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蔬菜供货协议书经典版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年上海世博会制定安全蔬菜供货基地,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蔬菜供货合同:1)甲方向位于蔬菜基地订购无公害蔬菜(黄瓜、茄子、番茄、青菜等)。
2)供货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供货总量不得少于吨。
4)供应蔬菜的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种植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不使用剧毒和禁用农药,保证使用上级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证做到按照市农委相关规定执行无公害蔬菜种植生产。
二:多用有机肥,少用化肥,种植真正的有机蔬菜。
三:蔬菜供应前,必须先检测,保证做到上市的蔬菜安全,卫生,优质,并建立追溯制度。
5)蔬菜价格与数量认定:
一:乙方提供的蔬菜价格略高于市场价(双方可自行向市场询价,摸价)。
二:乙方所供货数量核对的方法,双方共同确认数量和价格后,各自认可,签字后再用传真机互传。
6)货款结算方法:
一:甲方在乙方供货前个月,向乙方支付订货定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基于甲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
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
1.1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订单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无法正常按订单的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像甲方就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付款方式:以现金结算,当日结清。
如有异常,提前协商。
第六条违约条款6.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九条纠纷解决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条件与期限、份数
10.1生效条件与期限: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10.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机蔬菜供货协议书经典版(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年上海世博会制定安全蔬菜供货基地,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蔬菜供货合同:
1)甲方向位于杨行镇北宗村的三家村蔬菜基地订购无公害蔬菜(黄瓜、茄子、番茄、青菜等)。
2)供货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货总量不得少于600吨。
3)供应蔬菜的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种植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不使用剧毒和禁用农药,保证使用上级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证做到按照市农委相关规定执行无公害蔬菜种植生产。
二:多用有机肥,少用化肥,种植真正的有机蔬菜。
三:蔬菜供应前,必须先检测,保证做到上市的蔬菜安全,卫生,优质,并建立追溯制度。
4)蔬菜价格与数量认定:
一:乙方提供的蔬菜价格略高于市场价(双方可自行向市场询价,摸价)。
二:乙方所供货数量核对的方法,双方共同确认数量和价格后,各自认可,签字后再用传真机互传。
5)货款结算方法:
一:甲方在乙方供货前个月,向乙方支付订货定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机蔬菜供货协议书经典版(三)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缔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经营所需的蔬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履约内容
1、产地:
2、蔬菜品种、数量:每日点前乙方向甲方书面报送蔬菜品种、数量,公斤,经甲方确认后配送。
3、价格:乙方配送的蔬菜各品种的单价每一周由乙方提供一次报价,由甲方根据市场批发价情况最终确定。
4、方负责分拣、包装和装车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二、质量标准
乙方配送的质量必须达到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交货时间为:
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货到指定地点甲方负责过秤。
运输方式:
四、验收
1、验收单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双方指定经手人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因内部原因致经手人变更,其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不得向对方主张抗辩。
2、双方对验收单签字确认后,即产生对交接物权属转移,以及对质量、数量的最终确认,双方均不得再对此向对方提出异议。
3、双方应共同提取封存各品种的样品以便于质检,样品应保留一个结算周期,本月与次月的对应日为一个质检结算周期。双方对封存样品的确认是结算及承担相关责任的唯一依据,双方均不得向对方主张抗辩。
五、结算
1、双方确认以方式进行结算。
2、每月日为结算日,每次结算时,任何一方均不得以结算以外的理由进行抗辩。
六、鉴于本合同履约事项的特殊性,甲方对乙方配送供应的各品种在交接过程中提出质量异议导致的单次履约延迟,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但因乙方因质量问题导致多次履约延迟,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不影响已履行部分的约定。
七、方承担在集中分检、装箱、装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交接完成后的费用及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若延迟接货,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异议,由此导致违约,不影响乙方对履约提出的抗辩。
九、如果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使用他人同品质、品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接受乙方提供的蔬菜,并按约定进行结算。
十、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在短时间内不能如约履行,不妨碍甲方采取临时措施进行补救,甲方短时间内的补救措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但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双方约定可解除本合同。
2、如因一方的原因或实际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对方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一方对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配送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拒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互不负违约责任。
4、因甲方原因拒收供货,导致货物损坏、变质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无法协商解决相关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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