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合同范本7篇

时间:22-10-06 网友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7篇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1)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 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 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 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 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 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 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 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 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 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 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 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 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 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 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 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 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 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 的产品 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20xx年销售目标详见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 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 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20xx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xx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十一、相关处罚约定

  a)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不依期执行合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b)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加以检查,对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甲方将下达不同级别的整改通知书,分别为二级警告——代表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一级警告——代表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

  c)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销售甲方品牌假冒或仿冒产品

  (2) 乙方破产及财务清算

  (3) 乙方信誉度下降

  (4) 乙方低价倾销

  (5) 乙方恶意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6) 乙方连续90天未向甲方进货回款

  (7) 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损

  (8) 乙方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发生5次不良记录。

  十二、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一) 合同解除

  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或合同双方自愿或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时,由双方签定书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代理关系解除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若在上述代理关系解除条件出现后,双方未就签定前述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则甲方单方发出《代理关系解除通知书》之日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代理关系解除后,双方立即进入以下程序。

  (二) 代理关系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1、 市场交接

  (1) 移交客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区域内所有加盟(包含所有加盟方式)店及与乙方曾有代理品牌供货往来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客户”)详细资料(包含客户信息、往来合同、档案及客户市场保证金的结算明细等),便于市场的顺利交接;

  (2) 移交专柜: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甲方配送给乙方及加盟店的的形象专柜的详细清单和信息;

  (3) 移交往来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客户之间往来货物(产品及助销促销品)及货款结算清单,相关货物及货款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① 如客户欠乙方货款,则由乙方自行向客户追讨;②如乙方欠客户货物,包括乙方缺货未向客户供货或客户参加促销活动在乙方帐本上尚有余款,则乙方先以其现有库存向客户补齐欠货,若乙方现有库存不足以补齐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补齐,乙方应列出清单,将帐面余额的85%汇入甲方帐户,由甲方直接给客户偿还货物。

  2、点货验货

  (1)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产品及助销促销品(以下简称“货品”),并向甲方提供现存货品清单;

  (2)甲方代表现场核验乙方处现存的货品,核验完成后由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书面确认乙方处实际库存的可退货品清单,并将签字确认过的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如甲方不派驻代表,则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货品,并制作现存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货款结算

  (1)甲方在收到上述货品清单后,对乙方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并根据上述各步处理结果制作结算确认书,确认书中包含:乙方与各客户往来结算情况、退货款项、乙方账面余额、返利、 奖励核算情况,该确认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确认书签订后,乙方负责将确认的货品清单上所列货品运送至当地货运站,并配合甲方代表办理完成发货手续发往甲方总部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未派驻代表,则乙方直接将上述货品发往甲方指定地点,并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

  (3)发货手续完成或甲方收到发货单后,甲方将确认书上所确认的应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

  4、保证金的结算

  保证金于上述结算程序完成3个月后,在乙方不违反下列各条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1) 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上述退货清算;

  (2) 乙方配合甲方顺利进行代理区域内市场的交接;

  (3)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与客户之间往来货品及货款结算报告真实,无任何隐瞒;

  (4) 乙方无任何损害、贬低代理区域内甲方新指定代理商的行为;

  (5) 乙方无发布、散播任何对甲方及甲方品牌不利的各种言论;

  (6) 乙方无违反本合同和其他双方书面约定关于保证金条款的行为;

  (7) 乙方无导致甲方损失的其他不当行为。

  上述各条乙方如有违反则甲方不予返还保证金,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而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的,甲方当有权就不足部分进行追偿;

  5、形象专柜的处理

  (1) 对于甲方配送给各加盟店的形象专柜,乙方应保证该柜台存在且能正常使用。该加盟店继续经营甲方品牌的,可继续使用柜台,同时该加盟店归入甲方统一管理或归入甲方新指定的代理商管理;

  (2) 如甲方派出代表全权处理本条所涉相关事宜,则甲方将出具授权书,该代表将有权代表甲方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3) 不论何种形式解除代理关系,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程序与甲方签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和进行上述各项退货清算、市场交接相关事宜,则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账面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和对乙方进行退、换货,同时乙方如有不当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当有权利进行追偿;

  十三、开样产品的规定

  20xx年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销量免费提供乙方开样产品用于市场支持。乙方可根据市场特性将开样产品免费赠送到终端店。但乙方不得将开样产品计价销售给终端店,如发现计价销售者,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开样品销售的同等价格收取乙方罚款。

  十四、防伪标的规定

  乙方的所有货品发出之前必须贴防伪标,此防伪标方便各省客户内部监控终端客户之间货源动向;监督机制:

  1、将会随机抽查市场上的产品是否贴标;

  2、客户与客户之间可以互查,举报者有奖;

  奖惩机制:

  1、举报一次,情况属实奖励举报方试用装1000瓶,被举报方记过一次,扣现金500元/次;

  2、如果发现三次以上不贴防伪标贴者,将提出严重警告,履次再犯者则停止发货并扣除5%的市场保证金;

  十五、甲乙双方应遵守商业道德,严守产品价格、折扣等,不外泄商业机密,且乙方严格遵守执行甲方规定的各类产品的零售价。

  十六、共同遵守

  1、本合同期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续约,乙方有优先权。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若出现违约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而解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执行。对不能叙述清楚的,即可签定附件加以补充和完善。

  十八、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

  十九、未尽事宜或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二十、其他约定: 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十一、协议起始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十二、协议双方签章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2)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成为甲方产品 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零售价、代理价、首次提货量等:

  品名

  规格

  零售价(元)

  代理价(元)

  首次提货量(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销售区域内销售乙方经销的产品,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

  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六天内不提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

  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并在三个月后未发现乙方向其它区域冲货,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只能在该地区经销,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并取消代理,经销资格,除扣除市场保证金外,乙方还应赔偿被侵地区经销商的一切损失。赔偿标准为(批发价

  -供货价)×2倍冲货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奖励政策:

  甲乙双方根据政策规定:乙方一次性提货 件返 件,乙方全年任务量为 件,完成年任务量奖励5%的货

  物;所奖励货物,不计入任务量。

  六、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发货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日内发货,甲方负责将经销合同的商品在规定时间内(七日)发往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如

  果超出规定时间(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将为乙方补尝销售损失,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验收查实有关

  货物数量和质量,如有异议,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予受理和解决。如乙方需货量大(

  一次性提货1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

  关规定处理。

  九、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用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签字:(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食指手印)

  地址:

  电话:

  邮编: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产品在地区内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月保换、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日以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4)

  甲方: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 E-mail: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 ;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年度采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3个月内完成销售额 万元人民币任务。

  第四条 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乙方在本3个月内完成销售额 万元人民币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 万元人民币的年度销售任务。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7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 %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4.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 - 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具体操作按甲方《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产品退、换货政策

  1.产品保修(换)期限

  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将免费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

  产品售出后,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同时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否则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①当乙方因自身销售原因,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采购后 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 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申请退货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采购产品日期(以发货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 天。

  ②乙方退回的产品(以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须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部分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 %,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我们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1)为用户特殊定做非标产品。

  2)用户购产品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3)购买产品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 价格调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 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 具体措施见《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1.3 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4 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 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具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2 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2.3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按照《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2.4 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 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2.7 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3.1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 享有按《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3 享有按《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享受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4.1 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4.2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4.3 严格遵守甲方《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 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5 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4.6 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4.7 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8 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4.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首期采购款后方可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 在 的代理。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 以及 。

  第三条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 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 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 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 ,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 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 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 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 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6)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7)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 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 %)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 、总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 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 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 万元以上时应提前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 方负责。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 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 %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 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 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 %.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 )。

  3. 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 %(即 %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 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 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广东省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广东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广东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处广东省以外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Ⅰ)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Ⅱ)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Ⅰ)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Ⅱ) 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1、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1、区域总代理商价格体系 附件2、书 附件3、定货清单 附件4、甲方资证文件

  甲方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公 章

  日 期:

  乙方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公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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