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与全垫资施工

时间:23-09-26 网友

BT模式与垫资施工

一、BT模式: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当今国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被普遍采用的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方通过对选定的投资者予以授权,由投资者负责进行项目的建设(包括筹措资金),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建成的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并加上合理资金回报。因此,BT是一种投资方式,有别于普通的工程施工。

二、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支付给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预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

三、两者的区别:

在BT模式和垫资施工承包模式中,都存在发包方后付款项的情况,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具体包括:

1、核心合同性质不同。在BT模式中,双方签订的核心合同——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属于具有投融资性质的新型合同,而在垫资施工承包模式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

2、核心合同内容不同。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包括融资、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等内容,而垫资施工承包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仅包括工程施工等。

3、适用范围不同。BT模式专门适用于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项目,而垫资施工承包可以使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私营工程项目等。

4、风险分担不同。BT模式项目主办人及BT模式项目公司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包括融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风险以及其他风险,BT模式项目发起人承担项目建成移交之后的营运及其他风险,而垫资施工承包中,发包方作为业主对工程享有所有权,不仅要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还要承担工程竣工后的销售和营运风险。对施工方来说,其根据合同预定承担施工及其相对应的风险,主要是垫资得不到偿付的风险。

四、政策要求:

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中,明确指出凡是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进行带资建设,但其不适用范围仅包括了BOT等模式,而并未明确指出不适用的范围亦包括BT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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