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工单项工程施工班组合同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务代表: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劳动者承包范围及内容:
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小型工器具和机具(斗车、振动棒、锤子、铁铲、广线、灰桶、扫把、尺枋、线锤、养护用软水管等)、夜间照明工具(电线、插座、碘钨灯管、碘钨灯具)、补贴、劳动保护、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
②、本工程的泥工工作:基础(除土石方外)所有泥工工作(桩砼、承台砼、集水井、垫层、地梁砼、地下室底板、砖胎模等)、主体为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要求的砼浇筑与砖砌体、楼(地)面找平、砼垫层、厕所的防水线砼浇筑、予制构件制安、屋面以上所有构造要求、室内外多次转运、清理等所有泥工工工作。
③、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方案措施设计的泥工工作内容。
④、砌筑后的四口五邻边防护恢复。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劳务单价:1)、本工程主楼综合单价为 46.00 元/m2(其中基础及主体砼浇筑为 12.00 元/m2、砖砌体25.00 元/m2、屋面和楼地面等其他工作7.00 元/m2、为达到优良工程奖金 1.00 元/m2和因其它原因未及时满足现场需要发生的误工费、抢工费、夜间补助加班及生活费 1.00 元/m2)。
(2)、本工程主楼周围裙楼及地下(商业、车库)部分:
砌体: 170.00 元/m3(包括室内排水沟、电缆沟、烟道、隔墙等)
抹灰: 10.00 元/m2(包括室内排水沟、电缆沟、烟道、隔墙等)
室内砂浆及细石砼地坪: 7.00 元/m2
室内砼垫层: 5.00 元/m2
屋面: 35.00 元/m2
a、本单价中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超高增加费、各类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超工补贴、赶工补贴、高温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自备辅材费、劳保费、医疗费、养老保险费、差旅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
③、合同外现场签证记日工:技工 200.00 元/天,普工 100.00 元/天。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
1、开工日期:本劳务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及各节点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2、主楼标准层每月必须完成六层以上 。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 500.00 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委派其它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同意在竣工结算时按1.00元/m2进行扣罚。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劳务分包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标准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在质量检查中每发生一次不合格,则甲方将按 200.00 元/次对乙方处违约罚金。甲方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以防应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委派其它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同意在竣工结算时按1.00元/m2进行扣罚。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付款时间主要依据甲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砼浇筑:10号楼主体混凝土浇筑完成、 4号、5号楼第十一楼楼面混凝土浇筑完成、主体花架完成为工程款支付节点,形象进度为节点混凝土楼面浇筑完成,达到支付节点后15日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商业(包括车库和裙楼)全部完成后支付该工程80%的工程款。, 、每栋 砌体工程(含构造柱、圈梁、过梁)完成,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核对完成15天内支付完成砌体工程量的80%;
、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量的95%,余下5%在工程竣工敛收以后一年内支付。
3、甲方每次在付给乙方进度款后,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月民工的工资发放表(当事人必须签字并按手印),若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次月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并因此造成利润虚增,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民工工资表,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按 20000.00 元/次 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4、民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超产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每月按3200.00元/月计算,剩余部分作为超产奖金向乙方发放(超产奖金的分配由乙方根据乙方个人当月的表现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作出决定)。每月工资由乙方代表乙方全体到甲方财务室领取,然后到工作现场发给乙方个人,工资必须在3日内发放完毕。
第六条:工程结算
1、乙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专业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除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外)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3、进度结算程序:乙方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后,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已完工程量任务书,经项目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在两天内评价签字,经甲方预结算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交项目经理签字,于 5 日内报公司合约部审核,再经领导复核批准后,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
4、所有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工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30天内办理完结算。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现金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打入甲方指定帐号(以甲方财务科的凭证为依据)。履约保证金在主体完工无息退还,但在主体完成六楼可以借资50000.00元。
第八条:组织保证
1、甲方派项目经理周向权组织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2、乙方委托 作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天。乙方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参与施工放线,缺席一次处罚金 200.00 元/次。
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正常合格的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甲方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设备等,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②、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③、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
⑤、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有权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职责
①、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的 5% 的违约责任。
②、服从甲方的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劳动者必须全部参加。
③、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④、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⑤、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本工程必须获得 安顺市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合同单价中已包含达到此标准所需的费用建筑面积 1.50 元/m2),若达不到要求该款不计取,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均按照 安顺市标准化 工地要求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
2、劳务分包均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 200.00 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
1、在施工期间,乙方确保按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重庆市标准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标识。
2、若业主、监理公司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定,甲方除了按 200.00 元/次对乙方进行不执行指令的处罚外,还要进行未达标的处罚,此违约罚金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为进场劳务人员必须配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4、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违约金,并直接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5、在施工中乙方应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未遵守项目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或本合同相关规定下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包括工程实体、临时设施及工程机械的修复返工费用,伤病人员的医疗、护理、补偿费用,死亡人员的丧葬、赔偿费用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罚款、接待、公关等费用,所有费用及损失费用分摊原则: 2万元以内由乙方全额负责;2万元以上乙方分摊20%,甲方分摊80%(计算方法:扣除乙方应承担的2万元后再分摊)。
6、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乙方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不得逃避、懈怠以及推脱责任等。如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12小时内未及时上报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合同。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1、甲方仅提供 塔吊、人货电梯,其余小型设备、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2、乙方提供的中小型设备以及小型工器具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
3、劳务作业人员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靴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须按发包人确定品牌、颜色自行采购。
第十三条:临时设施
生活用临建及水电设施,若有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
第十四条:冬雨季及高温施工
完成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1、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安顺市 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 安顺市 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 安顺市 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 100.00 元/次处罚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第十六条: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甲方)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本合同约定同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将不结算合同单价中的此部分费用。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2000.00元违约金。
3、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务代表: (简称乙方)
经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筑佳首府一期工程劳务承包协议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协议关系,劳动者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用人单位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动者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动者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动者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按规定自行采购。
5、有权制止劳动者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劳动者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动者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动者承担),有权拒绝劳动者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动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动者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劳务组织者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务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组织者承担。
第五条 劳务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2、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用人单位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3、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4、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5、承担进场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6、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用人单位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用人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务代表: (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劳动者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劳动者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
4、劳动者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给予300~500元经济处罚。
5、劳动者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处以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动者作业人员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违者处以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劳动者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处以5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违者处以200~3000元的经济处罚。
9、劳动者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动者负责人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处罚(罚款由项目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动者代表: (简称乙方)
经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协议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执行。
第三条 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款:
1、私自擅拆“四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基坑)“五临边”(楼面、屋面、阳台、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防护或拆除未及时恢复,每发现一处,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00元。
2、外脚手架:⑴底层有封闭不严;⑵连墙拉结不到位;⑶安全网封闭不严;⑷架板铺设不到位,未绑牢固,有探头板;⑸与建筑物距离过大,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⑹支模时有木枋或钢管加固在外架上;⑺未经允许拆除外架构件;⑻在外架上堆放大模板、架管、钢筋等物料;⑼卸料平台未按规范连墙的或防护不到位;⑽外架钢丝绳拉结不牢固;⑾槽钢未用木楔固定在钢扣环上。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队罚款100元/处。
3、落地式双排脚手架:⑴底层有封闭不严;⑵连墙拉结不到位;⑶安全网封闭不严;⑷架板铺设不到位,未绑牢固,有探头板的;⑸与建筑物距离过大,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⑹支模时有木枋或钢管加固在外架上的;⑺未经允许拆除外架构件的⑻在外架上堆放大模板、架管、钢筋等物料的;⑼卸料平台未按规范连墙的,防护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处。
4、电梯井、脚手架、釆光井未按要求每隔三层进行水平封闭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处。
5、钢丝绳、绳卡、吊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相关人员罚款50元/次。
6、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覆行签字盖手印,而擅自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元/人。
7、没按时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或班前安全活动记录针对性不强的,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20元/工作日。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对相关班组及操作人员各罚款50元/次。
9、施工用电系统、没有保护措施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处。
10、进行电、气割、电、气焊接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如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作业人员罚款100元/人。
11、发现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烧水乌龟、煮饭的作业人员及家属,罚款100元/次
12、严禁带老人、小孩、孕妇进入施工现场大门,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13、严禁打架斗殴及酒后作业,违者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次
14、机具设备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元/台。
15、未戴或未按规定正确配戴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人,重犯者和管理人员加倍,另如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熟视无睹的同罚。
16、在进行高处临边作业时,未戴或未按规定正确系挂安全带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人,如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熟视无睹的同罚。
17、除上述所列问题外,各劳务班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施工。相关劳务班组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限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有未按期限整改到位的,处以100元/条的罚款;并且要求继续整改,如拒绝整,项目部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整改作业人员的工资以及罚款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倍,罚款及工资在相关劳务班组的劳务费中扣除,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第四条 现场文明施工处罚条款:
1、各楼层文明施工未做到工完场清和物料堆码整齐的,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单元/层。
2、任意焚烧物品或制造强烈噪音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元/次。
3、验收时发现模板上有烟头的,相关劳务班组罚款20元/个。
4、各栋楼通道不通畅,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栋楼。
5、脚手架钢管、安全网被水泥浆污染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100元/处。
6、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或污水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劳务班组罚款50元/次。
第五条 检查程序:
1、定期检查:项目部定于每周五下午3:00由安全员组织各栋号长、各劳务班组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每月25日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劳务班组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按计划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及劳务班组,要做到“三定”的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条 若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动者负责人必须接受 项目的处罚(罚款由项目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承诺书
致:
1、我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劳务合同,我无条件遵守该合同的所有规定,承诺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明确该项目合同单价的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并接受按此单价进行结算。
3、我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及人工价格的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单价的影响。
4、工人工资发放承诺:我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若我方工人因未按时领到足额工资到贵公司项目部或业主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寻衅滋事、讨要工资,所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若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次。若上述情况扰乱贵公司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则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次。
5、我承诺: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贵公司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我同意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扣除,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我承诺:在无贵公司书面停工通知的前提下,我自行停止施工,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我自愿承担贵公司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7、我承诺:接受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按工作要求对我方的安排或调整工作界面,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单价和贵司计量进行相应的增减结算。如有违反将视同违约,我方接受按每发生一次5000.00元的处罚。
8、我同意贵公司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或之后,本承诺函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乙 方:
劳务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泥工劳务合同范本》相关文档:
水电工劳务承包合同书09-01
水电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范文(4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09-01
施工现场水电劳务合同09-01
水电劳务合同范本09-01
水电工劳务合同(4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5篇09-01
电子版水电劳务合同(通用6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6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书范本(5篇)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