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买卖合同(15篇)
旧设备买卖合同1买方:
卖方:
见证人:
当事人与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
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款项。
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发出催告,于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
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
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如果甲乙双方对合同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份为凭,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
身份证统一号码:
日期:
地点:
旧设备买卖合同2卖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买方为下述工程向卖方订购本合同所述产品: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产品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单价、合价及生产厂家:详见《产品明细及价格确认清单》(合同附件1)。产品质量及售后维护保证:详见《质量保证及售后维护保证承诺书》(合同附件2)。
三、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一)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数量以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安全运抵买方的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对于产品运至指定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包括:产品的外观、性能、数量及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等,由卖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
(二)包装、储存和保护: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标书要求。如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破损等,由卖方承担责任。
四、交货时间
(一)卖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 。
(二)卖方必须配合买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由于买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原因,对产品交货时间进行变更时,卖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进行索赔。
(三)以产品实际运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卖方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确定是否逾期交货。
五、买方工作:
(一)买方在认为需要时,有权对从产品的原材料进场到生产加工过程、原始资料进行追踪、核实及驻厂监造,卖方应积极提供便利条件。
(二)卖方产品运至买方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后,由买方代表对产品数量、外观及附带的备品、配件和资料等进行检验。
(三)根据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
六、卖方工作:
(一)卖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数量、交付时间、地点进行交付。若不能按期交付造成买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二)成套设备安装时,卖方应免费提供施工用专用工具,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指导服务,满足买方施工进度要求。同时由卖方负责设备调试。
(三)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产品设计权的起诉。
(四)卖方负责安装时,应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人员进行,并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管理。
七、产品质量保证:
(一)卖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指标的要求。
(二)当买方在使用或安装产品时,任何时间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卖方应在买方提出质量异议后立即给予无偿维修或更换。
(三)产品质保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缺陷或设备运行损失等,卖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四)产品质保期限自卖方交货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或不合格皆由卖方负责。产品的质保期从修理、更换后重新起算。
八、验收:
(一)产品外观、数量验收:卖方必须确保产品外观整洁,无残缺、破损,产品铭牌及参数应符合国标要求标示准确,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标书要求,产品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如产品的外观存在质量问题、数量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更换、补足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产品性能验收: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参数满足运行要求,对运行期间因卖方产品引发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如产品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则买方在产品质保期内可随时提出,卖方应当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对上级质量管理机构、部门或业主要求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质量检验不合格,卖方必须全部无条件退货,并赔偿买方损失。
九、计量及确认:
卖方产品应根据买方的采购计划进场,卖方应提交所需的检验试验报告以及相关的技术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经买方代表现场验收、复验合格、签字确认后的合格数量为卖方实际供应的产品数量。
十、结算、付款:
(一)卖方实际供应的产品数量乘以《产品明细及价格确认清单》中对应产品的合同单价作为卖方实际供应产品的最终落地结算价款。
(二)设备预付款30%,产品全部送达买方指定现场并无损卸货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产品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监理验收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款总额的 %,整体工程经调试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至卖方结算价款总额的. %,工程结算完成后买方支付至卖方结算价款总额的 %,买方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一)若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若卖方在限期内仍未取得明显效果,不能令买方满意,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还应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二)如卖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而迟延交货,卖方每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5 ‰向买方计算支付逾期违约金。如因卖方迟延交货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卖方迟延供货 7 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环境保护
(一)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环保要求。
(二)卖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护现场及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其合同实施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对周围道路、建筑物、构筑物造成的损坏所引起的诉讼、赔偿,由卖方承担。
(三)卖方应按照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有责任维护买方的社会及公益形象。如果发生卖方损害买方社会及公益形象的事件,则视为卖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追究卖方本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若由于卖方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买方被他人索赔,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一)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合同全部内容严格保密。
(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骑缝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废止。
(三)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废止。如需签订补充协议,应由原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与原合同相一致的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并视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日期:
旧设备买卖合同3出卖方:公司
买受方:
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出厂年月数量单价金额总价
第二条设备资料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 市 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39违约金,逾期 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方:买受方:代表:代表: 年 月 日旧设备买卖合同范本二出卖方:买受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买卖标的物
第2条双方权利义务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3条设备交付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4条设备付款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5条合同争议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6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7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买受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4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三条设备交付
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四条设备付款
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五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5监控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⑴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⑵ 其他: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
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 其他:
⑵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⑶ 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培训条款:
6、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补充协议
旧设备买卖合同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 旧设备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 旧设备(该编号为: )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以协定价格人民币为 元整。
二、乙方在一次性付清人民币 元整后,取得此旧设备所有权。由甲方转向乙方。
三、甲方保证出售的 旧设备具有合法正当的手续、非偷盗、无贷款行为,保证此设备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任何关联。
四、对于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 旧设备,一经双方当面检测和现场操作,乙方承担由于旧机械设备在自用中不确定原因,可能造成旧设备损坏,甚至导致旧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后果,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付清购机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见证人:
日期: 年月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7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等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与设备有关的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价格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设备自交付之日起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后【】日内将设备自行运走。
2、设备交付【】,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运费和保险将设备运走。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合同价格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事项履行完毕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如有),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
2、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如有),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
本合同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内容,本合同条款效力优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x月x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8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标的价: 元。
第二条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 。
第五条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锅炉验收合格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9甲方(车库卖方):_电话:_乙方(车库买方):_电话: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车库位置:_车库编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总价:_有关事项:_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壹间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库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由乙方检查电动升降器及内部设施无异后,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车库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车库钥匙、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39;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因车库未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此协议收以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乙方付款为条件,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要回款项或要回有关钥匙和权属证明,并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20元人民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10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三条 设备交付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四条 设备付款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五条 合同争议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 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11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 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
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买受方:
代表: 代表:
月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12出卖人:
买受人:
兹为买卖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甲方允诺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
第二条试用期间以一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前项试用如不合意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在试用期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对因此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试用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未将机械退还甲方时,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应即成立。
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试用尚未完毕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
买受人:
日期:
旧设备买卖合同1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二手机械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委托内容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购买 压路机壹台总价 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元整后甲方负责调试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剩余货款 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车,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条此车属二手车∥奕包服务〖追娇商峁┘际踝裳。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 压路机配置为 发动机发动机号 出厂编号:
第四条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后才具有该设备的所有权。若有异议〖滓宜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
2、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其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5、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旧设备买卖合同14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_ 年 月 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15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
2、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
3、质量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设备 台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2、该合同价格包括:设备主机价(含200米管件)。
第三条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设备的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2、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由于各种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2.3万每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设备进场费由乙方负责,设备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章其他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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