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通用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1协议编号:
需方:签订时间:
供方:
该供方战略合作协议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将约定供方的资格,和需方与供方之间商业往来应当遵循的基本条款。
在供方未收到需方基于本协议而签发的订单前,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导致需方对供方产生购买义务。
一、供方的一般信息
供方地址: ;
供方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
供方的营业证照号码: ;
供方出具发票种类 ;
供方商务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
供方财务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
供方电子邮件地址: ;
供方应保证以上信息均准确属实。如相关信息有变化,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否则,供方应承担因该供方信息的变化而给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类别
主要供货产品或服务:
三、付款条件
1、结算周期:月结(30天)
2、供方货到、票到,次月25日前结清前月货款。
四、向供方发送订单方式
需方将不限于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供方下达订单。供方应在接到信息后,4个小时内反馈是否能够按要求供货;如未及时反馈,视同满足订单交货要求。
五、交货地点
物料直接送到公司指定仓库
地址:联系电话:
六、标准条款和条件
1、订单下达及订单的取消
(1)供方在收到订单后,在有效期内方可根据需方的计划发货。
(2)在必要的情况下,需方可以要求供方书面确认订单。
(3)需方需取消订单的全部或部分时,应以书面、电子或电话形式提前及时通知供方。
2、付款条款
(1)付款期限按本议第三款执行。
(2)发票应根据需方的要求在结算时提供给需方。如因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由此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的后果由供方承担。
(3)需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给供方付款。
(4)对于月结帐款供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需方采购提供上月到货清单及对帐单。并根据对帐结果开具发票。
(5)供方财务应指定专岗与需方进行对账,如因对帐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误,将由供方自行承担。
(6)需方财务对帐联系方式:电话:邮箱:联系人:
3、抵消;应收款权的扣留,支付错误。
(1)经提前通知供方,需方可用所有当前的和将来的、因本交易或双方其它交易而产生的供方对需方的债务进行冲抵。
(2)供方同意,如果需方错误地支付了款项,或收到未到期的款项,将立即通知需方。
(3)需方扣取的供方订单违约金,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在应付帐款中扣除。
4、货运条款:
(1)所有货物的交付地点均为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的运费由供方负责承担。需未按要求送货至指定仓库,需由需方自行转运时,按100元/吨收取短运费。
(2)供方委托第三方运输商品,运费由需方承担的情况下,供方应确保运输商品的第三方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运输发票。
(3)供方应按订单数量要求送货,短溢量允许在订单数量+/-10%内;超过部分送货,需方有权拒收;
(4)供方的工作人员及为供方送货的人员,在送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需方厂区作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5、税款。
(1)任何订单所列价格均视为包括所有税款。
(2)如果供方未能及时向需方提供符合本协议要求的适当发票,或任何由供方提供给公司的发票无效,则需方有权暂时停止付款,直到供方在法定时效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6、价格
(1)供方保证将就其商品以最优惠的价格和条件向需方供货。
(2)如果在出售商品给需方的同时,供方以比本协议及其相关订单规定的价格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时,则订单中的价格或条件将自动按照供方向第三方出售或发出要约出售该等商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优惠条件的同等价格和条件修正。
(3)如果年度合同供方要求提高供货价格,则供方应在该提价生效之日至少三十天之前将该等提价书面通知需方。任何价格提高须事先经需方核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但需方接提价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需给予书面确认收到信息。
7、退货商品。
对于质量存在缺陷和瑕疵的商品,需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折价使用。退货产品应在确定处理方式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需方仓库。逾期按5元/吨。天收取保管费。
8、托运人装载和点件责任。
商品发送前,供方应负责监督装运过程,以保证产品数量及质量。
9、交货时间。
(1)订单中规定的商品装运或交货时间是本协议的核心内容。逾期交货,将按订单金额的_1_%/天计算违约金;逾期到货超过约定时间 3 天,需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有权追究因此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2)对于出现实际的或预期的无法将订单的部分或全部、或订单要求的具体商品,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货的情况,供方应立即通知需方,并通知需方未能及时到货的商品的名称及具体规格。以上情况发生时,供方应根据与需方协商确认的结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10、质量保证
(1)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上述标准,应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2)商品应当是崭新的,非再次制造的,未经过修理或整修的。
(3)如果需方产品因使用供方产品而造成产品质量损失;或经第三方检验确认属供方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4)供方应负责商品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期间的质量保证,物资保全责任。
(5)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需方过失原因除外)。
11、质量异议
(1)需方在使用或使用供方产品后,发现所使用产品的质量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以有效形式(电话、传真)通知供方;
(2)供方应在接受到需方质量异议4小时内进行电话回复,并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或传真方式无法沟通的,应在48小时内至现场进行质量异议处理;
(3)供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理产品质量异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需方的误工及直接损失。逾期处理,按500元/天进行考核。
12、保密。
供方同意保密并不使用或泄漏需方的任何保密信息给第三方。
13、转让。
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转让本协议的任何或部分订单。
14、遵守为供方制定的标准。
供方保证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将遵守经需方不时适当修订的标准的要求。
15、合作异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6、生效与期限。
(1)本协议自需方与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为协议签署日后一年,如果需方或供方均未在期限终止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愿续展本协议,则本协议在每次期限届满之时自动延期一年。
(3)需方或供方均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7、继续有效的条款。
本协议中,性质上旨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仍然有效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陈述、保证、担保、赔偿、支付债务、救济、保密、适用法律、管辖法院以及时效等),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继续有效。
18、完整协议。
(1)双方在此同意,本协议、标准及任何订单构成双方之间的充分理解、双方之间对风险的彻底分配以及对有关订单项下的交易的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完整的、唯一的陈述。
(2)本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宜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交易和谅解(包括任何电子文档),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正式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
(3)如果本协议的条款与订单的条款不一致,则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4)年度供货价格合同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原件。
需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2鉴于:
有限公司(甲方)是一家位于 的内资企业,是一家专门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司。
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经营地在中国,从事中国国内包裹和小件货物快递业务和综合物流服务。甲方已经同意由乙方为其网上交易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来满足其客户的需求。为了满足上述物流需求,双方同意签订一份物流战略合作协议。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电子商务物流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定义
产品:指在甲方交易系统- 上进行交易的各种产品。
货物:同本协议产品的定义。
供应商:指在 上进行交易的供货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客户:系指通过 交易系统购买商品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机构。
价格:系指 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给 客户的价格。
乙方:系指 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分支机构。
物流:系指由乙方将产品送达客户手中的过程。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院。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合作方式与内容
(1)乙方为通过甲方的 系统购买商品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终点由客户指定)。
(2)甲方为乙方实现物流服务在 上提供相应的物流支持频道,以便乙方将公司资料和服务价格和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提供给 的客户进行选择。
(3)客户在选择了乙方的物流服务后,乙方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发货要求进行物流配送。
(4)对配送中出现的退货等问题,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5)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6)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选择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4)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在 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进行管理。
(5)甲方有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将客户的订单及时通知供应商。
(6)甲方负责交易产品的保险。
(7)乙方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是国家公布的标准。甲方应该将乙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以适当的形式向客户进行提示。
(8)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 交易技术和客户与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9)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结算身份和密码并恪守保密规则。
(10)甲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独立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合作中应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在 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将货物免费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货服务,其价格由乙方操作机构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2)乙方必须按照公布在 上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3)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4)乙方提供的价格是从发货地到客户门上的价格。但不包括到供应商处取货的价格。
(5)乙方只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乙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6)乙方有权拒绝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装已经破损的产品或者经检查发现其它数量和质量的问题产品。
(7)乙方只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发货。而不对供应商要求的发货地点的对错负责。
(8)乙方对货物送达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和送错货、灭失负责,而不对产品质量和型号的对错负责。
(9)客户的退货由甲方和供应商负责。需要乙方暂时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务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甲方要保证将费用及时划入乙方的帐户。
(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5.特殊约定
(1)付款: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身份和密码。甲方保证从电子商务技术的角度对于乙方应得物流收益实行一笔交易一划转。客户与供应商或甲方的纠纷,不能够影响此付款的约定。
(2)双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当乙方在此项合作中,每月的物流收益超过 人民币时,对于超过的部分,乙方给予甲方 %的感谢费。
6.产品风险管理
鉴于双方认可交易以及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甲方应该负责交易产品的风险管理。
对于送达客户过程中的货物保险,甲方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进行,但保险费用应该由甲方全额支付。如果甲方不办理货物保险,在产品送达客户过程中发生的非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的产品丢失、损坏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乙方不负责任。
7.货损的赔付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甲方先向客户或者供应商赔偿。然后双方再协商赔偿事宜。
8.有效期
(1)报价的有效期:乙方提供的物流服务价格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书面做出方可有效。
9.声明和保证
甲、乙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1)甲、乙方以前和现在开展的经营及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国家的适用法律法规,没有法庭、政府机构或管理机构的命令、法令或判令对其有未解决的或预期的调查。
(2)甲、乙方遵从适用于其业务及服务的所有法令及要求,并获得开展业务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及批准,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行为及对该等要求、许可及批准的故意或预期的违反或撤回。
10.保密/不泄密
本协议中包含的信息是机密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材料及信息严格保密。
甲方应该严格保守乙方在 上id和密码的秘密,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把甲方的所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可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11.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了不可抗力并导致产品缺损,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给甲方,并在 日内提供详细报告,以便甲方进行保险索赔。
签约双方在此同意和理解,操作中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国内战争、国外战争、革命、水路受阻、项目损失、封锁、航行受阻等一切可能造成配送风险的,法律规定和认可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发生不意味着签约各方可以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除非由于操作受阻而无法履行。
12.免除责任条款
任何时候,因乙方在履行其职责时的任何行为或失职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甲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乙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甲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任何时候,因甲方在履行其职责时发生的任何错误行为或疏漏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乙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甲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乙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13.协议的终止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绩效、安全行为不满意、或乙方不完全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拥有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视违约行为或不作为情况采取惩罚或赔偿。
14.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当对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终止产生任何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注:可能会出现仲裁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二份协议原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
现住地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电商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 合作内容:
甲方是拥有欧瑞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此次合作首年甲方将针对电商平台设计开发生产出两个系列以上的的品牌产品,并授权乙方对该品牌产品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零售权。
乙方拥有专注于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的运营团队,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成立公司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电商公司,甲方通过提供专供电商运营的家具品牌商品以及相关资源,乙方则负责为甲方该项品牌产品提供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站/网店建设、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物流配送、收款结算等服务。双方建立电商战略合作关系。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共同承担风险以及分享收益。
3. 合作及授权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_ _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15天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产品批发、零售指导价格分级原则,甲方负责监管。
3.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并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并提供线下实体销售点体系的合作支持。
4.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 甲方负责监管乙方运营期间各方面工作进度。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2. 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3. 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4. 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如自有平台和品牌建设、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5. 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7. 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甲方授权品牌的产品。
8. 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授权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投资权益及收益分配
经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共同注册成立的电商品牌以及运营载体“深圳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隆通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1. 资金方面,甲方出资壹佰贰拾万元整(120万元)占投资比例60%,乙方出资捌拾万元整(80万元),占投资比例40%。甲乙双方合计出资贰佰万元整(200万元)。 投资缴付日期为 年 月 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资源方面,甲负责提供产品品牌、仓储、售后网点等资源;乙方负责提供电商运营管理与技术资源。
3. 薪资待遇方面,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与福利按照行业岗位级别计算,视具体情况上下调整。
4.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方面:
甲乙双方(后面称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其核算原则为为:独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合作所得毛利在依法纳税前提下,除去各项运营成本,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 60 %;
乙方: 40 %。
在合作债务承担上,合作双方对合作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5.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或者更换事务执行人。
6. 投资的转让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7. 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
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2呼叫中心:乙方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维系会员体系并提供相关服务;
1.3传统媒体推广:包括邮购目录、宣传手册、小礼品等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更多具体推广方案详见战略计划书,具体执行视市场详情微调。
2.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部门(公司),该部门(公司)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监管与协调;
2.2项目副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整体运营、协调与沟通;
2.3 行政人员:负责合作期间公司行政事宜
2.4 财务人员:负责会计以及出纳事宜、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甲乙双方红利。
2.5 销售人员:负责产品销售期间产品销售与售后等客户服务。
2.6营销人员: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以及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等。
2.7技术:美术设计人员以及系统程序维护人员
2.8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乙方售出产品提供退换货服务,
4. 配送与结算
4.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乙方负责提货、校验并对消费者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以及品质问题的时候,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
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 20 日至 25日期间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扣除当月的佣金)。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
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
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
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
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 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
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
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 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欧瑞授权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 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4合同编号:
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就 电子商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基本状况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3.单位:
4.数量:
5.产地:
第二条 商品价款
商品单价为 ,总价为 × = (元)。
共计: (大写)元。
第三条 支付条款
1.付款程序选择以下第 种:
(1)先付款后发货;
(2)先发货后付款。
2.双方商定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买方开户行:
账号:
(2)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
收款人:
3.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邮局费用。
第四条 装运
1.装运时间:
2.装运地:
3.最终目的地:
4.货运单位:
5.买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包装
1.卖方须用 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六条 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发货后 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委托 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
第七条 退货
1.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 %支付卖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2.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第八条 迟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 %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第九条 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 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第十条 产品质量责任
1.卖方销售的商品质量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的合法商品(产品)。
2.卖方承诺承担由于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买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卖方:
1.卖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买方:
1.买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 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5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应合作进行电子商务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方在旗下电子商务网站(网址:XXX,下称网站)及合同约定渠道代销乙方产品,甲方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定期结算,甲方按照结算向乙方付款。
第二条、授权经销
1、在乙方收到甲方首发货款之后方可上传图片。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具体授权范围如下:
(1)授权销售产品范围为XXX。
(2)授权销售渠道范围为XXX。
(3)授权销售地域范围为XXX。
(4)授权销售价格为XXX。
(5)授权进货价格为XXX。
2、在授权范围内,甲方有权以乙方授权经销商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有权在销售渠道中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但不得有损乙方商誉。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维护运营、营销推广、订单受理。
2、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定期进行结算,并依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3、其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定期进行结算。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对客户发货。
3、保证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无任何权利瑕疵。如因此导致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要求,力所能及的提供产品的有关宣传材料。
5、其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1、押金: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存入XXX人民币,作为乙方发货的押金。当依据合同约定,已经符合甲方向乙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应付款项。当押金经抵扣后低于XXX时,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具体数额可双方商议,但押金净值不低于XXX,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受理订单。同时,当甲方的订单金额超过其给予乙方的押金金额时,需将超出的金额全额支付之后,乙方进行发货。当乙方发现押金经抵扣后低于XXX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押金净值符合要求。双方合作解除后(无论何种原因),押金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余款应在合作解除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为XXX。
3、结算:
(1)结算周期为XXX。
(2)首次结算日为 年 月 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3)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4)付款时间:结算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
(5)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XXX。开户行:XXX。账号:XXX 。
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人甲方联系人:XXX。电子邮箱:XXX。手机:XXX。传真:XXX。乙方联系人:XXX。电子邮箱XXX。手机:XXX。传真:XXX。
第七条、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客户信息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
第三方,亦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 日,应按货物金额的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 日,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XXX法院诉讼解决,或提请X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6甲方: (购方)
乙方: (供方)
为明确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标准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共 页)
总计金额:¥ 元,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二、验收标准:
所有产品按报价单注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样板质量为准,报价单未注明的按乙方常规销售品牌质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作订金,即人民币 元;
2、验货当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 元;
3、余款,即人民币 元;
4、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未付清上述货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仍为乙方所有。
四、保修期限:
机电商品一律按原厂保修条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制品)请当场检查,过后恕不作更换或补偿。
五、交货日期及地点:
1、交货期限:在乙方收到订金起即 ;
2、交货地点:在乙方仓库验收清点完毕,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甲方,如甲方需要延迟交货时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与乙方协商,否则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不发货,甲方超出交货期限一个月未见提货,乙方将视甲方已经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权归属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未付款总额的3‰每天计提滞纳金;
5、在交货当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或按已验收货品金额按合同条约结算后,乙方再付货,如有违约乙方有权不发货,由此引起双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以实际交货结算为准。
八、其它事宜:
1、对于明确的合同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作增减或变更,增减、变更后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双方另行协商,按实际交货产品数量结款。
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付款的情况下,乙方可顺延交货期。
九、经济责任:
如执行本合同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盖公章)
甲方代表: (签名)
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盖公章)
乙方代表: (签名)
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篇7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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