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篇一:户外LED广告发布合同XX927 -
户外LED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宁夏久远置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分中卫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甲乙两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其所拥有的户外LED显示屏发布广告之事宜,签定本合同并一起遵守。
第一条 广告媒介及具体位置
甲方委托乙方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广告发布期内,在以下地址的户外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
一、 。
二、 。
3、 。
4、 。
五、 。
第二条 广告发布内容
本合同广告发布样片由甲方提供,具体内容为 沙坡头水镇——财富半岛宣传片 ;广告样片格式为 avi mpg;wmv;广告样片时长为 30秒;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片;
第三条 广告发布时刻及次数
一、发布时刻: XX 年 10 月 30 日至 XX 年 10 月 30 日天天10:00至20:00;;
二、发布次数: 天天循环播放,很多于60次。
3、甲方有权依照项目推行的节拍改换宣传片内容,但仅限于“沙坡头水镇——财富半岛”项目的宣传范围。
第四条 甲方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 2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片,并保证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应由甲方全数承担。
二、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3、广告发布期间如甲方需要改换发布内容,提早三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样片;自收到甲方的广告样片后的 2个工作日内,乙方乙方对广告样片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做出同意发布或提出修改意见;超期仍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发布。
二、乙方负责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时刻内在指定地址LED显示屏上发布甲方的广告样版。
3、若是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发布广告,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依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顺延该档广告发布时刻和变更编排方式。
第六条 广告发布费用及结算方式
广告发布费用为 10万元/年 ,每半年支付 5万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当期广告发布费用,并汇入乙方本合同指定银行账户,共计人民币 5万 元;大写伍万 元,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的广告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缘故:
(1)造本钱合同项内容规定的范围内发布的广告显现错误的,乙方应从头发布;
(2)如不能发布,应补偿甲方损失。
(3)如因非甲方缘故致使广告不能依照合同约按时长、播放次数发布,经两边确认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总发布次数、时长顺延发布。
二、由于甲方缘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患、火灾、战争和其它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不能幸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形。
二、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 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第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照不可抗力的阻碍,部份或全数免去责任,但法律还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去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若是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违犯国家或政府相关规定,并拒绝修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委托,需从头签定合同。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关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两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两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若是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全然上影
响本合同的效劳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阻碍。
二、本合同各条题目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信各方的权利义务为准。
3、未取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利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效劳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宣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效劳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该被视为或说明为两边之间具有合伙、合股关系。
五、 本合同替代此前两边的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记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六、本合同由两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XX 年9 月27 日签字并加盖单位印
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三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7、甲乙两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需依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
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两边确认的或类似的通信方式进行。
甲方(盖章):宁夏久远置业 乙方(盖章):中国电信股分
中卫分公司
地址:地址: 中卫市新区政府街1号::755000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 联系: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 日期:
篇二:广告发布合同(户外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甲乙两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LED显示屏的大体数据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具体以甲乙两边确信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二、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日)共计 日;
3、发布时段: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转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 时至 时;
4、发布频率:转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每小时 次;
五、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 秒。
三、广告发布费用
一、甲乙两边依照如下方式计算广告发布费:
□按序计费,每次 元人民币;
□按日计费,每日 元人民币;
□按周计费,每周(7天) 元人民币;
□按季计费,每季(90天) 元人民币;
□按年计费,每一年 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 )。
3、付款方式:
。
4、发票约定:
五、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一、甲乙两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早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数费用;假设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数或部份工作时,应由甲乙两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合同书。
二、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进程中能够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早1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转变时,两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钱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6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缘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缘故,致使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取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形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形的照片一组(日播夜播照片各一张);乙方须于甲方广告发布全数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供《停刊确认单》。
以上《刊播确认单》、《停刊确认单》如因不可抗力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甲方时,那么交付日期自动顺延。甲方应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后向乙方出具签收文件;假设甲方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日起三日未向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时,那么视为甲方认可并确认《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内容。
五、本合同期内,因以下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形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两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保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缘故
致使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故障停刊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恢复刊播确认单》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缘故致使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进程中,假设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那么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缘故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二、因乙方缘故超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超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排除其缘故的,视为甲方单方违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超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超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超期15日仍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数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全然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乙两边应付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得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两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布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定及履行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利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打算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背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补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患、战争和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幸免并非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阻碍排除后的合理时刻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转变,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缘故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两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数争议,两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篇三:LED广告发布合同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甲乙两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LED显示屏的大体数据:高**米*宽88米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系列产品广告,具体以甲乙两边确信的广告播放样稿/带为准。
二、发布期限:
3、发布时段:
4、发布频率:
五、广告片规格:
六、其他约定:
三、广告发布费用
一、甲乙两边依照如下方式计算广告发布费:
□按序计费,每次 元人民币;
□按日计费,每日 元人民币;
□按周计费,每周(7天) 元人民币;
□按季计费,每季(90天) 元人民币;
□按年计费,每一年 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元)。
3、付款方式:
签到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4、发票约定:乙方提供的发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治理方法实施细那么》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在收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后再依照合同约定付款。
五、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一、甲乙两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早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数费用;假设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数或部份工作时,应由甲乙两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合同书。
二、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进程中能够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早1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
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转变时,两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钱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6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缘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缘故,致使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取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形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形的照片一组(日播夜播照片各一张);乙方须于甲方广告发布全数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供《停刊确认单》。
以上《刊播确认单》、《停刊确认单》如因不可抗力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甲方时,那么交付日期自动顺延。甲方应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后向乙方出具签收文件;假设甲方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日起三日未向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时,那么视为甲方认可并确认《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内容。
五、本合同期内,因以下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形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两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保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缘故致使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故障停刊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恢复刊播确认单》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缘故致使无法正常播放时,
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进程中,假设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那么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缘故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二、因乙方缘故超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超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排除其缘故的,视为甲方单方违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超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超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超期15日仍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数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全然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
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乙两边应付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得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两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布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定及履行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利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打算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背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补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患、战争和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幸免并非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阻碍排除后的合理时刻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转变,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缘故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两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数争议,两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一、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两边一起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两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两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篇四: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 (以下简称“甲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 : 媒体单位: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执行董事
: :
鉴于:
一、乙方对本合同下的户外广告媒体所在的位置拥有承租权并对该户外广告媒体拥有所有权;并保证该权利至少在为甲方发布广告的期限内合法、有效;
二、乙方具有在户外建设、制作、发布 广告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经协商,两边达到户外广告发布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概念
在本合同中,除非还有不同的明确规定,以下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此合同"系指本合同正文文本和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2/ 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3/ 告牌/
广告形式:户外LED广告牌;
广告牌位置: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 号****屋顶超东的位置,具体见附图;
广告内容:“ ****”房地产项目形象广告; 广告媒体规格:长25米*宽6米; 广告媒体数量:1 个。
4、"户外广告画面"系LED 发光板。
五、"协议有效期"系指依照本合同正文第三条确信的期限。
第二条 协议范围
依照本合同,乙方为甲方发布户外媒 体广告,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户外广 告的设 计和建设、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 告的发布、保护和监测以 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 发布期限
发布期限为三年,自乙方完成广告画面的安装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算。
乙方应当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好广告牌的审批手续并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将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现场查勘验收合格后,本合同方能继续履行。乙方未能按期完成上述工作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及发生的费用全数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广告费
甲方依照以下金额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第一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
第二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
第三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 ,)。
在三年的广告发布期限内,甲方共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450 ,)。
上述合同价款/广告费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位的利用费和应当支付给衡宇业主的租赁费;
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和进行屋顶防水处置等的费用;
广告内容创意、设计、制作所发生的费用;
对广告牌进行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
每一年清洁广告画面二次,使广告牌维持完整清洁,美观发布所发生的费用;
每一个月20日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所发生 的费用
工商行政治理进行广告审批、城市治理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广告审批等政府部门收取的所有规费、杂费;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平安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所发生的费用。
付款
上述广告费依照以下期限支付:
甲方依照以下期限支付:
广告牌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合同年度广告费仲的陆万元,XX年 月日前,甲方付清剩余的广告费;
XX年12月31日前,甲方付清第二个合同年度的广告费;
XX年12月31日前,甲方付清第三个合同年度的广告费。
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发票作为付款提示。
第五条 户外广告的报批
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甲方应依照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安装前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必需于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内容后两天内进行报批,并于合理时刻内完成报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政府当局批准的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提供无效之证明文件而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那么乙方必需承担一切因此引发之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及索取补偿。
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改换画面的权利,甲方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 装细那么
设计
该广告牌的技术参数、规格、制作方案见附件;
该广告牌的设计及成效图经两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风能力为十二级;
验收与发布
乙方在广告牌框架及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安装 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5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 广告牌进行验收,假设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验收,那么视同验收合格。
供电及发亮时刻:
冬季:17:30——23:00
夏日:18:30——23:00
向广告牌供电而发生的电费由方承担,两边单独安装表具计量,由 方与结算。
第七条 户外广告的发布
广告发布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发布,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发布。合同期内,乙方需保证广告媒体在天天指按时刻内准时取得供电并使得广告
牌发亮。如有不供电或广告牌不发亮情形,那么乙方需按不供电或广告牌不发亮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发布期满后免费补还按比例扣除受阻碍期间的广告费。如甲方选择在合同期满后免费补还受阻碍的广告发布期限,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安 排,乙方应当于合同期满后当即将受阻碍的广告发布期限的广告费按比例退还甲方。
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当即生效。乙方并需当即全额退还已付而未发布的广告费。甲方在租用广告牌的三年内有权转租,但不可转租与广告公司同行。
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改换广告内容的权利,由此发生的费用(只限于内容的大幅度更改,不包括芯片的更改)由甲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并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同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第八条 广告牌的保护
假设遇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在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形通报甲方。发生故障及进行维修的天数,应在发布期中顺延。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 形除外。
第九条 广告的监 测
甲方有权监 测广告发布情形。
乙方应在每一个月第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广告每日发布情形的报告,报告应附有广告正常发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张,假设发生过不正常发布的情形,应加上不正常发布的照片。
第十条 发布中断
如广告媒体因法律法规更改而拆除,乙方应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已付广告费而未发布期间的广告费。
广告媒体除因法律法规更改外,假设因任何其它外来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证明文件)、压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暂停发布,乙方需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已付广告费而未发布期间的广告费。
(维修或因国家任何活动或任何其他缘故需临时搬走或遮盖广告媒体),乙方必需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于广告暂停发布之日起三天内送交甲方。另外,乙方须延长合同期限以补偿广告媒体展出受到妨碍的时刻, 而甲方不必为延期支付费用。乙方并须于事发后三
篇五: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北京家园项目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北京家园置业(以下简称“甲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曹开明,职务:董事长
:
媒体单位:北京市某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李大明 职务:执行董事
: :
鉴于:
一、乙方对本合同下的户外广告媒体所在的位置拥有承租权并对该户外广告媒体拥有所有权;并保证该权利至少在为甲方发布广告的期限内合法、有效;
二、乙方具有在户外建设、制作、发布广告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达到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念
在本合同中,除非还有不同的明确文本规定,以下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此合同"系指本合同正文文本和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二、"户外广告/广告"是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3、"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户外广告牌: 广告形式:户外LED广告牌;
广告牌位置:北京市市东土城路建大大厦楼顶朝东的位置 ,具体见附图;
广告内容:“北京家园”房地产项目形象广告;
广告媒体规格:长25米*宽6米;
广告媒体数量:1 个。
4、"户外广告画面"是LED 发光板。
五、"协议有效期"是指依照本合同正文第三条确信的期限。
第二条 协议范围
依照本合同,乙方为甲方发布户外媒体广告,包括可是不限于户外广告的审批、户外广告的设计和建设、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保护和监测。
第三条 发布期限
发布期限为三年,自乙方完成广告画面的安装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算。
乙方应当本合同签定后两个月内办理好广告牌的审批手续和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将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现场查勘验收合格后,本合同才能继续履行。乙方未能按期完成上述工作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发生的费用全数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广告费
甲方依照以下金额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第一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70,); 第二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30,); 第三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 ,)。
在三年的广告发布期限内,甲方共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450 ,)。
上述合同价款/广告费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位的利用费和应当支付给衡宇业主的租赁费;
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和进行屋顶防水处置等的费用;
广告内容创意、设计、制作所发生的费用;
对广告牌进行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
篇六:“”项目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项目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威海**臵业(以下简称“甲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 :
媒体单位:威海市**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执行董事
: :
鉴于:
一、乙方对本合同下的户外广告媒体所在的位臵拥有承租权并对该户外广告媒体拥有所有权;并保证该权利至少在为甲方发布广告的期限内合法、有效;
二、乙方具有在户外建设、制作、发布广告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经协商,两边达到户外广告发布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概念
在本合同中,除非还有不同的明确规定,以下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此合同"系指本合同正文文本和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二、"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3、"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如下条件的户外广告牌: 广告形式:户外LED广告牌;
广告牌位臵: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 号****屋顶超东的位臵 ,具体见附图; 广告内容:“ ****”房地产项目形象广告;
广告媒体规格:长25米*宽6米;
广告媒体数量:1 个。
4、"户外广告画面"系LED 发光板。
五、"协议有效期"系指依照本合同正文第三条确信的期限。
第二条 协议范围
依照本合同,乙方为甲方发布户外媒体广告,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户外广告的设计和建设、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保护和监测和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 发布期限
发布期限为三年,自乙方完成广告画面的安装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算。
乙方应当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好广告牌的审批手续并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将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现场查勘验收合格后,本合同方能继续履行。乙方未能按期完成上述工作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及发生的费用全数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广告费
甲方依照以下金额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第一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
(¥180,);
第二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120,);
第三个合同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150 ,)。
在三年的广告发布期限内,甲方共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 ,)。
上述合同价款/广告费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位的利用费和应当支付给衡宇业主的租赁费;
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和进行屋顶防水处置等的费用;
广告内容创意、设计、制作所发生的费用;
对广告牌进行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
每一年清洁广告画面二次,使广告牌维持完整清洁,美观发布所发生的费用;
每一个月20日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所发生 的费用
工商行政治理进行广告审批、城市治理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广告审批等政府部门收取的所有规费、杂费;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平安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所发生的费用。
付款
上述广告费依照以下期限支付:
,甲方依照以下期限支付:
篇七: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协议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甲乙两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82号(中国电信营业厅)楼上的LED显示屏
上发布广告事宜签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确信两边的权利和
义务:
一、 LED显示屏的大体数据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
具体以甲乙两边确信的广告播放内容为准。
二、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
(终止日)共计日;
3、发布时段:
三、广告发布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LED显示屏单价如下:
二、付款方式:
3、发票约定: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一、甲乙两边对刊播的广告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 3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播放样带,以便乙方负责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早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进程中能够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早 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 7 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合理时刻内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并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缘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缘故,致使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取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形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上画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报告”,“上画报告”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形的照片一组(日、夜各一张)或影像文件,照片和影像文件的具体规格按乙方的通常标准执行。半途换片只提供白天照片。
乙方须于广告发布全数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监播报告”(法定假日除外)。
以上“上画报告”和“监播报告”如因不可抗力缘故致使无法按时交付的,那么交付日期自动顺延。
五、本合同期内,因以下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形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两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保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缘故致使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也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假设在合约履行期间,乙方须临时停止播放甲方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策转变、临时遮盖及其它合法缘故)的,乙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进程中,假设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那么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缘故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二、因乙方缘故超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超期1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
3、因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排除其缘故的,视为甲方单方违
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4、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全然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乙两边应付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得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两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布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定及履行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利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打算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背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补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患、战争和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幸免并非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阻碍排除后的合理时刻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转变,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缘故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两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说明执行及争议处置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两边应本着彼此谅解与信任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履行进程中显现的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所执行的价钱仅限于合同约定的发布期内且两边需对价钱保密;发布期后是不是续播,甲乙两边需从头商定,且执行价钱是以当期的市场价钱而定。
二、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两边一起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两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两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4、本合同经两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劳。
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九、在本合同履行进程中,两边应别离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一、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告播放样稿(彩色打印);
(3)如发觉画面显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局公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利用许可合一样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显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证书、专利利用许可合一样证明文书。
(4)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
二、乙方负责提供文件:
(1)LED显示屏大体情形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成效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
篇八: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两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签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广告发布期限
1.发布期限:年 月 日至年月日。
2.发布情形:天天转动播放120次, 15秒/次。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停止播放。每一个月视情形有检修时刻。
二、广告发布费用 及付款方式
1. 广告发布费 □元/月
2.付款方式:乙方广告发布前3天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交至甲方。
三、甲方责任
显示屏如有任何损坏致使无法正常播放或遮挡的情形的,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时刻。
2.假设在合约期内,甲方须临时停止播放乙方之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 策转变、临时遮盖及其它非甲方缘故阻碍发布的)的,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3.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按时按需发布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内容,达到
最好的发布可视成效,使广告业主中意为止。
四、乙方责任 1.应依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治理。
二、应按期支付租金。
3、应依照各级行政治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 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补交应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之外,每超期一日,依照广告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超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因乙方超期付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等)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补偿甲方全数的经济损失。
2.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15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广告费3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补偿至实际经济损失。
五、免责条款
1.由于地震、台风、水患、战争和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
能避免或 幸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刻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阻碍排除后的合理时刻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甲乙两边确认,除因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法律的修改、政府的行政 行为、阵地结构转变或政府土建改造等缘故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予以避免去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发布时刻收取乙方广告费用,多退少补。
本合同自两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两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纳书面形式,并由两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九:广告发布合同(户外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南充商业银行
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219号附1号、2号
乙方(受托方):成都盛邦展景资产治理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44号凯莱帝景A幢10层D座
甲乙两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青白江﹒齐盛艺品裙楼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LED显示屏的大体数据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南充商业银行形象广告,具体以甲乙两边确信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二、发布期限:自XX年11月1日(起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终止日)共计两年;
3、发布时段: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转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09时至22时;
4、发布频率:转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天天100次;
五、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15秒。
三、广告发布费用
一、甲乙两边依照如下方式计算广告发布费:
□按序计费,每次 元人民币;
□按日计费,每日 元人民币;
□按月计费,每一个月(30天) 元人民币;
□按季计费,每季(90天) 元人民币;
■按年计费,每一年拾万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拾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及时刻: 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支付时刻:广告发布前一次性支付。
4、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一、甲乙两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早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数费用;假设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数或部份工作时,应由甲乙两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合同书。
二、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进程中能够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早1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转变时,两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钱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前10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缘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缘故,致使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取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形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形的照片一组(日播、夜播照片各一张);乙方须于甲方广告发布全数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供《停刊确认单》。
以上《刊播确认单》、《停刊确认单》如因不可抗力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甲方时,
那么交付日期自动顺延。甲方应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后向乙方出具签收文件;假设甲方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日起三日未向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时,那么视为甲方认可并确认《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内容。
五、本合同期内,因以下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形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两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保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缘故致使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故障停刊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恢复刊播确认单》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缘故致使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进程中,假设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那么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缘故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二、因乙方缘故超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超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已经付全数合同价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补偿合同发布广告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排除其缘故的,视为甲方单方违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超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超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超期15日仍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所造成的全数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全然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乙两边应付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得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两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布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定及履行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利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打算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背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补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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