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经
济
责
任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 项目部
承包方: (泥工)
合同编号:
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发包方:项目部 (下称甲方)
承包方: 泥工 班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在乙方已踏勘现场并充分理解施工图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就本工程泥工清包事宜,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承包性质:劳务内部承包
1.5、工程工期:本工程计划 201 年 月 日开工, 201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计 日历天完成施工任务。
1.6、内部承包范围(房号):
二、承包方式
采取包清工方式,即包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辅助材料、包工具用具及机械、包文明施工、包标化工地。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3.1施工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室内外砼垫层、结构砼,(地下室底、墙防水层处找平层及保护层)等泥工施工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基础截桩、凿桩、工程桩桩身、桩芯清理、灌芯、基坑砖模砌筑、浇捣砼垫层、钢筋砼垫块、基坑明排水至结构验收结束。场内土方人工回填并分层夯实。及部分号房边塔吊不能吊到位时的人工运输。
3.1.2砼浇捣前必须进行清理、浇水、嵌缝,二次结构砌墙、浇砼,后浇带清理浇砼、砂浆的搅拌及运输、预留洞的留设完整、木模胶带纸撕除及马牙槎、圈梁部位的砼浆清理、砼就位、浇筑(自拌砼制作)、养护,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小型砼构件、橡胶止水带的安装、二次翻口砼浇筑、素砼翻边。
3.1.3砖墙(砌块墙)材料就位、砌筑;砖胎模的砌筑、抹灰;预制件安放、砌体内木砖安放、拉结筋安放、砂浆制作(包括砂过筛)、内墙砌筑脚手架搭拆等。
3.1.4模板的堵缝二次砼浇筑时剪力墙和柱凿毛、后浇带清理、砼屋楼板面平整度控制和拉毛、地下室砼墙板螺杆洞孔的修补等泥工全部工作内容;地下室底板和墙板阴角处水泥砂浆园槽及落地脚手架处2米范围内硬地坪和新建筑物四周门沟。
3.1.5临时设施用的大门围墙、五小设施、排水沟、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基础、场地道路的基底整理、砼硬化场地排水排污接通市政管线、临设材料及承包范围内材料装卸等符合标化工地的各项施工、拆除清理。
3.1.6乙方自备平板振动机、插入式振动机、三级配电箱、振动棒等机械,自行负责安装、操作、保养、维护、更换零配件;乙方自备翻斗车、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开关箱、水管、手套、雨具等机具及劳保用品、其他元钉及铁丝等所有辅助材料;标化地工所用翻斗车、开关箱、安全帽等所有机具用品由甲方统一配置并填写材料领用单,损环或失少工具(设备)费用另由乙方承担。
3.1.7场内地面楼层的砼、砌块、砖块、砂浆等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包括甲供材料到货卸车)保管、堆集;完工后对周转材料的修整、清理,按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移交给甲方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据,双方签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凭据。
3.1.8、基坑周边及房号正负零以上“四口五临边” 护栏安全防护,在泥工分项施工过程中拆除、移动等修复工作;派专人与甲方的施工员一起进行放样、放线、测定标高等工作。配合结构放线工作,必须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带班人员,依据承包房号体量配备足够人数。
3.1.9每天必须在建筑物四周(脚手架)下面清理一次。每层楼面在结构木板拆除后,必须在二天内清理干净。生产性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场地垃圾清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进行的各项配合工作;
3.2具体施工内容以下:
3.2.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内所含的从基础挖土至结构验收的全部泥工工作。(具体包括从基础挖土至单位工程一、二次结构至结构验收中所包括的工作,还包括脚手架下部硬化地坪、台阶、无障碍通道砌筑、预制过梁,含水电设备安装预留孔预制过梁等)。
3.2.2排水沟砌筑及其粉刷.,井架、人货电梯、塔吊基础浇筑及机械就位配合、砖墙内砼块、砼垫块,扎丝由钢筋班提供、下翻梁砖胎模、下翻梁人工挖土和集水井配合机械平铲土,排水、抽水、烟道安装与穿越楼面和屋面的预留孔洞填补(防渗)工作、干粉桶基础浇筑、蓄水池砌筑和粉刷、主道路以外的支路和堆放场地的平整及砼浇筑、井架、人货电梯、塔吊基础砼浇筑后其坡道的浇、砌筑及面层工作。
3.2.3结构阶段施工时楼梯口、窗台口钢丝网片安装;划分范围内所有场地及道路的清扫、桩头凿除和灌芯、砼养护、后浇带清理、地下室及楼层的清理、砼表面的整理和修补、墙体螺杆眼封堵、设备基础、放线孔、烟道孔、预留施工洞的封堵。
3.2.4予埋铁件安放及校正、穿墙螺杆孔清孔及修补,厕所、厨房、阳台与楼面降底后高差处切割修补,地下室外墙面防水泡沫板及砖砌保护层施工、屋面保温板铺设。
3.3、以上承包范围内容,确定从开工至竣工,不存在任何签点工,包括建设单位的图纸更改维修返工和甲方需更改的返工工作。如发生承包范围外的点工,按 元/小时结算。
3.4、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所需工作服和安全帽,费用按照乙方实际领取数量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在劳务费支付结算时扣除。
3.5、其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作为乙方在本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的考核,此押金只作为罚款不能作为各种损失赔偿的费用,施工期间乙方被甲方所扣的罚款不退还,如有剩余的甲方需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结算办法
4.1、按第三款3.1条施工范围及3.2具体施工内容,双方约定各房号以施工图建筑面积 元/ m2结算(建筑面积按上海市2000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结算)。
4.2、上述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各种涨价风险、窝工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一切费用。
4.3、双方约定从合同价款预提 5 %作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配合等考核费用。如果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配合达不到合同要求,则逐项扣除费用,扣减本考核费用并不影响在乙方发生工期延期、质量事故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4.4、按以上约定单价及计算规则计算后,不再计算结构图面以外工作量,设备基础浇筑;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烟道孔、放线孔封堵;地下室底、墙、顶板防水层处找平层及保护层;防水层泡沫板及砖砌保护层施工;厕所、厨房、阳台与楼面降底后高差处切割修补;后浇带处清理等用工。
4.5、具体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合同价汇总明细如下
类别
工作范围
建筑面积
单价(元/M2)
承包金额(万元)
房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房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承包金额合计
元
以上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认,且单价属一次性固定包干,不得以任何涨价原因调整,此单价包含各种涨价因素的风险
4.6、结算程序:
(1)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向项目部提交结算资料,
包括以下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甲供材料的领料单、退库单;变更项目须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变更资料;(其他资料 )。
(2)项目部填写统一工程款结算流程单,技术员、施工员、生产经理核实施工界面,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公司审核部复审;
(4)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5)工程款结算单送交财务部。
注:无材料领用单的按甲方实购量视为全部领用,无退库单的按领用单数量视为全部领用,按此进行限额领料核算;无质量鉴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的扣除该项价格。
五、付款方式:
5.1、第一阶段甲方不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一个月后,甲方开始逐月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出勤应大于二十天)人均 1500 元/人/月支付,生活费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工人,班组长:每人 2000 元/月支付。在施工期间内,不论任何情况,不予结算人工工资,凡班组内中途有职工因特殊原因回家的均不得向项目部借支,由承包班组长自行解决。
5.2、第二阶段在砼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内部结构主体每层验收砂浆饱满度及垂直度、平整度双方核实确认后《详见项目部内部结构验收质量核实单》,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填写付款凭证,按已完成工作量的60%的工程款支付,若跨年工程,春节前支付的人工费不超过完成工作量应付工程款的85%,乙方承诺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若因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而生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3、第三阶段:在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政府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部内部结构结构验收核实单内容全部整改完成,双方结算书签字确认后付至结算款的90%,结算余款六个月后付(至100%)清。
5.4、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减少付款比例。
5.5、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按附件《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要求填写下属班组民工工资表格。
六、材料的供应和管理
6.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用的主材和周转材料按用料计划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规定提前15天提出用料计划,并对材料申报量不准确造成的窝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富余浪费等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剩余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一旦发现除追缴外,视情节将对乙方处以材料市场价两倍以上的罚款并在乙方的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砌筑翻样排版图组织施工,严禁长料短用,大料小用,未经施工员的书面指令同意擅自肢解砖块材料,由乙方赔偿所肢解材料三倍以上价格的材料款。
6.4、限额用料:
(1)材料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材料多余可以退库,不能使用的按废料回收不计入退库数量。商品砼、砌体材料、砂石、水泥等甲供材料到场后,供货数量由乙方负责人(或代表)同甲方人员一起验收并签字,视为全部领用。对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拒绝领用,不得用于本工程,一经使用的材料视为合格,乙方对此负责。
(2)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砼和砌体等根据图纸,联系单按实计算分析提供予乙方,商品砼如超过1%的损耗率,砖砌块超过 %的损耗率,砂石超过 %的损耗率,水泥超过 %的损耗率,由乙方赔偿。(限额用料的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不同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七、工程质量
7.1、质量目标: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范和上海市地方标准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联系及相关的通知进行施工,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 标准。如达不到以上要求,乙方自愿作5元/m2的处罚。
7.2、乙方必须配有专职质量员 ,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专职质量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7.3、分项验收工作: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元。
7.4、乙方在施工每一楼层、部位或构件时,必须认真执行混凝土施工规范和振捣要求;正确使用振捣机械;确保混凝土浇筑密实、构件截面准确、表面美观光洁。如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发生构件露筋、蜂窝、麻面和孔洞,除由乙方负责修复外,甲方视情节轻重每次向乙方处罚款 元;由于乙方原因砌体面平整度达不到要求造成粉刷超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7.5、结构砌体垂直度;外墙误差超出 mm、内墙误差超 mm误差偏位、砂浆饱满度小于 % ,必须拆除重新砌筑,如泥工未跟进施工,则项目部按 300 元/工日另择人施工,费用扣除在泥工班组内。同时超出以上标准得抹灰费用也有木工班组承担。
7.6每个部位在砼浇捣前,班组长应派人将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对模板浇水湿润。砼浇筑过程,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每层楼板模板下脚砂浆嵌缝,必须严密、牢固并经项目部质量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浇筑砼。
7.7浇筑好的混凝土必须浇水养护,前三天必须湿润,第四天至第七天每天不少于浇水五次,第八天至十五每天不少于三次。保证楼面不裂缝。
7.8每次浇筑混凝土后,操作层及以下楼层不能有多余混凝土和残浆,如有必须当天清理干净,能利用的及时利用掉,必要时对脚手架层面的清理工作。
7.9、结构砌体砂浆严格按施工图配比单及技术交底搅拌现场砂浆,如未按配比单现场搅拌造成二结构主体砂浆标号不达标,导致得所有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八、施工工期
8.1、本工程计划 2013 年 月 日开工, 201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计 日历天完成施工任务
8.2、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配合和满足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对甲方作出的工期计划调整无条件响应,按甲方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督促、检查。
8.3、在农忙及节假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的时间安排,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在支付乙方的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九、安全、文明施工
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
十、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任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为甲方的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负全职。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15 天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规范用工等交底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规范用工,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持有的各类证件进行检查,若乙方违反用工规范,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性后果全部有乙方负责及赔偿,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款的 5%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乙方不能满足要求时,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按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和设备。
(6)负责将用水、用电送到工地合理的施工地点。
(7)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与配合单位的关系,协调各施工班组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如换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约期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若确需离开工地,必须得到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否则按1000~5000元/次外另按 500元/天处罚。
(2)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及时做好对下属施工人员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人员必须控制在18周岁以上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的劳务人员。
(3) 乙方对工程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治安等负全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
(4)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5)乙方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严格执行协调会的有关要求,并立即组织实施。缺席按200元/次予以罚款。
(6)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按班组人员编制工资结算单,并有每人工资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报送甲方财务部门,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
(7)乙方必须按持证上岗配备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合办理好进上海市施工的有关手续:包括暂住证、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费用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费用乙方自理。
(8)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在安装使用前进行验证,并对安装、使用、维护、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9)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工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享用甲方提供的生活设施,并有义务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应做好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11)乙方必须为所属劳务人员办理工程商业保险。也可委托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40%,另60%再按各班组的产值比例分摊,如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按比例分摊部份甲方以奖励方式返给乙方。未办理保险擅自安排工作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12)乙方在人员进场时应及时到项目部 安全科 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及工人实名登记,如未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及实名登记擅自安排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所有损失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全额没收保证金。
2、乙方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一次性扣保证金30%,在此基础上每拖延一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部分工程未施工的,乙方同意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
4、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1)乙方人员、材料、机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较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或一再整改无效的;
(3)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者的;
(4)在施工过程中所属施工人员冲击甲方、业主或政府办公场所,阻扰上述机构的正常工作。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十二、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纳承包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万元,具体依据乙方承包施工界面定金额),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至项目部财务(盖项目章开收据与乙方),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工,达到合同要求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的损失,保证金不够部分由结算款抵扣,仍不够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十三、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甲方有权直接与他人另签订劳务合同,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没收保证金。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加任何费用。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末解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4、如乙方原因提出中途退场,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末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停工;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在同意之日起三天以内全部退场,如施工人员不能按时退场,按合同单价90%结算。
5、本合同的附件《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协议书》、《项目部管理制度》、《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项目部内部结构验收质量核实单》《工期延误确认单》《施工质量罚款明细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详附件)。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有同样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粘贴身份证处(正反面):
附件:
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
发包方: 项目部 (下称甲方)
承包方: 泥工 班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切实保障乙方的员工能及时从乙方按时领取应得的工资,乙方承诺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乙方严格按照与其员工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按时向其员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乙方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应制作工资发放清单(格式见附表),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如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等)后将该笔款项中关于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需经每个领取人签字),并在申请领取下一笔付款前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甲方施工处、专业公司等)审查后报计划经营部门备案。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报表时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各类付款。甲方每发现一人次员工工资支出与事实不符,对乙方罚款100元,并以此类推,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当甲方在工程完工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非质保金)或年终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财务部门先支付该笔工程款的 %,专门用于乙方给其员工发放工资。乙方应制作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审查后提交甲方财务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后再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如果乙方没有按本协议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交报发放清单,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放清单。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乙方保证坚决杜绝发生其员工到甲方处讨薪、对甲方及其员工进行工作干扰、人身胁迫、人身伤害事件。当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时,每发生一人次,由甲方对乙方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甲方认为对甲方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甲方对乙方给予5--50万元的处罚。上述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六、如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到讨薪地点予以处理。如不来处理,甲方将从对乙方未支付的款项中代乙方予以支付,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
(单位全称) 年 月职工工资发放清单
填报单位:(乙方) 单位:元
序号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本月应付工资
本月实付工资
累计应付工资
累计实付工资
本人
签名
备 注
合计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协议
发包方: 项目部 (下称甲方)
承包方: 泥工 班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审查,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试。
(2)甲方对乙方应做好进场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记录。
(3)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处罚,对乙方安全管理效果好的情况年终进行奖励。
(4)乙方发生事故时,甲方尽量为事故救援提供方便,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施工中,须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杜绝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3、杜绝辐射、大面积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件;
4、不发生因安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将培训记录报甲方备案,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后再组织施工。
(三)乙方应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项目开工前应由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施工人员详细告知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四)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完善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当乙方安全设施不完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标准。
(七)乙方在使用机械及设备时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向甲方报告,严禁使用和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带有安全隐患各种机械设备。
(八) 乙方自备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完好,其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的机械(工具)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九)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关闭,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必须认真组织整改,并接受50-2000元的处罚。
(十一)乙方应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利用“安全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和事故预测,学习安全简报、安全规程,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活动的时间和活动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十二)乙方应组织好班前“三交三查”工作,对当天的工作任务、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交待,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当日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着装、精神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口时,使用前甲、乙双方对电源接口进行检查验证,并签字认可。甲方不承担因供电质量问题而诱发的相关事故。
(十四)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源,如因乙方对其使用或管理的线路和设备维护、使用不当造成漏电,而导致任何一方发生触电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乙方在使用前或使用中要进行正常的检修、维护、保养,如因管理不善或不正确操作、使用造成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积极组织现场抢救。
2、在施工中,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的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若因乙方责任发生重伤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若因乙方责任,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所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10%。
3、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原则上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依据事故责任界定事故金额比例分摊:每次安全事故贰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贰万元乙方承担超出部份总额30%,甲方承担超出部份总额70%。
4、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第三方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八)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为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如乙方未配合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九)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有毒有害环境等特殊危险环境中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十)乙方在施工中需对甲方的大型机械基础、主要道路、公共照明、安全设施、施工电源、消防设施等重要临时设施进行开挖、破断、移动、拆除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十二)乙方安全管理混乱,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交通运输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1、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为 。
2、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安全设施搭设、安全宣传、标示牌的布置,员工的着装、安全帽的佩戴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良好的秩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按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施工的范围和划定的管理区域,每天必须达到文明工地施工的标准,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甲方可直接另请他人代工,发生的人工费以每工日200元计算,且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5、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二十二)甲方对乙方进行的任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及指令,都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四、其他补充条款:
a) 不戴安全帽上班处罚款100元/每人,未扣好帽带处罚款50元/每人。
b) 赤博施工处罚款100元/每人。
c)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处罚款500元/每人。
d) 酒后上班处罚款1000元/每人。
e) 高空抛物处罚款100元/每人。
f) 宿舍里使用电加热器处罚款200元。
g) 宿舍里乱接乱拉电线处罚款100元。
h) 发现施工人员偷窃的罚款1000元/每人,并清退出场,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i)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洞口、临边围护等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有擅自拆除、改动者罚款500元/处,造成损失或各种事故的由拆除人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泥工施工质量罚款明细附件
(一)、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标准为 楼市(区)优质结构工程; 为一次性100%验收合格。未达上述质量要求号房按建筑面积 元/㎡处罚乙方,并自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施工程序必须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并必须做好班组与班组之间的施工连接工作。
对工程中发生的缺陷、质量问题根据公司相应的奖罚进行处罚(以次、处为计量单位)。
1、收到一份质量、安全整改单或监理通知单,则罚款500元。
2、坑底未留150-200mm土用人工铲平罚款金额50元/处。
3、遇挖深处填松土罚款金额50元/处。
4、基坑开挖后,未设专人抽水罚款金额50元/次。
5、基坑回填土,不抽干水,不清除垃圾和杂物罚款金额100-500元。
6、浇捣砼前不清除浮泥、积水、垃圾、木块等什物,不湿润模板罚款金额发现一处50元/次。
7、地下室底板未进行两次布料,两次振捣密实罚款金额100-300元。
8、地下室有渗漏水现象罚款金额100-300元。
9、施工缝未按规范要求处理的罚款金额100-300元。
10、墙体砌筑时未统一找平时,砖块未提前浇水湿润罚款金额100-300元。
11、不按单元同步砌筑罚款金额100-300元,并全额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2、不立皮数杆砌筑罚款金额50元/处。
13、砌筑方法不符规范要求罚款金额100-300元。
14、灰缝明显不饱满,接搓明显有同缝、通缝、瞎眼缝罚款金额100-300元。
15、在墙体砌筑过程中,施工员第一次口头提出某处墙体需要整改,而第二次巡视还未整改的行为罚款金额100-300元。
16、 墙体砌筑时,标高控制超过规范要求的罚款金额100-300元。
17、 马牙槎留设不成直线,且垂直度超过规范要求的罚款金额100-300元。
18、 未按规范规定设置柱墙拉结筋、砌体插铁的罚款金额100-300元。
19、 预制砼块位置不按规范要求放置或漏放或两相邻砼块不放置在同一皮砖墙中罚款金额100-300元。
20、 砌墙砌筑方法不符规范,内外墙1.4m以下没有同时砌筑,1.4m以上未留踏步槎,在必要留直槎时,必须按规定留设拉结筋,严禁留设阴槎罚款金额100-300元。
21、 楼梯间设置没有砌正手墙罚款金额100-300元。
22、 水平灰缝,砂浆粘结度不符规范值罚款金额100-300元。
23、 墙体必须采用满刀灰,严禁采用装头缝罚款金额100-300元。
24、 砌筑变形缝处无防止垃圾掉入变形缝的措施,或变形缝中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罚款金额100-300元。
25、 柱和墙、梁有蜂窝、麻面、露筋、空洞罚款金额100-300元。
26、 砼浇捣时有漏振,造成空洞、蜂窝的罚款金额100-300元。
27、 基础轴线、标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罚款金额100-300元。
28、 圈梁模板与墙体交接处未坐灰罚款金额100-300元。
29、 擅自拆除模板支撑而造成爆模或其它质量安全事故的罚款金额100-300元,并承担返工费用。
30、 砼浇捣过程中,未按操作规范操作造成爆模的,塌模的罚款金额50-300元。
31、 砼振捣时,产生漏振而造成蜂窝、孔洞的,或因振捣时间长产生砼离析的罚款金额50-300元。
32、 现浇砼浇捣时,未按设计要求控制板厚的罚款金额50-300元。
33、 对漏浆处未进行及时清理的罚款金额50-300元。
34、 浇捣砼前不清除垃圾、木块等什物,不湿润模板罚款金额50-300元。
35、 浇捣砼时不搁跳板,或跳板搁置在钢筋上或直接搁置于模板边上口,现浇砼表面不用铁板或木蟹抹平,养护不按规定罚款金额50-300元。
36、 砼施工缝不按规范留置与处理,或施工缝处夹渣未清理未有效接浆,柱、墙、板底有裂缝罚款金额50-300元。
37、 不节约用料,浪费严重,单项工程完成后,经核算,材料用量超出允许损耗范围,罚款3000-5000元。
38、 因劳力不够,或安排不当等原因而使进度滞后,影响工程进度。罚款500-1000元。
39、 因工程质量不符要求,造成返工的,返工部分材料照原价赔偿,并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40、 不按图施工造成损失的,材料按原价赔偿,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41、 工序交接验收时,未按规定做好落手清工作的,罚款50-100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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