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精选20篇)

时间:22-10-06 网友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精选20篇)

代加工的简单 篇1

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订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产品代加工协议如下:

一、加工方式:甲方负责生产加工,包括:混合搅拌、分装、装箱、贴签。乙方自行采购包装、标签,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原料、辅料等。

二、加工品种及规格:

报批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共个。

三、加工费及付款方式:粉散剂:规格为100克的加工费为 /吨;规格200克的加工费为 /吨;规格为1000克的 /吨;其它规格另议。

注射水针剂:为0.18元/每支/每件,其它规格另议。

消毒剂:规格为5kg/桶*4桶/件的 /吨;

原聚生源的产品按照原来的标准加工,就现有的包装做完以后不再加工生产,结算价按厂价的93%价格计算。

乙方每批加工不少50件,不足50件按50件收费。在乙方每次提货时付清全部加工费、包装费,如果乙方使用甲方原料应先付款再加工。

五、配方与批准文号:乙方提供配方的产品,乙方应按<兽药典>提供组方及相关材料,由甲方负责报批文号,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使用甲方批号的,必须交纳(元)保证金,如果被药政部门抽查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如果不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来处理抽查事件。如果单是甲方问题则有甲方负责。

七、关于退货:原则上无退货,退货视为重新加工,加工费为原加工费的1.5倍。

八、关于质量争议:由于甲方加工工艺导致乙方出现质量问题(如结块、封口不严等)由甲方负责免费重新加工。如果是甲方按配方添加不足按价值的1.5倍赔付乙方。其他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交货地点:乙方的货物的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乙方必须在加工完毕后的当天取走。

十、合同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十一、保密条款:双方合作过程中的知悉对方的相关事宜均由保密义务,如关于购货渠道、加工方法、配方、客户来源等,如有违反,给予对方壹拾万元的赔偿。

十二、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

十三、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双方损失应赔偿对方并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规定的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将 成品交甲方检验合格完成,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与实际单耗为标准。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5、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参照生产通知单、样衣、工艺制单为标准,于 年 月 日制作出大货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方可大货生产。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局限

1、 规格的确认。

2、 特殊工艺的确认。

3、 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回修率不能超过 总生产量,如有超过范围按每件扣款 元。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 款式、标志图案等纸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纸样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 负担。

六、结算方式

1、在乙方检验合格交货后, 天后由乙方提供领料单、合同书、交货清单交给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

银行户名: 。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未达到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报次赔偿金 成本价。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委托方(甲方)和受托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数量、价款

详见订货清单明细表。

二、交货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乙方应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并承担相关费用。

3、标的物运至交货地点时,甲方对标的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如发现标的物数量与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不符,则按下述方式处理:

(1)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按实际数量交付标的物,则视为对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的变更;

(2)在甲方拒绝书面同意乙方按实际数量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如实际标的物数量多于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则乙方应于当日将多交付的标的物运离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等标的物的权利,甲方取得该等标的物的所有权,且甲方无需就此支付任何款项;如实际标的物数量少于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则视为乙方未能如期供货,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4、甲方在对标的物数量进行清点的同时,依据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对标的物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如标的物初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应负责在 日内调换合格的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迟延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5、乙方应在甲方进行数量验收及质量初步验收完毕后,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妥善摆放,乙方承担相应费用。自标的物全部按甲方要求存放至甲方指定存放地点之时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对标的物初步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标的物质量承担保证的任何责任,也不影响甲方今后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的任何权利。

三、加工要求及质量标准

1、乙方应完全利用自己的机器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蓝图设计生产标的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加工工作交由任何第三方完成。

2、乙方应使用 材料,采用 工艺进行加工。

3、乙方加工后的产品质量应达到 标准。

4、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工厂检验标的物加工情况及质量,乙方应给予配合。

四、模板的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模板及配件的安装指导, 层模板施工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 人驻现场 小时服务,及时解决产品出现的问题。

2、乙方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并遵守甲方的。如该等人员造成或遭到任何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

2、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数量及质量初步验收合格的全部标的物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合同价款确认单。

3、甲方在合同价款确认单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5、2款确认的合同价款金额减除5、1款已支付款项的余额的. %。

4、甲方在全部标的物安装施工完工且通过验收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5、2款确认的合同价款金额减除5、1款已支付款项的余额的 %。

5、对于乙方因承担本合同项下责任而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时直接扣除该等金额。

6、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乙方负责 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其迟延支付的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赁物品的原值(合同附件二)。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迟交付标的物,则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加工工作交付第三方或在第三方场所进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加工工艺、加工材料等方面违反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如因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向甲方重新交付合格标的物或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如乙方技术人员擅自脱离甲方现场或无法取得联系,该等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等情形累计发生 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第一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二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十一、补充条款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年 月 日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甲方乙方加工生产电子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编带;甲方须提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1%,芯片、BGA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IPC-A-610C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15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如有需要)。

七、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 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6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编带;甲方须提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损耗比例≥ %, 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 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 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 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如有需要)。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7

托方(以下称“托方”) :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

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托加工方 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托方加工 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托方为 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托方必须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 内以传真书面向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托方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元,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年 月 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 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托方的产弃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托方 :

加工方: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 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的 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 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每 个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 (共 /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 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 ℃(含 ℃在内)以上至常温; ℃至 ℃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 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的 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 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每 个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 (共 /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 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 ℃(含 ℃在内)以上至常温; ℃至 ℃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公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10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委托方:

年月日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xx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 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3.2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6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 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报告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 验收标准

6.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 协议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 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代表人: 日期:

代加工的简单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概述

1.1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并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及提供优质的服务。

1.2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任何人。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无经营销售权,以及产品的技术、专利负有保密责任。

1.3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加工制造。

二、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应以物美价廉的优势。

2.2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更好的质量时,双方协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价格。

三、产品名称、加工方式

3.1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3.2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四、产品的来料及成品检验

4.1在生产制造之前,由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经乙方制作样品并以书面的样品确认书提交甲方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各执一份确认书和封存样品,按照确认的样品作为依据生产和保证产品的质量。

4.2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应由甲方给予相关检验标准文件。订单另有约定的,按照订单新约定的文件执行。

4.3乙方保证,所制作的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符合订单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五、包装和运输

5.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包装,贴标识。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5.2交货方式、地点:甲方所在地的仓库,或另有约定的地点。

5.3输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4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6.2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出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6.3付款结算方式约定:月结,当月产品月底之前出货,检验合格验收之后,次月初对账完毕无误之后,月底前结清所应付款项;甲乙双方对于付款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7.1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本市所在地域的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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