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 实行综合工时制的,日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时休补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前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非法指挥,批评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无视乙方的安全健康,并有权检举、控告有关部门。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 小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和元/月。如果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则按照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 其他形式的工资。具体协议可在合同第45条中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在安排乙方延长每日工作时间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如果乙方被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
第十五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的工伤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福利:
1、
2.
3、
七、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根据本合同第26条,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第三十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转移的农民工首次未工作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双方未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的,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不少于个月。乙方符合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 经济补偿与补偿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无故扣发或拖延乙方工资,或拒绝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贴(月薪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计算。如果乙方的平均月薪低于企业的平均月薪,则按平均月薪执行。)企业的法定标准)。对患有重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大病患者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50%,绝症患者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100%。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应付给乙方的工资收入支付,并按应付工资收入的25%赔偿;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和医疗待遇外,乙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金;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下列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一一、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1二、 劳动争议解决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三、 其他的
第四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说明: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上述条款,详细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认证机构:(盖章)认证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湖南省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相关文档: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5篇09-01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12篇09-01
影视剧未成年演员聘用合同通用版(标准版)09-01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09-01
水电工劳务合同标准版09-01
标准版商铺买卖合同范本(精选14篇)09-01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标准版09-01
劳动格式合同范本(标准版)09-01
2023年标准版民间借款合同09-01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样书(标准版)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