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差异
纤维含量(%) / / / ≥10Oz/yd2:±3
<10Oz/yd2:±5 +/-3
经纬密度(%) / / / ≥10Oz/yd2:±3
<10Oz/yd2:±5 -3/+5
纤维含量(%) / / 单纤维:0、混纺:±3
色 牢 度 级
[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2-3 3 / / 4-5/3-4 我国GB/T15551 比美国各公司标准低0.5-1级
耐洗(变色/沾色) 3-4/2-3 / 4/3-4 4/4-5 4/3-4
耐汗(变色/沾色) 3-4/2-3 3 3-4/3-4 4/3 4-5/3-4
耐干摩擦(沾色) 2-3 3 3-4 4 4
耐湿摩擦(沾色) / / 2 3 3 我国GB/T15551
不考核
耐光(变色) / / / 4 4
接缝强力,(6mm) / / / 5.5 /
撕破强力 / / / 700mg /
拉伸强力 200N / / 18kg / 我国GB/T15551稍

水洗尺寸变化率,% 印染绸 纺类 经向 -4.0 ±3.0 不大于
6,针织产品不大于8。 我国GB/T15551标
准按加工工艺、织物组织进行考核,十分繁锁,实用性不强,且指标值偏松。
纬向 -1.0
绉类 经向 -6.0
纬向 -3.0
其它 经向 -4.0
纬向 -2.0
 3 梭织面料
梭织面料国内标准以GB/T411-1993《棉印染布》、GB/T5326-1997《精梳涤棉混纺印染布》、FZ/T62007-2003《床单》等标准的一等品为例,国外标准以美国ASTM D《男式成人及男童衬衫用机织物》、加拿大 CAN/CGSB 4.133-1995《棉/涤漂白或染色的平纹被单布和被单》、CAN/CGSB 4.117-2001《涤/棉平纹织物》为例来比较性能之差异。


我国标准内在质量指标如下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单位 GB/T411-1993 GB/T5326-1997 FZ/62007-2003
1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 / / -5.0
2 规格尺寸偏差率 % -2.0
3 纬密 根/10cm 按设计-2%以内 按设计-2%以内 /
4 断裂强力 经向 N 按纱线的单纱强力结合纱支、密度、加工系数计算得到设计强力值 纱细平布、纱府绸、纱卡其≥245
线卡其及其它≥294 ≥250
纬向 纱细平布、纱府绸、纱卡其≥196
线卡其及其它≥245
5 水洗尺寸变化率 经向 % 平布 +1.5~-3.5 65T/35C纱细平布、纱府绸+1.0~-1.5 +2.0~-4.0
纬向 平布 +1.5~-3.5 65T/35C纱细平布、纱府绸+1.0~-1.0
经向 斜纹 +1.5~-4.0 50T/50C纱细平布、纱府绸+1.0~-2.0
纬向 斜纹 +1.5~-3.0 50T/50C纱细平布、纱府绸+1.0~-1.6
经向 府绸 +1.5~-4.5 65T/35C纱卡其、线卡其+1.0~-2.0
纬向 府绸 1.5~-2.0 65T/35C纱卡其、线卡其+1.0~-1.2
经向 纱卡其+1.5~-4.5 50T/50C华达呢及其它+1.0~-2.5
纬向 纱卡其+1.5~-2.0 50T/50C华达呢及其它+1.0~-2.0
经向 线卡其+1.5~-5.5 /
纬向 线卡其+1.5~-2.0 /
6 起球性能 级 / / ≥4(优等品)
7 染色牢度 染料性质 还原 活性 分散/活性 分散/还原 不分染料
耐光 变色 级 4 4-5 4 4-5 ≥4
耐洗 变色 3-4 3 3 3-4 ≥3-4
沾色 4-5 3 3-4 4 ≥3-4
耐汗渍 变色 4 / / 3-4 ≥3-4
沾色 4-5 / / 4 ≥3-4
耐摩擦 干摩 3 3 3 3 ≥3-4
湿摩 2 2-3 2-3 2-3 ≥3

纤维含量指标按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执行,其它安全指标按GB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产品标识按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标准执行。

美国ASTM D《男式成人及男童衬衫用机织物》标准的考核性能
序号 性能 考核指标
1 断裂强力(N) ≥111
2 撕破强力(N) ≥6.7(落锤法)
3 接缝强力(N) ≥67
4 水洗变化 压烫 ≤1%
5次水洗后≤2%
3次干洗后≤2%
5 织物外观 (级) ≥3.5
6 耐光(级) 变色 ≥4
7 耐洗(级) 变色 ≥4

沾色 ≥4
8 耐汗渍(级) 变色 ≥4
沾色 ≥4
9 耐摩擦(级) 干摩 ≥4
湿摩 ≥3
10 干洗(级) ≥4
11 耐氯漂(级) 变色 ≥4
12 耐烟熏(级) 1次循环,经一次洗涤(干、水)后变色≥4
13 燃烧性能 按政府法规16CFR 1610规定,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加拿大 CAN/CGSB 4.133-1995《棉/涤漂白或染色的平纹被单布和被单》
序号 性能 规格 试验方法
120g/m2 130g/m2
1 材料 经纬均为单纱±3% 经纬均为单纱±3% No.14.3-M
克重 ≥120g/m2 ≥130g/m2 No.5.1-M
密度 (根/cm) T≥35,W≥31 T≥27,W≥21 ISO7211/2
断裂强力 (N) T≥310,W≥255 T≥290,W≥255 No.9.2-M
撕破强力(N) T≥8,W≥8 T≥12,W≥12 No.12.3-M
被单尺寸(cm) 170×265,180×265,
180×275,205×265,
205×275,230×280,
275×280 140×230,140×250,
170×265,180×265,
180×275,205×265,
205×275,230×280,
275×280 尺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允许±3%
被单布宽度(cm) 140,160,170,180,205,230,275 ±3%
被单布长度 每匹长度≥60m,不多于2段,段长≥20m
洗涤后尺寸变化 T ≤3%、W≤3% ISO675
耐光色牢度(级) 至少为AATCC标准L4 ISO105B02
耐洗色牢度(级) 变色、沾色≥4 No.19.1-M
非纤维材料 包含的非纤维材料不大于5% No.15-M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棉/涤漂白或染色的平纹被单布和被单,不宜在医院手术室内使用


加拿大CAN/CGSB 4.117-2001《涤/棉平纹织物》
序号 性能 规格 试验方法
145g/m2 150g/m2 160g/m2
1 涤棉成分 指定要求65T/35C
或涤62~68,棉32~38 指定要求65T/35C
或涤60~70棉30~40 同150 g/m2规格 No.14.3-M
2 克重 141~149 145~155 155~165 No.5.1-M
3 密度 (根/cm) T≥40,W≥20 ISO7211/2
4 断裂强力 (N) T≥400,W≥200 T≥425,W≥220 T≥450,W≥230 No.9.2-M
5 织物宽度(cm) ≥112 No.4.1-M
6 起球(级) ≥3 No.51.1-M
7 折皱恢复性 T、W均≥70% No.45-M
8 洗涤后尺寸变化 T ≤2%、W≤2% No.58-M
9 耐光色牢度(级) 至少为AATCC标准L4 ISO105B02
10 耐洗色牢度(级) 变色、沾色≥4 No.19.1-M
11 耐汗渍色牢度(级) 变色、沾色≥4 No.23-M
12 耐摩擦色牢度(级) 干摩≥4,湿摩≥3 No.22-M
13 非纤维材料 ≤3% ≤4% ≤4% No.15-M
14 游离甲醛 ≤300ppm No.63.3-M

防虫蛀性能要求:在CAN/CGSB 4.22-1995《斜纹哔叽羊毛布料》标准中有要求,试验方法No.38,在同种条件下,由于虫蛀,若对照样品重量损失平均值≥30mg,经处理样品重量损失平均值不大于8mg。
阻燃性要求:对4-GP-152Ma窗帘标准中规定有阻燃要求,正常情况按No.27-M试验方法,经1次水洗后按No.34-M试验,或经5次干洗后按No.30.1-M试验。
项目 克重≥350 g/m2 克重200~350g/m2 克重<200g/m2
平均损毁长度(mm) ≤90 ≤115 ≤140
每个试样(mm) ≤115 ≤140 ≤165
闪燃 不发生
续燃 平均≤2秒
阴燃 不超出最初炭化范围
(二)欧盟市场主要质量标准
1.针织品
强制性(必须遵循的)测试
必要的基本测试 英国要求 欧盟要求
纤维分析-单纤含量
-多纤含量 无误差
±3% 无误差
±3%
尺寸稳定性
a)水洗(长、宽) ±5.0% ±5.0%
b)干洗(长、宽) ±3.0% ±3.0%
染色牢度
水洗变色 4 4
沾色 3-4 3-4
干洗变色 4 4
氯漂变色 4 4
服装外观
水洗或干洗后变化 无明显变形及变色 无明显变形及变色
强制性(必须遵循的)测试
可燃性
可燃性试验
睡衣


服装

同睡衣(安全)规则
(1985年)



荷兰
所有睡衣的续燃时间为10秒;
儿童睡衣为17秒
瑞典
续燃时间多于5秒
危险化学品
化学成分分析
偶氮染料

甲醛含量


重金属含量
PCP(五氯酚)含量
镍排放量
CFCS、Halons、四氯化碳、甲基氯仿


奥地利、荷兰、德国、法国等
禁止某几种危险胺化合物
芬兰
1.两岁以下婴儿用纺织品:30mg/kg
2.内衣:100mg/kg
瑞典 镉含量:75ppm(最大值)
德国 5ppm(最大值)
欧洲 每周0.5μg/cm2
瑞典 禁止四氯化碳
丹麦 禁止ODCS

续上表 附加性能测试
染色牢度测试
摩擦 干/湿 (级) 4 / 3 4 / 3
耐光(日晒)
直接照射10小时(10AFU)
/相当于蓝色羊毛标准3级
直接照射20小时(20AFU)
/相当于蓝色羊毛标准4级
直接照射40小时(40AFU)
/相当于蓝色羊毛标准5级
衬里/内衣:3级

外衣:4级

泳衣:5级
衬里/内衣:3级

外衣:4级

泳衣:5级
汗渍 变色/沾色 (级) 4 / 3~4 4 / 3~4
耐水 变色/沾色 (级) 4 / 3~4 4 / 3~4
氯水 变色 (级) 4 4
海水 变色/沾色 (级) 4 / 3~4 4 / 3~4
强力测试
胀破强度 -—织物(kg/cm2)
-—线缝(kg/cm2) 2.8
2.5 2.8
2.5
性能测试
抗起球性(级)—起球箱试验 3~4 3~4
拒水性—喷淋试验 (级) 4- 4-
2 绸缎要求
英国某公司对真丝绸缎的质量要求
测试类别 序号 测试项目 测试方法 变色(级) 沾色(级)
化学测试要求 1 洗涤色牢度 公标准AT 60℃ 4 4
2 磨擦色牢度 公司标准(干擦) - 4
3 水浸色牢度 公司标准AT 37℃ 4 4
4 汗渍色牢度 M公司标准AT 37℃ - -
5 日晒色牢度 公司标准(标准4) 色变4 级(色相不能变)
物理测试要求 1 缩水率 公司标准60℃ ±3%
2 缝合纰力 公司标准 method(Ⅰ)5.5kg
3 撕破强力 公司标准(纬向) 700mg
4 拉伸强力 公司标准(纬向) 18kg
注:1、以上为常规测试项目,如有其他测试要求,另行在合同中加以说明;2、如不能达到以上要求,请及早提出;3、必须使用环保料(染料、助剂等);4、缝合纰裂试验11针/2cm,试样7.5cm;5、对色光源:主灯:TL84、辅灯:D65。
(三)我国标准与欧盟标准指标的主要差异
1. 我国针织品与欧盟的主要差异(以GB/T8878-2002棉针织内衣为例)
项目 欧盟 中国
标准类型 贸易型 生产贸易型
阻燃性标记 由各国自定 无
阻燃性 考核 不考核
水洗指标评价 内衣(直、横向)±5% 内衣:直向≥-7%、
横向-8.0%~+2.0%
平整度 考核 不考核
耐洗、汗渍色牢度 变色≥4级
沾色≥3-4级 内衣:变色≥3~4级
沾色≥3级
耐摩擦色牢度 干摩≥4级、湿摩≥3级 干摩≥3~4级、湿摩≥2~3级
耐干洗色牢度 考核 不考核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视合同要求) 考核
强力 胀破强力 弹子顶破强力
外观质量 无明显变形及变色 扭曲率
公差 按长度 按服装部位
重金属、农药残留物、过敏性助剂等危害品 考核 不考核
欧盟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的分析
(1)通过立法加强对纺织品和服装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要求,与我国不同
欧盟通过技术法规,规定了对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据此制定或采用相应的标淮作为产品技术规格的辅助性要求。标准虽是自愿的,但欧盟对指令相关的标推进行通报,并承认符合通报标准的产品也就符合相关指令要求。这一点与我国现行的以国家标准要求不同,更具有权威性。
(2)行业协会具有权威性
有时候根据市场消费者的反映,行业协会也制定自己的一些协定,由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商、进口商、批发商共同遵守,以保护消费者和自身的利益。这种协定虽不具有法规效力,但权威性不容忽视。如2001年4月,德国服装生产商、进口商和批发商达成了一个新的关于带兜帽儿童服装的协定。由于绳子紧系引起严重伤害和严重事故,企业决定放弃这一产品。带兜帽的儿童装必须用代替物,如勾扣或钮扣,如果绳子用于装饰,不应长于8cm。既然德国所有生产商都这样,且消费者接受,应引起我国生产厂商的注意。
(3) 欧盟没有统一的易燃性标记法规,各国自由规定。我国对针织服装产品并无任何阻燃规定。
(4) 欧盟对生态标准要求严格;我国除考核pH制、甲醛含量、禁用偶氮染料项目外,其他为非强制性要求。
(5) 欧盟标准同样是贸易型标准,在考核内容上与美国产品标准类似,与我国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
①缩水率测试方法与我国相同,但缩水率指标较我国严格。缩后指标确立的基准不同,我国更侧重于生产工艺。同时,我国不考核干洗尺寸稳定性。
②各项色牢度指标与我国标准中优等品基本相同,高于一等品指标。
③服装外观考核中,我国规定了具体的扭曲率范围,但欧洲标准中规定为“无明显变形及变色”,考核的角度不尽相同。
④强力测试:我国采用弹子顶破强力,欧盟采用胀破强力。
⑤欧盟标准中没有耐光汗色牢度考核项目。
⑥缝制要求:欧盟与美国市场要求一样,通常在贸易合同中加以限定。
⑦公差考核按测量长度设置,与我国不同。
2. 我国真丝绸缎标准与欧洲标准的对比详见下表项目
项目 GB/T15551
(一等品) GB18401
(B类) Oeko-Tex 英国某公司 Eco–label 差异
色牢度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2-3 3 3 4 3-4 我国GB/T15551 比欧盟各标准低0.5-1级
耐洗(变色/沾色) 3-4/2-3 / / 4 /
耐汗(变色/沾色) 3-4/2-3 3 3-4 / 3-4
耐干摩擦(沾色) 2-3 3 3-4 4 4
耐湿摩擦(沾色) / / / / 2-3 我国GB/T15551
不考核
耐光(变色) / / / 4 4
接缝强力,(6mm) / / / 5.5 /
撕破强力 / / / 700mg /
拉伸强力 200N / / 18kg / 我国GB/T15551稍高
水洗尺寸变化率,% 印染绸 纺类 经向 -4.0 ±3.0 不大于
6,针织产品不大于8。 我国GB/T15551标
准按加工工艺、织物组织进行考核,十分繁锁,实用性不强,且指标值偏松。
纬向 -1.0
绉类 经向 -6.0
纬向 -3.0
其它 经向 -4.0
纬向 -2.0
注:欧盟Eco-Label 法规中耐汗(酸、碱)色牢度:深色及含20%蚕丝的织物允许3级。
耐晒:家具、窗帘用产品等5级,色较浅及含20%的蛋白纤维或韧皮纤维时,允许4级。其它耐晒色牢度4级
目前,我国出口到欧洲各国的真丝绸缎在外观质量方面,大多执行的是客户协议标准。客户经常根据本公司对该批产品的后整理要求(如印花、染色)对面料外观质量提出不同要求。如染色绸对坯绸质量要求较高,则要求是A 级即国标中的一等品;如进行印花加工的,则要求B 级或C 级,则是国标中的二等品、三等品。执行的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类
GB/T15551-1995《桑蚕丝织物》国家标准中的外观质量的评定标准的基础上,另加一些规定,如一匹绸只允许一或二条纬档等。
“四分制”间接出口的如真丝服装,客户往往除了对面料有内在质量及生态环保要求外,外观检验一般服装厂均采用“四分制”。
一些客户对真丝绸的外观疵点作了严格规定。如意大利某公司规定为:一匹用于清水印花、染色绸真丝绸,不论疵点大小,均不得超过六处,用于印满地花的真丝绸,外观疵点不得超过八处。
检验方法
欧洲标准和客户提出的试验方法也不尽相同,有些要求采用ISO 试验方法,也有采用BS、DIN 等试验方法,有的公司则制定本公司的试验方法。一些欧洲客户要求出口真丝绸及服装送到第三方公正检验的权威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才可接受。
3. 欧盟生态标准及标志
欧盟国家是生态纺织品的摇篮,生态纺织品标准更是欧盟构筑技术壁垒的有效工具。纺织品生态问题已从最早以禁用染料为代表的指标体系发展到基于整个生产、消费过程的环境管理。欧盟以指令的形式发布相应的标准。随着加工技术的进步,与之相关的生态标准修订与补充得十分频繁,标准也越来越严格,纺织品生态标准是发展最快的标准。各成员国依据各自国家的技术水平,制定出不低于欧盟生态标准的各自标准。(他们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禁止规定。可以分解为致癌芳香胺或致癌的偶氮染料、其他致癌染料、会引起绑腿过敏的醋酸纤维染料、染色中使用的有机氯载体、防火处理及抗微生物处理助剂。
(2)限量规定。重金属、杀虫剂、pH制、甲醛、防腐剂。
(3)染色牢度等级。
(4)主要评价指标。可消除性、重金属指标、有机氯含量、生物毒性等等。
各国制定的生态纺织品标准代表了不同的水平和消费、环境理念,更是对消费者在生态问题上的有效保证,满足相应标准的纺织品通常能够获得对应的纺织品环境标志。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有:Eco-Label标志、Oeko-Tex100、Milieukeur标志、WhiteSwan标志等等。他们对应的质量要求对比如下表所示。
主要生态标准对比
标志名称 禁用偶氮染料 甲醛
(mg/kg) 五氯苯酚
(mg/kg) 杀虫剂
(mg/kg) 其他化合物 是否控制生产过程
Eco-Label
成人服装 禁用 75 禁用 禁用
25种 禁用有机氯载体 是
Eco-Label
婴儿服装 禁用 30 禁用 禁用
25种 禁用有机氯载体 是
Oeko-Tex
Standard100
直接接触皮肤品 禁用 75 0.5 总量小于
1.0 禁用有机氯载体 否
Oeko-Tex
Standard100
不直接接触皮肤品 禁用 300 0.5 总量小于
1.0 禁用有机氯载体 否
Oeko-Tex
Standard100
婴儿用品 禁用 20 0.5 总量小于
1.0 禁用有机氯载体 否
我国制定的GB/T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与Oeko-TexStandard100基本一致。
欧盟为了改变生态标志的混乱局面,创立了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的Eco-Label标志,由于该标准条件相当苛刻,所以,目前取得该标志的企业并不多,但是从发展的角度考虑,它迟早会成为环境标志的主流。
欧共体的Eco-Label倡导的是全生态概念,与目前大家所熟知的部分生态概念(如Oeko—Tex标准100)有很大的差异。Eco-Label的评价标准涵盖了某一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如纺织产品从纤维种植或纺制、纺纱织造、前处理、染整、成衣制作乃至废弃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可能对环境、生态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考虑,Eco-Label是一种极具发展潜力的、更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态标准,并将逐渐成为市场的主导。由于欧共体的Eco-Label标准以法律形式推出的,在全欧盟范围内的法律地位是不容置疑的,而且其影响力也会进一步扩大。
欧洲议会1980/2000号法令强调:欧共体Eco-Label标志可被授予具有在改善环境方面能作出突出贡献的产品。该法令同时规定,必须按不同的产品类别建立相应的Eco-Label标准。
(四)日本市场的质量要求
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针织内衣质量标准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要求
缝制质量 应符合缝制质量标准
耐洗涤性能 JISL1042F-1法或JISL1018H法 对于含毛30%以上的制品,采用中性洗涤剂,
耐光色牢度 JISL0842 ≥3级
耐洗色牢度 JISL0844A-2# 变色≥4级,沾色≥3级
耐汗渍色牢度 JISL0848A法 变色≥4级,沾色≥3级
耐摩擦色牢度 JISL0849Ⅱ 干≥4级,湿≥3级
胀破强力 JISL1018A法 坯布≥4kg/cm2
接缝处≥3kg/cm2
甲醛含量 乙酰丙酮法 2周岁以内A-A0≤0.05,其他人≤75
色差 JISL0801 4-5级[制品与制品间;制品与标样间]
十一、其他问题
1 知识产权
1.1 商标:表现在印花花型图案及商标品牌方面。
1.1.1 对客户提供的多余的商标、吊牌和多余成品(次品)的管理,有些出口企业将客户提供的多余的商标、吊牌,用在本企业内销服装上。对多余的产品和次品,有的企业则不对其商标、吊牌作任何处理,就进入国内市场销售。应对出口转内的产品,在销售前,应将商标、吊牌拆除或剪去,以免引起国外客户的投诉,从而引起争端。
1.1.2 名牌商标在国际市场的注册,在国际市场注册商标设计必须符合目标市场当地的法律、法规,禁忌及国际惯例,以便于商标的注册成功,取得商标专利权。以免失去品牌市场。
1.2 花型、图案、配色
要注意保护好国外客户提供的花型、图案、配色,以防止盗版,以免引起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许多国外客户要求印花生产企业对印花花板及小样进行保护,一般常派人在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生产完成后,要求将花版消毁。对于客户提供的花型、图案、配色有一个保护期,时间根据客户要求。在保护期内,生产企业不得将客户提供的花型、图案用于自营,否则易产生纠纷。
1.3 一些出口企业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关于文化、民族(宗教)问题,一般在合同中写明:对方所提供的品牌、商标、图案等及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或其它方面的问题,若引起第三方的纠纷,均与本方无关。以此条款来规避风险。也可在合同中向客户作出保证保护客户的利益的承诺,以使客户放心,从而争取更多的订单。
2 绿色消费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消费者认识的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绿色消费”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消费潮流,“绿色产品”已成为一种主要的市场导向。生态纺织品的消费将主导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新潮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产品对环境无害”的概念已成为指导生产和消费的主流趋势。
世界发达国家对纺织品中偶氮染料、甲醛、五氯苯酚、杀虫剂、有机氧化物等的含量实施了严格限制。一些非政府环保组织也发布了纺织品的环境标志及标准如Oeck-Tex100 标准等,在纺织品服装上悬挂。表明所售的纺织品服装中不含有对人体造成损害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存在潜在的、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用以指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3 进口国对产品的图案、颜色的禁忌
出口产品企业在发展外贸时,特别是将印花、染色等花色产品出口到国家和地区时,一定要了解这些国家、地区的民族对色彩、图案的喜爱与禁忌,应注重出口产品的包装、颜色、图案设计,不能忽视进口国的风土人情、宗教信仰和对色彩的好恶。色彩、图案使用得当,可以使人产生美感;反之,产品设计不能适应进口国的要求,甚至出现进口国家禁忌的商品装潢、颜色和图案,就会造成误会,给出口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严重的还会带来退货、索赔等损失。
现将出口国家在染色、印花在颜色、图案花型、宗教文化方面的禁忌综合如下,供出口产品企业在设计出口包装装潢、花色图案时参考。
印度:红色表示生命力、活跃、狂热,绿色意味着真理,而且表示对知识的追求,还意味着和平与希望。黄色代表太阳的颜色,表示华丽、光辉。紫色是使人心情沉静的色彩,但同时也会使人联想到悲哀。
印度在商标、图案设计中最忌讳的是棕榈树和报晓鸡。
印度人忌以荷花及荷花图案作馈赠品,因为印度人多以荷花作为祭祀之花。
美国:好白、偏黄、喜欢蓝色、红色。忌黑色。
忌“13”、“星期五”、“3”等数字。
欧洲:欧洲等国忌黑色,认为黑色是丧礼之色。
欧洲人忌用菊花为花型图案。传统习俗认为:菊花是墓地之花。
欧洲国家有着西方人关于数字、颜色、花卉及动物的许多共同忌讳。西方人普遍忌讳"13"及"星期五"。
忌用菊花、杜鹃花、石竹花、黄色的花献给客人;另外,在中国分别被认为吉祥、喜庆、长寿的大象、孔雀、仙鹤等动物图案在一些西方国家也被列于禁忌之列,被分别视为蠢笨(英国)、淫妇(英、法国)和蠢汉(法国)的代称。
法国:法国人忌送黄花并忌黄色。法国传统的习俗认为黄色花象征着不忠诚。法国忌用核桃作为图案;用核桃待客或作装饰物认为不吉祥。
对发绿色的衣料非常反感,男人有喜欢穿蓝色服装、女人穿粉红色服装的习惯。法国东部则相反。
英国:英国人喜爱绿色。喜爱的图案是蔷薇花(国花)和驹鸟(国鸟)。忌以黄玫瑰为礼花。
英国传统习俗认为,黄玫瑰象征亲友分离。禁忌用大象、山羊作商品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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