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通用15篇)

时间:23-06-24 网友

代理协议书(通用15篇)

代理协议书1

  甲方:乙方:代理快递点

  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快递服务代理人,代理甲方在(地点)的业务。即乙方是甲方在(地点)的独家代理,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授权第二家,在其他地点开展相关业务。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快递运输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点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甲方每天应按照当天货物的有无情况到乙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或货物丢失由乙方承担全责。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费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在接受货物时,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来收取运费,正确填写运货单,由甲方负责包装检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点。

  10.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甲方在发当天货物给乙方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问题物件由乙方负责,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价格协议

  1.派送货物按件计算,甲方以每件0.5元(人民币)予乙方。

  2.收件货物按照乙方每件5元(人民币)提成给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运货单为有偿物品,如遇误填、丢失或其他问题导致运货单不能正常使用,,由责任方赔偿每张运货单2元(人民币)

  四、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8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歇业、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前述30日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期满前15日内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协议条款内容全部继续有效。一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再行商议。

  五、违约责任

  1.若有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可以免责,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共同将损失减到最低,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履行义务,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义务。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代理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 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 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 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 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3

  甲方:身份证:联系电话:传真:乙方: 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X等。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

  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元。

  (3)余下的代理费 元,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开户行: 。账号: 。户头名称: 。联系电话: 。

  六、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至 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十一、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应乙方要求摆放样机事宜,经双方同意后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下列图表中的显示器给乙方摆放样机。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系列号合计总计(大写)

  二、样机仅作展示用,乙方应将样机摆放在指定的销售地点,不得作其它用途。摆放地点: 。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摆放情况予以关注,要求乙方保持样机的干净、整洁,摆放在较明显的展示位置,并且每天始终处于演示状态。如样机系乙方造成的物理性损坏,乙方应按当时的市场价变卖此样机,赔付甲方。违返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撤回样机。

  四、乙方所摆放的样机须经甲方记号、标注,乙方不得随意将其另作它用(如作售后服务等),或变相卖买,一经发现,乙方将按签约时甲方的出库价与甲方清算(即:图表中的价格)。

  五、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和销售情况撤、换样机,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作出合理的说明。

  六、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即: 年 月 日止)。

  七、外地客户如需要样机支持,需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详细通讯地址及电话;样机欠条(加盖公司财务章)等相关资料。

  八、本协议是销售协议的补充文件,与原销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约定地 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书5

  甲方:

  代表: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理邮币卡交易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代理商,依据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邮币卡交易市场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挂牌交易活动,为交易客户提供邮币卡交易方面的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通报邮币卡交易业务拓展情况。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邮币卡交易业务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纪会员管理后台的开通与调试等服务,保障乙方在使用期间管理后台的平稳运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涉及保密内容的邮币卡交易文件。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开展邮币卡代理交易的相关培训及资料文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邮币卡代理业务。

  2、根据邮币卡代理交易业务开展情况,乙方有权利获得佣金。

  3、乙方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亏损,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通报代理交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客户相关的文件资料备案。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交易活动,为客户提供邮币卡挂牌交易业务相关的咨询、培训。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官方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品牌标识等。

  四、保密责任

  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代理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同时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知识产权

  甲方的标识和徵记及授权合作方的相关标识、徵记属甲方所有,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甲方将积极行使在知识产权中拥有的权利,并依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6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__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__1020》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代理协议书7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久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显示器产品在乙方所代表的区域内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 显示器。

  二、代理区域: 。

  三、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以代理价格供货给乙方,对完成任务的,给予一定返点和奖励,价格体系如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严格控制当地市场价格,维护代理商利益,对经销商、柜台给予不同的价格政策以规范市场秩序,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出货结款帐目。

  (3)甲方在货源不稳定的情况下,对乙方应优先配货。

  (4)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宣传品及促销品等。

  (5)显示器调价时,对乙方实行合理的价格保护。

  (6)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和销量,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支持,并有别于一般分销商。

  (7)甲方对产品的售后服务。

  (8)甲方有权对该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2.乙方

  (1)乙方应全力维护 产品的形象和地位,积极配合一切宣传促销露出度的活动。

  (2)有权以 显示器地区代理名义参加广告、展示会、培训等活动。

  (3)有责任与甲方一起维护当地市场,防止并抵制其他地区 显示器对本市场的倾销,如发现乙方从外地区购进 显示器,在当地市场进行销售,乙方将立即被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扣出所有返点和奖励。

  (4)乙方要遵守双方协商的销售价格政策,不得以低价抛售,影响市场秩序,否则甲方可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停货、罚款,直至取消代理资格等处罚。

  (5)乙方如连续二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每月初制订的销售任务(根据市场情况及占甲方总销量适当的百分比),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货价进行上浮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6)乙方遇有大的用户订单,要与其它品牌竞争,甲方可帮助乙方向 公司申请支持,另附行业订单申请书。

  四、订货及结款

  1.乙方按甲方制订的提货价格结款,如有变动,甲方会以书面通知为准。

  2.甲乙双方应指定有权结款人和收货人,如有变动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

  3.甲方对所配送货物仅限 范围,为提高甲方对乙方送货效率,一次配送不少于 台,少量提货或加急可自行到中转库自提。

  4.乙方订货须通知指定业务员或公司商务(电话: )联系确认后,由商务下单送货。

  五、其它

  1.乙方有义务每月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当地市场的销售分析及市场调查报告,并随时反馈有关市场信息,作为甲方制定价格体系及调整市场策略的重要依据。

  2.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任务,可享受适当奖励。

  3.该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双方并交换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有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终止合作通知书。

  5.在协议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及相关部门结清双方所有的资金物资和往来帐物,如在此期间未能结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法律诉讼。

  6.协议双方本着遵守合同,讲求信誉,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及其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可以本协议或协议附件作为诉讼的依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8

  制造商:

  地址:

  邮码:

  电话:

  代理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 国市(区)。

  第一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二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__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三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四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4.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4.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五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六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 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七条正当竞争

  7.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7.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保密

  8.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8.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一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二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三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美元按 %收佣。

  2.美元按 %收佣。

  第十四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五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七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十九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二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四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五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七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八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二十九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__承担。

  制造商: 代理人: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9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国 ;

  乙方: 国 ,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 国 经销 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 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美元,按 %收佣;

  订单额超过 美元,按 %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书10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乙方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1)甲方必须在订舱委托书上确认运输费用和运输条款;如果订舱委托书中未注明,则按照乙方公布的运价计收;

  (2)双方订立在一定期限内的运输费用及费率,通过附件方式约定。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甲方于开航后 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1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17.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

  18.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19.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签约客户申请表(略)

  附件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附件三运输费用费率(略)

代理协议书11

  甲方:__x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汽车空调压缩机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销售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区域-----中国市行政区域具有甲方产品汽车空调压缩机及其配件产品的销售代理权。

  2、甲方鼓励乙方在甲方未设立配件代理商的区域范围内设立经销点或二级代理,对经销点及二级代理乙方参照甲方的管理办法由乙方自行管理,但必须报甲方备案,甲方承诺对乙方的销售渠道信息给予保密。当甲方发现乙方的经销点或二级代理的销售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经销点或二级代理予以改正并有权追究违规责任。

  3、甲方可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乙方的销售情况以及乙方履行协议规定的情况,有权保留或更换乙方在规定区域内的代理权限。

  第二条经营许可

  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承诺提交给甲方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2、乙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3、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应以专柜专卖或专卖店的形式存在,要具有足够的展示和存储空间。乙方不得在该场所内销售与甲方相同的其他产品。

  第三条销售价格、计划及指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和乙方代理价格,乙方承诺对甲方的价格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因汇率和市场价格的变化,甲方有权对代理价格进行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乙方应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和代理价格为基准,并根据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经营的情况从新制定销售价格,但不得违反甲方对于最低销售价格的规定。

  3、对跨年度销售的产品或是库存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甲方不对此风险负任何责任。

  4、乙方须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预报下月的销售计划,由于市场销售变化较大,乙方可根据情况在每月25日之前向甲方提出计划调整,但需说明原因。

  5、由于乙方销售计划预报不及时造成的供货紧张甲方不负责任。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

  成的供货紧张,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在同一品种压缩机内按比例分配数量。

  6、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甲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对于超出指标的金额,甲方将给予相应标准的奖励。

  第四条订货、付款及运输

  1、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以合同与订单的形式为根据,乙方在向甲方订货时,要填写订货申请单,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申请制作书面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业务往来加盖公章的销售合同书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给甲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给乙方发货。

  3、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凭证后即安排发货,乙方需指定运输方式及目的地并承担运输费用。运输方式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乙方应考虑到货时间,甲方不承担因运输造成的时间的延误及损失。如因乙方要货紧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损,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第五条市场宣传

  1、乙方不得以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

  2、甲方在市场宣传活动时,依据实际情况和乙方提出的要求,将不同程度地在各种形式的宣传中与乙方进行合作,包括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联系方式及链接等。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若乙方接到顾客投诉时应及时按照甲方的三包服务规定进行处理。

  2、具体规定见附件1:《三包服务协议》。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及大客户攻关工作,以期最大限度占领市场。

  1.2在乙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尽最大能力保证足够的货源。

  1.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地区代理的协议执行情况,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地区代理资格。

  1.4甲方对交付乙方的商品,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开箱破损的,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事宜。由于运输过程造成的破损,不在索赔之列。

  1.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

  1.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新配件代理商的设立情况。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承诺配备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积极主动地在授权地区为销售甲方产品作出最大努力。

  2.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产品的销售计划。

  2.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为甲方提供月销售报表和年度销售计划表等文件。

  2.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与甲方达成的协议的销售任务。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将代理权限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秉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协议签署地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不成或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及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第九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一方在协议期满前30天内可提出续约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续协议。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署地:上海市奉贤区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三包服务协议》

  甲方:__x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代理协议书12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求职委托代理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审查用工单位的详细用工要求,确保其招聘用工信息的真实性。

  2、根据乙方委托,甲方同意为乙方推荐介绍工作,并实行有偿服务。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培训并优惠办理上岗证和技术等级证,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5、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月(一季度)免费进场,不限次数查询用工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体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复印,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向甲方缴纳服务费30元/月□50元/季度□。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职业介绍工作。

  3、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失业,甲方将终止对乙方的职业介绍服务。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企业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和法律刑事责任。

  4、乙方在职业介绍安置期间发生的交通、生活、住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5、乙方在职业介绍安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免费为特困、残疾及求职过程中有困难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信息服务。

  7、乙方在三天内将推荐回执单返回甲方。

  8、乙方需主动致电或来访查询用工信息。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13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达成条款如下:

  1.合同当事人:

  供货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

  学校: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

  2.商品及数量:

  甲方为人乙方为亲情长途的销售代理人。代理长途卡为20元/张,乙方保证每月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30张(300分钟充值卡),否则以21元/张计算,每次拿货不少于5张。

  3.销售地区:不限

  4.订单的确认: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发卡期限,应该在逐笔交易中确认。

  5.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乙方每次付款以21元/张付款,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在规定时间(三天以内),付款与甲方。月末结算,不退差价。

  6.市场报告:一方有义务向甲方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内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广告等告知甲方参考。

  7.广告费用:乙方应非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费用。

  8.关于充值:

  (1)用户通话过程中导致的充值失败,并且充值失效,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给用户充值过程中,必须输入正确的本机号码,否则号码会错误,由此带来损失乙方自行处理(可以根据注册卡密码转绑用户,转绑的目的号码必须为新用户)。

  9.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1年,从20__年4月29日-20__年4月29日,中间寒暑假例外处理),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星期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放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按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中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其他条款:

  (1)甲有权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但最多不超过三人。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加条款:

  1.乙方每月销售数量小于30张充值卡(一律以300分钟充值卡为准),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一方以每张20元,不在以20元/张进货。

  2.乙方销售量大于50张小于等于100张,奖励10元。

  3.乙方销售量大于100张,小于等于200张,奖励30元。

  4.乙方销售量大于200张,小于等于300张,奖励70元。

  5.乙方销售大于300张,奖励200元。

  6.奖励及退补差价,均在子代理之日每月代理第一天开始计算。(例:4月29日开始代理,则5月29日结算)。

  甲方(供货人)__联系方式:__

  乙方(代理人):联系方式:代表(签字):

  20__年3月日在签署

代理协议书14

  委托方:

  主要货物名称:

  HS编码:

  进出口日期:年月日

  提单号:

  贸易方式:

  原产地/货源地:

  传真电话: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被委托方:

  报关单编码No.

  收到单证日期:年月日

  收到单证情况:

  合同□

  发票□

  装箱清单□

  提(运)单□

  加工贸易手册□

  许可证件□

  其他:

  报关收费:

  人民币:元

  承诺说明: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报关员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通用条款

  一、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二、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代理协议书(通用15篇)》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