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顶管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乙方式:包工、包铺材、包设备、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分包方式。
二、工程内容
1、现场围挡与CI布置由乙方自行安排。
2、所有试验由甲方统一安排,但乙方必须配合。
3、工程所需所有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费用已经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4、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
5、现场文明施工,围挡维护和管理、交通组织协调由乙方自行负责。
6、相关部门统一由甲方协调,乙方负责协助。
7、顶管施工过程中和结束后,甲方提供混凝土管材,乙方除井点降水及余土外运包含但不仅限于其它所有工作项目施工内容都由乙方承担,包括:电费及吊车,工程用水。混凝土管涂蜡(含石蜡)、浇后靠背、凿后靠背,洞口封闭,洞口止水装置,出土系统,管道润滑系统,顶进设备安装,管节顶进,顶管测量,纠偏,堵洞口勾抹缝带,清理管内淤泥,工作坑开挖土方至井口,工作坑钢筋砼制作,闭水试验,业主监理验收。工作井(沉井制作)及接受井(锚喷混凝土、钢筋原材及制作)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管道顶进施工。
8、设备进出场,顶管设备安装调试,管道顶进(含接口处理)。洞口止水装置及安装,顶管起重作业。
9、作好顶管记录移交甲方。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开工日期按甲方开工报告为准,本合同施工总工期为 天。乙方施工时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顶管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或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进行整修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本工程采用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为 元/米。施工期间单价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结算按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六、款项支付
1、乙方施工机械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30%的预付款。
2、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结算总价95%的进度款。
4、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乙方剩余全部款项。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实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经济约束”为中心的管理,代表甲方履行对业主的合同。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管理和支付,统一收取进度款,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拨给乙方使用。
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安全规范和标准以及当地有关质量安全的规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处理好质量安全事故。
4、甲方有权按照其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作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资等方面的检查并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罚。对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或业主要求,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后仍无改进,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整改,其费用无须乙方签字认可即由乙方负责。
5、向乙方说明地下管线位置及管线单位的联系方式。
6、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随时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合法经营,工程施工期间对甲方拨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必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和财务监督。
2、负责所承担工程范围内的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全部施工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设备,全面按照合同的要求搞好施工管理,确保进度、质量、安全。因发生工期延误、质量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协助配合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和甲方领导、协调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乙方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乙方因工程的需要而聘请的员工,由乙方与需聘请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所聘请的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现场内的照明,负责安全保卫。
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同时应符合甲方对现场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工程已竣工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乙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报送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一览表,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常驻在工地现场。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经理及主要工作人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每缺席一人次罚款500元。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进行施工。
10、对自由机械、材料的保管负责。
11、自行安排管理及施工人员食宿及办公场所。
12、负责承担施工期间施工工作井的施工降水、雨季临时排水等工作。
1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权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14、乙方因质量、安全、工期等原因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而被甲方终止合同,则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部分的60%给予结算。
15、乙方未能履行第九条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16、乙方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相关人员原材料计划,以免因原材料不能及时到场影响工程进度,责任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承揽期间自愿承担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需要赔偿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可代乙方履行部分或全部赔偿义务,因此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的未结工程款不足以履行赔偿义务,则乙方同意用其所有的实物包括机械、房产及其他可折价物品进行折价赔偿。
八、工程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与验收严格按照有关工程的验收规范和设计规范要求执行。
2、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和现场检查的检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质量保修期: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进入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4、质量保修期的范围:所有在本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施工完成的各分项工程,以及由分项工程质量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5、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随时接受业主、监理或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对施工内容进行质量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7、如果甲方或监理根据检查或检验结果,确定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立即修复所述缺陷,或替换该设备,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并提交甲方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顶管排水必须通畅,按设计坡度进行施工。如因不按市政道路规范造成的超料,废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本合同签订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乙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照山东省、济宁市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甲方文明市区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工程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的履行和实施。
十、材料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材料(指定厂家),乙方根据施工进度需要,联系甲方所指定的厂家进货,甲方按合格的实际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顶管工程量)及相应附件包干给乙方,超出数量(包括损坏和丢失等)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同等规格、型号的材料进行质量验收,甲方负责监督。
2、乙方负责的材料和工作内容:除上述甲方负责的工作和提供的材料设备外的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他及隐含的所有工作和材料设备。
3、生活临时用地及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生产临时用地甲方协调提供场地,乙方负责场地的硬化和临时设施搭建、拆除等,所有的生产机生活水电费用及接驳用电缆、电箱、水箱、水、电表等均为乙方自行解决。
4、除业主招标文件规定的保险外其它险种由乙方自行投保。
5、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看管,若有损失或丢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照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程量确认
依据施工图纸,经甲方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检查验收为合格后,甲乙双方现场签订的实际数量进行确认。
十二、工程变更和费用增加
1、工程变更和费用增加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甲方任何职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现场技术人员、监管员等)均无权单独签署任何工程变更和费用郑家指令,乙方得到的甲方任一职员签署的变更指令无权作为乙方向甲方索赔的证据。
2、接到乙方的工程变更和费用增加申请后,甲方必须召开有项目经理、工程师、现场技术人员、监管员等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研究,参会人员应对工程变更和费用增加充分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并形成相应记录与指令。对于业主认可,使本合同得以变更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核增,变更减少的部分则根据实际情况核减。
3、由甲方或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变更,乙方应全面协助甲方做好变更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工程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以上罚款在从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若出现问题,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返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每一项扣罚工程总价0.5%,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总价的2%,以上罚款在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此造成工程延期,还应承担工程延期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由于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败诉方承担法院受理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十五、附则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顶管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档:
水电站建设施工合同3篇09-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09-0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09-01
监控工程施工合同09-06
监控工程施工合同(2篇)09-06
监控工程施工合同7篇09-06
监控安装施工合同09-06
监控施工合同通用09-06
弱电智能化施工合同09-06
word)建筑智能化施工合同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